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人都有自己心爱的玩具,我当然也不例外,我最心爱的玩具是一只“会下蛋的母鸡”。

我的那母鸡是用铁皮做成的,头上是红红的鸡冠,两只眼珠和黄豆差不多大小,黑得发亮。它披着一身芦花羽毛,脖子上一圈毛披散着,有红有绿,有黑有白,非常漂亮。这只母鸡的尾巴虽然不如公鸡尾巴翘得那么高,那么亮,可也色彩绚丽,并不比公鸡差。

母鸡的羽毛虽然很美丽,可它最漂亮的一手还是下蛋。我把几只鸽子蛋大小的雪白“鸡蛋”小心翼翼地放进母鸡的尾巴里,一扭它屁股下面的开头,奇迹顿时发生了。只见母鸡的尾巴一翘翘的,还“咯咯咯”地直叫唤,边叫边跑,突然跑到一处不动了。我知道母鸡要下蛋了,便睁大了眼睛,目不转睛地望着。我看见母鸡的脸涨得通红,它在咬紧牙关——那模样就像我们打针时一样。忽然,“扑通”一声,一只“鸡蛋”掉了下来,接着二只,三只,四只……蛋下完了,母鸡像完成了什么重任似的红着脸,又高兴地“咯咯咯”地叫了起来,还昂起了头,仿佛在祝贺自己胜利地生下了小宝宝似的。就这样,游戏可无数次地进行下去。

母鸡是我心爱的玩具,我非常喜欢它。我把母鸡专门装在一个精致的纸盒子里,每次玩完了,都要用干净的布头把母鸡擦一擦。这时母鸡还会扇几扇翅膀,好像是表示感谢。

到星期天啦,妈妈爸爸说下午要带我去看电影,谁知到了下午,爸爸妈妈不知为了什么事,不让我去看了,让我一个人呆在家里。我一听,心里可急坏了,立刻恳求爸爸带我去看,可不管我怎么央求,妈妈爸爸就是不答应。他们走了,我一个人在家里,感觉到孤独了,简直要哭出来。我来到写字台前,看着桌上一切死心沉沉的东西,我感到无聊,我走到大橱边,对,那纸盒里有我的母鸡!我凳子也不拿了,猛地向上一跳,端下了纸盒,我动作迅速地打开了盒盖,我的母鸡睁大了眼睛,仿佛在对我说:“跟我玩吧!”我连忙擦去未干的眼泪,把蛋装进了鸡尾,玩了起来。我越玩越高兴,母鸡“咯咯咯”的叫声和有趣的神态给我孤寂的心情增添了无限的欢乐。这时我觉得我的母鸡是一个最好的玩具,它比任何一件玩具都好玩得多。

简评:这篇实物说明文介绍了自己的最爱的玩具——会下蛋的母鸡——的情况,母鸡的外形特征介绍得比较清楚,下蛋的过程写得生动、逼真,是篇不错的习作。

我的妹妹(章紫阳)

我的妹妹

中卫三小三年级(2)班章紫阳指导老师张晓帆

我的妹妹今年一岁,名叫菁菁,一双水汪汪的小眼睛,不时滴溜溜地转动着,眼睫毛又细又长,妹妹一笑起来,眼睛就眯成了一条缝。

每当我想起妹妹学习走路的样子,就忍不住想笑,她那可爱的模样真叫人喜欢。

一天下午,我放学回到家,我刚把书包放到书桌上,抬头一看,妹妹朝我这个方向走过来,我惊奇地叫了起来:“妈妈、妈妈,妹妹会走路了。”但我发现妹妹走路的样子很滑稽,就像螃蟹一样横着走。她小心翼翼地走到洗衣机旁,双手端起了自己的尿盆放在床上又拿下来,然后一摇一摆地向客厅走去,我和妈妈都笑了,妈妈说:“你真厉害,刚学会走路就拎着尿盆满屋子转。”

妹妹不但可爱而且很调皮,她最喜欢翻上翻下。她把玩具扔到床上,自己再爬上去抓住玩具,再从床上滑下来。她还喜欢踩着凳子在茶几上玩耍,妹妹真像一只调皮的小猴子。

妹妹跟其他小孩不一样的地方是,她很大方,每次吃水果她都要给妈妈、爸爸、我、爷爷、奶奶每人一个,然后自己再吃。妹妹还有很多优点,我就不再介绍了,还是留给大家猜吧!

