去年12月份,爸爸帮我订了一本《山海经》,每个月发一本。我每天回家都会拿出信箱的钥匙,看看信箱里有没有书。而我又是一个急性子,每天开信箱之前,都会默默地祈祷:信箱里一定要有《山海经》啊!一定要有啊!基本上,每次都有两种情况1.有书。那么我一定是一蹦三尺高;可是,如果是第2种没有书的情况的话,我一定会沮丧地关上信箱,回家。 每一期的山海经封面上,都会是5篇故事的题目,翻开第一页,会是几个故事的介绍,再翻一页就是目录了。目录还分成7个大版块和6个小版块。大版块是:1.人间真情2.中国新故事3.幽默故事4.中篇故事5.悬疑故事6.民间奇案7.民间传奇。小版块是:新聊斋、幽默与笑话、微故事、历史秘闻、茶馆趣闻录和开杯一乐。这些内容,我全部都喜欢,所以我也很爱看《山海经》。人间真情令我感动;中国新故事令我了解社会;幽默故事和开杯一乐使我开怀一笑;悬疑故事,令我爱上推理......总之,《山海经》为我带来的好处,数不胜数。而且,山海经的最后一页,是“月月奖评选揭晓”和评刊表。如果填写评刊表发送到杂志社或者《山海经》的Email的话,有可能被评为幸运奖得主,可以得到赠送2期的《山海经》呢! 所以,我爱《山海经》!|||

保险箱悬疑

“吱……” 长长的刹车声划破了山林的宁静。“咳,刹车又坏了。”司机悲哀地自言自语道。话毕,便悲哀地检查他的车了。 这下可好,车里的人开始发牢骚了。突然,他们眼前一亮。一个保险箱。一个银白色的保险箱平静地躺在他们的斜上方。车子里的人几乎都兴奋坏了:“真是天助我发财也,竟然天上掉下来个保险箱!这回我可发达了!里面一定都是贵重物品。” 片刻,几乎所有的人都挤到了车门前,想要来个“先下手为强”。但一个大汉拦住了他们的去路:“年轻人就是年轻!你们真该多长点头脑。谁会把一个贵重的保险箱扔在半路上?那里面一定是空的,就算有,也一定不是好东西!如果里面装的是个定时炸弹,那样,不仅是你们完蛋,我们不就也都跟着一起遭殃?” 众人觉得他的话不无道理,就连想要去拿保险箱的人也微微点了点头。他们又都退回了座位上。 谁也不敢轻举妄动。 不知又在座位上呆了多久,突然有个人“来了灵感”:“要是保险柜里面装的是金子呢?”众人又都频频点头。但又想起了那个大汉说的话,都不知道应该支持哪一方。 最终,一支由勇敢的“汽车敢死队”悄然无息地组建了起来。他们“全副武装”,小心翼翼地把保险箱“请”进了车来。他们又小心翼翼地把它放在了桌子上。再小心翼翼地把耳朵贴在了保险柜的铁皮上。车上,人们的心都悬得高高的。 “咔嚓,咔嚓……”里面传来了有节奏的声音。“妈呀,定时炸弹!”那个听着声音的人歇斯底里地喊着。差点把它扔了出去。 为了保险起见,敢死队的队员们又把它“抱”了回去。边抱着,边祈祷着:“求求你了,炸弹大哥,千万别爆炸啊!” 那个人完成了任务,又惊恐地回到了车上。司机蓬头垢面地回到了车上,嘴里还不停地嘟囔着。车,又渐渐开动了。 这时,一个乞丐不知从哪里冒了出来,他也发现了那个保险箱。只不过是没有那么大惊小怪。他找来了一块大石头,照着保险箱一砸。但它并没有爆炸。一点点金色露了出来,在阳光的照射下显得有点刺眼。乞丐欣喜若狂,立刻把它抽了出来——是一块金表。 车上的那些人都看到了,而且无不为之叹息。如果当时他们不那么慌乱,这只金表也许就是他们的了。可是,他们没有,这是他们错失良机。失去了发财的机会。 是啊,有多少人在机会面前无所适从而最后没能把握住它。 只有在机会面前冷静地分析,冷静地思考,才不致错失良机,也不致被其所制造的假现象迷惑,最终取得成功!

国内间谍悬疑连续剧

国内间谍悬疑连续剧《功勋》--柳云龙和李小冉《天字一号》--黄志忠和陆玲《一双绣花鞋》--孙俪,连奕名,谢娜,王茜,张潮《梅花档案》--周杰苏瑾海青《国家机密》--陆玲吴若甫鲍国安候天来《落地请开手机》--孙红雷《暗算》--柳云龙王宝强高明宋春丽《谍战之特殊较量》--唐国强潘虹田海蓉邓超黄海波《五号特工组》--刘琳王丽坤于震施京明原华张嘉译淳于珊珊《女特工风云》--王奎荣杨莹《猎狐》《非常接触》--巍子邬倩倩廖京生盖丽丽《红色档案之凤凰迷影》--温碧霞刘涛《云雀行动》--郭涛苏岩钱勇夫丁军宋戈石维坚刘钧《特殊使命》--李光洁、周扬、蒋小涵、胡亚捷、姚安濂《新英雄虎胆》--吴秀波王海燕候天来《狂花凋落》--田海蓉侯勇孙松《眼中钉》--丁海峰徐筠王奎荣高明xml:namespaceprefix=st1ns=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smarttags王亚君《五十一号兵站》--杜淳姚安濂李婷桑叶红《记忆之城》原名:《英雄之城》--谢君豪童蕾魏骏杰滕丽名《生死卧底》--朱阳光何赛飞陶泽如《英雄虎胆》--刘交心刘小锋牟云曾昂《誓言无声》--高明王海燕赵峥周显欣《狐步谍影》--谢君豪唐于鸿赵子惠吕颂贤王志华骆达华回答人的补充2009-11-2715:45《罪域》《无处藏身》《我非英雄》《无限正义》《沉默的证人》《深瞳》《刑警使命》《谁为你作证》《绝不放过你》《情有千千结》《重案六组》《案发现场》《任长霞》《中国神探》《鹰与梟》《暗战》《无名的功勋》《暗伤》《暗流》《尊严》《29天半》《大案组》《警中警》《跨国新娘》《捕蛇行动》《立案侦察》《绝不饶恕》《狙击》《水晶眼》《誓言》《铁面无私》《欲罢不能》《铁血豪情》《中华之剑》《生死对峙》《追》《浮华城市》《红色康乃馨》《案发现场》《雷霆出击》《英雄泪》《龙虎妙探》《非常出击》《午夜出击》《终极使命》《虎胆雷霆》《不在犯罪现场》《缉私要案组》

我向大家推荐《拿破仑脸谱》

总评:《拿破仑脸谱》是一部悬疑侦探小说,如果我想把这本书介绍给同学们,让大家听完后都很想读,那么我该怎么推荐呢?这位同学的做法是把书里面最吸引人的地方,也就是把最能吊人胃口的部分讲出来,让人一听就觉得只有亲眼看到了才过瘾。从全文来看,这位同学驾驶语言的能力是不错的,成功之处在于能以自己的语言重点讲述一节片断,进而涵盖整本书的“悬疑”,把读者的胃口吊足,行文流畅,结构也很清晰。不足之处在于没有写出要推荐的书的作者以及出版社,当然有可能的话,还是要简要介绍一下作者写这本书的背景,不过作为刚上小学四年级的学生,这篇作文还是值得表扬的。具体评析见文中标示。 点评人:朱雨欣(小学高级教师) 今天,我向大家推荐一本书,它的名字叫《拿破仑脸谱》。 (开篇简洁有力。)

个人影评

珍惜眼前的一切 只为曾经拥有

――评电影《不能说的秘密》

由亚洲歌坛小天王周杰伦自编自导自演的电影已经在全国各大院线上映,电影得到了一致好评.

影片讲述了音乐专业学生叶湘伦(周杰伦饰)与跨越时空20年来到现实的路小雨(桂纶美饰)的一段美好纯真而又充满缺憾的爱情故事.

为什么说他们的爱情是美好纯真的呢?因为两个人跨越时空走到了一起,共同爱好音乐而又弹一手好琴.两个人的爱情犹如上天安排,富有传奇色彩.但是真因为两人的爱情是跨越了时空的穿梭,才走到了一起,那么两人的爱情肯定也并非一帆风顺.在常人看来,叶湘伦好似在和空气来撰写他们的爱情童话,因为路小雨并不是所有人能够看得见的,而且路小雨也不属于叶湘伦所在的时代,她也终究要回到属于她自己的那个年代来完成她的生命篇章.

影片也无论剧情还是拍摄手法上也都非常之成功.

剧情方面

周杰伦不光只在音乐创作上无与伦比.在电影编故事方面,他也大显了这编剧方面的天赋.

影片利用一本可以让人穿梭时空的钢琴谱为线索.开始将故事一层层展开,路小雨的出场;叶湘伦与路小雨的交往到相恋;再到两人因为误会而分离,到最后解开路小雨那个所谓的“不能说的秘密”的秘密.故事情节层层相扣,到最后又交织回忆在里面,利用不同时间与空间来讲述发生的同一个故事,到最后又给观众留下了类似悬念的结局.给观众留下想象的空间.

影片剧情另一大好处就在于悬疑的设置.从最开始路小雨那句“这是个不能说的秘密”开始.悬疑便已经在整个故事之中若影若现.到最后阿郎等人告诉叶湘伦他跳舞时其实一直就一个人在跳.也开始提醒了叶湘伦.于是叶湘伦开始回忆与路小雨在一起的这一段过程,悬疑开始一下露出面容.

表演方面

周杰伦的演技的确是飞一般的进步,在本部影片中,饰演叶湘伦这一角色的周杰伦是表现的淋漓尽致.拜托当初只会耍酷而够本色出演的圈子.

在影片中,感情的细微变化是周杰伦表现得最为好的地方;学生的单纯气息,恋爱时的羞涩,弹钢琴的认真,以及在失去了自己所爱的人那种急迫的内心.而桂纶美在影片中也是一个让观众关注的焦点,这一个神秘的女子,在叶湘伦的生活中带来了那个“不能说的秘密”.黄秋生不用再说,他的角色在影片中起到了解开种种疑问钥匙的作用,举足轻重.

制作方面

在后期制作中,也适当的加入了特技效果,大大增强了观众的视觉冲击力.让观众在看这样一部爱情片的同时受到了视觉上的冲击,不会产生累的感觉.音效的处理也值得一提,钢琴的优美旋律,加上影片后面那首神秘的钢琴曲利用了提琴的效果在里面,加强了震撼力.整部影片的音乐处理,使这部电影成为了名副其实的音乐类型片.

电影有好同时也有它本身的不足之处.

在这里我提一下自己的个人意见.纯属个人意见,请各位JAY迷朋友不要介意,毕竟我也是喜欢了杰伦5年的JAY迷.

用理性的眼光去看.

故事的细节方面

1979年的TW已经有改字液的出现?

影片有一段叶湘伦和路小雨相隔20年的时空距离,用改字液在桌上对话的镜头.确实非常之感人,但是又咋一想,路小雨当时所处年代是1979年的TW,我想,TW再怎么发达,在1979年也不可能会出现改字液这样的东西吧!

相差20年,学生校服居然一样?

路小雨跨越时空20年来到了叶湘伦的这个年代,可是她和叶湘伦这个年代的学生校服居然也穿得是一样的.试想,相隔20年,校服居然也会一样么.

两钢琴高手飙琴,目的交代不明确.

叶湘伦和号称“钢琴王子”的宇豪斗琴的这场戏算是影片中的一大看点.但是直到斗琴结束后宇豪才拿一本谱子给小伦,但是后来小伦把谱子送给了小雨,是小雨想要那本谱子吗?但是故事中没有提到,而当小雨问为什么要斗琴时,叶湘伦也只是玩笑般的回答,也没有明确交代目的何在.

这部电影我知道了,不管是不是跨越了时空,再说我们这个现实的世界里,也只有时空这个概念而没有实质.不管珍惜眼前的一切 只为曾经拥有

――评电影《不能说的秘密》

由亚洲歌坛小天王周杰伦自编自导自演的电影已经在全国各大院线上映,电影得到了一致好评.

影片讲述了音乐专业学生叶湘伦(周杰伦饰)与跨越时空20年来到现实的路小雨(桂纶美饰)的一段美好纯真而又充满缺憾的爱情故事.

为什么说他们的爱情是美好纯真的呢?因为两个人跨越时空走到了一起,共同爱好音乐而又弹一手好琴.两个人的爱情犹如上天安排,富有传奇色彩.但是真因为两人的爱情是跨越了时空的穿梭,才走到了一起,那么两人的爱情肯定也并非一帆风顺.在常人看来,叶湘伦好似在和空气来撰写他们的爱情童话,因为路小雨并不是所有人能够看得见的,而且路小雨也不属于叶湘伦所在的时代,她也终究要回到属于她自己的那个年代来完成她的生命篇章.

影片也无论剧情还是拍摄手法上也都非常之成功.

剧情方面

周杰伦不光只在音乐创作上无与伦比.在电影编故事方面,他也大显了这编剧方面的天赋.

影片利用一本可以让人穿梭时空的钢琴谱为线索.开始将故事一层层展开,路小雨的出场;叶湘伦与路小雨的交往到相恋;再到两人因为误会而分离,到最后解开路小雨那个所谓的“不能说的秘密”的秘密.故事情节层层相扣,到最后又交织回忆在里面,利用不同时间与空间来讲述发生的同一个故事,到最后又给观众留下了类似悬念的结局.给观众留下想象的空间.

影片剧情另一大好处就在于悬疑的设置.从最开始路小雨那句“这是个不能说的秘密”开始.悬疑便已经在整个故事之中若影若现.到最后阿郎等人告诉叶湘伦他跳舞时其实一直就一个人在跳.也开始提醒了叶湘伦.于是叶湘伦开始回忆与路小雨在一起的这一段过程,悬疑开始一下露出面容.

表演方面

周杰伦的演技的确是飞一般的进步,在本部影片中,饰演叶湘伦这一角色的周杰伦是表现的淋漓尽致.拜托当初只会耍酷而够本色出演的圈子.

在影片中,感情的细微变化是周杰伦表现得最为好的地方;学生的单纯气息,恋爱时的羞涩,弹钢琴的认真,以及在失去了自己所爱的人那种急迫的内心.而桂纶美在影片中也是一个让观众关注的焦点,这一个神秘的女子,在叶湘伦的生活中带来了那个“不能说的秘密”.黄秋生不用再说,他的角色在影片中起到了解开种种疑问钥匙的作用,举足轻重.

制作方面

在后期制作中,也适当的加入了特技效果,大大增强了观众的视觉冲击力.让观众在看这样一部爱情片的同时受到了视觉上的冲击,不会产生累的感觉.音效的处理也值得一提,钢琴的优美旋律,加上影片后面那首神秘的钢琴曲利用了提琴的效果在里面,加强了震撼力.整部影片的音乐处理,使这部电影成为了名副其实的音乐类型片.

电影有好同时也有它本身的不足之处.

在这里我提一下自己的个人意见.纯属个人意见,请各位JAY迷朋友不要介意,毕竟我也是喜欢了杰伦5年的JAY迷.

用理性的眼光去看.

故事的细节方面

1979年的TW已经有改字液的出现?

影片有一段叶湘伦和路小雨相隔20年的时空距离,用改字液在桌上对话的镜头.确实非常之感人,但是又咋一想,路小雨当时所处年代是1979年的TW,我想,TW再怎么发达,在1979年也不可能会出现改字液这样的东西吧!

相差20年,学生校服居然一样?

路小雨跨越时空20年来到了叶湘伦的这个年代,可是她和叶湘伦这个年代的学生校服居然也穿得是一样的.试想,相隔20年,校服居然也会一样么.

两钢琴高手飙琴,目的交代不明确.

叶湘伦和号称“钢琴王子”的宇豪斗琴的这场戏算是影片中的一大看点.但是直到斗琴结束后宇豪才拿一本谱子给小伦,但是后来小伦把谱子送给了小雨,是小雨想要那本谱子吗?但是故事中没有提到,而当小雨问为什么要斗琴时,叶湘伦也只是玩笑般的回答,也没有明确交代目的何在.

这部电影我知道了,不管是不是跨越了时空,再说我们这个现实的世界里,也只有时空这个概念而没有实质.不管珍惜眼前的一切 只为曾经拥有

――评电影《不能说的秘密》

由亚洲歌坛小天王周杰伦自编自导自演的电影已经在全国各大院线上映,电影得到了一致好评.

影片讲述了音乐专业学生叶湘伦(周杰伦饰)与跨越时空20年来到现实的路小雨(桂纶美饰)的一段美好纯真而又充满缺憾的爱情故事.

为什么说他们的爱情是美好纯真的呢?因为两个人跨越时空走到了一起,共同爱好音乐而又弹一手好琴.两个人的爱情犹如上天安排,富有传奇色彩.但是真因为两人的爱情是跨越了时空的穿梭,才走到了一起,那么两人的爱情肯定也并非一帆风顺.在常人看来,叶湘伦好似在和空气来撰写他们的爱情童话,因为路小雨并不是所有人能够看得见的,而且路小雨也不属于叶湘伦所在的时代,她也终究要回到属于她自己的那个年代来完成她的生命篇章.

影片也无论剧情还是拍摄手法上也都非常之成功.

剧情方面

周杰伦不光只在音乐创作上无与伦比.在电影编故事方面,他也大显了这编剧方面的天赋.

影片利用一本可以让人穿梭时空的钢琴谱为线索.开始将故事一层层展开,路小雨的出场;叶湘伦与路小雨的交往到相恋;再到两人因为误会而分离,到最后解开路小雨那个所谓的“不能说的秘密”的秘密.故事情节层层相扣,到最后又交织回忆在里面,利用不同时间与空间来讲述发生的同一个故事,到最后又给观众留下了类似悬念的结局.给观众留下想象的空间.

影片剧情另一大好处就在于悬疑的设置.从最开始路小雨那句“这是个不能说的秘密”开始.悬疑便已经在整个故事之中若影若现.到最后阿郎等人告诉叶湘伦他跳舞时其实一直就一个人在跳.也开始提醒了叶湘伦.于是叶湘伦开始回忆与路小雨在一起的这一段过程,悬疑开始一下露出面容.

表演方面

周杰伦的演技的确是飞一般的进步,在本部影片中,饰演叶湘伦这一角色的周杰伦是表现的淋漓尽致.拜托当初只会耍酷而够本色出演的圈子.

在影片中,感情的细微变化是周杰伦表现得最为好的地方;学生的单纯气息,恋爱时的羞涩,弹钢琴的认真,以及在失去了自己所爱的人那种急迫的内心.而桂纶美在影片中也是一个让观众关注的焦点,这一个神秘的女子,在叶湘伦的生活中带来了那个“不能说的秘密”.黄秋生不用再说,他的角色在影片中起到了解开种种疑问钥匙的作用,举足轻重.

制作方面

在后期制作中,也适当的加入了特技效果,大大增强了观众的视觉冲击力.让观众在看这样一部爱情片的同时受到了视觉上的冲击,不会产生累的感觉.音效的处理也值得一提,钢琴的优美旋律,加上影片后面那首神秘的钢琴曲利用了提琴的效果在里面,加强了震撼力.整部影片的音乐处理,使这部电影成为了名副其实的音乐类型片.

电影有好同时也有它本身的不足之处.

在这里我提一下自己的个人意见.纯属个人意见,请各位JAY迷朋友不要介意,毕竟我也是喜欢了杰伦5年的JAY迷.

用理性的眼光去看.

故事的细节方面

1979年的TW已经有改字液的出现?

影片有一段叶湘伦和路小雨相隔20年的时空距离,用改字液在桌上对话的镜头.确实非常之感人,但是又咋一想,路小雨当时所处年代是1979年的TW,我想,TW再怎么发达,在1979年也不可能会出现改字液这样的东西吧!

相差20年,学生校服居然一样?

路小雨跨越时空20年来到了叶湘伦的这个年代,可是她和叶湘伦这个年代的学生校服居然也穿得是一样的.试想,相隔20年,校服居然也会一样么.

两钢琴高手飙琴,目的交代不明确.

叶湘伦和号称“钢琴王子”的宇豪斗琴的这场戏算是影片中的一大看点.但是直到斗琴结束后宇豪才拿一本谱子给小伦,但是后来小伦把谱子送给了小雨,是小雨想要那本谱子吗?但是故事中没有提到,而当小雨问为什么要斗琴时,叶湘伦也只是玩笑般的回答,也没有明确交代目的何在.

这部电影我知道了,不管是不是跨越了时空,再说我们这个现实的世界里,也只有时空这个概念而没有实质.不管珍惜眼前的一切 只为曾经拥有

――评电影《不能说的秘密》

由亚洲歌坛小天王周杰伦自编自导自演的电影已经在全国各大院线上映,电影得到了一致好评.

影片讲述了音乐专业学生叶湘伦(周杰伦饰)与跨越时空20年来到现实的路小雨(桂纶美饰)的一段美好纯真而又充满缺憾的爱情故事.

为什么说他们的爱情是美好纯真的呢?因为两个人跨越时空走到了一起,共同爱好音乐而又弹一手好琴.两个人的爱情犹如上天安排,富有传奇色彩.但是真因为两人的爱情是跨越了时空的穿梭,才走到了一起,那么两人的爱情肯定也并非一帆风顺.在常人看来,叶湘伦好似在和空气来撰写他们的爱情童话,因为路小雨并不是所有人能够看得见的,而且路小雨也不属于叶湘伦所在的时代,她也终究要回到属于她自己的那个年代来完成她的生命篇章.

影片也无论剧情还是拍摄手法上也都非常之成功.

剧情方面

周杰伦不光只在音乐创作上无与伦比.在电影编故事方面,他也大显了这编剧方面的天赋.

影片利用一本可以让人穿梭时空的钢琴谱为线索.开始将故事一层层展开,路小雨的出场;叶湘伦与路小雨的交往到相恋;再到两人因为误会而分离,到最后解开路小雨那个所谓的“不能说的秘密”的秘密.故事情节层层相扣,到最后又交织回忆在里面,利用不同时间与空间来讲述发生的同一个故事,到最后又给观众留下了类似悬念的结局.给观众留下想象的空间.

影片剧情另一大好处就在于悬疑的设置.从最开始路小雨那句“这是个不能说的秘密”开始.悬疑便已经在整个故事之中若影若现.到最后阿郎等人告诉叶湘伦他跳舞时其实一直就一个人在跳.也开始提醒了叶湘伦.于是叶湘伦开始回忆与路小雨在一起的这一段过程,悬疑开始一下露出面容.

表演方面

周杰伦的演技的确是飞一般的进步,在本部影片中,饰演叶湘伦这一角色的周杰伦是表现的淋漓尽致.拜托当初只会耍酷而够本色出演的圈子.

在影片中,感情的细微变化是周杰伦表现得最为好的地方;学生的单纯气息,恋爱时的羞涩,弹钢琴的认真,以及在失去了自己所爱的人那种急迫的内心.而桂纶美在影片中也是一个让观众关注的焦点,这一个神秘的女子,在叶湘伦的生活中带来了那个“不能说的秘密”.黄秋生不用再说,他的角色在影片中起到了解开种种疑问钥匙的作用,举足轻重.

制作方面

在后期制作中,也适当的加入了特技效果,大大增强了观众的视觉冲击力.让观众在看这样一部爱情片的同时受到了视觉上的冲击,不会产生累的感觉.音效的处理也值得一提,钢琴的优美旋律,加上影片后面那首神秘的钢琴曲利用了提琴的效果在里面,加强了震撼力.整部影片的音乐处理,使这部电影成为了名副其实的音乐类型片.

电影有好同时也有它本身的不足之处.

在这里我提一下自己的个人意见.纯属个人意见,请各位JAY迷朋友不要介意,毕竟我也是喜欢了杰伦5年的JAY迷.

用理性的眼光去看.

故事的细节方面

1979年的TW已经有改字液的出现?

影片有一段叶湘伦和路小雨相隔20年的时空距离,用改字液在桌上对话的镜头.确实非常之感人,但是又咋一想,路小雨当时所处年代是1979年的TW,我想,TW再怎么发达,在1979年也不可能会出现改字液这样的东西吧!

相差20年,学生校服居然一样?

路小雨跨越时空20年来到了叶湘伦的这个年代,可是她和叶湘伦这个年代的学生校服居然也穿得是一样的.试想,相隔20年,校服居然也会一样么.

两钢琴高手飙琴,目的交代不明确.

叶湘伦和号称“钢琴王子”的宇豪斗琴的这场戏算是影片中的一大看点.但是直到斗琴结束后宇豪才拿一本谱子给小伦,但是后来小伦把谱子送给了小雨,是小雨想要那本谱子吗?但是故事中没有提到,而当小雨问为什么要斗琴时,叶湘伦也只是玩笑般的回答,也没有明确交代目的何在.

这部电影我知道了,不管是不是跨越了时空,再说我们这个现实的世界里,也只有时空这个概念而没有实质.不管珍惜眼前的一切 只为曾经拥有

――评电影《不能说的秘密》

由亚洲歌坛小天王周杰伦自编自导自演的电影已经在全国各大院线上映,电影得到了一致好评.

影片讲述了音乐专业学生叶湘伦(周杰伦饰)与跨越时空20年来到现实的路小雨(桂纶美饰)的一段美好纯真而又充满缺憾的爱情故事.

为什么说他们的爱情是美好纯真的呢?因为两个人跨越时空走到了一起,共同爱好音乐而又弹一手好琴.两个人的爱情犹如上天安排,富有传奇色彩.但是真因为两人的爱情是跨越了时空的穿梭,才走到了一起,那么两人的爱情肯定也并非一帆风顺.在常人看来,叶湘伦好似在和空气来撰写他们的爱情童话,因为路小雨并不是所有人能够看得见的,而且路小雨也不属于叶湘伦所在的时代,她也终究要回到属于她自己的那个年代来完成她的生命篇章.

影片也无论剧情还是拍摄手法上也都非常之成功.

剧情方面

周杰伦不光只在音乐创作上无与伦比.在电影编故事方面,他也大显了这编剧方面的天赋.

影片利用一本可以让人穿梭时空的钢琴谱为线索.开始将故事一层层展开,路小雨的出场;叶湘伦与路小雨的交往到相恋;再到两人因为误会而分离,到最后解开路小雨那个所谓的“不能说的秘密”的秘密.故事情节层层相扣,到最后又交织回忆在里面,利用不同时间与空间来讲述发生的同一个故事,到最后又给观众留下了类似悬念的结局.给观众留下想象的空间.

影片剧情另一大好处就在于悬疑的设置.从最开始路小雨那句“这是个不能说的秘密”开始.悬疑便已经在整个故事之中若影若现.到最后阿郎等人告诉叶湘伦他跳舞时其实一直就一个人在跳.也开始提醒了叶湘伦.于是叶湘伦开始回忆与路小雨在一起的这一段过程,悬疑开始一下露出面容.

表演方面

周杰伦的演技的确是飞一般的进步,在本部影片中,饰演叶湘伦这一角色的周杰伦是表现的淋漓尽致.拜托当初只会耍酷而够本色出演的圈子.

在影片中,感情的细微变化是周杰伦表现得最为好的地方;学生的单纯气息,恋爱时的羞涩,弹钢琴的认真,以及在失去了自己所爱的人那种急迫的内心.而桂纶美在影片中也是一个让观众关注的焦点,这一个神秘的女子,在叶湘伦的生活中带来了那个“不能说的秘密”.黄秋生不用再说,他的角色在影片中起到了解开种种疑问钥匙的作用,举足轻重.

制作方面

在后期制作中,也适当的加入了特技效果,大大增强了观众的视觉冲击力.让观众在看这样一部爱情片的同时受到了视觉上的冲击,不会产生累的感觉.音效的处理也值得一提,钢琴的优美旋律,加上影片后面那首神秘的钢琴曲利用了提琴的效果在里面,加强了震撼力.整部影片的音乐处理,使这部电影成为了名副其实的音乐类型片.

电影有好同时也有它本身的不足之处.

在这里我提一下自己的个人意见.纯属个人意见,请各位JAY迷朋友不要介意,毕竟我也是喜欢了杰伦5年的JAY迷.

用理性的眼光去看.

故事的细节方面

1979年的TW已经有改字液的出现?

影片有一段叶湘伦和路小雨相隔20年的时空距离,用改字液在桌上对话的镜头.确实非常之感人,但是又咋一想,路小雨当时所处年代是1979年的TW,我想,TW再怎么发达,在1979年也不可能会出现改字液这样的东西吧!

相差20年,学生校服居然一样?

路小雨跨越时空20年来到了叶湘伦的这个年代,可是她和叶湘伦这个年代的学生校服居然也穿得是一样的.试想,相隔20年,校服居然也会一样么.

两钢琴高手飙琴,目的交代不明确.

叶湘伦和号称“钢琴王子”的宇豪斗琴的这场戏算是影片中的一大看点.但是直到斗琴结束后宇豪才拿一本谱子给小伦,但是后来小伦把谱子送给了小雨,是小雨想要那本谱子吗?但是故事中没有提到,而当小雨问为什么要斗琴时,叶湘伦也只是玩笑般的回答,也没有明确交代目的何在.

这部电影我知道了,不管是不是跨越了时空,再说我们这个现实的世界里,也只有时空这个概念而没有实质.不管珍惜眼前的一切 只为曾经拥有

――评电影《不能说的秘密》

由亚洲歌坛小天王周杰伦自编自导自演的电影已经在全国各大院线上映,电影得到了一致好评.

影片讲述了音乐专业学生叶湘伦(周杰伦饰)与跨越时空20年来到现实的路小雨(桂纶美饰)的一段美好纯真而又充满缺憾的爱情故事.

为什么说他们的爱情是美好纯真的呢?因为两个人跨越时空走到了一起,共同爱好音乐而又弹一手好琴.两个人的爱情犹如上天安排,富有传奇色彩.但是真因为两人的爱情是跨越了时空的穿梭,才走到了一起,那么两人的爱情肯定也并非一帆风顺.在常人看来,叶湘伦好似在和空气来撰写他们的爱情童话,因为路小雨并不是所有人能够看得见的,而且路小雨也不属于叶湘伦所在的时代,她也终究要回到属于她自己的那个年代来完成她的生命篇章.

影片也无论剧情还是拍摄手法上也都非常之成功.

剧情方面

周杰伦不光只在音乐创作上无与伦比.在电影编故事方面,他也大显了这编剧方面的天赋.

影片利用一本可以让人穿梭时空的钢琴谱为线索.开始将故事一层层展开,路小雨的出场;叶湘伦与路小雨的交往到相恋;再到两人因为误会而分离,到最后解开路小雨那个所谓的“不能说的秘密”的秘密.故事情节层层相扣,到最后又交织回忆在里面,利用不同时间与空间来讲述发生的同一个故事,到最后又给观众留下了类似悬念的结局.给观众留下想象的空间.

影片剧情另一大好处就在于悬疑的设置.从最开始路小雨那句“这是个不能说的秘密”开始.悬疑便已经在整个故事之中若影若现.到最后阿郎等人告诉叶湘伦他跳舞时其实一直就一个人在跳.也开始提醒了叶湘伦.于是叶湘伦开始回忆与路小雨在一起的这一段过程,悬疑开始一下露出面容.

表演方面

周杰伦的演技的确是飞一般的进步,在本部影片中,饰演叶湘伦这一角色的周杰伦是表现的淋漓尽致.拜托当初只会耍酷而够本色出演的圈子.

在影片中,感情的细微变化是周杰伦表现得最为好的地方;学生的单纯气息,恋爱时的羞涩,弹钢琴的认真,以及在失去了自己所爱的人那种急迫的内心.而桂纶美在影片中也是一个让观众关注的焦点,这一个神秘的女子,在叶湘伦的生活中带来了那个“不能说的秘密”.黄秋生不用再说,他的角色在影片中起到了解开种种疑问钥匙的作用,举足轻重.

制作方面

在后期制作中,也适当的加入了特技效果,大大增强了观众的视觉冲击力.让观众在看这样一部爱情片的同时受到了视觉上的冲击,不会产生累的感觉.音效的处理也值得一提,钢琴的优美旋律,加上影片后面那首神秘的钢琴曲利用了提琴的效果在里面,加强了震撼力.整部影片的音乐处理,使这部电影成为了名副其实的音乐类型片.

电影有好同时也有它本身的不足之处.

在这里我提一下自己的个人意见.纯属个人意见,请各位JAY迷朋友不要介意,毕竟我也是喜欢了杰伦5年的JAY迷.

用理性的眼光去看.

故事的细节方面

1979年的TW已经有改字液的出现?

影片有一段叶湘伦和路小雨相隔20年的时空距离,用改字液在桌上对话的镜头.确实非常之感人,但是又咋一想,路小雨当时所处年代是1979年的TW,我想,TW再怎么发达,在1979年也不可能会出现改字液这样的东西吧!

相差20年,学生校服居然一样?

路小雨跨越时空20年来到了叶湘伦的这个年代,可是她和叶湘伦这个年代的学生校服居然也穿得是一样的.试想,相隔20年,校服居然也会一样么.

两钢琴高手飙琴,目的交代不明确.

叶湘伦和号称“钢琴王子”的宇豪斗琴的这场戏算是影片中的一大看点.但是直到斗琴结束后宇豪才拿一本谱子给小伦,但是后来小伦把谱子送给了小雨,是小雨想要那本谱子吗?但是故事中没有提到,而当小雨问为什么要斗琴时,叶湘伦也只是玩笑般的回答,也没有明确交代目的何在.

这部电影我知道了,不管是不是跨越了时空,再说我们这个现实的世界里,也只有时空这个概念而没有实质.不管珍惜眼前的一切 只为曾经拥有

――评电影《不能说的秘密》

由亚洲歌坛小天王周杰伦自编自导自演的电影已经在全国各大院线上映,电影得到了一致好评.

影片讲述了音乐专业学生叶湘伦(周杰伦饰)与跨越时空20年来到现实的路小雨(桂纶美饰)的一段美好纯真而又充满缺憾的爱情故事.

为什么说他们的爱情是美好纯真的呢?因为两个人跨越时空走到了一起,共同爱好音乐而又弹一手好琴.两个人的爱情犹如上天安排,富有传奇色彩.但是真因为两人的爱情是跨越了时空的穿梭,才走到了一起,那么两人的爱情肯定也并非一帆风顺.在常人看来,叶湘伦好似在和空气来撰写他们的爱情童话,因为路小雨并不是所有人能够看得见的,而且路小雨也不属于叶湘伦所在的时代,她也终究要回到属于她自己的那个年代来完成她的生命篇章.

影片也无论剧情还是拍摄手法上也都非常之成功.

剧情方面

周杰伦不光只在音乐创作上无与伦比.在电影编故事方面,他也大显了这编剧方面的天赋.

影片利用一本可以让人穿梭时空的钢琴谱为线索.开始将故事一层层展开,路小雨的出场;叶湘伦与路小雨的交往到相恋;再到两人因为误会而分离,到最后解开路小雨那个所谓的“不能说的秘密”的秘密.故事情节层层相扣,到最后又交织回忆在里面,利用不同时间与空间来讲述发生的同一个故事,到最后又给观众留下了类似悬念的结局.给观众留下想象的空间.

影片剧情另一大好处就在于悬疑的设置.从最开始路小雨那句“这是个不能说的秘密”开始.悬疑便已经在整个故事之中若影若现.到最后阿郎等人告诉叶湘伦他跳舞时其实一直就一个人在跳.也开始提醒了叶湘伦.于是叶湘伦开始回忆与路小雨在一起的这一段过程,悬疑开始一下露出面容.

表演方面

周杰伦的演技的确是飞一般的进步,在本部影片中,饰演叶湘伦这一角色的周杰伦是表现的淋漓尽致.拜托当初只会耍酷而够本色出演的圈子.

在影片中,感情的细微变化是周杰伦表现得最为好的地方;学生的单纯气息,恋爱时的羞涩,弹钢琴的认真,以及在失去了自己所爱的人那种急迫的内心.而桂纶美在影片中也是一个让观众关注的焦点,这一个神秘的女子,在叶湘伦的生活中带来了那个“不能说的秘密”.黄秋生不用再说,他的角色在影片中起到了解开种种疑问钥匙的作用,举足轻重.

制作方面

在后期制作中,也适当的加入了特技效果,大大增强了观众的视觉冲击力.让观众在看这样一部爱情片的同时受到了视觉上的冲击,不会产生累的感觉.音效的处理也值得一提,钢琴的优美旋律,加上影片后面那首神秘的钢琴曲利用了提琴的效果在里面,加强了震撼力.整部影片的音乐处理,使这部电影成为了名副其实的音乐类型片.

电影有好同时也有它本身的不足之处.

在这里我提一下自己的个人意见.纯属个人意见,请各位JAY迷朋友不要介意,毕竟我也是喜欢了杰伦5年的JAY迷.

用理性的眼光去看.

故事的细节方面

1979年的TW已经有改字液的出现?

影片有一段叶湘伦和路小雨相隔20年的时空距离,用改字液在桌上对话的镜头.确实非常之感人,但是又咋一想,路小雨当时所处年代是1979年的TW,我想,TW再怎么发达,在1979年也不可能会出现改字液这样的东西吧!

相差20年,学生校服居然一样?

路小雨跨越时空20年来到了叶湘伦的这个年代,可是她和叶湘伦这个年代的学生校服居然也穿得是一样的.试想,相隔20年,校服居然也会一样么.

两钢琴高手飙琴,目的交代不明确.

叶湘伦和号称“钢琴王子”的宇豪斗琴的这场戏算是影片中的一大看点.但是直到斗琴结束后宇豪才拿一本谱子给小伦,但是后来小伦把谱子送给了小雨,是小雨想要那本谱子吗?但是故事中没有提到,而当小雨问为什么要斗琴时,叶湘伦也只是玩笑般的回答,也没有明确交代目的何在.

这部电影我知道了,不管是不是跨越了时空,再说我们这个现实的世界里,也只有时空这个概念而没有实质.不管

是谁在哭

(一)

吴越飞是个插班生,最近刚刚搬到一座新的居民楼里里,听说这里原来是座古宅,没有人住在这里,那里总充满了神秘和恐怖的气息。在这里住过的人,不是住几天就搬走了,就是遇到这个灾那个灾的受了伤,后来就没有人在住了。可是没过多久,一个好心的房地产老板买下了这座古宅,年过半百的他带着女儿住在这里。说来也怪,父女俩自从来到这儿,就再也没有发生过什么奇怪的事,他们过得很愉快。。不过没过几年,老人不幸因心脏病突发,猝死。没有人怀疑他是因为那个被舆论包围的神秘故事,只是大家都觉得心地善良的人总会活不长,并没什么奇怪的说法。老人的女儿继承了遗产后,把大量的资金捐给了慈善事业,剩下的钱就嘱托附近的建筑公司把这座古宅拆了,建新房吧。人们都很佩服这对父女,不久,女儿也失去了消息。

新楼建起来后,景气十分不好,房地产商们都是你推我拖地不要这笔生意,虽然也有人来住,但那些人一般都是些租房或是年迈的老人,附近的居民也不喜欢这栋楼,说是整个楼每天都空荡荡,让人看了都出冷汗,尤其是晚上月光通过那楼的窗子反射过来,更是让人想起恐怖小说里的幽灵鬼屋之类的。吴越飞是跟着父母来到这儿的,父母长期在外打工,作后才安稳地落脚在这里。对于像吴越飞这样一家,买房子是很难的,大费周折才找到这里。因为是新来的,所以并不知道这个奇怪的事。吴越飞每天都要很早去上学,在班中他跟同学们的关系不是很融洽,再加上大家都知道他住在那栋楼,就更不愿与他在一起了。只是他与一个叫林馨的女孩关系很好,他们是无话不谈的好朋友。但吴越飞也并不是很了解这个情绪变化无常的女孩,不过他只是听说女孩的外公和妈妈在很久以前就死了。因为他们志趣相投,更巧的是,他们住得很近。不过林馨是个神秘的女孩,她与女同学们的关系也不是很好,她们认为林馨是个怪胎,还说她故意接近吴越飞,想博得他的好感之类的话,各种流言教室里传开了。尽管这样,两个好朋友却并不在乎,每天一起放学上学。单每当走到各自离家不远的十字路口处,林馨就主动提出自己回家了,吴越飞他很奇怪为什么林馨不让吴越飞送她回去,不过他很尊重她的选择。或许是她有什么难言之隐吧!吴越飞独自一人走向那座居民楼,可是让他感觉有点不对的是,后面是不是有人跟着?他猛地回头,什么人也没有。哎,看侦探小说看多了,又再瞎猜了!

冬天的脚步近了,放学后的天越来越黑了,加之北方的冬天爱下雪,路滑。吴越飞与林馨商量,说要送她回家,可林馨却执意不干,因为这个她还跟吴越飞吵架了。不过,事过不久,两人又和好了。天越来越冷了,人们每天都要被厚重的大衣裹得严严实实的,似乎每个人的心都被这寒冷的冬天冻住了。吴越飞一个人回家,不知为什么他每天走到那座居民楼,总觉得有人在偷偷地跟着他,每天都如此。可是回头之后,连半个人影都看不到。他想不到的怪事还在继续发生。

(二)

一天晚上,吴越飞正在赶作业,疲惫不堪的他上眼皮已开始打架了,但明天还是要交作业的。独自一人在家的他,从不会偷懒。他很爱干净,屋子自然也很清洁,不过屋子里的东西也不是很多,只有一张床和他的书桌,对着床的还有一个书架,里面最多的就是神秘小说。他曾经在日记里写过:“我长大想要当一名侦探家,要侦破世界最神秘的案子。”而且他也对那些法制节目也十分感兴趣,尤其是一些悬疑的案件,当然它也会根据一些逻辑去推理。他慢慢趴在桌子上,睡着了。梦中,他又回到了回家的路上,寒风吹着他那瘦弱的脸,紧随其后的是急促的脚步声,他猛地回过头去,看到了一个黑影,一个长发的女生站在那里,看着他,他看不清那是谁,但却觉得如此熟悉。她是谁?烦乱的思绪让他感到头疼。模糊的视线突然清晰了,作业,作业还没有完成呢!想到这儿他顾不上那些离奇的怪事,忙手里的作业。第二天他迟到了,这是头一次,使他自己也万万没有想到了。那天当他狼狈的站在同学跟前时,更令他想不到的事发生了。林馨她也迟到了。教室里乱哄哄的,似乎都在议论着她与他之间的事。他的表情很无奈,而她的表情却带了一丝愤恨。

下课了,同学似乎还在为了他们的迟到争论得喋喋不休。

“呀,我说吴越飞呀,你们可真是心有灵犀呀,连迟到都得同步是吧!哈哈!”

吴越飞在一旁傻笑,可(一)

吴越飞是个插班生,最近刚刚搬到一座新的居民楼里里,听说这里原来是座古宅,没有人住在这里,那里总充满了神秘和恐怖的气息。在这里住过的人,不是住几天就搬走了,就是遇到这个灾那个灾的受了伤,后来就没有人在住了。可是没过多久,一个好心的房地产老板买下了这座古宅,年过半百的他带着女儿住在这里。说来也怪,父女俩自从来到这儿,就再也没有发生过什么奇怪的事,他们过得很愉快。。不过没过几年,老人不幸因心脏病突发,猝死。没有人怀疑他是因为那个被舆论包围的神秘故事,只是大家都觉得心地善良的人总会活不长,并没什么奇怪的说法。老人的女儿继承了遗产后,把大量的资金捐给了慈善事业,剩下的钱就嘱托附近的建筑公司把这座古宅拆了,建新房吧。人们都很佩服这对父女,不久,女儿也失去了消息。

新楼建起来后,景气十分不好,房地产商们都是你推我拖地不要这笔生意,虽然也有人来住,但那些人一般都是些租房或是年迈的老人,附近的居民也不喜欢这栋楼,说是整个楼每天都空荡荡,让人看了都出冷汗,尤其是晚上月光通过那楼的窗子反射过来,更是让人想起恐怖小说里的幽灵鬼屋之类的。吴越飞是跟着父母来到这儿的,父母长期在外打工,作后才安稳地落脚在这里。对于像吴越飞这样一家,买房子是很难的,大费周折才找到这里。因为是新来的,所以并不知道这个奇怪的事。吴越飞每天都要很早去上学,在班中他跟同学们的关系不是很融洽,再加上大家都知道他住在那栋楼,就更不愿与他在一起了。只是他与一个叫林馨的女孩关系很好,他们是无话不谈的好朋友。但吴越飞也并不是很了解这个情绪变化无常的女孩,不过他只是听说女孩的外公和妈妈在很久以前就死了。因为他们志趣相投,更巧的是,他们住得很近。不过林馨是个神秘的女孩,她与女同学们的关系也不是很好,她们认为林馨是个怪胎,还说她故意接近吴越飞,想博得他的好感之类的话,各种流言教室里传开了。尽管这样,两个好朋友却并不在乎,每天一起放学上学。单每当走到各自离家不远的十字路口处,林馨就主动提出自己回家了,吴越飞他很奇怪为什么林馨不让吴越飞送她回去,不过他很尊重她的选择。或许是她有什么难言之隐吧!吴越飞独自一人走向那座居民楼,可是让他感觉有点不对的是,后面是不是有人跟着?他猛地回头,什么人也没有。哎,看侦探小说看多了,又再瞎猜了!

冬天的脚步近了,放学后的天越来越黑了,加之北方的冬天爱下雪,路滑。吴越飞与林馨商量,说要送她回家,可林馨却执意不干,因为这个她还跟吴越飞吵架了。不过,事过不久,两人又和好了。天越来越冷了,人们每天都要被厚重的大衣裹得严严实实的,似乎每个人的心都被这寒冷的冬天冻住了。吴越飞一个人回家,不知为什么他每天走到那座居民楼,总觉得有人在偷偷地跟着他,每天都如此。可是回头之后,连半个人影都看不到。他想不到的怪事还在继续发生。

(二)

一天晚上,吴越飞正在赶作业,疲惫不堪的他上眼皮已开始打架了,但明天还是要交作业的。独自一人在家的他,从不会偷懒。他很爱干净,屋子自然也很清洁,不过屋子里的东西也不是很多,只有一张床和他的书桌,对着床的还有一个书架,里面最多的就是神秘小说。他曾经在日记里写过:“我长大想要当一名侦探家,要侦破世界最神秘的案子。”而且他也对那些法制节目也十分感兴趣,尤其是一些悬疑的案件,当然它也会根据一些逻辑去推理。他慢慢趴在桌子上,睡着了。梦中,他又回到了回家的路上,寒风吹着他那瘦弱的脸,紧随其后的是急促的脚步声,他猛地回过头去,看到了一个黑影,一个长发的女生站在那里,看着他,他看不清那是谁,但却觉得如此熟悉。她是谁?烦乱的思绪让他感到头疼。模糊的视线突然清晰了,作业,作业还没有完成呢!想到这儿他顾不上那些离奇的怪事,忙手里的作业。第二天他迟到了,这是头一次,使他自己也万万没有想到了。那天当他狼狈的站在同学跟前时,更令他想不到的事发生了。林馨她也迟到了。教室里乱哄哄的,似乎都在议论着她与他之间的事。他的表情很无奈,而她的表情却带了一丝愤恨。

下课了,同学似乎还在为了他们的迟到争论得喋喋不休。

“呀,我说吴越飞呀,你们可真是心有灵犀呀,连迟到都得同步是吧!哈哈!”

吴越飞在一旁傻笑,可(一)

吴越飞是个插班生,最近刚刚搬到一座新的居民楼里里,听说这里原来是座古宅,没有人住在这里,那里总充满了神秘和恐怖的气息。在这里住过的人,不是住几天就搬走了,就是遇到这个灾那个灾的受了伤,后来就没有人在住了。可是没过多久,一个好心的房地产老板买下了这座古宅,年过半百的他带着女儿住在这里。说来也怪,父女俩自从来到这儿,就再也没有发生过什么奇怪的事,他们过得很愉快。。不过没过几年,老人不幸因心脏病突发,猝死。没有人怀疑他是因为那个被舆论包围的神秘故事,只是大家都觉得心地善良的人总会活不长,并没什么奇怪的说法。老人的女儿继承了遗产后,把大量的资金捐给了慈善事业,剩下的钱就嘱托附近的建筑公司把这座古宅拆了,建新房吧。人们都很佩服这对父女,不久,女儿也失去了消息。

新楼建起来后,景气十分不好,房地产商们都是你推我拖地不要这笔生意,虽然也有人来住,但那些人一般都是些租房或是年迈的老人,附近的居民也不喜欢这栋楼,说是整个楼每天都空荡荡,让人看了都出冷汗,尤其是晚上月光通过那楼的窗子反射过来,更是让人想起恐怖小说里的幽灵鬼屋之类的。吴越飞是跟着父母来到这儿的,父母长期在外打工,作后才安稳地落脚在这里。对于像吴越飞这样一家,买房子是很难的,大费周折才找到这里。因为是新来的,所以并不知道这个奇怪的事。吴越飞每天都要很早去上学,在班中他跟同学们的关系不是很融洽,再加上大家都知道他住在那栋楼,就更不愿与他在一起了。只是他与一个叫林馨的女孩关系很好,他们是无话不谈的好朋友。但吴越飞也并不是很了解这个情绪变化无常的女孩,不过他只是听说女孩的外公和妈妈在很久以前就死了。因为他们志趣相投,更巧的是,他们住得很近。不过林馨是个神秘的女孩,她与女同学们的关系也不是很好,她们认为林馨是个怪胎,还说她故意接近吴越飞,想博得他的好感之类的话,各种流言教室里传开了。尽管这样,两个好朋友却并不在乎,每天一起放学上学。单每当走到各自离家不远的十字路口处,林馨就主动提出自己回家了,吴越飞他很奇怪为什么林馨不让吴越飞送她回去,不过他很尊重她的选择。或许是她有什么难言之隐吧!吴越飞独自一人走向那座居民楼,可是让他感觉有点不对的是,后面是不是有人跟着?他猛地回头,什么人也没有。哎,看侦探小说看多了,又再瞎猜了!

冬天的脚步近了,放学后的天越来越黑了,加之北方的冬天爱下雪,路滑。吴越飞与林馨商量,说要送她回家,可林馨却执意不干,因为这个她还跟吴越飞吵架了。不过,事过不久,两人又和好了。天越来越冷了,人们每天都要被厚重的大衣裹得严严实实的,似乎每个人的心都被这寒冷的冬天冻住了。吴越飞一个人回家,不知为什么他每天走到那座居民楼,总觉得有人在偷偷地跟着他,每天都如此。可是回头之后,连半个人影都看不到。他想不到的怪事还在继续发生。

(二)

一天晚上,吴越飞正在赶作业,疲惫不堪的他上眼皮已开始打架了,但明天还是要交作业的。独自一人在家的他,从不会偷懒。他很爱干净,屋子自然也很清洁,不过屋子里的东西也不是很多,只有一张床和他的书桌,对着床的还有一个书架,里面最多的就是神秘小说。他曾经在日记里写过:“我长大想要当一名侦探家,要侦破世界最神秘的案子。”而且他也对那些法制节目也十分感兴趣,尤其是一些悬疑的案件,当然它也会根据一些逻辑去推理。他慢慢趴在桌子上,睡着了。梦中,他又回到了回家的路上,寒风吹着他那瘦弱的脸,紧随其后的是急促的脚步声,他猛地回过头去,看到了一个黑影,一个长发的女生站在那里,看着他,他看不清那是谁,但却觉得如此熟悉。她是谁?烦乱的思绪让他感到头疼。模糊的视线突然清晰了,作业,作业还没有完成呢!想到这儿他顾不上那些离奇的怪事,忙手里的作业。第二天他迟到了,这是头一次,使他自己也万万没有想到了。那天当他狼狈的站在同学跟前时,更令他想不到的事发生了。林馨她也迟到了。教室里乱哄哄的,似乎都在议论着她与他之间的事。他的表情很无奈,而她的表情却带了一丝愤恨。

下课了,同学似乎还在为了他们的迟到争论得喋喋不休。

“呀,我说吴越飞呀,你们可真是心有灵犀呀,连迟到都得同步是吧!哈哈!”