马小跳

马小跳是一个调皮、率直、敢说敢做的男子汉。他呀!总有闹不完的笑话。因此,这套书里的人物,我最喜欢的就是他了。我真的太想变成他了。听我这么说,你一定会笑话我:呵呵!女生想当男生,羞!羞!羞!其实,当男生有什么不好?更何况是当马小跳这样的想做什么就能做什么的男生呢?

我想当马小跳,因为他自由自在,不受任何的束缚,不用学那没完没了的功课。我就不一样了,平常就不用说了,英语、语文、数学……将我的时间塞得满满的,好不容易放了个寒假,还要被爸爸、妈妈逼着学完奥数学英语,学完英语学书法……那日子比上学还要苦,如果我是马小跳就不一样了。马小跳的爸爸马天笑先生可是一个天下第一的好爸爸!这个爸爸不仅自己本身是个玩具大师,理解孩子的心理,而且还经常开着自制的小车去兜风。他最大的好处就是决不会逼马小跳去做自己不愿意做的事。我当他女儿,那还不是冲出牢笼的鸟,要多快活就有多快活。

我想当马小跳,因为他派头。作为一个小孩子,像他这样拥有一张能完全由自己操纵的银行卡,真的是太让人羡慕了。你瞧,他拿着那卡往银行的取款机里一插,别管钱多钱少了,那派头就够让我嫉妒的了。哎!这马小跳真幸福,去公园、肯德鸡……全能自己做主,可我呢?虽说也凭着自己的不懈努力也享有了拥有属于自己的零花钱的“特权”。可每当我要实行自己的特权的时候,不是妈妈睁大了眼,就是爸爸皱起了眉。总之,有钱不能花,跟没钱一样。你说可怜不可怜。

我想当马小跳,因为他敢爱敢恨,从不说违心话。上次记者到马小跳学校里去做调查,全校只有马小跳说了真心话。不仅如此,秦老师让他们每天挂心情牌,也只有马小跳是实事求是,对待他喜欢的林老师,他不仅敢爱,还做出了介绍她给舅舅当女朋友的壮举,真是令我佩服不已。我也是一个率直的人,平常在班上就总是想到什么说什么,为此妈妈老批评我,说这样不好,我真不明白,这有什么不好,为什么马小跳可以这样,我就不能。

我想当马小跳,因为他有太多的令我羡慕的地方,也因为他有太多让我想当他的理由。我想那杨红樱阿姨一定是我肚子里的蛔虫,不然怎么刻画出了马小跳这样的男孩。

指导老师 万延霞

我喜欢的玩具鼠

在我所有的玩具中,我最喜欢我那个玩具鼠。它是我过生日的时候姑奶奶送给我的。

首先,让我给你介绍一下它的模样。它全身上下长满了灰褐色的皮毛,暖暖的绒毛让人摸着很舒服。脑袋上系着一个漂亮的头饰,身穿漂亮的连衣裙,手戴洁白的手套,脚蹬黄黄的鞋子。长长的瓜子脸上镶嵌着一双小眼睛,小小的眼睛闪烁着智慧的光芒。大大的嘴咧得有点夸张,突出的鼻子微微向上翘着,像一个犯了错的小女孩一样。

我做什么事情都带着它:看电视时,我先把它端端正正地放在沙发上,自己再坐下。这时,它好像是一个活灵活现的米老鼠一样,目不转睛地盯着电视屏幕;当我做作业时,我总是先把它放在我旁边的椅子上,自己再坐下来写作业。这时它就用它那圆圆的小眼睛盯着我的作业本,好像在帮我检查作业似的。这真是太惹人喜爱了!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玩具鼠,我会永远珍惜它,爱护它。

作者:北京市房山区琉璃河水泥厂学校三年级2班 夏子涵

玩具的超级自我介绍

“大家好,我们是超可爱三姐妹组合!”当B.C.R(bear,cat,rabbit)隆重登上玩具选美比赛一等奖的奖台上时,观众席上响起了震耳欲聋的掌声。

“谢谢,谢谢大家!”Bear姐姐首先开始发言: “我们的胜利与主人是密切相关的,我们的主人精心照顾我,使我们神采奕奕,容光焕发.不过,为了让大家更了解我们,我还是来一次自我介绍吧.我叫粉,今年12岁了,比小主人还大一岁呢!我全身都是粉色的绒毛,有一又黑又大的眼睛和滑溜溜的黑鼻子。小主人非常喜欢我,她把她从云南带回来的粉色的水晶手链送给了我,还像对待真的宠物一样对待我们呢!”