吴越飞在一旁傻笑,可(一)

吴越飞是个插班生,最近刚刚搬到一座新的居民楼里里,听说这里原来是座古宅,没有人住在这里,那里总充满了神秘和恐怖的气息。在这里住过的人,不是住几天就搬走了,就是遇到这个灾那个灾的受了伤,后来就没有人在住了。可是没过多久,一个好心的房地产老板买下了这座古宅,年过半百的他带着女儿住在这里。说来也怪,父女俩自从来到这儿,就再也没有发生过什么奇怪的事,他们过得很愉快。。不过没过几年,老人不幸因心脏病突发,猝死。没有人怀疑他是因为那个被舆论包围的神秘故事,只是大家都觉得心地善良的人总会活不长,并没什么奇怪的说法。老人的女儿继承了遗产后,把大量的资金捐给了慈善事业,剩下的钱就嘱托附近的建筑公司把这座古宅拆了,建新房吧。人们都很佩服这对父女,不久,女儿也失去了消息。

新楼建起来后,景气十分不好,房地产商们都是你推我拖地不要这笔生意,虽然也有人来住,但那些人一般都是些租房或是年迈的老人,附近的居民也不喜欢这栋楼,说是整个楼每天都空荡荡,让人看了都出冷汗,尤其是晚上月光通过那楼的窗子反射过来,更是让人想起恐怖小说里的幽灵鬼屋之类的。吴越飞是跟着父母来到这儿的,父母长期在外打工,作后才安稳地落脚在这里。对于像吴越飞这样一家,买房子是很难的,大费周折才找到这里。因为是新来的,所以并不知道这个奇怪的事。吴越飞每天都要很早去上学,在班中他跟同学们的关系不是很融洽,再加上大家都知道他住在那栋楼,就更不愿与他在一起了。只是他与一个叫林馨的女孩关系很好,他们是无话不谈的好朋友。但吴越飞也并不是很了解这个情绪变化无常的女孩,不过他只是听说女孩的外公和妈妈在很久以前就死了。因为他们志趣相投,更巧的是,他们住得很近。不过林馨是个神秘的女孩,她与女同学们的关系也不是很好,她们认为林馨是个怪胎,还说她故意接近吴越飞,想博得他的好感之类的话,各种流言教室里传开了。尽管这样,两个好朋友却并不在乎,每天一起放学上学。单每当走到各自离家不远的十字路口处,林馨就主动提出自己回家了,吴越飞他很奇怪为什么林馨不让吴越飞送她回去,不过他很尊重她的选择。或许是她有什么难言之隐吧!吴越飞独自一人走向那座居民楼,可是让他感觉有点不对的是,后面是不是有人跟着?他猛地回头,什么人也没有。哎,看侦探小说看多了,又再瞎猜了!

冬天的脚步近了,放学后的天越来越黑了,加之北方的冬天爱下雪,路滑。吴越飞与林馨商量,说要送她回家,可林馨却执意不干,因为这个她还跟吴越飞吵架了。不过,事过不久,两人又和好了。天越来越冷了,人们每天都要被厚重的大衣裹得严严实实的,似乎每个人的心都被这寒冷的冬天冻住了。吴越飞一个人回家,不知为什么他每天走到那座居民楼,总觉得有人在偷偷地跟着他,每天都如此。可是回头之后,连半个人影都看不到。他想不到的怪事还在继续发生。

(二)

一天晚上,吴越飞正在赶作业,疲惫不堪的他上眼皮已开始打架了,但明天还是要交作业的。独自一人在家的他,从不会偷懒。他很爱干净,屋子自然也很清洁,不过屋子里的东西也不是很多,只有一张床和他的书桌,对着床的还有一个书架,里面最多的就是神秘小说。他曾经在日记里写过:“我长大想要当一名侦探家,要侦破世界最神秘的案子。”而且他也对那些法制节目也十分感兴趣,尤其是一些悬疑的案件,当然它也会根据一些逻辑去推理。他慢慢趴在桌子上,睡着了。梦中,他又回到了回家的路上,寒风吹着他那瘦弱的脸,紧随其后的是急促的脚步声,他猛地回过头去,看到了一个黑影,一个长发的女生站在那里,看着他,他看不清那是谁,但却觉得如此熟悉。她是谁?烦乱的思绪让他感到头疼。模糊的视线突然清晰了,作业,作业还没有完成呢!想到这儿他顾不上那些离奇的怪事,忙手里的作业。第二天他迟到了,这是头一次,使他自己也万万没有想到了。那天当他狼狈的站在同学跟前时,更令他想不到的事发生了。林馨她也迟到了。教室里乱哄哄的,似乎都在议论着她与他之间的事。他的表情很无奈,而她的表情却带了一丝愤恨。

下课了,同学似乎还在为了他们的迟到争论得喋喋不休。

“呀,我说吴越飞呀,你们可真是心有灵犀呀,连迟到都得同步是吧!哈哈!”

吴越飞在一旁傻笑,可(一)

吴越飞是个插班生,最近刚刚搬到一座新的居民楼里里,听说这里原来是座古宅,没有人住在这里,那里总充满了神秘和恐怖的气息。在这里住过的人,不是住几天就搬走了,就是遇到这个灾那个灾的受了伤,后来就没有人在住了。可是没过多久,一个好心的房地产老板买下了这座古宅,年过半百的他带着女儿住在这里。说来也怪,父女俩自从来到这儿,就再也没有发生过什么奇怪的事,他们过得很愉快。。不过没过几年,老人不幸因心脏病突发,猝死。没有人怀疑他是因为那个被舆论包围的神秘故事,只是大家都觉得心地善良的人总会活不长,并没什么奇怪的说法。老人的女儿继承了遗产后,把大量的资金捐给了慈善事业,剩下的钱就嘱托附近的建筑公司把这座古宅拆了,建新房吧。人们都很佩服这对父女,不久,女儿也失去了消息。

新楼建起来后,景气十分不好,房地产商们都是你推我拖地不要这笔生意,虽然也有人来住,但那些人一般都是些租房或是年迈的老人,附近的居民也不喜欢这栋楼,说是整个楼每天都空荡荡,让人看了都出冷汗,尤其是晚上月光通过那楼的窗子反射过来,更是让人想起恐怖小说里的幽灵鬼屋之类的。吴越飞是跟着父母来到这儿的,父母长期在外打工,作后才安稳地落脚在这里。对于像吴越飞这样一家,买房子是很难的,大费周折才找到这里。因为是新来的,所以并不知道这个奇怪的事。吴越飞每天都要很早去上学,在班中他跟同学们的关系不是很融洽,再加上大家都知道他住在那栋楼,就更不愿与他在一起了。只是他与一个叫林馨的女孩关系很好,他们是无话不谈的好朋友。但吴越飞也并不是很了解这个情绪变化无常的女孩,不过他只是听说女孩的外公和妈妈在很久以前就死了。因为他们志趣相投,更巧的是,他们住得很近。不过林馨是个神秘的女孩,她与女同学们的关系也不是很好,她们认为林馨是个怪胎,还说她故意接近吴越飞,想博得他的好感之类的话,各种流言教室里传开了。尽管这样,两个好朋友却并不在乎,每天一起放学上学。单每当走到各自离家不远的十字路口处,林馨就主动提出自己回家了,吴越飞他很奇怪为什么林馨不让吴越飞送她回去,不过他很尊重她的选择。或许是她有什么难言之隐吧!吴越飞独自一人走向那座居民楼,可是让他感觉有点不对的是,后面是不是有人跟着?他猛地回头,什么人也没有。哎,看侦探小说看多了,又再瞎猜了!

冬天的脚步近了,放学后的天越来越黑了,加之北方的冬天爱下雪,路滑。吴越飞与林馨商量,说要送她回家,可林馨却执意不干,因为这个她还跟吴越飞吵架了。不过,事过不久,两人又和好了。天越来越冷了,人们每天都要被厚重的大衣裹得严严实实的,似乎每个人的心都被这寒冷的冬天冻住了。吴越飞一个人回家,不知为什么他每天走到那座居民楼,总觉得有人在偷偷地跟着他,每天都如此。可是回头之后,连半个人影都看不到。他想不到的怪事还在继续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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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天晚上,吴越飞正在赶作业,疲惫不堪的他上眼皮已开始打架了,但明天还是要交作业的。独自一人在家的他,从不会偷懒。他很爱干净,屋子自然也很清洁,不过屋子里的东西也不是很多,只有一张床和他的书桌,对着床的还有一个书架,里面最多的就是神秘小说。他曾经在日记里写过:“我长大想要当一名侦探家,要侦破世界最神秘的案子。”而且他也对那些法制节目也十分感兴趣,尤其是一些悬疑的案件,当然它也会根据一些逻辑去推理。他慢慢趴在桌子上,睡着了。梦中,他又回到了回家的路上,寒风吹着他那瘦弱的脸,紧随其后的是急促的脚步声,他猛地回过头去,看到了一个黑影,一个长发的女生站在那里,看着他,他看不清那是谁,但却觉得如此熟悉。她是谁?烦乱的思绪让他感到头疼。模糊的视线突然清晰了,作业,作业还没有完成呢!想到这儿他顾不上那些离奇的怪事,忙手里的作业。第二天他迟到了,这是头一次,使他自己也万万没有想到了。那天当他狼狈的站在同学跟前时,更令他想不到的事发生了。林馨她也迟到了。教室里乱哄哄的,似乎都在议论着她与他之间的事。他的表情很无奈,而她的表情却带了一丝愤恨。

下课了,同学似乎还在为了他们的迟到争论得喋喋不休。

“呀,我说吴越飞呀,你们可真是心有灵犀呀,连迟到都得同步是吧!哈哈!”

吴越飞在一旁傻笑,可(一)

吴越飞是个插班生,最近刚刚搬到一座新的居民楼里里,听说这里原来是座古宅,没有人住在这里,那里总充满了神秘和恐怖的气息。在这里住过的人,不是住几天就搬走了,就是遇到这个灾那个灾的受了伤,后来就没有人在住了。可是没过多久,一个好心的房地产老板买下了这座古宅,年过半百的他带着女儿住在这里。说来也怪,父女俩自从来到这儿,就再也没有发生过什么奇怪的事,他们过得很愉快。。不过没过几年,老人不幸因心脏病突发,猝死。没有人怀疑他是因为那个被舆论包围的神秘故事,只是大家都觉得心地善良的人总会活不长,并没什么奇怪的说法。老人的女儿继承了遗产后,把大量的资金捐给了慈善事业,剩下的钱就嘱托附近的建筑公司把这座古宅拆了,建新房吧。人们都很佩服这对父女,不久,女儿也失去了消息。

新楼建起来后,景气十分不好,房地产商们都是你推我拖地不要这笔生意,虽然也有人来住,但那些人一般都是些租房或是年迈的老人,附近的居民也不喜欢这栋楼,说是整个楼每天都空荡荡,让人看了都出冷汗,尤其是晚上月光通过那楼的窗子反射过来,更是让人想起恐怖小说里的幽灵鬼屋之类的。吴越飞是跟着父母来到这儿的,父母长期在外打工,作后才安稳地落脚在这里。对于像吴越飞这样一家,买房子是很难的,大费周折才找到这里。因为是新来的,所以并不知道这个奇怪的事。吴越飞每天都要很早去上学,在班中他跟同学们的关系不是很融洽,再加上大家都知道他住在那栋楼,就更不愿与他在一起了。只是他与一个叫林馨的女孩关系很好,他们是无话不谈的好朋友。但吴越飞也并不是很了解这个情绪变化无常的女孩,不过他只是听说女孩的外公和妈妈在很久以前就死了。因为他们志趣相投,更巧的是,他们住得很近。不过林馨是个神秘的女孩,她与女同学们的关系也不是很好,她们认为林馨是个怪胎,还说她故意接近吴越飞,想博得他的好感之类的话,各种流言教室里传开了。尽管这样,两个好朋友却并不在乎,每天一起放学上学。单每当走到各自离家不远的十字路口处,林馨就主动提出自己回家了,吴越飞他很奇怪为什么林馨不让吴越飞送她回去,不过他很尊重她的选择。或许是她有什么难言之隐吧!吴越飞独自一人走向那座居民楼,可是让他感觉有点不对的是,后面是不是有人跟着?他猛地回头,什么人也没有。哎,看侦探小说看多了,又再瞎猜了!

冬天的脚步近了,放学后的天越来越黑了,加之北方的冬天爱下雪,路滑。吴越飞与林馨商量,说要送她回家,可林馨却执意不干,因为这个她还跟吴越飞吵架了。不过,事过不久,两人又和好了。天越来越冷了,人们每天都要被厚重的大衣裹得严严实实的,似乎每个人的心都被这寒冷的冬天冻住了。吴越飞一个人回家,不知为什么他每天走到那座居民楼,总觉得有人在偷偷地跟着他,每天都如此。可是回头之后,连半个人影都看不到。他想不到的怪事还在继续发生。

(二)

一天晚上,吴越飞正在赶作业,疲惫不堪的他上眼皮已开始打架了,但明天还是要交作业的。独自一人在家的他,从不会偷懒。他很爱干净,屋子自然也很清洁,不过屋子里的东西也不是很多,只有一张床和他的书桌,对着床的还有一个书架,里面最多的就是神秘小说。他曾经在日记里写过:“我长大想要当一名侦探家,要侦破世界最神秘的案子。”而且他也对那些法制节目也十分感兴趣,尤其是一些悬疑的案件,当然它也会根据一些逻辑去推理。他慢慢趴在桌子上,睡着了。梦中,他又回到了回家的路上,寒风吹着他那瘦弱的脸,紧随其后的是急促的脚步声,他猛地回过头去,看到了一个黑影,一个长发的女生站在那里,看着他,他看不清那是谁,但却觉得如此熟悉。她是谁?烦乱的思绪让他感到头疼。模糊的视线突然清晰了,作业,作业还没有完成呢!想到这儿他顾不上那些离奇的怪事,忙手里的作业。第二天他迟到了,这是头一次,使他自己也万万没有想到了。那天当他狼狈的站在同学跟前时,更令他想不到的事发生了。林馨她也迟到了。教室里乱哄哄的,似乎都在议论着她与他之间的事。他的表情很无奈,而她的表情却带了一丝愤恨。

下课了,同学似乎还在为了他们的迟到争论得喋喋不休。

“呀,我说吴越飞呀,你们可真是心有灵犀呀,连迟到都得同步是吧!哈哈!”

吴越飞在一旁傻笑,可(一)

吴越飞是个插班生,最近刚刚搬到一座新的居民楼里里,听说这里原来是座古宅,没有人住在这里,那里总充满了神秘和恐怖的气息。在这里住过的人,不是住几天就搬走了,就是遇到这个灾那个灾的受了伤,后来就没有人在住了。可是没过多久,一个好心的房地产老板买下了这座古宅,年过半百的他带着女儿住在这里。说来也怪,父女俩自从来到这儿,就再也没有发生过什么奇怪的事,他们过得很愉快。。不过没过几年,老人不幸因心脏病突发,猝死。没有人怀疑他是因为那个被舆论包围的神秘故事,只是大家都觉得心地善良的人总会活不长,并没什么奇怪的说法。老人的女儿继承了遗产后,把大量的资金捐给了慈善事业,剩下的钱就嘱托附近的建筑公司把这座古宅拆了,建新房吧。人们都很佩服这对父女,不久,女儿也失去了消息。

新楼建起来后,景气十分不好,房地产商们都是你推我拖地不要这笔生意,虽然也有人来住,但那些人一般都是些租房或是年迈的老人,附近的居民也不喜欢这栋楼,说是整个楼每天都空荡荡,让人看了都出冷汗,尤其是晚上月光通过那楼的窗子反射过来,更是让人想起恐怖小说里的幽灵鬼屋之类的。吴越飞是跟着父母来到这儿的,父母长期在外打工,作后才安稳地落脚在这里。对于像吴越飞这样一家,买房子是很难的,大费周折才找到这里。因为是新来的,所以并不知道这个奇怪的事。吴越飞每天都要很早去上学,在班中他跟同学们的关系不是很融洽,再加上大家都知道他住在那栋楼,就更不愿与他在一起了。只是他与一个叫林馨的女孩关系很好,他们是无话不谈的好朋友。但吴越飞也并不是很了解这个情绪变化无常的女孩,不过他只是听说女孩的外公和妈妈在很久以前就死了。因为他们志趣相投,更巧的是,他们住得很近。不过林馨是个神秘的女孩,她与女同学们的关系也不是很好,她们认为林馨是个怪胎,还说她故意接近吴越飞,想博得他的好感之类的话,各种流言教室里传开了。尽管这样,两个好朋友却并不在乎,每天一起放学上学。单每当走到各自离家不远的十字路口处,林馨就主动提出自己回家了,吴越飞他很奇怪为什么林馨不让吴越飞送她回去,不过他很尊重她的选择。或许是她有什么难言之隐吧!吴越飞独自一人走向那座居民楼,可是让他感觉有点不对的是,后面是不是有人跟着?他猛地回头,什么人也没有。哎,看侦探小说看多了,又再瞎猜了!

冬天的脚步近了,放学后的天越来越黑了,加之北方的冬天爱下雪,路滑。吴越飞与林馨商量,说要送她回家,可林馨却执意不干,因为这个她还跟吴越飞吵架了。不过,事过不久,两人又和好了。天越来越冷了,人们每天都要被厚重的大衣裹得严严实实的,似乎每个人的心都被这寒冷的冬天冻住了。吴越飞一个人回家,不知为什么他每天走到那座居民楼,总觉得有人在偷偷地跟着他,每天都如此。可是回头之后,连半个人影都看不到。他想不到的怪事还在继续发生。

(二)

一天晚上,吴越飞正在赶作业,疲惫不堪的他上眼皮已开始打架了,但明天还是要交作业的。独自一人在家的他,从不会偷懒。他很爱干净,屋子自然也很清洁,不过屋子里的东西也不是很多,只有一张床和他的书桌,对着床的还有一个书架,里面最多的就是神秘小说。他曾经在日记里写过:“我长大想要当一名侦探家,要侦破世界最神秘的案子。”而且他也对那些法制节目也十分感兴趣,尤其是一些悬疑的案件,当然它也会根据一些逻辑去推理。他慢慢趴在桌子上,睡着了。梦中,他又回到了回家的路上,寒风吹着他那瘦弱的脸,紧随其后的是急促的脚步声,他猛地回过头去,看到了一个黑影,一个长发的女生站在那里,看着他,他看不清那是谁,但却觉得如此熟悉。她是谁?烦乱的思绪让他感到头疼。模糊的视线突然清晰了,作业,作业还没有完成呢!想到这儿他顾不上那些离奇的怪事,忙手里的作业。第二天他迟到了,这是头一次,使他自己也万万没有想到了。那天当他狼狈的站在同学跟前时,更令他想不到的事发生了。林馨她也迟到了。教室里乱哄哄的,似乎都在议论着她与他之间的事。他的表情很无奈,而她的表情却带了一丝愤恨。

下课了,同学似乎还在为了他们的迟到争论得喋喋不休。

“呀,我说吴越飞呀,你们可真是心有灵犀呀,连迟到都得同步是吧!哈哈!”

吴越飞在一旁傻笑,可

吓破胆之鬼宅急电

阿甘原名许甘,湖南人,我的高中同学。因为人胆小怕事,人送外号“胆小鬼”。

其实阿甘高中时胆子蛮大,经常和我一起躲在寝室里看恐怖小说,我看恐怖小说是为了积累写作素材,而阿甘纯粹为了打发时间。后来阿甘搬到校外租房子住了,但我们还时常约好一起去看恐怖电影。胆大,阳光的阿甘自从发生了那件事后,整个人都变了。

那是一个伸手不见五指的黑夜,一路上狂风大作。刚刚看完《黄泉路口》(美国恐怖悬疑电影)的阿甘兴冲冲地回到了家里,准备洗澡睡觉。正打算洗澡时,阿甘突然察觉有点不对劲,自己明明反向关上的推拉窗竟被正向锁上了。阿甘感觉可能有人潜伏到自己家中。以前看过的恐怖小说的种种片段浮现在阿甘脑中。是劫财,还是索命,亦或是一个纯粹的变态杀手,以杀人取乐。想到这里,阿甘不禁胆战心惊。

阿甘小心翼翼地走出了浴室,心里默念着:“小偷先生啊,不要跟我撞上面。我是个穷学生,没有什么东西可偷,你要是一定要拿一点东西,我抽屉里还有冲饭卡用的两百元钱。你可千万别冲动啊,杀人可是犯法的。”在阿甘的印象中,在一场灾难过后,能够幸存下来的只有男女主人公。这本来是恐怖电影的俗套,但现在的阿甘对这条定律深信不疑。自认没有主角命的阿甘,不禁为自己的安危担忧起来。

战战兢兢回到卧室的阿甘吓得不知道该做些什么,客厅的灯不敢关——害怕躲着黑暗里的小偷展开行动。卧室的灯不敢开——害怕刚好碰见小偷。

阿甘蹑手蹑脚地上了床,盘算着小偷下一步的行动。是携带赃款,趁夜溜走。还是继续潜伏,伺机埋伏。亦或是——阿甘不敢再想下去,恐怖的画面一幕幕地浮现在阿甘脑中。

该死,我不要死到这个地方。阿甘想立马站起身来,跑出这个鬼地方。但马上又冷静了下来,小偷作案一般都有同伙协助,说不定就有人守在门口,只要阿甘一出门——阿甘不敢再往下想。现在的阿甘只能是祈祷,祈祷对方索财不索命,祈祷自己能平安度过这一关。躺在床上的阿甘,动都不敢动,连喘气都不敢大声,但心跳却在不断加速。

他一定在某个地方注视着我。阿甘总感觉卧室窗户外的阳台处,有一双眼死死地盯着阿甘。那是一双野兽之瞳,在黑暗的包围下透射着令人胆颤的寒光。说不定是“狼人”,在月圆之夜复活,以杀人猎头为乐。

阿甘心想完了,凶手可能是外国人。在阿甘的心目中,国内的“杀人魔”注重的是对犯罪手法的实施,想尽办法使案子便得扑朔迷离。也就是说,国内的罪犯杀人便是一击毙命,不会给受害者留下太大的痛苦。而国外的就不一样,国外的“杀人狂”最喜欢的就是玩杀人游戏,让你求生不得求死不能,非把你“生吞活剥”不可。当然这些都是阿甘对恐怖电影的一些遐想,真实生活中的犯罪是不分国籍的。

阿甘感觉被看地发毛,慢慢地转过身去。转过身去的阿甘感觉那双眼更近了,几乎都要贴在了窗户上。阿甘忙转回来,反正都是被盯着,盯着正面总比比盯着背面要强,至少能预测到对方的行动。

阿甘在床上僵持着,以前看过的恐怖小说在此时发挥了负面作用。血腥的场面一幕幕地浮现在阿甘脑海内,阿甘害怕肉体的痛苦,更忍受不了精神上的折磨。

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阿甘始终不敢合眼。为什么对方还不开始行动?难道他知道我察觉到他的存在?难道他打算等我睡着了,再杀人灭口?阿甘越想越不敢睡觉,一丝寒意让阿甘全身发抖。

阿甘就这样和小偷僵持着,从十一点到十二点,又从十二点到一点钟。小偷始终没有采取行动,这让阿甘犯了迷糊。难不成他想潜伏到明早再行动。

阿甘实在犯了困,却无论如何也不敢睡觉。这就像野兽捕食一样,捕食者往往要等到猎物疲乏时才出击,达到一击致命的效果。其实对阿甘来说,只要对方有这个心思。不管阿甘睡着,还是醒着,横竖都是一死。说不定睡着了,迷迷糊糊的,还不会觉得那么痛苦。

阿甘就这样强撑着,转眼一看钟,已经两点多钟。因为疲惫紧张,阿甘竟在这时候产生了“尿意”。这可是僵持的关键阶段,这泡尿来的真不是时候。阿甘急切地想要去上厕所,但又怕因此惊动了小偷。抱着“敌不动我不动”的原则。阿甘咬牙强忍着,可是这种事情,越忍越痛苦。感觉着膀胱一点点胀大的阿甘,精神世界几乎濒临崩溃。

管他的,要死也等我撒完尿再死。正当阿甘起身去厕所,一阵狂风吹过,狂风敲打着玻璃,发出“砰砰”的巨响。阿甘立马乖乖地躺下。狂风过后,四周又阿甘原名许甘,湖南人,我的高中同学。因为人胆小怕事,人送外号“胆小鬼”。

其实阿甘高中时胆子蛮大,经常和我一起躲在寝室里看恐怖小说,我看恐怖小说是为了积累写作素材,而阿甘纯粹为了打发时间。后来阿甘搬到校外租房子住了,但我们还时常约好一起去看恐怖电影。胆大,阳光的阿甘自从发生了那件事后,整个人都变了。

那是一个伸手不见五指的黑夜,一路上狂风大作。刚刚看完《黄泉路口》(美国恐怖悬疑电影)的阿甘兴冲冲地回到了家里,准备洗澡睡觉。正打算洗澡时,阿甘突然察觉有点不对劲,自己明明反向关上的推拉窗竟被正向锁上了。阿甘感觉可能有人潜伏到自己家中。以前看过的恐怖小说的种种片段浮现在阿甘脑中。是劫财,还是索命,亦或是一个纯粹的变态杀手,以杀人取乐。想到这里,阿甘不禁胆战心惊。

阿甘小心翼翼地走出了浴室,心里默念着:“小偷先生啊,不要跟我撞上面。我是个穷学生,没有什么东西可偷,你要是一定要拿一点东西,我抽屉里还有冲饭卡用的两百元钱。你可千万别冲动啊,杀人可是犯法的。”在阿甘的印象中,在一场灾难过后,能够幸存下来的只有男女主人公。这本来是恐怖电影的俗套,但现在的阿甘对这条定律深信不疑。自认没有主角命的阿甘,不禁为自己的安危担忧起来。

战战兢兢回到卧室的阿甘吓得不知道该做些什么,客厅的灯不敢关——害怕躲着黑暗里的小偷展开行动。卧室的灯不敢开——害怕刚好碰见小偷。

阿甘蹑手蹑脚地上了床,盘算着小偷下一步的行动。是携带赃款,趁夜溜走。还是继续潜伏,伺机埋伏。亦或是——阿甘不敢再想下去,恐怖的画面一幕幕地浮现在阿甘脑中。

该死,我不要死到这个地方。阿甘想立马站起身来,跑出这个鬼地方。但马上又冷静了下来,小偷作案一般都有同伙协助,说不定就有人守在门口,只要阿甘一出门——阿甘不敢再往下想。现在的阿甘只能是祈祷,祈祷对方索财不索命,祈祷自己能平安度过这一关。躺在床上的阿甘,动都不敢动,连喘气都不敢大声,但心跳却在不断加速。

他一定在某个地方注视着我。阿甘总感觉卧室窗户外的阳台处,有一双眼死死地盯着阿甘。那是一双野兽之瞳,在黑暗的包围下透射着令人胆颤的寒光。说不定是“狼人”,在月圆之夜复活,以杀人猎头为乐。

阿甘心想完了,凶手可能是外国人。在阿甘的心目中,国内的“杀人魔”注重的是对犯罪手法的实施,想尽办法使案子便得扑朔迷离。也就是说,国内的罪犯杀人便是一击毙命,不会给受害者留下太大的痛苦。而国外的就不一样,国外的“杀人狂”最喜欢的就是玩杀人游戏,让你求生不得求死不能,非把你“生吞活剥”不可。当然这些都是阿甘对恐怖电影的一些遐想,真实生活中的犯罪是不分国籍的。

阿甘感觉被看地发毛,慢慢地转过身去。转过身去的阿甘感觉那双眼更近了,几乎都要贴在了窗户上。阿甘忙转回来,反正都是被盯着,盯着正面总比比盯着背面要强,至少能预测到对方的行动。

阿甘在床上僵持着,以前看过的恐怖小说在此时发挥了负面作用。血腥的场面一幕幕地浮现在阿甘脑海内,阿甘害怕肉体的痛苦,更忍受不了精神上的折磨。

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阿甘始终不敢合眼。为什么对方还不开始行动?难道他知道我察觉到他的存在?难道他打算等我睡着了,再杀人灭口?阿甘越想越不敢睡觉,一丝寒意让阿甘全身发抖。

阿甘就这样和小偷僵持着,从十一点到十二点,又从十二点到一点钟。小偷始终没有采取行动,这让阿甘犯了迷糊。难不成他想潜伏到明早再行动。

阿甘实在犯了困,却无论如何也不敢睡觉。这就像野兽捕食一样,捕食者往往要等到猎物疲乏时才出击,达到一击致命的效果。其实对阿甘来说,只要对方有这个心思。不管阿甘睡着,还是醒着,横竖都是一死。说不定睡着了,迷迷糊糊的,还不会觉得那么痛苦。

阿甘就这样强撑着,转眼一看钟,已经两点多钟。因为疲惫紧张,阿甘竟在这时候产生了“尿意”。这可是僵持的关键阶段,这泡尿来的真不是时候。阿甘急切地想要去上厕所,但又怕因此惊动了小偷。抱着“敌不动我不动”的原则。阿甘咬牙强忍着,可是这种事情,越忍越痛苦。感觉着膀胱一点点胀大的阿甘,精神世界几乎濒临崩溃。

管他的,要死也等我撒完尿再死。正当阿甘起身去厕所,一阵狂风吹过,狂风敲打着玻璃,发出“砰砰”的巨响。阿甘立马乖乖地躺下。狂风过后,四周又阿甘原名许甘,湖南人,我的高中同学。因为人胆小怕事,人送外号“胆小鬼”。

其实阿甘高中时胆子蛮大,经常和我一起躲在寝室里看恐怖小说,我看恐怖小说是为了积累写作素材,而阿甘纯粹为了打发时间。后来阿甘搬到校外租房子住了,但我们还时常约好一起去看恐怖电影。胆大,阳光的阿甘自从发生了那件事后,整个人都变了。

那是一个伸手不见五指的黑夜,一路上狂风大作。刚刚看完《黄泉路口》(美国恐怖悬疑电影)的阿甘兴冲冲地回到了家里,准备洗澡睡觉。正打算洗澡时,阿甘突然察觉有点不对劲,自己明明反向关上的推拉窗竟被正向锁上了。阿甘感觉可能有人潜伏到自己家中。以前看过的恐怖小说的种种片段浮现在阿甘脑中。是劫财,还是索命,亦或是一个纯粹的变态杀手,以杀人取乐。想到这里,阿甘不禁胆战心惊。

阿甘小心翼翼地走出了浴室,心里默念着:“小偷先生啊,不要跟我撞上面。我是个穷学生,没有什么东西可偷,你要是一定要拿一点东西,我抽屉里还有冲饭卡用的两百元钱。你可千万别冲动啊,杀人可是犯法的。”在阿甘的印象中,在一场灾难过后,能够幸存下来的只有男女主人公。这本来是恐怖电影的俗套,但现在的阿甘对这条定律深信不疑。自认没有主角命的阿甘,不禁为自己的安危担忧起来。

战战兢兢回到卧室的阿甘吓得不知道该做些什么,客厅的灯不敢关——害怕躲着黑暗里的小偷展开行动。卧室的灯不敢开——害怕刚好碰见小偷。

阿甘蹑手蹑脚地上了床,盘算着小偷下一步的行动。是携带赃款,趁夜溜走。还是继续潜伏,伺机埋伏。亦或是——阿甘不敢再想下去,恐怖的画面一幕幕地浮现在阿甘脑中。

该死,我不要死到这个地方。阿甘想立马站起身来,跑出这个鬼地方。但马上又冷静了下来,小偷作案一般都有同伙协助,说不定就有人守在门口,只要阿甘一出门——阿甘不敢再往下想。现在的阿甘只能是祈祷,祈祷对方索财不索命,祈祷自己能平安度过这一关。躺在床上的阿甘,动都不敢动,连喘气都不敢大声,但心跳却在不断加速。

他一定在某个地方注视着我。阿甘总感觉卧室窗户外的阳台处,有一双眼死死地盯着阿甘。那是一双野兽之瞳,在黑暗的包围下透射着令人胆颤的寒光。说不定是“狼人”,在月圆之夜复活,以杀人猎头为乐。

阿甘心想完了,凶手可能是外国人。在阿甘的心目中,国内的“杀人魔”注重的是对犯罪手法的实施,想尽办法使案子便得扑朔迷离。也就是说,国内的罪犯杀人便是一击毙命,不会给受害者留下太大的痛苦。而国外的就不一样,国外的“杀人狂”最喜欢的就是玩杀人游戏,让你求生不得求死不能,非把你“生吞活剥”不可。当然这些都是阿甘对恐怖电影的一些遐想,真实生活中的犯罪是不分国籍的。

阿甘感觉被看地发毛,慢慢地转过身去。转过身去的阿甘感觉那双眼更近了,几乎都要贴在了窗户上。阿甘忙转回来,反正都是被盯着,盯着正面总比比盯着背面要强,至少能预测到对方的行动。

阿甘在床上僵持着,以前看过的恐怖小说在此时发挥了负面作用。血腥的场面一幕幕地浮现在阿甘脑海内,阿甘害怕肉体的痛苦,更忍受不了精神上的折磨。

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阿甘始终不敢合眼。为什么对方还不开始行动?难道他知道我察觉到他的存在?难道他打算等我睡着了,再杀人灭口?阿甘越想越不敢睡觉,一丝寒意让阿甘全身发抖。

阿甘就这样和小偷僵持着,从十一点到十二点,又从十二点到一点钟。小偷始终没有采取行动,这让阿甘犯了迷糊。难不成他想潜伏到明早再行动。

阿甘实在犯了困,却无论如何也不敢睡觉。这就像野兽捕食一样,捕食者往往要等到猎物疲乏时才出击,达到一击致命的效果。其实对阿甘来说,只要对方有这个心思。不管阿甘睡着,还是醒着,横竖都是一死。说不定睡着了,迷迷糊糊的,还不会觉得那么痛苦。

阿甘就这样强撑着,转眼一看钟,已经两点多钟。因为疲惫紧张,阿甘竟在这时候产生了“尿意”。这可是僵持的关键阶段,这泡尿来的真不是时候。阿甘急切地想要去上厕所,但又怕因此惊动了小偷。抱着“敌不动我不动”的原则。阿甘咬牙强忍着,可是这种事情,越忍越痛苦。感觉着膀胱一点点胀大的阿甘,精神世界几乎濒临崩溃。

管他的,要死也等我撒完尿再死。正当阿甘起身去厕所,一阵狂风吹过,狂风敲打着玻璃,发出“砰砰”的巨响。阿甘立马乖乖地躺下。狂风过后,四周又阿甘原名许甘,湖南人,我的高中同学。因为人胆小怕事,人送外号“胆小鬼”。

其实阿甘高中时胆子蛮大,经常和我一起躲在寝室里看恐怖小说,我看恐怖小说是为了积累写作素材,而阿甘纯粹为了打发时间。后来阿甘搬到校外租房子住了,但我们还时常约好一起去看恐怖电影。胆大,阳光的阿甘自从发生了那件事后,整个人都变了。

那是一个伸手不见五指的黑夜,一路上狂风大作。刚刚看完《黄泉路口》(美国恐怖悬疑电影)的阿甘兴冲冲地回到了家里,准备洗澡睡觉。正打算洗澡时,阿甘突然察觉有点不对劲,自己明明反向关上的推拉窗竟被正向锁上了。阿甘感觉可能有人潜伏到自己家中。以前看过的恐怖小说的种种片段浮现在阿甘脑中。是劫财,还是索命,亦或是一个纯粹的变态杀手,以杀人取乐。想到这里,阿甘不禁胆战心惊。

阿甘小心翼翼地走出了浴室,心里默念着:“小偷先生啊,不要跟我撞上面。我是个穷学生,没有什么东西可偷,你要是一定要拿一点东西,我抽屉里还有冲饭卡用的两百元钱。你可千万别冲动啊,杀人可是犯法的。”在阿甘的印象中,在一场灾难过后,能够幸存下来的只有男女主人公。这本来是恐怖电影的俗套,但现在的阿甘对这条定律深信不疑。自认没有主角命的阿甘,不禁为自己的安危担忧起来。

战战兢兢回到卧室的阿甘吓得不知道该做些什么,客厅的灯不敢关——害怕躲着黑暗里的小偷展开行动。卧室的灯不敢开——害怕刚好碰见小偷。

阿甘蹑手蹑脚地上了床,盘算着小偷下一步的行动。是携带赃款,趁夜溜走。还是继续潜伏,伺机埋伏。亦或是——阿甘不敢再想下去,恐怖的画面一幕幕地浮现在阿甘脑中。

该死,我不要死到这个地方。阿甘想立马站起身来,跑出这个鬼地方。但马上又冷静了下来,小偷作案一般都有同伙协助,说不定就有人守在门口,只要阿甘一出门——阿甘不敢再往下想。现在的阿甘只能是祈祷,祈祷对方索财不索命,祈祷自己能平安度过这一关。躺在床上的阿甘,动都不敢动,连喘气都不敢大声,但心跳却在不断加速。

他一定在某个地方注视着我。阿甘总感觉卧室窗户外的阳台处,有一双眼死死地盯着阿甘。那是一双野兽之瞳,在黑暗的包围下透射着令人胆颤的寒光。说不定是“狼人”,在月圆之夜复活,以杀人猎头为乐。

阿甘心想完了,凶手可能是外国人。在阿甘的心目中,国内的“杀人魔”注重的是对犯罪手法的实施,想尽办法使案子便得扑朔迷离。也就是说,国内的罪犯杀人便是一击毙命,不会给受害者留下太大的痛苦。而国外的就不一样,国外的“杀人狂”最喜欢的就是玩杀人游戏,让你求生不得求死不能,非把你“生吞活剥”不可。当然这些都是阿甘对恐怖电影的一些遐想,真实生活中的犯罪是不分国籍的。

阿甘感觉被看地发毛,慢慢地转过身去。转过身去的阿甘感觉那双眼更近了,几乎都要贴在了窗户上。阿甘忙转回来,反正都是被盯着,盯着正面总比比盯着背面要强,至少能预测到对方的行动。

阿甘在床上僵持着,以前看过的恐怖小说在此时发挥了负面作用。血腥的场面一幕幕地浮现在阿甘脑海内,阿甘害怕肉体的痛苦,更忍受不了精神上的折磨。

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阿甘始终不敢合眼。为什么对方还不开始行动?难道他知道我察觉到他的存在?难道他打算等我睡着了,再杀人灭口?阿甘越想越不敢睡觉,一丝寒意让阿甘全身发抖。

阿甘就这样和小偷僵持着,从十一点到十二点,又从十二点到一点钟。小偷始终没有采取行动,这让阿甘犯了迷糊。难不成他想潜伏到明早再行动。

阿甘实在犯了困,却无论如何也不敢睡觉。这就像野兽捕食一样,捕食者往往要等到猎物疲乏时才出击,达到一击致命的效果。其实对阿甘来说,只要对方有这个心思。不管阿甘睡着,还是醒着,横竖都是一死。说不定睡着了,迷迷糊糊的,还不会觉得那么痛苦。

阿甘就这样强撑着,转眼一看钟,已经两点多钟。因为疲惫紧张,阿甘竟在这时候产生了“尿意”。这可是僵持的关键阶段,这泡尿来的真不是时候。阿甘急切地想要去上厕所,但又怕因此惊动了小偷。抱着“敌不动我不动”的原则。阿甘咬牙强忍着,可是这种事情,越忍越痛苦。感觉着膀胱一点点胀大的阿甘,精神世界几乎濒临崩溃。

管他的,要死也等我撒完尿再死。正当阿甘起身去厕所,一阵狂风吹过,狂风敲打着玻璃,发出“砰砰”的巨响。阿甘立马乖乖地躺下。狂风过后,四周又阿甘原名许甘,湖南人,我的高中同学。因为人胆小怕事,人送外号“胆小鬼”。

其实阿甘高中时胆子蛮大,经常和我一起躲在寝室里看恐怖小说,我看恐怖小说是为了积累写作素材,而阿甘纯粹为了打发时间。后来阿甘搬到校外租房子住了,但我们还时常约好一起去看恐怖电影。胆大,阳光的阿甘自从发生了那件事后,整个人都变了。

那是一个伸手不见五指的黑夜,一路上狂风大作。刚刚看完《黄泉路口》(美国恐怖悬疑电影)的阿甘兴冲冲地回到了家里,准备洗澡睡觉。正打算洗澡时,阿甘突然察觉有点不对劲,自己明明反向关上的推拉窗竟被正向锁上了。阿甘感觉可能有人潜伏到自己家中。以前看过的恐怖小说的种种片段浮现在阿甘脑中。是劫财,还是索命,亦或是一个纯粹的变态杀手,以杀人取乐。想到这里,阿甘不禁胆战心惊。

阿甘小心翼翼地走出了浴室,心里默念着:“小偷先生啊,不要跟我撞上面。我是个穷学生,没有什么东西可偷,你要是一定要拿一点东西,我抽屉里还有冲饭卡用的两百元钱。你可千万别冲动啊,杀人可是犯法的。”在阿甘的印象中,在一场灾难过后,能够幸存下来的只有男女主人公。这本来是恐怖电影的俗套,但现在的阿甘对这条定律深信不疑。自认没有主角命的阿甘,不禁为自己的安危担忧起来。

战战兢兢回到卧室的阿甘吓得不知道该做些什么,客厅的灯不敢关——害怕躲着黑暗里的小偷展开行动。卧室的灯不敢开——害怕刚好碰见小偷。

阿甘蹑手蹑脚地上了床,盘算着小偷下一步的行动。是携带赃款,趁夜溜走。还是继续潜伏,伺机埋伏。亦或是——阿甘不敢再想下去,恐怖的画面一幕幕地浮现在阿甘脑中。

该死,我不要死到这个地方。阿甘想立马站起身来,跑出这个鬼地方。但马上又冷静了下来,小偷作案一般都有同伙协助,说不定就有人守在门口,只要阿甘一出门——阿甘不敢再往下想。现在的阿甘只能是祈祷,祈祷对方索财不索命,祈祷自己能平安度过这一关。躺在床上的阿甘,动都不敢动,连喘气都不敢大声,但心跳却在不断加速。

他一定在某个地方注视着我。阿甘总感觉卧室窗户外的阳台处,有一双眼死死地盯着阿甘。那是一双野兽之瞳,在黑暗的包围下透射着令人胆颤的寒光。说不定是“狼人”,在月圆之夜复活,以杀人猎头为乐。

阿甘心想完了,凶手可能是外国人。在阿甘的心目中,国内的“杀人魔”注重的是对犯罪手法的实施,想尽办法使案子便得扑朔迷离。也就是说,国内的罪犯杀人便是一击毙命,不会给受害者留下太大的痛苦。而国外的就不一样,国外的“杀人狂”最喜欢的就是玩杀人游戏,让你求生不得求死不能,非把你“生吞活剥”不可。当然这些都是阿甘对恐怖电影的一些遐想,真实生活中的犯罪是不分国籍的。

阿甘感觉被看地发毛,慢慢地转过身去。转过身去的阿甘感觉那双眼更近了,几乎都要贴在了窗户上。阿甘忙转回来,反正都是被盯着,盯着正面总比比盯着背面要强,至少能预测到对方的行动。

阿甘在床上僵持着,以前看过的恐怖小说在此时发挥了负面作用。血腥的场面一幕幕地浮现在阿甘脑海内,阿甘害怕肉体的痛苦,更忍受不了精神上的折磨。

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阿甘始终不敢合眼。为什么对方还不开始行动?难道他知道我察觉到他的存在?难道他打算等我睡着了,再杀人灭口?阿甘越想越不敢睡觉,一丝寒意让阿甘全身发抖。

阿甘就这样和小偷僵持着,从十一点到十二点,又从十二点到一点钟。小偷始终没有采取行动,这让阿甘犯了迷糊。难不成他想潜伏到明早再行动。

阿甘实在犯了困,却无论如何也不敢睡觉。这就像野兽捕食一样,捕食者往往要等到猎物疲乏时才出击,达到一击致命的效果。其实对阿甘来说,只要对方有这个心思。不管阿甘睡着,还是醒着,横竖都是一死。说不定睡着了,迷迷糊糊的,还不会觉得那么痛苦。

阿甘就这样强撑着,转眼一看钟,已经两点多钟。因为疲惫紧张,阿甘竟在这时候产生了“尿意”。这可是僵持的关键阶段,这泡尿来的真不是时候。阿甘急切地想要去上厕所,但又怕因此惊动了小偷。抱着“敌不动我不动”的原则。阿甘咬牙强忍着,可是这种事情,越忍越痛苦。感觉着膀胱一点点胀大的阿甘,精神世界几乎濒临崩溃。

管他的,要死也等我撒完尿再死。正当阿甘起身去厕所,一阵狂风吹过,狂风敲打着玻璃,发出“砰砰”的巨响。阿甘立马乖乖地躺下。狂风过后,四周又阿甘原名许甘,湖南人,我的高中同学。因为人胆小怕事,人送外号“胆小鬼”。

其实阿甘高中时胆子蛮大,经常和我一起躲在寝室里看恐怖小说,我看恐怖小说是为了积累写作素材,而阿甘纯粹为了打发时间。后来阿甘搬到校外租房子住了,但我们还时常约好一起去看恐怖电影。胆大,阳光的阿甘自从发生了那件事后,整个人都变了。

那是一个伸手不见五指的黑夜,一路上狂风大作。刚刚看完《黄泉路口》(美国恐怖悬疑电影)的阿甘兴冲冲地回到了家里,准备洗澡睡觉。正打算洗澡时,阿甘突然察觉有点不对劲,自己明明反向关上的推拉窗竟被正向锁上了。阿甘感觉可能有人潜伏到自己家中。以前看过的恐怖小说的种种片段浮现在阿甘脑中。是劫财,还是索命,亦或是一个纯粹的变态杀手,以杀人取乐。想到这里,阿甘不禁胆战心惊。

阿甘小心翼翼地走出了浴室,心里默念着:“小偷先生啊,不要跟我撞上面。我是个穷学生,没有什么东西可偷,你要是一定要拿一点东西,我抽屉里还有冲饭卡用的两百元钱。你可千万别冲动啊,杀人可是犯法的。”在阿甘的印象中,在一场灾难过后,能够幸存下来的只有男女主人公。这本来是恐怖电影的俗套,但现在的阿甘对这条定律深信不疑。自认没有主角命的阿甘,不禁为自己的安危担忧起来。

战战兢兢回到卧室的阿甘吓得不知道该做些什么,客厅的灯不敢关——害怕躲着黑暗里的小偷展开行动。卧室的灯不敢开——害怕刚好碰见小偷。

阿甘蹑手蹑脚地上了床,盘算着小偷下一步的行动。是携带赃款,趁夜溜走。还是继续潜伏,伺机埋伏。亦或是——阿甘不敢再想下去,恐怖的画面一幕幕地浮现在阿甘脑中。

该死,我不要死到这个地方。阿甘想立马站起身来,跑出这个鬼地方。但马上又冷静了下来,小偷作案一般都有同伙协助,说不定就有人守在门口,只要阿甘一出门——阿甘不敢再往下想。现在的阿甘只能是祈祷,祈祷对方索财不索命,祈祷自己能平安度过这一关。躺在床上的阿甘,动都不敢动,连喘气都不敢大声,但心跳却在不断加速。

他一定在某个地方注视着我。阿甘总感觉卧室窗户外的阳台处,有一双眼死死地盯着阿甘。那是一双野兽之瞳,在黑暗的包围下透射着令人胆颤的寒光。说不定是“狼人”,在月圆之夜复活,以杀人猎头为乐。

阿甘心想完了,凶手可能是外国人。在阿甘的心目中,国内的“杀人魔”注重的是对犯罪手法的实施,想尽办法使案子便得扑朔迷离。也就是说,国内的罪犯杀人便是一击毙命,不会给受害者留下太大的痛苦。而国外的就不一样,国外的“杀人狂”最喜欢的就是玩杀人游戏,让你求生不得求死不能,非把你“生吞活剥”不可。当然这些都是阿甘对恐怖电影的一些遐想,真实生活中的犯罪是不分国籍的。

阿甘感觉被看地发毛,慢慢地转过身去。转过身去的阿甘感觉那双眼更近了,几乎都要贴在了窗户上。阿甘忙转回来,反正都是被盯着,盯着正面总比比盯着背面要强,至少能预测到对方的行动。

阿甘在床上僵持着,以前看过的恐怖小说在此时发挥了负面作用。血腥的场面一幕幕地浮现在阿甘脑海内,阿甘害怕肉体的痛苦,更忍受不了精神上的折磨。

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阿甘始终不敢合眼。为什么对方还不开始行动?难道他知道我察觉到他的存在?难道他打算等我睡着了,再杀人灭口?阿甘越想越不敢睡觉,一丝寒意让阿甘全身发抖。

阿甘就这样和小偷僵持着,从十一点到十二点,又从十二点到一点钟。小偷始终没有采取行动,这让阿甘犯了迷糊。难不成他想潜伏到明早再行动。

阿甘实在犯了困,却无论如何也不敢睡觉。这就像野兽捕食一样,捕食者往往要等到猎物疲乏时才出击,达到一击致命的效果。其实对阿甘来说,只要对方有这个心思。不管阿甘睡着,还是醒着,横竖都是一死。说不定睡着了,迷迷糊糊的,还不会觉得那么痛苦。

阿甘就这样强撑着,转眼一看钟,已经两点多钟。因为疲惫紧张,阿甘竟在这时候产生了“尿意”。这可是僵持的关键阶段,这泡尿来的真不是时候。阿甘急切地想要去上厕所,但又怕因此惊动了小偷。抱着“敌不动我不动”的原则。阿甘咬牙强忍着,可是这种事情,越忍越痛苦。感觉着膀胱一点点胀大的阿甘,精神世界几乎濒临崩溃。

管他的,要死也等我撒完尿再死。正当阿甘起身去厕所,一阵狂风吹过,狂风敲打着玻璃,发出“砰砰”的巨响。阿甘立马乖乖地躺下。狂风过后,四周又阿甘原名许甘,湖南人,我的高中同学。因为人胆小怕事,人送外号“胆小鬼”。

其实阿甘高中时胆子蛮大,经常和我一起躲在寝室里看恐怖小说,我看恐怖小说是为了积累写作素材,而阿甘纯粹为了打发时间。后来阿甘搬到校外租房子住了,但我们还时常约好一起去看恐怖电影。胆大,阳光的阿甘自从发生了那件事后,整个人都变了。

那是一个伸手不见五指的黑夜,一路上狂风大作。刚刚看完《黄泉路口》(美国恐怖悬疑电影)的阿甘兴冲冲地回到了家里,准备洗澡睡觉。正打算洗澡时,阿甘突然察觉有点不对劲,自己明明反向关上的推拉窗竟被正向锁上了。阿甘感觉可能有人潜伏到自己家中。以前看过的恐怖小说的种种片段浮现在阿甘脑中。是劫财,还是索命,亦或是一个纯粹的变态杀手,以杀人取乐。想到这里,阿甘不禁胆战心惊。