在一旁的妹妹见姐姐说完了,便立即走上前滔滔不绝地说起来:“Hi! Everyone! 我就是最漂亮白Kitty,今年9岁了。我就和我的名字一样“白”,雪白的长绒毛又舒服又漂亮,而黑夜一样的大眼睛和绒毛有了强烈的反差。小主人当然也很喜欢我这只可爱的猫啦,我脖子上的不是铃铛,不是宠物链,而是一条蓝色的钻石项链!因为我的毛很长,所以主人经常给我洗香波浴,我……”“ 实在不好意思,打断你了,但你妹妹还没演讲呢。”主持人101斑点狗打断了正酝酿感情的白Kitty。

“嗯,我是最小的月Rabbit,今年只有3岁,我来自玉兔家族,所以和月亮有着亲戚关系(什么?月亮哪有你这个小孙孙孙孙……女?)我手中抱着一个可爱的蓝星星,身上有着白白的短绒毛,脸蛋总是红扑扑的,耳朵长长的,不然,我怎么会是兔子呢?”月Rabbitt一口气介绍完了自己,突然,她又说:“你们瞧,这个橄榄绿的项链也是小主人送我的!”原来她是怕别人不知道小主人喜欢她呀!

呵呵,这组超可爱组合果然名不虚传,难怪在千千万万的选手中脱颖而出!


有点长,有耐心的同学请看完,没耐心的同学就算了。

渐渐地,我喜欢上了写字,诸如写一些散文、诗、小说,甚至于歌。不是为了让自己显得有才气,仅仅是兴趣而已,有人问,一个男生爱文字爱到如此地步真的很难得,我也只能说,仅仅是兴趣而已。

一、无知的年华

所谓无知,说的好听便是懵懂……

这一年我13岁,正是懵懂的阶段,之所以懵懂,是因为我还不知道很多事情,还未拥有属于自己的内心生活,还未放开自己的心胸,向往外界。

小学刚刚毕业,也许正因为懵懂吧,仅仅是小学毕业就让我足足兴奋了几个星期。当然,还包括要升初中,要认识更多朋友罢。

这个暑假是完全自由的,没有恼人的作业,没有家长的唠叨。正因为懵懂,以为小学生活是一段很累的生活,便要求父母在暑假给予自由吧。那是的我,还不知道追潮流,只看见什么好玩,便染上了它。

我家可以供我玩的东西很多,我这样说是因为我步行可以轻易到达的范围内的同学家都没有我这么多。于是,我自身便成了潮流。我玩什么,他们也便和我一起玩什么。

玩的什么?说去说来,却只有三样最频繁的。一是当时电视中热播《游戏王GX》,因此我们一起玩游戏王的卡片;二是游戏机,各种类型的,只要可供娱乐,我们决不挑三拣四。最后一样则是我的“专利”迷你四驱赛车。

说到迷你四驱赛车,它跟我实在有很长很长的一段故事啊。我的第一辆四驱车是在一家非塑料厂里弄到的,最普通的车身,最普通的电机,最普通的电池,最普通的装备,跑起来还凑合,我却把它当作宝贝来珍藏。还记得有一次学校搞“最喜欢的玩具”的活动,我便将它好好介绍了一番,惹来一片掌声。后来,每每经过商店,在橱窗中看到那些宣传不知道做的有多好的套装迷你四驱赛车时,我都有一种要把它买下来的冲动。我没有钱,只有偷家里的,偷字虽说不光彩,但是为了觊觎已久的玩具还是做了。最后我如愿以偿地得到了,却被父母狠狠地骂了一顿。自此,我再也不敢偷钱去买东西了。我爱上了四驱车的同时,当然也爱上了电视机。不为什么,就为它每天都播出像《四驱小子》、《四驱兄弟》这一类的动画,一看就迷上了。再后来,各种各样的零件收集的多了,发挥自己的才智组装了一辆自以为天下无敌的四驱车,还给它取了一个相当当的名字:闪电蛇。其实就是看那个酷酷的车壳上有个图画的像闪电又像蛇而已。渐渐地,在我的“熏陶”下,朋友们也便都爱上了这轻拨开关就不知死活地往前冲的小家伙了。