阿甘小心翼翼地走出了浴室,心里默念着:“小偷先生啊,不要跟我撞上面。我是个穷学生,没有什么东西可偷,你要是一定要拿一点东西,我抽屉里还有冲饭卡用的两百元钱。你可千万别冲动啊,杀人可是犯法的。”在阿甘的印象中,在一场灾难过后,能够幸存下来的只有男女主人公。这本来是恐怖电影的俗套,但现在的阿甘对这条定律深信不疑。自认没有主角命的阿甘,不禁为自己的安危担忧起来。

战战兢兢回到卧室的阿甘吓得不知道该做些什么,客厅的灯不敢关——害怕躲着黑暗里的小偷展开行动。卧室的灯不敢开——害怕刚好碰见小偷。

阿甘蹑手蹑脚地上了床,盘算着小偷下一步的行动。是携带赃款,趁夜溜走。还是继续潜伏,伺机埋伏。亦或是——阿甘不敢再想下去,恐怖的画面一幕幕地浮现在阿甘脑中。

该死,我不要死到这个地方。阿甘想立马站起身来,跑出这个鬼地方。但马上又冷静了下来,小偷作案一般都有同伙协助,说不定就有人守在门口,只要阿甘一出门——阿甘不敢再往下想。现在的阿甘只能是祈祷,祈祷对方索财不索命,祈祷自己能平安度过这一关。躺在床上的阿甘,动都不敢动,连喘气都不敢大声,但心跳却在不断加速。

他一定在某个地方注视着我。阿甘总感觉卧室窗户外的阳台处,有一双眼死死地盯着阿甘。那是一双野兽之瞳,在黑暗的包围下透射着令人胆颤的寒光。说不定是“狼人”,在月圆之夜复活,以杀人猎头为乐。

阿甘心想完了,凶手可能是外国人。在阿甘的心目中,国内的“杀人魔”注重的是对犯罪手法的实施,想尽办法使案子便得扑朔迷离。也就是说,国内的罪犯杀人便是一击毙命,不会给受害者留下太大的痛苦。而国外的就不一样,国外的“杀人狂”最喜欢的就是玩杀人游戏,让你求生不得求死不能,非把你“生吞活剥”不可。当然这些都是阿甘对恐怖电影的一些遐想,真实生活中的犯罪是不分国籍的。

阿甘感觉被看地发毛,慢慢地转过身去。转过身去的阿甘感觉那双眼更近了,几乎都要贴在了窗户上。阿甘忙转回来,反正都是被盯着,盯着正面总比比盯着背面要强,至少能预测到对方的行动。

阿甘在床上僵持着,以前看过的恐怖小说在此时发挥了负面作用。血腥的场面一幕幕地浮现在阿甘脑海内,阿甘害怕肉体的痛苦,更忍受不了精神上的折磨。

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阿甘始终不敢合眼。为什么对方还不开始行动?难道他知道我察觉到他的存在?难道他打算等我睡着了,再杀人灭口?阿甘越想越不敢睡觉,一丝寒意让阿甘全身发抖。

阿甘就这样和小偷僵持着,从十一点到十二点,又从十二点到一点钟。小偷始终没有采取行动,这让阿甘犯了迷糊。难不成他想潜伏到明早再行动。

阿甘实在犯了困,却无论如何也不敢睡觉。这就像野兽捕食一样,捕食者往往要等到猎物疲乏时才出击,达到一击致命的效果。其实对阿甘来说,只要对方有这个心思。不管阿甘睡着,还是醒着,横竖都是一死。说不定睡着了,迷迷糊糊的,还不会觉得那么痛苦。

阿甘就这样强撑着,转眼一看钟,已经两点多钟。因为疲惫紧张,阿甘竟在这时候产生了“尿意”。这可是僵持的关键阶段,这泡尿来的真不是时候。阿甘急切地想要去上厕所,但又怕因此惊动了小偷。抱着“敌不动我不动”的原则。阿甘咬牙强忍着,可是这种事情,越忍越痛苦。感觉着膀胱一点点胀大的阿甘,精神世界几乎濒临崩溃。

管他的,要死也等我撒完尿再死。正当阿甘起身去厕所,一阵狂风吹过,狂风敲打着玻璃,发出“砰砰”的巨响。阿甘立马乖乖地躺下。狂风过后,四周又

我们之间

“你在我背上写什么?”

“心里话。”

“是什么?”

“我写在你背上,存在你心里,等哪天你想起我来,输入密码,就能看见了。”

1

我拉着Zero从礼堂的侧门遛了出来,开始在校园里游荡。

“Zero,毕业礼了,呵。”我笑得很奇怪。

Zero点点头,若有所思:“恩,好快哦。”

然后是一阵沉默,偌大的校园空空荡荡,正如我们的心,以致找不到可说的话。

“我们回教室吧,高一(2)。”我提议道。不等Zero回答就拽着她走。

突然很急切地想回去我们度过了高中生活最疯狂最绚烂一年的那个地方,在这离别的前夕,就连身上这套被我们抱怨了千百遍的校服也令人留恋。

我们坐在有点昏暗的教室里,开始一点一点地数着那些过往:刚开始见面时的陌生和拘谨,渐渐熟络后的打闹和恶作剧,还有我们一起唱过的歌,组织的活动,然后是面临分班时的不舍……最后聊到了我们又爱又怕的那些感情,才发现,班里的一对对,大多已经玩笑而过。

我半开玩笑地问Zero,“你的TD,orange和十七怎样?有没有想要挑一个?”

Zero轻拍一下我的脑袋,说道:“问者先答啊,你的子木和阿玖呢?难道没想过在分别之前做些什么?”

“其实,我已经找过他们了。我讨厌极了这种感觉,像交代后事,一个一个地留遗言,仿佛我们之间没有明天似的。”感觉自己已经逐渐有点哽咽无声了,于是苦笑。

Zero低着头,把手放在我的手背上,接着又开始了冗长的沉默……

2

铃响,笔停,交卷,收拾东西,走出教室。

当我抬头望天的时候,我知道一切都结束了,我这三年里的所有兴奋,茫然无措,到最后不得不强迫自己所做到的专注,到这一刻都结束了,又或者,有更多的东西即将开始。

我下楼时,子木已经在那里等着了。我们互相点了点头。

“散散步吧。”我轻声说。

于是我们的脚印再一次留在这个已经生活了三年的地方,一圈又一圈……

一路上,我们只是有一句没一句地聊着些空洞的话题。

很早开始,我就打算高考后和子木好好谈谈。曾打了上百遍的腹稿,那天却一个字也吐不出来,似乎所有的话到了离别面前,都显得无力。

在篮球场,我们见到了刚打完球的阿玖,他看见我们俩,笑得很有意味。我知道他笑什么,这个阿玖啊,有时候仿佛那么了解我,可是那一刻,我很确定,他不懂。

打篮球得人已渐渐走光,只剩一个篮球,随着一些东西,被时间遗落。

我和子木在球场边找了张凳子坐下。

“我唱歌给你听吧,我还欠你一首歌呢。”我问,他点头。这是我们的一个赌注,我一直反复挑选,我希望能通过哪首歌,让他知道我是怎么想的。可是那天,我却毫不犹豫地哼起了这一首:“等待的气氛中,慢慢明显,又回到我们当初陌生的脸,除了把握手中最后点点,一开口只剩下再见……”这是周华健的《我们不哭》,唱的时候我一直低着头,不敢看他,“我们不哭,在这分别的场面,我们拥抱,弥补所有的抱歉……没有眼泪并不代表爱很浅,只是懂得微笑着让彼此怀念……”当我已经唱完最后一句时,又是令人窒息的沉默,我想,离别总是无语。

我们起身,说再见。

突然子木叫住我:“凌琛。”

“恩?”我回头。

“不能拥抱,我们握个手吧。”

若换作是从前,我也许心中会小鹿乱撞,无法思考,但那一刻,我出奇的平静,伸手,轻握。

也许,这是最好的句点……

3

“凌琛,你是蜗牛还是乌龟吗?怎么这么磨蹭!”

我单手按着阿玖的信息,然后回了一条:“我在你身后。”好像有悬疑惊悚片的感觉。

阿玖回头看,很郁闷的表情。我跑过去抢了他手上的篮球,玩了起来。

“喂,今天那么有空,怎么不跟子木去玩?”我看他一脸笑意,拿起球“你在我背上写什么?”

“心里话。”

“是什么?”

“我写在你背上,存在你心里,等哪天你想起我来,输入密码,就能看见了。”

1

我拉着Zero从礼堂的侧门遛了出来,开始在校园里游荡。

“Zero,毕业礼了,呵。”我笑得很奇怪。

Zero点点头,若有所思:“恩,好快哦。”

然后是一阵沉默,偌大的校园空空荡荡,正如我们的心,以致找不到可说的话。

“我们回教室吧,高一(2)。”我提议道。不等Zero回答就拽着她走。

突然很急切地想回去我们度过了高中生活最疯狂最绚烂一年的那个地方,在这离别的前夕,就连身上这套被我们抱怨了千百遍的校服也令人留恋。

我们坐在有点昏暗的教室里,开始一点一点地数着那些过往:刚开始见面时的陌生和拘谨,渐渐熟络后的打闹和恶作剧,还有我们一起唱过的歌,组织的活动,然后是面临分班时的不舍……最后聊到了我们又爱又怕的那些感情,才发现,班里的一对对,大多已经玩笑而过。

我半开玩笑地问Zero,“你的TD,orange和十七怎样?有没有想要挑一个?”

Zero轻拍一下我的脑袋,说道:“问者先答啊,你的子木和阿玖呢?难道没想过在分别之前做些什么?”

“其实,我已经找过他们了。我讨厌极了这种感觉,像交代后事,一个一个地留遗言,仿佛我们之间没有明天似的。”感觉自己已经逐渐有点哽咽无声了,于是苦笑。

Zero低着头,把手放在我的手背上,接着又开始了冗长的沉默……

2

铃响,笔停,交卷,收拾东西,走出教室。

当我抬头望天的时候,我知道一切都结束了,我这三年里的所有兴奋,茫然无措,到最后不得不强迫自己所做到的专注,到这一刻都结束了,又或者,有更多的东西即将开始。

我下楼时,子木已经在那里等着了。我们互相点了点头。

“散散步吧。”我轻声说。

于是我们的脚印再一次留在这个已经生活了三年的地方,一圈又一圈……

一路上,我们只是有一句没一句地聊着些空洞的话题。

很早开始,我就打算高考后和子木好好谈谈。曾打了上百遍的腹稿,那天却一个字也吐不出来,似乎所有的话到了离别面前,都显得无力。

在篮球场,我们见到了刚打完球的阿玖,他看见我们俩,笑得很有意味。我知道他笑什么,这个阿玖啊,有时候仿佛那么了解我,可是那一刻,我很确定,他不懂。

打篮球得人已渐渐走光,只剩一个篮球,随着一些东西,被时间遗落。

我和子木在球场边找了张凳子坐下。

“我唱歌给你听吧,我还欠你一首歌呢。”我问,他点头。这是我们的一个赌注,我一直反复挑选,我希望能通过哪首歌,让他知道我是怎么想的。可是那天,我却毫不犹豫地哼起了这一首:“等待的气氛中,慢慢明显,又回到我们当初陌生的脸,除了把握手中最后点点,一开口只剩下再见……”这是周华健的《我们不哭》,唱的时候我一直低着头,不敢看他,“我们不哭,在这分别的场面,我们拥抱,弥补所有的抱歉……没有眼泪并不代表爱很浅,只是懂得微笑着让彼此怀念……”当我已经唱完最后一句时,又是令人窒息的沉默,我想,离别总是无语。

我们起身,说再见。

突然子木叫住我:“凌琛。”

“恩?”我回头。

“不能拥抱,我们握个手吧。”

若换作是从前,我也许心中会小鹿乱撞,无法思考,但那一刻,我出奇的平静,伸手,轻握。

也许,这是最好的句点……

3

“凌琛,你是蜗牛还是乌龟吗?怎么这么磨蹭!”

我单手按着阿玖的信息,然后回了一条:“我在你身后。”好像有悬疑惊悚片的感觉。

阿玖回头看,很郁闷的表情。我跑过去抢了他手上的篮球,玩了起来。

“喂,今天那么有空,怎么不跟子木去玩?”我看他一脸笑意,拿起球“你在我背上写什么?”

“心里话。”

“是什么?”

“我写在你背上,存在你心里,等哪天你想起我来,输入密码,就能看见了。”

1

我拉着Zero从礼堂的侧门遛了出来,开始在校园里游荡。

“Zero,毕业礼了,呵。”我笑得很奇怪。

Zero点点头,若有所思:“恩,好快哦。”

然后是一阵沉默,偌大的校园空空荡荡,正如我们的心,以致找不到可说的话。

“我们回教室吧,高一(2)。”我提议道。不等Zero回答就拽着她走。

突然很急切地想回去我们度过了高中生活最疯狂最绚烂一年的那个地方,在这离别的前夕,就连身上这套被我们抱怨了千百遍的校服也令人留恋。

我们坐在有点昏暗的教室里,开始一点一点地数着那些过往:刚开始见面时的陌生和拘谨,渐渐熟络后的打闹和恶作剧,还有我们一起唱过的歌,组织的活动,然后是面临分班时的不舍……最后聊到了我们又爱又怕的那些感情,才发现,班里的一对对,大多已经玩笑而过。

我半开玩笑地问Zero,“你的TD,orange和十七怎样?有没有想要挑一个?”

Zero轻拍一下我的脑袋,说道:“问者先答啊,你的子木和阿玖呢?难道没想过在分别之前做些什么?”

“其实,我已经找过他们了。我讨厌极了这种感觉,像交代后事,一个一个地留遗言,仿佛我们之间没有明天似的。”感觉自己已经逐渐有点哽咽无声了,于是苦笑。

Zero低着头,把手放在我的手背上,接着又开始了冗长的沉默……

2

铃响,笔停,交卷,收拾东西,走出教室。

当我抬头望天的时候,我知道一切都结束了,我这三年里的所有兴奋,茫然无措,到最后不得不强迫自己所做到的专注,到这一刻都结束了,又或者,有更多的东西即将开始。

我下楼时,子木已经在那里等着了。我们互相点了点头。

“散散步吧。”我轻声说。

于是我们的脚印再一次留在这个已经生活了三年的地方,一圈又一圈……

一路上,我们只是有一句没一句地聊着些空洞的话题。

很早开始,我就打算高考后和子木好好谈谈。曾打了上百遍的腹稿,那天却一个字也吐不出来,似乎所有的话到了离别面前,都显得无力。

在篮球场,我们见到了刚打完球的阿玖,他看见我们俩,笑得很有意味。我知道他笑什么,这个阿玖啊,有时候仿佛那么了解我,可是那一刻,我很确定,他不懂。

打篮球得人已渐渐走光,只剩一个篮球,随着一些东西,被时间遗落。

我和子木在球场边找了张凳子坐下。

“我唱歌给你听吧,我还欠你一首歌呢。”我问,他点头。这是我们的一个赌注,我一直反复挑选,我希望能通过哪首歌,让他知道我是怎么想的。可是那天,我却毫不犹豫地哼起了这一首:“等待的气氛中,慢慢明显,又回到我们当初陌生的脸,除了把握手中最后点点,一开口只剩下再见……”这是周华健的《我们不哭》,唱的时候我一直低着头,不敢看他,“我们不哭,在这分别的场面,我们拥抱,弥补所有的抱歉……没有眼泪并不代表爱很浅,只是懂得微笑着让彼此怀念……”当我已经唱完最后一句时,又是令人窒息的沉默,我想,离别总是无语。

我们起身,说再见。

突然子木叫住我:“凌琛。”

“恩?”我回头。

“不能拥抱,我们握个手吧。”

若换作是从前,我也许心中会小鹿乱撞,无法思考,但那一刻,我出奇的平静,伸手,轻握。

也许,这是最好的句点……

3

“凌琛,你是蜗牛还是乌龟吗?怎么这么磨蹭!”

我单手按着阿玖的信息,然后回了一条:“我在你身后。”好像有悬疑惊悚片的感觉。

阿玖回头看,很郁闷的表情。我跑过去抢了他手上的篮球,玩了起来。

“喂,今天那么有空,怎么不跟子木去玩?”我看他一脸笑意,拿起球“你在我背上写什么?”

“心里话。”

“是什么?”

“我写在你背上,存在你心里,等哪天你想起我来,输入密码,就能看见了。”

1

我拉着Zero从礼堂的侧门遛了出来,开始在校园里游荡。

“Zero,毕业礼了,呵。”我笑得很奇怪。

Zero点点头,若有所思:“恩,好快哦。”

然后是一阵沉默,偌大的校园空空荡荡,正如我们的心,以致找不到可说的话。

“我们回教室吧,高一(2)。”我提议道。不等Zero回答就拽着她走。

突然很急切地想回去我们度过了高中生活最疯狂最绚烂一年的那个地方,在这离别的前夕,就连身上这套被我们抱怨了千百遍的校服也令人留恋。

我们坐在有点昏暗的教室里,开始一点一点地数着那些过往:刚开始见面时的陌生和拘谨,渐渐熟络后的打闹和恶作剧,还有我们一起唱过的歌,组织的活动,然后是面临分班时的不舍……最后聊到了我们又爱又怕的那些感情,才发现,班里的一对对,大多已经玩笑而过。

我半开玩笑地问Zero,“你的TD,orange和十七怎样?有没有想要挑一个?”

Zero轻拍一下我的脑袋,说道:“问者先答啊,你的子木和阿玖呢?难道没想过在分别之前做些什么?”

“其实,我已经找过他们了。我讨厌极了这种感觉,像交代后事,一个一个地留遗言,仿佛我们之间没有明天似的。”感觉自己已经逐渐有点哽咽无声了,于是苦笑。

Zero低着头,把手放在我的手背上,接着又开始了冗长的沉默……

2

铃响,笔停,交卷,收拾东西,走出教室。

当我抬头望天的时候,我知道一切都结束了,我这三年里的所有兴奋,茫然无措,到最后不得不强迫自己所做到的专注,到这一刻都结束了,又或者,有更多的东西即将开始。

我下楼时,子木已经在那里等着了。我们互相点了点头。

“散散步吧。”我轻声说。

于是我们的脚印再一次留在这个已经生活了三年的地方,一圈又一圈……

一路上,我们只是有一句没一句地聊着些空洞的话题。

很早开始,我就打算高考后和子木好好谈谈。曾打了上百遍的腹稿,那天却一个字也吐不出来,似乎所有的话到了离别面前,都显得无力。

在篮球场,我们见到了刚打完球的阿玖,他看见我们俩,笑得很有意味。我知道他笑什么,这个阿玖啊,有时候仿佛那么了解我,可是那一刻,我很确定,他不懂。

打篮球得人已渐渐走光,只剩一个篮球,随着一些东西,被时间遗落。

我和子木在球场边找了张凳子坐下。

“我唱歌给你听吧,我还欠你一首歌呢。”我问,他点头。这是我们的一个赌注,我一直反复挑选,我希望能通过哪首歌,让他知道我是怎么想的。可是那天,我却毫不犹豫地哼起了这一首:“等待的气氛中,慢慢明显,又回到我们当初陌生的脸,除了把握手中最后点点,一开口只剩下再见……”这是周华健的《我们不哭》,唱的时候我一直低着头,不敢看他,“我们不哭,在这分别的场面,我们拥抱,弥补所有的抱歉……没有眼泪并不代表爱很浅,只是懂得微笑着让彼此怀念……”当我已经唱完最后一句时,又是令人窒息的沉默,我想,离别总是无语。

我们起身,说再见。

突然子木叫住我:“凌琛。”

“恩?”我回头。

“不能拥抱,我们握个手吧。”

若换作是从前,我也许心中会小鹿乱撞,无法思考,但那一刻,我出奇的平静,伸手,轻握。

也许,这是最好的句点……

3

“凌琛,你是蜗牛还是乌龟吗?怎么这么磨蹭!”

我单手按着阿玖的信息,然后回了一条:“我在你身后。”好像有悬疑惊悚片的感觉。

阿玖回头看,很郁闷的表情。我跑过去抢了他手上的篮球,玩了起来。

“喂,今天那么有空,怎么不跟子木去玩?”我看他一脸笑意,拿起球“你在我背上写什么?”

“心里话。”

“是什么?”

“我写在你背上,存在你心里,等哪天你想起我来,输入密码,就能看见了。”

1

我拉着Zero从礼堂的侧门遛了出来,开始在校园里游荡。

“Zero,毕业礼了,呵。”我笑得很奇怪。

Zero点点头,若有所思:“恩,好快哦。”

然后是一阵沉默,偌大的校园空空荡荡,正如我们的心,以致找不到可说的话。

“我们回教室吧,高一(2)。”我提议道。不等Zero回答就拽着她走。

突然很急切地想回去我们度过了高中生活最疯狂最绚烂一年的那个地方,在这离别的前夕,就连身上这套被我们抱怨了千百遍的校服也令人留恋。

我们坐在有点昏暗的教室里,开始一点一点地数着那些过往:刚开始见面时的陌生和拘谨,渐渐熟络后的打闹和恶作剧,还有我们一起唱过的歌,组织的活动,然后是面临分班时的不舍……最后聊到了我们又爱又怕的那些感情,才发现,班里的一对对,大多已经玩笑而过。

我半开玩笑地问Zero,“你的TD,orange和十七怎样?有没有想要挑一个?”

Zero轻拍一下我的脑袋,说道:“问者先答啊,你的子木和阿玖呢?难道没想过在分别之前做些什么?”

“其实,我已经找过他们了。我讨厌极了这种感觉,像交代后事,一个一个地留遗言,仿佛我们之间没有明天似的。”感觉自己已经逐渐有点哽咽无声了,于是苦笑。

Zero低着头,把手放在我的手背上,接着又开始了冗长的沉默……

2

铃响,笔停,交卷,收拾东西,走出教室。

当我抬头望天的时候,我知道一切都结束了,我这三年里的所有兴奋,茫然无措,到最后不得不强迫自己所做到的专注,到这一刻都结束了,又或者,有更多的东西即将开始。

我下楼时,子木已经在那里等着了。我们互相点了点头。

“散散步吧。”我轻声说。

于是我们的脚印再一次留在这个已经生活了三年的地方,一圈又一圈……

一路上,我们只是有一句没一句地聊着些空洞的话题。

很早开始,我就打算高考后和子木好好谈谈。曾打了上百遍的腹稿,那天却一个字也吐不出来,似乎所有的话到了离别面前,都显得无力。

在篮球场,我们见到了刚打完球的阿玖,他看见我们俩,笑得很有意味。我知道他笑什么,这个阿玖啊,有时候仿佛那么了解我,可是那一刻,我很确定,他不懂。

打篮球得人已渐渐走光,只剩一个篮球,随着一些东西,被时间遗落。

我和子木在球场边找了张凳子坐下。

“我唱歌给你听吧,我还欠你一首歌呢。”我问,他点头。这是我们的一个赌注,我一直反复挑选,我希望能通过哪首歌,让他知道我是怎么想的。可是那天,我却毫不犹豫地哼起了这一首:“等待的气氛中,慢慢明显,又回到我们当初陌生的脸,除了把握手中最后点点,一开口只剩下再见……”这是周华健的《我们不哭》,唱的时候我一直低着头,不敢看他,“我们不哭,在这分别的场面,我们拥抱,弥补所有的抱歉……没有眼泪并不代表爱很浅,只是懂得微笑着让彼此怀念……”当我已经唱完最后一句时,又是令人窒息的沉默,我想,离别总是无语。

我们起身,说再见。

突然子木叫住我:“凌琛。”

“恩?”我回头。

“不能拥抱,我们握个手吧。”

若换作是从前,我也许心中会小鹿乱撞,无法思考,但那一刻,我出奇的平静,伸手,轻握。

也许,这是最好的句点……

3

“凌琛,你是蜗牛还是乌龟吗?怎么这么磨蹭!”

我单手按着阿玖的信息,然后回了一条:“我在你身后。”好像有悬疑惊悚片的感觉。

阿玖回头看,很郁闷的表情。我跑过去抢了他手上的篮球,玩了起来。

“喂,今天那么有空,怎么不跟子木去玩?”我看他一脸笑意,拿起球“你在我背上写什么?”

“心里话。”

“是什么?”

“我写在你背上,存在你心里,等哪天你想起我来,输入密码,就能看见了。”

1

我拉着Zero从礼堂的侧门遛了出来,开始在校园里游荡。

“Zero,毕业礼了,呵。”我笑得很奇怪。

Zero点点头,若有所思:“恩,好快哦。”

然后是一阵沉默,偌大的校园空空荡荡,正如我们的心,以致找不到可说的话。

“我们回教室吧,高一(2)。”我提议道。不等Zero回答就拽着她走。

突然很急切地想回去我们度过了高中生活最疯狂最绚烂一年的那个地方,在这离别的前夕,就连身上这套被我们抱怨了千百遍的校服也令人留恋。

我们坐在有点昏暗的教室里,开始一点一点地数着那些过往:刚开始见面时的陌生和拘谨,渐渐熟络后的打闹和恶作剧,还有我们一起唱过的歌,组织的活动,然后是面临分班时的不舍……最后聊到了我们又爱又怕的那些感情,才发现,班里的一对对,大多已经玩笑而过。

我半开玩笑地问Zero,“你的TD,orange和十七怎样?有没有想要挑一个?”

Zero轻拍一下我的脑袋,说道:“问者先答啊,你的子木和阿玖呢?难道没想过在分别之前做些什么?”

“其实,我已经找过他们了。我讨厌极了这种感觉,像交代后事,一个一个地留遗言,仿佛我们之间没有明天似的。”感觉自己已经逐渐有点哽咽无声了,于是苦笑。

Zero低着头,把手放在我的手背上,接着又开始了冗长的沉默……

2

铃响,笔停,交卷,收拾东西,走出教室。

当我抬头望天的时候,我知道一切都结束了,我这三年里的所有兴奋,茫然无措,到最后不得不强迫自己所做到的专注,到这一刻都结束了,又或者,有更多的东西即将开始。

我下楼时,子木已经在那里等着了。我们互相点了点头。

“散散步吧。”我轻声说。

于是我们的脚印再一次留在这个已经生活了三年的地方,一圈又一圈……

一路上,我们只是有一句没一句地聊着些空洞的话题。

很早开始,我就打算高考后和子木好好谈谈。曾打了上百遍的腹稿,那天却一个字也吐不出来,似乎所有的话到了离别面前,都显得无力。

在篮球场,我们见到了刚打完球的阿玖,他看见我们俩,笑得很有意味。我知道他笑什么,这个阿玖啊,有时候仿佛那么了解我,可是那一刻,我很确定,他不懂。

打篮球得人已渐渐走光,只剩一个篮球,随着一些东西,被时间遗落。

我和子木在球场边找了张凳子坐下。

“我唱歌给你听吧,我还欠你一首歌呢。”我问,他点头。这是我们的一个赌注,我一直反复挑选,我希望能通过哪首歌,让他知道我是怎么想的。可是那天,我却毫不犹豫地哼起了这一首:“等待的气氛中,慢慢明显,又回到我们当初陌生的脸,除了把握手中最后点点,一开口只剩下再见……”这是周华健的《我们不哭》,唱的时候我一直低着头,不敢看他,“我们不哭,在这分别的场面,我们拥抱,弥补所有的抱歉……没有眼泪并不代表爱很浅,只是懂得微笑着让彼此怀念……”当我已经唱完最后一句时,又是令人窒息的沉默,我想,离别总是无语。

我们起身,说再见。

突然子木叫住我:“凌琛。”

“恩?”我回头。

“不能拥抱,我们握个手吧。”

若换作是从前,我也许心中会小鹿乱撞,无法思考,但那一刻,我出奇的平静,伸手,轻握。

也许,这是最好的句点……

3

“凌琛,你是蜗牛还是乌龟吗?怎么这么磨蹭!”

我单手按着阿玖的信息,然后回了一条:“我在你身后。”好像有悬疑惊悚片的感觉。

阿玖回头看,很郁闷的表情。我跑过去抢了他手上的篮球,玩了起来。

“喂,今天那么有空,怎么不跟子木去玩?”我看他一脸笑意,拿起球“你在我背上写什么?”

“心里话。”

“是什么?”

“我写在你背上,存在你心里,等哪天你想起我来,输入密码,就能看见了。”

1

我拉着Zero从礼堂的侧门遛了出来,开始在校园里游荡。

“Zero,毕业礼了,呵。”我笑得很奇怪。

Zero点点头,若有所思:“恩,好快哦。”

然后是一阵沉默,偌大的校园空空荡荡,正如我们的心,以致找不到可说的话。

“我们回教室吧,高一(2)。”我提议道。不等Zero回答就拽着她走。

突然很急切地想回去我们度过了高中生活最疯狂最绚烂一年的那个地方,在这离别的前夕,就连身上这套被我们抱怨了千百遍的校服也令人留恋。

我们坐在有点昏暗的教室里,开始一点一点地数着那些过往:刚开始见面时的陌生和拘谨,渐渐熟络后的打闹和恶作剧,还有我们一起唱过的歌,组织的活动,然后是面临分班时的不舍……最后聊到了我们又爱又怕的那些感情,才发现,班里的一对对,大多已经玩笑而过。

我半开玩笑地问Zero,“你的TD,orange和十七怎样?有没有想要挑一个?”

Zero轻拍一下我的脑袋,说道:“问者先答啊,你的子木和阿玖呢?难道没想过在分别之前做些什么?”

“其实,我已经找过他们了。我讨厌极了这种感觉,像交代后事,一个一个地留遗言,仿佛我们之间没有明天似的。”感觉自己已经逐渐有点哽咽无声了,于是苦笑。

Zero低着头,把手放在我的手背上,接着又开始了冗长的沉默……

2

铃响,笔停,交卷,收拾东西,走出教室。

当我抬头望天的时候,我知道一切都结束了,我这三年里的所有兴奋,茫然无措,到最后不得不强迫自己所做到的专注,到这一刻都结束了,又或者,有更多的东西即将开始。

我下楼时,子木已经在那里等着了。我们互相点了点头。

“散散步吧。”我轻声说。

于是我们的脚印再一次留在这个已经生活了三年的地方,一圈又一圈……

一路上,我们只是有一句没一句地聊着些空洞的话题。

很早开始,我就打算高考后和子木好好谈谈。曾打了上百遍的腹稿,那天却一个字也吐不出来,似乎所有的话到了离别面前,都显得无力。

在篮球场,我们见到了刚打完球的阿玖,他看见我们俩,笑得很有意味。我知道他笑什么,这个阿玖啊,有时候仿佛那么了解我,可是那一刻,我很确定,他不懂。

打篮球得人已渐渐走光,只剩一个篮球,随着一些东西,被时间遗落。

我和子木在球场边找了张凳子坐下。

“我唱歌给你听吧,我还欠你一首歌呢。”我问,他点头。这是我们的一个赌注,我一直反复挑选,我希望能通过哪首歌,让他知道我是怎么想的。可是那天,我却毫不犹豫地哼起了这一首:“等待的气氛中,慢慢明显,又回到我们当初陌生的脸,除了把握手中最后点点,一开口只剩下再见……”这是周华健的《我们不哭》,唱的时候我一直低着头,不敢看他,“我们不哭,在这分别的场面,我们拥抱,弥补所有的抱歉……没有眼泪并不代表爱很浅,只是懂得微笑着让彼此怀念……”当我已经唱完最后一句时,又是令人窒息的沉默,我想,离别总是无语。

我们起身,说再见。

突然子木叫住我:“凌琛。”

“恩?”我回头。

“不能拥抱,我们握个手吧。”

若换作是从前,我也许心中会小鹿乱撞,无法思考,但那一刻,我出奇的平静,伸手,轻握。

也许,这是最好的句点……

3

“凌琛,你是蜗牛还是乌龟吗?怎么这么磨蹭!”

我单手按着阿玖的信息,然后回了一条:“我在你身后。”好像有悬疑惊悚片的感觉。

阿玖回头看,很郁闷的表情。我跑过去抢了他手上的篮球,玩了起来。

“喂,今天那么有空,怎么不跟子木去玩?”我看他一脸笑意,拿起球

魔幻少年的潘多拉

——品厉嘉威《潘多拉的秘密》有感

看完这位少年的科幻小说我仅仅用了一天时间,似乎还沉浸在第三辑最后一篇拉布拉多,名为小Q的导盲犬舍身救人的感动中……这里并非强调我看书速度之快,而是《潘多拉的秘密》仿佛一个等待世人开启的魔盒,激起无数喜好探险者对未知世界探究到底的强烈欲望。

于我总在看此类小说时喜欢一口气贯穿到底,虽然这些年看过很多有关科幻悬疑类小说电影,特别热衷好莱坞大片,但很少些写书评后感之类的,大约是看过的书与影片都未能唤起我内心提笔的冲动。就在几日前收到一份挂号信件,当我小心翼翼地用刀子裁开快件的封口时,跳出的是几束在绚灿光晕下的紫罗兰与向日葵,它们似乎悬挂在高高的悬崖上,那是书的封面,温馨柔美而不失勇猛不羁风格给人眼前一亮。

翻开书是一篇篇科幻小说,隐约感到快件内装的是子弹,有一种被击中了的感觉。在我看过的悬疑恐怖科幻小说中,从网络到传统,从国内到国外:红娘子,南派三叔,天下唱霸,柯草根,周德东,蔡骏,沈醉天,宫小桃,斯蒂芬.金,这些耳熟能详之名能在转瞬间激活我身体内一切具有探秘欲望的细胞。

厉嘉威,严格来说他只是一位年仅17岁的少年,他的小说始终有一种独特魅力,字里行间综合了科幻,悬疑,童话,恐怖,灵异等因素,其中还贯穿着物理,化学,生物,地理,科学以及世界未解之谜等元素。书中所涉及到的:百慕大,野人,UFO,黑洞,几乎是我在观看未解之谜中的最爱。

说到科幻小说,还得先从心理学角度说起,科幻是指非现实的一切想象事物,是思绪天马行空的一种典型表现。但科幻有时又能变为现实,古今的事物轮换便是科幻与现实的转变。如果说现代任何科技放在五千年前都是神话,那么如今的人们且不都生活在“科幻”中了?科幻也许在未诞生前只是脑海的意景,却在某种程度上能激活人类求知探讨的神经。在泛文学意义上,科幻小说作为继武侠、言情之后又一轮通俗文学阅读热潮,科幻小说其实是一种狭义的文体样式,它囊括了悬疑,灵异,恐怖,冒险。所以当代科幻小说与18世纪在欧美流行的哥特式小说有一定的血缘关系。

哥特式小说的显著特征是神秘、悬念和恐怖,哥特式小说的一些常用意象——城堡、鬼魂、活尸、吸血鬼等在今天的此类小说中仍是极其活跃的可运用元素。而恐怖小说的另一个源头,便是科幻小说。两者可谓为近邻。它的基本审美特征:悬疑、刺激,未知与趣味性也是它所具有的审美特征。事实上,一些科幻小说所遵循的基本情节模式就套用了悬疑小说的“设疑”和“解疑”的经典模式。纵观如今恐怖悬疑科幻小说,已不再是简单的异想天开的鬼魂复仇的描绘再现,也不是凶险谋杀的智勇斗策,这些在“美国恐怖小说大王”斯蒂芬.金的作品中都足以证明,像《恐怖地下室》、《鬼屋》、《怪物血》都是直接以制造生活的心理恐怖意象让人毛骨悚然,以达出其不意之效。此类小说早已不是一个未断奶的婴儿。

回到厉嘉威的小说中,这里面融合着多种超自然元素:现实社会中的虚拟事件,如第一辑中的地心意识、拯救南极洲、黑洞;第二辑中的天山魅影、别墅探密、恐龙追缉令;第三辑中的从笔芯到恐鸟、太阳王传说、哈利波特与远古的生活等篇章几乎融入了现代化的科学专业知识,门外汉兴许还能从他的小说中学到有关此方面的很多知识。厉嘉威将那些晦涩难懂的专业科学术语以第一人称的童式白话文展现出来,以第一人称写作科幻小说往往会在无形中拉近与读者的距离,其他类型小说更是如此,所以很多作者非常青睐这种写法。厉嘉威在描绘荒诞、离奇甚至恐怖离奇的经历的同时,展现具有病态特征的人邪恶的本质。比如在他的《恐龙追缉令》中由一阵急促的电话铃将这位江滨小学六年级的学生(主人公)带回一个梦幻般的肩负着重任的地下秘密基地,之后一系列险象环生的遭遇,丝丝紧扣,令人窒息的精彩情节,似乎再次重返侏罗纪,与持抢的恐龙猎人日夜穿行在灌木丛林中,小心翼翼地听着不同种类的恐龙的啸叫,胆颤心惊,不知何时丧命于暴龙的血盆大口,却又不失冒险乐趣。又如《太阳王传说》由令人毛骨悚然的鬼屋探险为导火线,引出了一个考古学家背后的太阳王宝殿,并揭秘了百慕大飞机船只离奇失踪的原因。

当最后一个古香古色的潘多拉盒子放在他们的眼前时,一种命运便也逐渐变得清晰:由上古人类流传下的圣物,不知是什么人创造。它能够打开一扇通往另一世界的大门。但必须很谨慎地使用——品厉嘉威《潘多拉的秘密》有感

看完这位少年的科幻小说我仅仅用了一天时间,似乎还沉浸在第三辑最后一篇拉布拉多,名为小Q的导盲犬舍身救人的感动中……这里并非强调我看书速度之快,而是《潘多拉的秘密》仿佛一个等待世人开启的魔盒,激起无数喜好探险者对未知世界探究到底的强烈欲望。

于我总在看此类小说时喜欢一口气贯穿到底,虽然这些年看过很多有关科幻悬疑类小说电影,特别热衷好莱坞大片,但很少些写书评后感之类的,大约是看过的书与影片都未能唤起我内心提笔的冲动。就在几日前收到一份挂号信件,当我小心翼翼地用刀子裁开快件的封口时,跳出的是几束在绚灿光晕下的紫罗兰与向日葵,它们似乎悬挂在高高的悬崖上,那是书的封面,温馨柔美而不失勇猛不羁风格给人眼前一亮。

翻开书是一篇篇科幻小说,隐约感到快件内装的是子弹,有一种被击中了的感觉。在我看过的悬疑恐怖科幻小说中,从网络到传统,从国内到国外:红娘子,南派三叔,天下唱霸,柯草根,周德东,蔡骏,沈醉天,宫小桃,斯蒂芬.金,这些耳熟能详之名能在转瞬间激活我身体内一切具有探秘欲望的细胞。

厉嘉威,严格来说他只是一位年仅17岁的少年,他的小说始终有一种独特魅力,字里行间综合了科幻,悬疑,童话,恐怖,灵异等因素,其中还贯穿着物理,化学,生物,地理,科学以及世界未解之谜等元素。书中所涉及到的:百慕大,野人,UFO,黑洞,几乎是我在观看未解之谜中的最爱。

说到科幻小说,还得先从心理学角度说起,科幻是指非现实的一切想象事物,是思绪天马行空的一种典型表现。但科幻有时又能变为现实,古今的事物轮换便是科幻与现实的转变。如果说现代任何科技放在五千年前都是神话,那么如今的人们且不都生活在“科幻”中了?科幻也许在未诞生前只是脑海的意景,却在某种程度上能激活人类求知探讨的神经。在泛文学意义上,科幻小说作为继武侠、言情之后又一轮通俗文学阅读热潮,科幻小说其实是一种狭义的文体样式,它囊括了悬疑,灵异,恐怖,冒险。所以当代科幻小说与18世纪在欧美流行的哥特式小说有一定的血缘关系。

哥特式小说的显著特征是神秘、悬念和恐怖,哥特式小说的一些常用意象——城堡、鬼魂、活尸、吸血鬼等在今天的此类小说中仍是极其活跃的可运用元素。而恐怖小说的另一个源头,便是科幻小说。两者可谓为近邻。它的基本审美特征:悬疑、刺激,未知与趣味性也是它所具有的审美特征。事实上,一些科幻小说所遵循的基本情节模式就套用了悬疑小说的“设疑”和“解疑”的经典模式。纵观如今恐怖悬疑科幻小说,已不再是简单的异想天开的鬼魂复仇的描绘再现,也不是凶险谋杀的智勇斗策,这些在“美国恐怖小说大王”斯蒂芬.金的作品中都足以证明,像《恐怖地下室》、《鬼屋》、《怪物血》都是直接以制造生活的心理恐怖意象让人毛骨悚然,以达出其不意之效。此类小说早已不是一个未断奶的婴儿。

回到厉嘉威的小说中,这里面融合着多种超自然元素:现实社会中的虚拟事件,如第一辑中的地心意识、拯救南极洲、黑洞;第二辑中的天山魅影、别墅探密、恐龙追缉令;第三辑中的从笔芯到恐鸟、太阳王传说、哈利波特与远古的生活等篇章几乎融入了现代化的科学专业知识,门外汉兴许还能从他的小说中学到有关此方面的很多知识。厉嘉威将那些晦涩难懂的专业科学术语以第一人称的童式白话文展现出来,以第一人称写作科幻小说往往会在无形中拉近与读者的距离,其他类型小说更是如此,所以很多作者非常青睐这种写法。厉嘉威在描绘荒诞、离奇甚至恐怖离奇的经历的同时,展现具有病态特征的人邪恶的本质。比如在他的《恐龙追缉令》中由一阵急促的电话铃将这位江滨小学六年级的学生(主人公)带回一个梦幻般的肩负着重任的地下秘密基地,之后一系列险象环生的遭遇,丝丝紧扣,令人窒息的精彩情节,似乎再次重返侏罗纪,与持抢的恐龙猎人日夜穿行在灌木丛林中,小心翼翼地听着不同种类的恐龙的啸叫,胆颤心惊,不知何时丧命于暴龙的血盆大口,却又不失冒险乐趣。又如《太阳王传说》由令人毛骨悚然的鬼屋探险为导火线,引出了一个考古学家背后的太阳王宝殿,并揭秘了百慕大飞机船只离奇失踪的原因。

当最后一个古香古色的潘多拉盒子放在他们的眼前时,一种命运便也逐渐变得清晰:由上古人类流传下的圣物,不知是什么人创造。它能够打开一扇通往另一世界的大门。但必须很谨慎地使用——品厉嘉威《潘多拉的秘密》有感

看完这位少年的科幻小说我仅仅用了一天时间,似乎还沉浸在第三辑最后一篇拉布拉多,名为小Q的导盲犬舍身救人的感动中……这里并非强调我看书速度之快,而是《潘多拉的秘密》仿佛一个等待世人开启的魔盒,激起无数喜好探险者对未知世界探究到底的强烈欲望。

于我总在看此类小说时喜欢一口气贯穿到底,虽然这些年看过很多有关科幻悬疑类小说电影,特别热衷好莱坞大片,但很少些写书评后感之类的,大约是看过的书与影片都未能唤起我内心提笔的冲动。就在几日前收到一份挂号信件,当我小心翼翼地用刀子裁开快件的封口时,跳出的是几束在绚灿光晕下的紫罗兰与向日葵,它们似乎悬挂在高高的悬崖上,那是书的封面,温馨柔美而不失勇猛不羁风格给人眼前一亮。

翻开书是一篇篇科幻小说,隐约感到快件内装的是子弹,有一种被击中了的感觉。在我看过的悬疑恐怖科幻小说中,从网络到传统,从国内到国外:红娘子,南派三叔,天下唱霸,柯草根,周德东,蔡骏,沈醉天,宫小桃,斯蒂芬.金,这些耳熟能详之名能在转瞬间激活我身体内一切具有探秘欲望的细胞。

厉嘉威,严格来说他只是一位年仅17岁的少年,他的小说始终有一种独特魅力,字里行间综合了科幻,悬疑,童话,恐怖,灵异等因素,其中还贯穿着物理,化学,生物,地理,科学以及世界未解之谜等元素。书中所涉及到的:百慕大,野人,UFO,黑洞,几乎是我在观看未解之谜中的最爱。

说到科幻小说,还得先从心理学角度说起,科幻是指非现实的一切想象事物,是思绪天马行空的一种典型表现。但科幻有时又能变为现实,古今的事物轮换便是科幻与现实的转变。如果说现代任何科技放在五千年前都是神话,那么如今的人们且不都生活在“科幻”中了?科幻也许在未诞生前只是脑海的意景,却在某种程度上能激活人类求知探讨的神经。在泛文学意义上,科幻小说作为继武侠、言情之后又一轮通俗文学阅读热潮,科幻小说其实是一种狭义的文体样式,它囊括了悬疑,灵异,恐怖,冒险。所以当代科幻小说与18世纪在欧美流行的哥特式小说有一定的血缘关系。

哥特式小说的显著特征是神秘、悬念和恐怖,哥特式小说的一些常用意象——城堡、鬼魂、活尸、吸血鬼等在今天的此类小说中仍是极其活跃的可运用元素。而恐怖小说的另一个源头,便是科幻小说。两者可谓为近邻。它的基本审美特征:悬疑、刺激,未知与趣味性也是它所具有的审美特征。事实上,一些科幻小说所遵循的基本情节模式就套用了悬疑小说的“设疑”和“解疑”的经典模式。纵观如今恐怖悬疑科幻小说,已不再是简单的异想天开的鬼魂复仇的描绘再现,也不是凶险谋杀的智勇斗策,这些在“美国恐怖小说大王”斯蒂芬.金的作品中都足以证明,像《恐怖地下室》、《鬼屋》、《怪物血》都是直接以制造生活的心理恐怖意象让人毛骨悚然,以达出其不意之效。此类小说早已不是一个未断奶的婴儿。

回到厉嘉威的小说中,这里面融合着多种超自然元素:现实社会中的虚拟事件,如第一辑中的地心意识、拯救南极洲、黑洞;第二辑中的天山魅影、别墅探密、恐龙追缉令;第三辑中的从笔芯到恐鸟、太阳王传说、哈利波特与远古的生活等篇章几乎融入了现代化的科学专业知识,门外汉兴许还能从他的小说中学到有关此方面的很多知识。厉嘉威将那些晦涩难懂的专业科学术语以第一人称的童式白话文展现出来,以第一人称写作科幻小说往往会在无形中拉近与读者的距离,其他类型小说更是如此,所以很多作者非常青睐这种写法。厉嘉威在描绘荒诞、离奇甚至恐怖离奇的经历的同时,展现具有病态特征的人邪恶的本质。比如在他的《恐龙追缉令》中由一阵急促的电话铃将这位江滨小学六年级的学生(主人公)带回一个梦幻般的肩负着重任的地下秘密基地,之后一系列险象环生的遭遇,丝丝紧扣,令人窒息的精彩情节,似乎再次重返侏罗纪,与持抢的恐龙猎人日夜穿行在灌木丛林中,小心翼翼地听着不同种类的恐龙的啸叫,胆颤心惊,不知何时丧命于暴龙的血盆大口,却又不失冒险乐趣。又如《太阳王传说》由令人毛骨悚然的鬼屋探险为导火线,引出了一个考古学家背后的太阳王宝殿,并揭秘了百慕大飞机船只离奇失踪的原因。

当最后一个古香古色的潘多拉盒子放在他们的眼前时,一种命运便也逐渐变得清晰:由上古人类流传下的圣物,不知是什么人创造。它能够打开一扇通往另一世界的大门。但必须很谨慎地使用——品厉嘉威《潘多拉的秘密》有感

看完这位少年的科幻小说我仅仅用了一天时间,似乎还沉浸在第三辑最后一篇拉布拉多,名为小Q的导盲犬舍身救人的感动中……这里并非强调我看书速度之快,而是《潘多拉的秘密》仿佛一个等待世人开启的魔盒,激起无数喜好探险者对未知世界探究到底的强烈欲望。

于我总在看此类小说时喜欢一口气贯穿到底,虽然这些年看过很多有关科幻悬疑类小说电影,特别热衷好莱坞大片,但很少些写书评后感之类的,大约是看过的书与影片都未能唤起我内心提笔的冲动。就在几日前收到一份挂号信件,当我小心翼翼地用刀子裁开快件的封口时,跳出的是几束在绚灿光晕下的紫罗兰与向日葵,它们似乎悬挂在高高的悬崖上,那是书的封面,温馨柔美而不失勇猛不羁风格给人眼前一亮。

翻开书是一篇篇科幻小说,隐约感到快件内装的是子弹,有一种被击中了的感觉。在我看过的悬疑恐怖科幻小说中,从网络到传统,从国内到国外:红娘子,南派三叔,天下唱霸,柯草根,周德东,蔡骏,沈醉天,宫小桃,斯蒂芬.金,这些耳熟能详之名能在转瞬间激活我身体内一切具有探秘欲望的细胞。

厉嘉威,严格来说他只是一位年仅17岁的少年,他的小说始终有一种独特魅力,字里行间综合了科幻,悬疑,童话,恐怖,灵异等因素,其中还贯穿着物理,化学,生物,地理,科学以及世界未解之谜等元素。书中所涉及到的:百慕大,野人,UFO,黑洞,几乎是我在观看未解之谜中的最爱。

说到科幻小说,还得先从心理学角度说起,科幻是指非现实的一切想象事物,是思绪天马行空的一种典型表现。但科幻有时又能变为现实,古今的事物轮换便是科幻与现实的转变。如果说现代任何科技放在五千年前都是神话,那么如今的人们且不都生活在“科幻”中了?科幻也许在未诞生前只是脑海的意景,却在某种程度上能激活人类求知探讨的神经。在泛文学意义上,科幻小说作为继武侠、言情之后又一轮通俗文学阅读热潮,科幻小说其实是一种狭义的文体样式,它囊括了悬疑,灵异,恐怖,冒险。所以当代科幻小说与18世纪在欧美流行的哥特式小说有一定的血缘关系。

哥特式小说的显著特征是神秘、悬念和恐怖,哥特式小说的一些常用意象——城堡、鬼魂、活尸、吸血鬼等在今天的此类小说中仍是极其活跃的可运用元素。而恐怖小说的另一个源头,便是科幻小说。两者可谓为近邻。它的基本审美特征:悬疑、刺激,未知与趣味性也是它所具有的审美特征。事实上,一些科幻小说所遵循的基本情节模式就套用了悬疑小说的“设疑”和“解疑”的经典模式。纵观如今恐怖悬疑科幻小说,已不再是简单的异想天开的鬼魂复仇的描绘再现,也不是凶险谋杀的智勇斗策,这些在“美国恐怖小说大王”斯蒂芬.金的作品中都足以证明,像《恐怖地下室》、《鬼屋》、《怪物血》都是直接以制造生活的心理恐怖意象让人毛骨悚然,以达出其不意之效。此类小说早已不是一个未断奶的婴儿。

回到厉嘉威的小说中,这里面融合着多种超自然元素:现实社会中的虚拟事件,如第一辑中的地心意识、拯救南极洲、黑洞;第二辑中的天山魅影、别墅探密、恐龙追缉令;第三辑中的从笔芯到恐鸟、太阳王传说、哈利波特与远古的生活等篇章几乎融入了现代化的科学专业知识,门外汉兴许还能从他的小说中学到有关此方面的很多知识。厉嘉威将那些晦涩难懂的专业科学术语以第一人称的童式白话文展现出来,以第一人称写作科幻小说往往会在无形中拉近与读者的距离,其他类型小说更是如此,所以很多作者非常青睐这种写法。厉嘉威在描绘荒诞、离奇甚至恐怖离奇的经历的同时,展现具有病态特征的人邪恶的本质。比如在他的《恐龙追缉令》中由一阵急促的电话铃将这位江滨小学六年级的学生(主人公)带回一个梦幻般的肩负着重任的地下秘密基地,之后一系列险象环生的遭遇,丝丝紧扣,令人窒息的精彩情节,似乎再次重返侏罗纪,与持抢的恐龙猎人日夜穿行在灌木丛林中,小心翼翼地听着不同种类的恐龙的啸叫,胆颤心惊,不知何时丧命于暴龙的血盆大口,却又不失冒险乐趣。又如《太阳王传说》由令人毛骨悚然的鬼屋探险为导火线,引出了一个考古学家背后的太阳王宝殿,并揭秘了百慕大飞机船只离奇失踪的原因。

当最后一个古香古色的潘多拉盒子放在他们的眼前时,一种命运便也逐渐变得清晰:由上古人类流传下的圣物,不知是什么人创造。它能够打开一扇通往另一世界的大门。但必须很谨慎地使用——品厉嘉威《潘多拉的秘密》有感

看完这位少年的科幻小说我仅仅用了一天时间,似乎还沉浸在第三辑最后一篇拉布拉多,名为小Q的导盲犬舍身救人的感动中……这里并非强调我看书速度之快,而是《潘多拉的秘密》仿佛一个等待世人开启的魔盒,激起无数喜好探险者对未知世界探究到底的强烈欲望。

于我总在看此类小说时喜欢一口气贯穿到底,虽然这些年看过很多有关科幻悬疑类小说电影,特别热衷好莱坞大片,但很少些写书评后感之类的,大约是看过的书与影片都未能唤起我内心提笔的冲动。就在几日前收到一份挂号信件,当我小心翼翼地用刀子裁开快件的封口时,跳出的是几束在绚灿光晕下的紫罗兰与向日葵,它们似乎悬挂在高高的悬崖上,那是书的封面,温馨柔美而不失勇猛不羁风格给人眼前一亮。

翻开书是一篇篇科幻小说,隐约感到快件内装的是子弹,有一种被击中了的感觉。在我看过的悬疑恐怖科幻小说中,从网络到传统,从国内到国外:红娘子,南派三叔,天下唱霸,柯草根,周德东,蔡骏,沈醉天,宫小桃,斯蒂芬.金,这些耳熟能详之名能在转瞬间激活我身体内一切具有探秘欲望的细胞。

厉嘉威,严格来说他只是一位年仅17岁的少年,他的小说始终有一种独特魅力,字里行间综合了科幻,悬疑,童话,恐怖,灵异等因素,其中还贯穿着物理,化学,生物,地理,科学以及世界未解之谜等元素。书中所涉及到的:百慕大,野人,UFO,黑洞,几乎是我在观看未解之谜中的最爱。

说到科幻小说,还得先从心理学角度说起,科幻是指非现实的一切想象事物,是思绪天马行空的一种典型表现。但科幻有时又能变为现实,古今的事物轮换便是科幻与现实的转变。如果说现代任何科技放在五千年前都是神话,那么如今的人们且不都生活在“科幻”中了?科幻也许在未诞生前只是脑海的意景,却在某种程度上能激活人类求知探讨的神经。在泛文学意义上,科幻小说作为继武侠、言情之后又一轮通俗文学阅读热潮,科幻小说其实是一种狭义的文体样式,它囊括了悬疑,灵异,恐怖,冒险。所以当代科幻小说与18世纪在欧美流行的哥特式小说有一定的血缘关系。

哥特式小说的显著特征是神秘、悬念和恐怖,哥特式小说的一些常用意象——城堡、鬼魂、活尸、吸血鬼等在今天的此类小说中仍是极其活跃的可运用元素。而恐怖小说的另一个源头,便是科幻小说。两者可谓为近邻。它的基本审美特征:悬疑、刺激,未知与趣味性也是它所具有的审美特征。事实上,一些科幻小说所遵循的基本情节模式就套用了悬疑小说的“设疑”和“解疑”的经典模式。纵观如今恐怖悬疑科幻小说,已不再是简单的异想天开的鬼魂复仇的描绘再现,也不是凶险谋杀的智勇斗策,这些在“美国恐怖小说大王”斯蒂芬.金的作品中都足以证明,像《恐怖地下室》、《鬼屋》、《怪物血》都是直接以制造生活的心理恐怖意象让人毛骨悚然,以达出其不意之效。此类小说早已不是一个未断奶的婴儿。

回到厉嘉威的小说中,这里面融合着多种超自然元素:现实社会中的虚拟事件,如第一辑中的地心意识、拯救南极洲、黑洞;第二辑中的天山魅影、别墅探密、恐龙追缉令;第三辑中的从笔芯到恐鸟、太阳王传说、哈利波特与远古的生活等篇章几乎融入了现代化的科学专业知识,门外汉兴许还能从他的小说中学到有关此方面的很多知识。厉嘉威将那些晦涩难懂的专业科学术语以第一人称的童式白话文展现出来,以第一人称写作科幻小说往往会在无形中拉近与读者的距离,其他类型小说更是如此,所以很多作者非常青睐这种写法。厉嘉威在描绘荒诞、离奇甚至恐怖离奇的经历的同时,展现具有病态特征的人邪恶的本质。比如在他的《恐龙追缉令》中由一阵急促的电话铃将这位江滨小学六年级的学生(主人公)带回一个梦幻般的肩负着重任的地下秘密基地,之后一系列险象环生的遭遇,丝丝紧扣,令人窒息的精彩情节,似乎再次重返侏罗纪,与持抢的恐龙猎人日夜穿行在灌木丛林中,小心翼翼地听着不同种类的恐龙的啸叫,胆颤心惊,不知何时丧命于暴龙的血盆大口,却又不失冒险乐趣。又如《太阳王传说》由令人毛骨悚然的鬼屋探险为导火线,引出了一个考古学家背后的太阳王宝殿,并揭秘了百慕大飞机船只离奇失踪的原因。

当最后一个古香古色的潘多拉盒子放在他们的眼前时,一种命运便也逐渐变得清晰:由上古人类流传下的圣物,不知是什么人创造。它能够打开一扇通往另一世界的大门。但必须很谨慎地使用——品厉嘉威《潘多拉的秘密》有感

看完这位少年的科幻小说我仅仅用了一天时间,似乎还沉浸在第三辑最后一篇拉布拉多,名为小Q的导盲犬舍身救人的感动中……这里并非强调我看书速度之快,而是《潘多拉的秘密》仿佛一个等待世人开启的魔盒,激起无数喜好探险者对未知世界探究到底的强烈欲望。

于我总在看此类小说时喜欢一口气贯穿到底,虽然这些年看过很多有关科幻悬疑类小说电影,特别热衷好莱坞大片,但很少些写书评后感之类的,大约是看过的书与影片都未能唤起我内心提笔的冲动。就在几日前收到一份挂号信件,当我小心翼翼地用刀子裁开快件的封口时,跳出的是几束在绚灿光晕下的紫罗兰与向日葵,它们似乎悬挂在高高的悬崖上,那是书的封面,温馨柔美而不失勇猛不羁风格给人眼前一亮。

翻开书是一篇篇科幻小说,隐约感到快件内装的是子弹,有一种被击中了的感觉。在我看过的悬疑恐怖科幻小说中,从网络到传统,从国内到国外:红娘子,南派三叔,天下唱霸,柯草根,周德东,蔡骏,沈醉天,宫小桃,斯蒂芬.金,这些耳熟能详之名能在转瞬间激活我身体内一切具有探秘欲望的细胞。

厉嘉威,严格来说他只是一位年仅17岁的少年,他的小说始终有一种独特魅力,字里行间综合了科幻,悬疑,童话,恐怖,灵异等因素,其中还贯穿着物理,化学,生物,地理,科学以及世界未解之谜等元素。书中所涉及到的:百慕大,野人,UFO,黑洞,几乎是我在观看未解之谜中的最爱。

说到科幻小说,还得先从心理学角度说起,科幻是指非现实的一切想象事物,是思绪天马行空的一种典型表现。但科幻有时又能变为现实,古今的事物轮换便是科幻与现实的转变。如果说现代任何科技放在五千年前都是神话,那么如今的人们且不都生活在“科幻”中了?科幻也许在未诞生前只是脑海的意景,却在某种程度上能激活人类求知探讨的神经。在泛文学意义上,科幻小说作为继武侠、言情之后又一轮通俗文学阅读热潮,科幻小说其实是一种狭义的文体样式,它囊括了悬疑,灵异,恐怖,冒险。所以当代科幻小说与18世纪在欧美流行的哥特式小说有一定的血缘关系。

哥特式小说的显著特征是神秘、悬念和恐怖,哥特式小说的一些常用意象——城堡、鬼魂、活尸、吸血鬼等在今天的此类小说中仍是极其活跃的可运用元素。而恐怖小说的另一个源头,便是科幻小说。两者可谓为近邻。它的基本审美特征:悬疑、刺激,未知与趣味性也是它所具有的审美特征。事实上,一些科幻小说所遵循的基本情节模式就套用了悬疑小说的“设疑”和“解疑”的经典模式。纵观如今恐怖悬疑科幻小说,已不再是简单的异想天开的鬼魂复仇的描绘再现,也不是凶险谋杀的智勇斗策,这些在“美国恐怖小说大王”斯蒂芬.金的作品中都足以证明,像《恐怖地下室》、《鬼屋》、《怪物血》都是直接以制造生活的心理恐怖意象让人毛骨悚然,以达出其不意之效。此类小说早已不是一个未断奶的婴儿。

回到厉嘉威的小说中,这里面融合着多种超自然元素:现实社会中的虚拟事件,如第一辑中的地心意识、拯救南极洲、黑洞;第二辑中的天山魅影、别墅探密、恐龙追缉令;第三辑中的从笔芯到恐鸟、太阳王传说、哈利波特与远古的生活等篇章几乎融入了现代化的科学专业知识,门外汉兴许还能从他的小说中学到有关此方面的很多知识。厉嘉威将那些晦涩难懂的专业科学术语以第一人称的童式白话文展现出来,以第一人称写作科幻小说往往会在无形中拉近与读者的距离,其他类型小说更是如此,所以很多作者非常青睐这种写法。厉嘉威在描绘荒诞、离奇甚至恐怖离奇的经历的同时,展现具有病态特征的人邪恶的本质。比如在他的《恐龙追缉令》中由一阵急促的电话铃将这位江滨小学六年级的学生(主人公)带回一个梦幻般的肩负着重任的地下秘密基地,之后一系列险象环生的遭遇,丝丝紧扣,令人窒息的精彩情节,似乎再次重返侏罗纪,与持抢的恐龙猎人日夜穿行在灌木丛林中,小心翼翼地听着不同种类的恐龙的啸叫,胆颤心惊,不知何时丧命于暴龙的血盆大口,却又不失冒险乐趣。又如《太阳王传说》由令人毛骨悚然的鬼屋探险为导火线,引出了一个考古学家背后的太阳王宝殿,并揭秘了百慕大飞机船只离奇失踪的原因。

当最后一个古香古色的潘多拉盒子放在他们的眼前时,一种命运便也逐渐变得清晰:由上古人类流传下的圣物,不知是什么人创造。它能够打开一扇通往另一世界的大门。但必须很谨慎地使用——品厉嘉威《潘多拉的秘密》有感

看完这位少年的科幻小说我仅仅用了一天时间,似乎还沉浸在第三辑最后一篇拉布拉多,名为小Q的导盲犬舍身救人的感动中……这里并非强调我看书速度之快,而是《潘多拉的秘密》仿佛一个等待世人开启的魔盒,激起无数喜好探险者对未知世界探究到底的强烈欲望。

于我总在看此类小说时喜欢一口气贯穿到底,虽然这些年看过很多有关科幻悬疑类小说电影,特别热衷好莱坞大片,但很少些写书评后感之类的,大约是看过的书与影片都未能唤起我内心提笔的冲动。就在几日前收到一份挂号信件,当我小心翼翼地用刀子裁开快件的封口时,跳出的是几束在绚灿光晕下的紫罗兰与向日葵,它们似乎悬挂在高高的悬崖上,那是书的封面,温馨柔美而不失勇猛不羁风格给人眼前一亮。

翻开书是一篇篇科幻小说,隐约感到快件内装的是子弹,有一种被击中了的感觉。在我看过的悬疑恐怖科幻小说中,从网络到传统,从国内到国外:红娘子,南派三叔,天下唱霸,柯草根,周德东,蔡骏,沈醉天,宫小桃,斯蒂芬.金,这些耳熟能详之名能在转瞬间激活我身体内一切具有探秘欲望的细胞。

厉嘉威,严格来说他只是一位年仅17岁的少年,他的小说始终有一种独特魅力,字里行间综合了科幻,悬疑,童话,恐怖,灵异等因素,其中还贯穿着物理,化学,生物,地理,科学以及世界未解之谜等元素。书中所涉及到的:百慕大,野人,UFO,黑洞,几乎是我在观看未解之谜中的最爱。

说到科幻小说,还得先从心理学角度说起,科幻是指非现实的一切想象事物,是思绪天马行空的一种典型表现。但科幻有时又能变为现实,古今的事物轮换便是科幻与现实的转变。如果说现代任何科技放在五千年前都是神话,那么如今的人们且不都生活在“科幻”中了?科幻也许在未诞生前只是脑海的意景,却在某种程度上能激活人类求知探讨的神经。在泛文学意义上,科幻小说作为继武侠、言情之后又一轮通俗文学阅读热潮,科幻小说其实是一种狭义的文体样式,它囊括了悬疑,灵异,恐怖,冒险。所以当代科幻小说与18世纪在欧美流行的哥特式小说有一定的血缘关系。

哥特式小说的显著特征是神秘、悬念和恐怖,哥特式小说的一些常用意象——城堡、鬼魂、活尸、吸血鬼等在今天的此类小说中仍是极其活跃的可运用元素。而恐怖小说的另一个源头,便是科幻小说。两者可谓为近邻。它的基本审美特征:悬疑、刺激,未知与趣味性也是它所具有的审美特征。事实上,一些科幻小说所遵循的基本情节模式就套用了悬疑小说的“设疑”和“解疑”的经典模式。纵观如今恐怖悬疑科幻小说,已不再是简单的异想天开的鬼魂复仇的描绘再现,也不是凶险谋杀的智勇斗策,这些在“美国恐怖小说大王”斯蒂芬.金的作品中都足以证明,像《恐怖地下室》、《鬼屋》、《怪物血》都是直接以制造生活的心理恐怖意象让人毛骨悚然,以达出其不意之效。此类小说早已不是一个未断奶的婴儿。

回到厉嘉威的小说中,这里面融合着多种超自然元素:现实社会中的虚拟事件,如第一辑中的地心意识、拯救南极洲、黑洞;第二辑中的天山魅影、别墅探密、恐龙追缉令;第三辑中的从笔芯到恐鸟、太阳王传说、哈利波特与远古的生活等篇章几乎融入了现代化的科学专业知识,门外汉兴许还能从他的小说中学到有关此方面的很多知识。厉嘉威将那些晦涩难懂的专业科学术语以第一人称的童式白话文展现出来,以第一人称写作科幻小说往往会在无形中拉近与读者的距离,其他类型小说更是如此,所以很多作者非常青睐这种写法。厉嘉威在描绘荒诞、离奇甚至恐怖离奇的经历的同时,展现具有病态特征的人邪恶的本质。比如在他的《恐龙追缉令》中由一阵急促的电话铃将这位江滨小学六年级的学生(主人公)带回一个梦幻般的肩负着重任的地下秘密基地,之后一系列险象环生的遭遇,丝丝紧扣,令人窒息的精彩情节,似乎再次重返侏罗纪,与持抢的恐龙猎人日夜穿行在灌木丛林中,小心翼翼地听着不同种类的恐龙的啸叫,胆颤心惊,不知何时丧命于暴龙的血盆大口,却又不失冒险乐趣。又如《太阳王传说》由令人毛骨悚然的鬼屋探险为导火线,引出了一个考古学家背后的太阳王宝殿,并揭秘了百慕大飞机船只离奇失踪的原因。

当最后一个古香古色的潘多拉盒子放在他们的眼前时,一种命运便也逐渐变得清晰:由上古人类流传下的圣物,不知是什么人创造。它能够打开一扇通往另一世界的大门。但必须很谨慎地使用

诅咒瓶

诅咒瓶

⊙ 四川省南充市高坪区白塔中学 党晨予

1995年出生,狮子座。较懒惰,不喜动,正为中考体育发愁。常对一些事情看不过去,包括许多自己所写的东西。有时参加一些比赛,小有收获,可惜懒得回想比赛结果。喜欢随心写作,有时又觉得这极不负责任;喜欢写出自己的风格,而有时又觉得自己没有风格。崇拜着一些文学作品,却少见崇拜作家;崇尚经典阅读;崇尚以朴素字词描绘鲜明思想的文风;崇尚真实与个性化的写作。

阿加作为一名渔夫已十年有余,虽说算不上经验丰富,却也是凭着一身好技术在渔村中树立起了一定的威望。由于捕鱼多,分成也很公平,招呼他一起出海的人不在少数。大家说:“别看阿加年纪不大,说不定能干大事业呢!”

而这天傍晚,阿加除了带回一些大大小小的鱼,还拿出了一个奇怪的瓶子。

奇怪的瓶子?是啊,这个瓶子有着珊瑚一般的外形,异常坚硬的质感与颗粒状表面,在夕阳橙红欲滴的光芒中闪烁着奇幻的色彩。

阿加把瓶子递给妻子杰:“我捕鱼时候捞到的呢,看着挺漂亮,拿回来能给我们的孩子当玩具。”

杰将这个瓶子端详了一阵:“嗯,漂亮倒是漂亮——你打开过它没?”

“没呢,打开看看吧。”阿加正在清理桌面,漫不经心地答道。

“你来开嘛……”妻子撒娇。

阿加懒得多说,他右手握紧瓶身,左手抓紧瓶塞一旋,一张纸飘了出来。

“我是一个有魔力的瓶子,可以帮你实现三个愿望,请将你的愿望写下吧,朋友。放逐我回归自由,我将为你圆梦。”“这什么东西啊,乱七八糟的。”阿加好奇地读了一遍,然后将它甩在一旁。

“什么?”杰扑过来抓住这张纸,“笨蛋!这是许愿瓶啊!”

“胡说。”阿加收拾完桌子,开始理窗帘。

“呆子啊!你看你看!”杰硬是把阿加拖了过来,“我们可以实现三个愿望!”

“你还当真了……不会是真的吧?”

“说不定是真的!哎,明天我们去找新来的那位巫师怎么样?”

第二天,杰早早就把阿加喊醒,阿加虽说怀疑,却也十分好奇,当然也有几分期盼——便随妻子一同前去。

“这……这是诅咒瓶啊!这就是传说中的诅咒瓶啊!我也是第一次见到传说中的诅咒瓶啊!”巫师一见到这瓶子,立刻激动地大嚷,“千万不要往里面写东西,会受到诅咒的!”巫师的声音越嚷越大。

杰心生不爽,本来还想多问一些关于诅咒瓶的情况的。可料定巫师不会说什么好话,便立刻带着阿加离开。

“不行,她一定是想破坏我们的好事。瓶子里的纸都说了这是个许愿瓶。”

当晚,杰与阿加商量着“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便在纸上写下三个愿望:

我们要有很多钱;我们要一座大房子;我们要成为名人。

阿加从心里觉得,这样自己就不会再干渔夫这个苦差事了。将瓶子扔回海,阿加和杰却并没有如愿看到愿望立刻变为现实。

“原来这真只是个骗人的把戏。”

接下来的几天里,老巫师四处宣传自己的“伟大发现”——这下可轰动了渔村。一传十十传百,再加上许多人的加油添醋,全村老老少少都知道阿加得到了一个魔力无比的瓶子。于是,许多人争着想要一睹“魔瓶”的芳容。

“那瓶子已经被我们扔了!”

尽管阿加和杰费尽口舌解释,人们却一点也不满足。

“你认为那个魔瓶是从哪来的啊?”“魔瓶有什么其他特征没有?比如说有香味?会说话?或者里面有一个妖怪?”“那张纸的字迹怎么样?会发光吗?还是会变色?”“……”

当然,那些人急切的眼神明明白白是在说:“我也想要一个。”

一方面,阿加被人们弄得心烦意乱,连打渔都抽不出时间。而另一方面,他的名气却是越来越大了。

某日清晨,一位衣着文雅、面容清秀的男子带着一个扛摄像机的人找到了阿加:“您好,请问您就是阿加先生吧……我是《多彩生活报》的记者,想请问一些关于您的魔瓶的事……”

第二天,一篇题为《魔瓶惊艳现世,敢问是真是假》的报道在《多彩生活报》的首版登出,文章以悬疑小说的口吻,将关于魔瓶的一切信息汇在了一起,还包括魔瓶前几次现身于世的情况介绍——不过那都是许多年前无可考证的消息了。

接着,这篇报道被《娱乐天地》《新新世界》《生活看看报》等知名杂志转载……

绝对轰动了!虽说这是一个崇尚科学的社会,可无论谁都偷偷考虑过一些不切实际的事。小孩子期盼着自己走迷路后碰到一个巫婆教给自己绝世的魔法;大人们期盼着一个仙子昏倒在地,被自己救起然后实现几个愿望,能以身相许当然更好;老人们则期盼着某位仙人,因为自己心善或其他什么理由让自己长生不老。而这诅咒瓶

⊙ 四川省南充市高坪区白塔中学 党晨予

1995年出生,狮子座。较懒惰,不喜动,正为中考体育发愁。常对一些事情看不过去,包括许多自己所写的东西。有时参加一些比赛,小有收获,可惜懒得回想比赛结果。喜欢随心写作,有时又觉得这极不负责任;喜欢写出自己的风格,而有时又觉得自己没有风格。崇拜着一些文学作品,却少见崇拜作家;崇尚经典阅读;崇尚以朴素字词描绘鲜明思想的文风;崇尚真实与个性化的写作。

阿加作为一名渔夫已十年有余,虽说算不上经验丰富,却也是凭着一身好技术在渔村中树立起了一定的威望。由于捕鱼多,分成也很公平,招呼他一起出海的人不在少数。大家说:“别看阿加年纪不大,说不定能干大事业呢!”

而这天傍晚,阿加除了带回一些大大小小的鱼,还拿出了一个奇怪的瓶子。

奇怪的瓶子?是啊,这个瓶子有着珊瑚一般的外形,异常坚硬的质感与颗粒状表面,在夕阳橙红欲滴的光芒中闪烁着奇幻的色彩。

阿加把瓶子递给妻子杰:“我捕鱼时候捞到的呢,看着挺漂亮,拿回来能给我们的孩子当玩具。”

杰将这个瓶子端详了一阵:“嗯,漂亮倒是漂亮——你打开过它没?”

“没呢,打开看看吧。”阿加正在清理桌面,漫不经心地答道。

“你来开嘛……”妻子撒娇。

阿加懒得多说,他右手握紧瓶身,左手抓紧瓶塞一旋,一张纸飘了出来。

“我是一个有魔力的瓶子,可以帮你实现三个愿望,请将你的愿望写下吧,朋友。放逐我回归自由,我将为你圆梦。”“这什么东西啊,乱七八糟的。”阿加好奇地读了一遍,然后将它甩在一旁。

“什么?”杰扑过来抓住这张纸,“笨蛋!这是许愿瓶啊!”

“胡说。”阿加收拾完桌子,开始理窗帘。

“呆子啊!你看你看!”杰硬是把阿加拖了过来,“我们可以实现三个愿望!”

“你还当真了……不会是真的吧?”

“说不定是真的!哎,明天我们去找新来的那位巫师怎么样?”

第二天,杰早早就把阿加喊醒,阿加虽说怀疑,却也十分好奇,当然也有几分期盼——便随妻子一同前去。

“这……这是诅咒瓶啊!这就是传说中的诅咒瓶啊!我也是第一次见到传说中的诅咒瓶啊!”巫师一见到这瓶子,立刻激动地大嚷,“千万不要往里面写东西,会受到诅咒的!”巫师的声音越嚷越大。

杰心生不爽,本来还想多问一些关于诅咒瓶的情况的。可料定巫师不会说什么好话,便立刻带着阿加离开。

“不行,她一定是想破坏我们的好事。瓶子里的纸都说了这是个许愿瓶。”

当晚,杰与阿加商量着“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便在纸上写下三个愿望:

我们要有很多钱;我们要一座大房子;我们要成为名人。

阿加从心里觉得,这样自己就不会再干渔夫这个苦差事了。将瓶子扔回海,阿加和杰却并没有如愿看到愿望立刻变为现实。

“原来这真只是个骗人的把戏。”

接下来的几天里,老巫师四处宣传自己的“伟大发现”——这下可轰动了渔村。一传十十传百,再加上许多人的加油添醋,全村老老少少都知道阿加得到了一个魔力无比的瓶子。于是,许多人争着想要一睹“魔瓶”的芳容。

“那瓶子已经被我们扔了!”

尽管阿加和杰费尽口舌解释,人们却一点也不满足。

“你认为那个魔瓶是从哪来的啊?”“魔瓶有什么其他特征没有?比如说有香味?会说话?或者里面有一个妖怪?”“那张纸的字迹怎么样?会发光吗?还是会变色?”“……”

当然,那些人急切的眼神明明白白是在说:“我也想要一个。”

一方面,阿加被人们弄得心烦意乱,连打渔都抽不出时间。而另一方面,他的名气却是越来越大了。

某日清晨,一位衣着文雅、面容清秀的男子带着一个扛摄像机的人找到了阿加:“您好,请问您就是阿加先生吧……我是《多彩生活报》的记者,想请问一些关于您的魔瓶的事……”

第二天,一篇题为《魔瓶惊艳现世,敢问是真是假》的报道在《多彩生活报》的首版登出,文章以悬疑小说的口吻,将关于魔瓶的一切信息汇在了一起,还包括魔瓶前几次现身于世的情况介绍——不过那都是许多年前无可考证的消息了。

接着,这篇报道被《娱乐天地》《新新世界》《生活看看报》等知名杂志转载……

绝对轰动了!虽说这是一个崇尚科学的社会,可无论谁都偷偷考虑过一些不切实际的事。小孩子期盼着自己走迷路后碰到一个巫婆教给自己绝世的魔法;大人们期盼着一个仙子昏倒在地,被自己救起然后实现几个愿望,能以身相许当然更好;老人们则期盼着某位仙人,因为自己心善或其他什么理由让自己长生不老。而这诅咒瓶

⊙ 四川省南充市高坪区白塔中学 党晨予

1995年出生,狮子座。较懒惰,不喜动,正为中考体育发愁。常对一些事情看不过去,包括许多自己所写的东西。有时参加一些比赛,小有收获,可惜懒得回想比赛结果。喜欢随心写作,有时又觉得这极不负责任;喜欢写出自己的风格,而有时又觉得自己没有风格。崇拜着一些文学作品,却少见崇拜作家;崇尚经典阅读;崇尚以朴素字词描绘鲜明思想的文风;崇尚真实与个性化的写作。

阿加作为一名渔夫已十年有余,虽说算不上经验丰富,却也是凭着一身好技术在渔村中树立起了一定的威望。由于捕鱼多,分成也很公平,招呼他一起出海的人不在少数。大家说:“别看阿加年纪不大,说不定能干大事业呢!”

而这天傍晚,阿加除了带回一些大大小小的鱼,还拿出了一个奇怪的瓶子。

奇怪的瓶子?是啊,这个瓶子有着珊瑚一般的外形,异常坚硬的质感与颗粒状表面,在夕阳橙红欲滴的光芒中闪烁着奇幻的色彩。

阿加把瓶子递给妻子杰:“我捕鱼时候捞到的呢,看着挺漂亮,拿回来能给我们的孩子当玩具。”

杰将这个瓶子端详了一阵:“嗯,漂亮倒是漂亮——你打开过它没?”

“没呢,打开看看吧。”阿加正在清理桌面,漫不经心地答道。

“你来开嘛……”妻子撒娇。

阿加懒得多说,他右手握紧瓶身,左手抓紧瓶塞一旋,一张纸飘了出来。

“我是一个有魔力的瓶子,可以帮你实现三个愿望,请将你的愿望写下吧,朋友。放逐我回归自由,我将为你圆梦。”“这什么东西啊,乱七八糟的。”阿加好奇地读了一遍,然后将它甩在一旁。

“什么?”杰扑过来抓住这张纸,“笨蛋!这是许愿瓶啊!”

“胡说。”阿加收拾完桌子,开始理窗帘。

“呆子啊!你看你看!”杰硬是把阿加拖了过来,“我们可以实现三个愿望!”

“你还当真了……不会是真的吧?”

“说不定是真的!哎,明天我们去找新来的那位巫师怎么样?”

第二天,杰早早就把阿加喊醒,阿加虽说怀疑,却也十分好奇,当然也有几分期盼——便随妻子一同前去。

“这……这是诅咒瓶啊!这就是传说中的诅咒瓶啊!我也是第一次见到传说中的诅咒瓶啊!”巫师一见到这瓶子,立刻激动地大嚷,“千万不要往里面写东西,会受到诅咒的!”巫师的声音越嚷越大。

杰心生不爽,本来还想多问一些关于诅咒瓶的情况的。可料定巫师不会说什么好话,便立刻带着阿加离开。

“不行,她一定是想破坏我们的好事。瓶子里的纸都说了这是个许愿瓶。”

当晚,杰与阿加商量着“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便在纸上写下三个愿望:

我们要有很多钱;我们要一座大房子;我们要成为名人。

阿加从心里觉得,这样自己就不会再干渔夫这个苦差事了。将瓶子扔回海,阿加和杰却并没有如愿看到愿望立刻变为现实。

“原来这真只是个骗人的把戏。”

接下来的几天里,老巫师四处宣传自己的“伟大发现”——这下可轰动了渔村。一传十十传百,再加上许多人的加油添醋,全村老老少少都知道阿加得到了一个魔力无比的瓶子。于是,许多人争着想要一睹“魔瓶”的芳容。

“那瓶子已经被我们扔了!”

尽管阿加和杰费尽口舌解释,人们却一点也不满足。

“你认为那个魔瓶是从哪来的啊?”“魔瓶有什么其他特征没有?比如说有香味?会说话?或者里面有一个妖怪?”“那张纸的字迹怎么样?会发光吗?还是会变色?”“……”

当然,那些人急切的眼神明明白白是在说:“我也想要一个。”

一方面,阿加被人们弄得心烦意乱,连打渔都抽不出时间。而另一方面,他的名气却是越来越大了。

某日清晨,一位衣着文雅、面容清秀的男子带着一个扛摄像机的人找到了阿加:“您好,请问您就是阿加先生吧……我是《多彩生活报》的记者,想请问一些关于您的魔瓶的事……”

第二天,一篇题为《魔瓶惊艳现世,敢问是真是假》的报道在《多彩生活报》的首版登出,文章以悬疑小说的口吻,将关于魔瓶的一切信息汇在了一起,还包括魔瓶前几次现身于世的情况介绍——不过那都是许多年前无可考证的消息了。

接着,这篇报道被《娱乐天地》《新新世界》《生活看看报》等知名杂志转载……

绝对轰动了!虽说这是一个崇尚科学的社会,可无论谁都偷偷考虑过一些不切实际的事。小孩子期盼着自己走迷路后碰到一个巫婆教给自己绝世的魔法;大人们期盼着一个仙子昏倒在地,被自己救起然后实现几个愿望,能以身相许当然更好;老人们则期盼着某位仙人,因为自己心善或其他什么理由让自己长生不老。而这诅咒瓶

⊙ 四川省南充市高坪区白塔中学 党晨予

1995年出生,狮子座。较懒惰,不喜动,正为中考体育发愁。常对一些事情看不过去,包括许多自己所写的东西。有时参加一些比赛,小有收获,可惜懒得回想比赛结果。喜欢随心写作,有时又觉得这极不负责任;喜欢写出自己的风格,而有时又觉得自己没有风格。崇拜着一些文学作品,却少见崇拜作家;崇尚经典阅读;崇尚以朴素字词描绘鲜明思想的文风;崇尚真实与个性化的写作。

阿加作为一名渔夫已十年有余,虽说算不上经验丰富,却也是凭着一身好技术在渔村中树立起了一定的威望。由于捕鱼多,分成也很公平,招呼他一起出海的人不在少数。大家说:“别看阿加年纪不大,说不定能干大事业呢!”

而这天傍晚,阿加除了带回一些大大小小的鱼,还拿出了一个奇怪的瓶子。

奇怪的瓶子?是啊,这个瓶子有着珊瑚一般的外形,异常坚硬的质感与颗粒状表面,在夕阳橙红欲滴的光芒中闪烁着奇幻的色彩。

阿加把瓶子递给妻子杰:“我捕鱼时候捞到的呢,看着挺漂亮,拿回来能给我们的孩子当玩具。”

杰将这个瓶子端详了一阵:“嗯,漂亮倒是漂亮——你打开过它没?”

“没呢,打开看看吧。”阿加正在清理桌面,漫不经心地答道。

“你来开嘛……”妻子撒娇。

阿加懒得多说,他右手握紧瓶身,左手抓紧瓶塞一旋,一张纸飘了出来。

“我是一个有魔力的瓶子,可以帮你实现三个愿望,请将你的愿望写下吧,朋友。放逐我回归自由,我将为你圆梦。”“这什么东西啊,乱七八糟的。”阿加好奇地读了一遍,然后将它甩在一旁。

“什么?”杰扑过来抓住这张纸,“笨蛋!这是许愿瓶啊!”

“胡说。”阿加收拾完桌子,开始理窗帘。

“呆子啊!你看你看!”杰硬是把阿加拖了过来,“我们可以实现三个愿望!”

“你还当真了……不会是真的吧?”

“说不定是真的!哎,明天我们去找新来的那位巫师怎么样?”

第二天,杰早早就把阿加喊醒,阿加虽说怀疑,却也十分好奇,当然也有几分期盼——便随妻子一同前去。

“这……这是诅咒瓶啊!这就是传说中的诅咒瓶啊!我也是第一次见到传说中的诅咒瓶啊!”巫师一见到这瓶子,立刻激动地大嚷,“千万不要往里面写东西,会受到诅咒的!”巫师的声音越嚷越大。

杰心生不爽,本来还想多问一些关于诅咒瓶的情况的。可料定巫师不会说什么好话,便立刻带着阿加离开。

“不行,她一定是想破坏我们的好事。瓶子里的纸都说了这是个许愿瓶。”

当晚,杰与阿加商量着“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便在纸上写下三个愿望:

我们要有很多钱;我们要一座大房子;我们要成为名人。

阿加从心里觉得,这样自己就不会再干渔夫这个苦差事了。将瓶子扔回海,阿加和杰却并没有如愿看到愿望立刻变为现实。

“原来这真只是个骗人的把戏。”

接下来的几天里,老巫师四处宣传自己的“伟大发现”——这下可轰动了渔村。一传十十传百,再加上许多人的加油添醋,全村老老少少都知道阿加得到了一个魔力无比的瓶子。于是,许多人争着想要一睹“魔瓶”的芳容。

“那瓶子已经被我们扔了!”

尽管阿加和杰费尽口舌解释,人们却一点也不满足。

“你认为那个魔瓶是从哪来的啊?”“魔瓶有什么其他特征没有?比如说有香味?会说话?或者里面有一个妖怪?”“那张纸的字迹怎么样?会发光吗?还是会变色?”“……”

当然,那些人急切的眼神明明白白是在说:“我也想要一个。”

一方面,阿加被人们弄得心烦意乱,连打渔都抽不出时间。而另一方面,他的名气却是越来越大了。

某日清晨,一位衣着文雅、面容清秀的男子带着一个扛摄像机的人找到了阿加:“您好,请问您就是阿加先生吧……我是《多彩生活报》的记者,想请问一些关于您的魔瓶的事……”

第二天,一篇题为《魔瓶惊艳现世,敢问是真是假》的报道在《多彩生活报》的首版登出,文章以悬疑小说的口吻,将关于魔瓶的一切信息汇在了一起,还包括魔瓶前几次现身于世的情况介绍——不过那都是许多年前无可考证的消息了。

接着,这篇报道被《娱乐天地》《新新世界》《生活看看报》等知名杂志转载……

绝对轰动了!虽说这是一个崇尚科学的社会,可无论谁都偷偷考虑过一些不切实际的事。小孩子期盼着自己走迷路后碰到一个巫婆教给自己绝世的魔法;大人们期盼着一个仙子昏倒在地,被自己救起然后实现几个愿望,能以身相许当然更好;老人们则期盼着某位仙人,因为自己心善或其他什么理由让自己长生不老。而这诅咒瓶

⊙ 四川省南充市高坪区白塔中学 党晨予

1995年出生,狮子座。较懒惰,不喜动,正为中考体育发愁。常对一些事情看不过去,包括许多自己所写的东西。有时参加一些比赛,小有收获,可惜懒得回想比赛结果。喜欢随心写作,有时又觉得这极不负责任;喜欢写出自己的风格,而有时又觉得自己没有风格。崇拜着一些文学作品,却少见崇拜作家;崇尚经典阅读;崇尚以朴素字词描绘鲜明思想的文风;崇尚真实与个性化的写作。

阿加作为一名渔夫已十年有余,虽说算不上经验丰富,却也是凭着一身好技术在渔村中树立起了一定的威望。由于捕鱼多,分成也很公平,招呼他一起出海的人不在少数。大家说:“别看阿加年纪不大,说不定能干大事业呢!”

而这天傍晚,阿加除了带回一些大大小小的鱼,还拿出了一个奇怪的瓶子。

奇怪的瓶子?是啊,这个瓶子有着珊瑚一般的外形,异常坚硬的质感与颗粒状表面,在夕阳橙红欲滴的光芒中闪烁着奇幻的色彩。

阿加把瓶子递给妻子杰:“我捕鱼时候捞到的呢,看着挺漂亮,拿回来能给我们的孩子当玩具。”

杰将这个瓶子端详了一阵:“嗯,漂亮倒是漂亮——你打开过它没?”

“没呢,打开看看吧。”阿加正在清理桌面,漫不经心地答道。

“你来开嘛……”妻子撒娇。

阿加懒得多说,他右手握紧瓶身,左手抓紧瓶塞一旋,一张纸飘了出来。

“我是一个有魔力的瓶子,可以帮你实现三个愿望,请将你的愿望写下吧,朋友。放逐我回归自由,我将为你圆梦。”“这什么东西啊,乱七八糟的。”阿加好奇地读了一遍,然后将它甩在一旁。

“什么?”杰扑过来抓住这张纸,“笨蛋!这是许愿瓶啊!”

“胡说。”阿加收拾完桌子,开始理窗帘。

“呆子啊!你看你看!”杰硬是把阿加拖了过来,“我们可以实现三个愿望!”

“你还当真了……不会是真的吧?”

“说不定是真的!哎,明天我们去找新来的那位巫师怎么样?”

第二天,杰早早就把阿加喊醒,阿加虽说怀疑,却也十分好奇,当然也有几分期盼——便随妻子一同前去。

“这……这是诅咒瓶啊!这就是传说中的诅咒瓶啊!我也是第一次见到传说中的诅咒瓶啊!”巫师一见到这瓶子,立刻激动地大嚷,“千万不要往里面写东西,会受到诅咒的!”巫师的声音越嚷越大。

杰心生不爽,本来还想多问一些关于诅咒瓶的情况的。可料定巫师不会说什么好话,便立刻带着阿加离开。

“不行,她一定是想破坏我们的好事。瓶子里的纸都说了这是个许愿瓶。”

当晚,杰与阿加商量着“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便在纸上写下三个愿望:

我们要有很多钱;我们要一座大房子;我们要成为名人。

阿加从心里觉得,这样自己就不会再干渔夫这个苦差事了。将瓶子扔回海,阿加和杰却并没有如愿看到愿望立刻变为现实。

“原来这真只是个骗人的把戏。”

接下来的几天里,老巫师四处宣传自己的“伟大发现”——这下可轰动了渔村。一传十十传百,再加上许多人的加油添醋,全村老老少少都知道阿加得到了一个魔力无比的瓶子。于是,许多人争着想要一睹“魔瓶”的芳容。

“那瓶子已经被我们扔了!”

尽管阿加和杰费尽口舌解释,人们却一点也不满足。

“你认为那个魔瓶是从哪来的啊?”“魔瓶有什么其他特征没有?比如说有香味?会说话?或者里面有一个妖怪?”“那张纸的字迹怎么样?会发光吗?还是会变色?”“……”

当然,那些人急切的眼神明明白白是在说:“我也想要一个。”

一方面,阿加被人们弄得心烦意乱,连打渔都抽不出时间。而另一方面,他的名气却是越来越大了。

某日清晨,一位衣着文雅、面容清秀的男子带着一个扛摄像机的人找到了阿加:“您好,请问您就是阿加先生吧……我是《多彩生活报》的记者,想请问一些关于您的魔瓶的事……”

第二天,一篇题为《魔瓶惊艳现世,敢问是真是假》的报道在《多彩生活报》的首版登出,文章以悬疑小说的口吻,将关于魔瓶的一切信息汇在了一起,还包括魔瓶前几次现身于世的情况介绍——不过那都是许多年前无可考证的消息了。

接着,这篇报道被《娱乐天地》《新新世界》《生活看看报》等知名杂志转载……

绝对轰动了!虽说这是一个崇尚科学的社会,可无论谁都偷偷考虑过一些不切实际的事。小孩子期盼着自己走迷路后碰到一个巫婆教给自己绝世的魔法;大人们期盼着一个仙子昏倒在地,被自己救起然后实现几个愿望,能以身相许当然更好;老人们则期盼着某位仙人,因为自己心善或其他什么理由让自己长生不老。而这诅咒瓶

⊙ 四川省南充市高坪区白塔中学 党晨予

1995年出生,狮子座。较懒惰,不喜动,正为中考体育发愁。常对一些事情看不过去,包括许多自己所写的东西。有时参加一些比赛,小有收获,可惜懒得回想比赛结果。喜欢随心写作,有时又觉得这极不负责任;喜欢写出自己的风格,而有时又觉得自己没有风格。崇拜着一些文学作品,却少见崇拜作家;崇尚经典阅读;崇尚以朴素字词描绘鲜明思想的文风;崇尚真实与个性化的写作。

阿加作为一名渔夫已十年有余,虽说算不上经验丰富,却也是凭着一身好技术在渔村中树立起了一定的威望。由于捕鱼多,分成也很公平,招呼他一起出海的人不在少数。大家说:“别看阿加年纪不大,说不定能干大事业呢!”

而这天傍晚,阿加除了带回一些大大小小的鱼,还拿出了一个奇怪的瓶子。

奇怪的瓶子?是啊,这个瓶子有着珊瑚一般的外形,异常坚硬的质感与颗粒状表面,在夕阳橙红欲滴的光芒中闪烁着奇幻的色彩。

阿加把瓶子递给妻子杰:“我捕鱼时候捞到的呢,看着挺漂亮,拿回来能给我们的孩子当玩具。”

杰将这个瓶子端详了一阵:“嗯,漂亮倒是漂亮——你打开过它没?”

“没呢,打开看看吧。”阿加正在清理桌面,漫不经心地答道。

“你来开嘛……”妻子撒娇。

阿加懒得多说,他右手握紧瓶身,左手抓紧瓶塞一旋,一张纸飘了出来。

“我是一个有魔力的瓶子,可以帮你实现三个愿望,请将你的愿望写下吧,朋友。放逐我回归自由,我将为你圆梦。”“这什么东西啊,乱七八糟的。”阿加好奇地读了一遍,然后将它甩在一旁。

“什么?”杰扑过来抓住这张纸,“笨蛋!这是许愿瓶啊!”

“胡说。”阿加收拾完桌子,开始理窗帘。

“呆子啊!你看你看!”杰硬是把阿加拖了过来,“我们可以实现三个愿望!”

“你还当真了……不会是真的吧?”

“说不定是真的!哎,明天我们去找新来的那位巫师怎么样?”

第二天,杰早早就把阿加喊醒,阿加虽说怀疑,却也十分好奇,当然也有几分期盼——便随妻子一同前去。

“这……这是诅咒瓶啊!这就是传说中的诅咒瓶啊!我也是第一次见到传说中的诅咒瓶啊!”巫师一见到这瓶子,立刻激动地大嚷,“千万不要往里面写东西,会受到诅咒的!”巫师的声音越嚷越大。

杰心生不爽,本来还想多问一些关于诅咒瓶的情况的。可料定巫师不会说什么好话,便立刻带着阿加离开。

“不行,她一定是想破坏我们的好事。瓶子里的纸都说了这是个许愿瓶。”

当晚,杰与阿加商量着“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便在纸上写下三个愿望:

我们要有很多钱;我们要一座大房子;我们要成为名人。

阿加从心里觉得,这样自己就不会再干渔夫这个苦差事了。将瓶子扔回海,阿加和杰却并没有如愿看到愿望立刻变为现实。

“原来这真只是个骗人的把戏。”

接下来的几天里,老巫师四处宣传自己的“伟大发现”——这下可轰动了渔村。一传十十传百,再加上许多人的加油添醋,全村老老少少都知道阿加得到了一个魔力无比的瓶子。于是,许多人争着想要一睹“魔瓶”的芳容。

“那瓶子已经被我们扔了!”

尽管阿加和杰费尽口舌解释,人们却一点也不满足。

“你认为那个魔瓶是从哪来的啊?”“魔瓶有什么其他特征没有?比如说有香味?会说话?或者里面有一个妖怪?”“那张纸的字迹怎么样?会发光吗?还是会变色?”“……”

当然,那些人急切的眼神明明白白是在说:“我也想要一个。”

一方面,阿加被人们弄得心烦意乱,连打渔都抽不出时间。而另一方面,他的名气却是越来越大了。

某日清晨,一位衣着文雅、面容清秀的男子带着一个扛摄像机的人找到了阿加:“您好,请问您就是阿加先生吧……我是《多彩生活报》的记者,想请问一些关于您的魔瓶的事……”

第二天,一篇题为《魔瓶惊艳现世,敢问是真是假》的报道在《多彩生活报》的首版登出,文章以悬疑小说的口吻,将关于魔瓶的一切信息汇在了一起,还包括魔瓶前几次现身于世的情况介绍——不过那都是许多年前无可考证的消息了。

接着,这篇报道被《娱乐天地》《新新世界》《生活看看报》等知名杂志转载……

绝对轰动了!虽说这是一个崇尚科学的社会,可无论谁都偷偷考虑过一些不切实际的事。小孩子期盼着自己走迷路后碰到一个巫婆教给自己绝世的魔法;大人们期盼着一个仙子昏倒在地,被自己救起然后实现几个愿望,能以身相许当然更好;老人们则期盼着某位仙人,因为自己心善或其他什么理由让自己长生不老。而这诅咒瓶

⊙ 四川省南充市高坪区白塔中学 党晨予

1995年出生,狮子座。较懒惰,不喜动,正为中考体育发愁。常对一些事情看不过去,包括许多自己所写的东西。有时参加一些比赛,小有收获,可惜懒得回想比赛结果。喜欢随心写作,有时又觉得这极不负责任;喜欢写出自己的风格,而有时又觉得自己没有风格。崇拜着一些文学作品,却少见崇拜作家;崇尚经典阅读;崇尚以朴素字词描绘鲜明思想的文风;崇尚真实与个性化的写作。

阿加作为一名渔夫已十年有余,虽说算不上经验丰富,却也是凭着一身好技术在渔村中树立起了一定的威望。由于捕鱼多,分成也很公平,招呼他一起出海的人不在少数。大家说:“别看阿加年纪不大,说不定能干大事业呢!”

而这天傍晚,阿加除了带回一些大大小小的鱼,还拿出了一个奇怪的瓶子。

奇怪的瓶子?是啊,这个瓶子有着珊瑚一般的外形,异常坚硬的质感与颗粒状表面,在夕阳橙红欲滴的光芒中闪烁着奇幻的色彩。

阿加把瓶子递给妻子杰:“我捕鱼时候捞到的呢,看着挺漂亮,拿回来能给我们的孩子当玩具。”

杰将这个瓶子端详了一阵:“嗯,漂亮倒是漂亮——你打开过它没?”

“没呢,打开看看吧。”阿加正在清理桌面,漫不经心地答道。

“你来开嘛……”妻子撒娇。

阿加懒得多说,他右手握紧瓶身,左手抓紧瓶塞一旋,一张纸飘了出来。

“我是一个有魔力的瓶子,可以帮你实现三个愿望,请将你的愿望写下吧,朋友。放逐我回归自由,我将为你圆梦。”“这什么东西啊,乱七八糟的。”阿加好奇地读了一遍,然后将它甩在一旁。

“什么?”杰扑过来抓住这张纸,“笨蛋!这是许愿瓶啊!”

“胡说。”阿加收拾完桌子,开始理窗帘。

“呆子啊!你看你看!”杰硬是把阿加拖了过来,“我们可以实现三个愿望!”

“你还当真了……不会是真的吧?”

“说不定是真的!哎,明天我们去找新来的那位巫师怎么样?”

第二天,杰早早就把阿加喊醒,阿加虽说怀疑,却也十分好奇,当然也有几分期盼——便随妻子一同前去。

“这……这是诅咒瓶啊!这就是传说中的诅咒瓶啊!我也是第一次见到传说中的诅咒瓶啊!”巫师一见到这瓶子,立刻激动地大嚷,“千万不要往里面写东西,会受到诅咒的!”巫师的声音越嚷越大。

杰心生不爽,本来还想多问一些关于诅咒瓶的情况的。可料定巫师不会说什么好话,便立刻带着阿加离开。

“不行,她一定是想破坏我们的好事。瓶子里的纸都说了这是个许愿瓶。”

当晚,杰与阿加商量着“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便在纸上写下三个愿望:

我们要有很多钱;我们要一座大房子;我们要成为名人。

阿加从心里觉得,这样自己就不会再干渔夫这个苦差事了。将瓶子扔回海,阿加和杰却并没有如愿看到愿望立刻变为现实。

“原来这真只是个骗人的把戏。”

接下来的几天里,老巫师四处宣传自己的“伟大发现”——这下可轰动了渔村。一传十十传百,再加上许多人的加油添醋,全村老老少少都知道阿加得到了一个魔力无比的瓶子。于是,许多人争着想要一睹“魔瓶”的芳容。

“那瓶子已经被我们扔了!”

尽管阿加和杰费尽口舌解释,人们却一点也不满足。

“你认为那个魔瓶是从哪来的啊?”“魔瓶有什么其他特征没有?比如说有香味?会说话?或者里面有一个妖怪?”“那张纸的字迹怎么样?会发光吗?还是会变色?”“……”

当然,那些人急切的眼神明明白白是在说:“我也想要一个。”

一方面,阿加被人们弄得心烦意乱,连打渔都抽不出时间。而另一方面,他的名气却是越来越大了。

某日清晨,一位衣着文雅、面容清秀的男子带着一个扛摄像机的人找到了阿加:“您好,请问您就是阿加先生吧……我是《多彩生活报》的记者,想请问一些关于您的魔瓶的事……”

第二天,一篇题为《魔瓶惊艳现世,敢问是真是假》的报道在《多彩生活报》的首版登出,文章以悬疑小说的口吻,将关于魔瓶的一切信息汇在了一起,还包括魔瓶前几次现身于世的情况介绍——不过那都是许多年前无可考证的消息了。

接着,这篇报道被《娱乐天地》《新新世界》《生活看看报》等知名杂志转载……

绝对轰动了!虽说这是一个崇尚科学的社会,可无论谁都偷偷考虑过一些不切实际的事。小孩子期盼着自己走迷路后碰到一个巫婆教给自己绝世的魔法;大人们期盼着一个仙子昏倒在地,被自己救起然后实现几个愿望,能以身相许当然更好;老人们则期盼着某位仙人,因为自己心善或其他什么理由让自己长生不老。而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