暑假生活就在这完了中迅速的过去了,而属于懵懂的年华却仍在延续。

二、渐渐开始

初中对于一个刚刚小学毕业的孩子来说可谓是幻想中的国度。幻想着自己终于长大了,幻想着可以做大哥哥大姐姐了,幻想着可以做一些小学不能或不敢做的事情了,也幻想着自己应该是洗心革面的时候了。

渐渐开始懂得什么是真正的潮流,渐渐地厌烦了那些吱哩嘎啦的老歌了,渐渐地爱上了自己,渐渐地有了属于自己的小秘密,也渐渐地开始喜欢上某个女孩……

刚上初中,仍摆脱不了曾经的无知,一副天真可爱可以算得上“傻”的样子,却想以这博得别人的喜欢。

我爱交友,从小就是这样。还记得我的最快记录是小学某次转学后,在一个星期内就结识了班里的所有同学。

当然,到了初中,我仍然发挥了我的专长,却远远没有曾经的效果好。也许,那样的方法已经过时了吧,我这样想着,对自己说:我要开始改变。

三、爱上

在某年某月某一天,我爱上了笔,倒不是因为它可以写字,可以画画,而是因为我爱上了文字,因而爱上了笔。

文字,单调平凡,但是却给了我宣泄情感的方式。无聊了,于是拿起笔,信手乱写,心中却来了灵感,于是找来一个新本子,开始写起来。

小说,也许我一直未真正弄懂它的意思,但是我却爱上了这个表达方式,它给了我幻想世界,让我可以自己编造一个所谓的完美世界……

在我第一次写小说之前我只知道小说就是写故事,故事写的越离奇越像小说。于是,我的第一篇小说诞生了。且不说写得好还是写得坏,但看那文笔,确稚嫩的可以。然而,融入了我幽默的性格,写出来的还不成文的所谓小说却让人笑声连连。

那是初一的下学期,我将我的第一篇小说写到了第五章却不知道如何继续,于是便暂停了。拿去给同学看,虽说让他们笑了,但是这些酷爱看小说的同学却把我的这篇指教的一无是处。因此,我的第一篇以失败告终。

后来,确又爱上了写诗。倒不是自己特别喜欢,只是觉得写起来流畅,读起来上口,品起来还别有点长,有耐心的同学请看完,没耐心的同学就算了。

渐渐地,我喜欢上了写字,诸如写一些散文、诗、小说,甚至于歌。不是为了让自己显得有才气,仅仅是兴趣而已,有人问,一个男生爱文字爱到如此地步真的很难得,我也只能说,仅仅是兴趣而已。

一、无知的年华

所谓无知,说的好听便是懵懂……

这一年我13岁,正是懵懂的阶段,之所以懵懂,是因为我还不知道很多事情,还未拥有属于自己的内心生活,还未放开自己的心胸,向往外界。

小学刚刚毕业,也许正因为懵懂吧,仅仅是小学毕业就让我足足兴奋了几个星期。当然,还包括要升初中,要认识更多朋友罢。

这个暑假是完全自由的,没有恼人的作业,没有家长的唠叨。正因为懵懂,以为小学生活是一段很累的生活,便要求父母在暑假给予自由吧。那是的我,还不知道追潮流,只看见什么好玩,便染上了它。

我家可以供我玩的东西很多,我这样说是因为我步行可以轻易到达的范围内的同学家都没有我这么多。于是,我自身便成了潮流。我玩什么,他们也便和我一起玩什么。

玩的什么?说去说来,却只有三样最频繁的。一是当时电视中热播《游戏王GX》,因此我们一起玩游戏王的卡片;二是游戏机,各种类型的,只要可供娱乐,我们决不挑三拣四。最后一样则是我的“专利”迷你四驱赛车。

说到迷你四驱赛车,它跟我实在有很长很长的一段故事啊。我的第一辆四驱车是在一家非塑料厂里弄到的,最普通的车身,最普通的电机,最普通的电池,最普通的装备,跑起来还凑合,我却把它当作宝贝来珍藏。还记得有一次学校搞“最喜欢的玩具”的活动,我便将它好好介绍了一番,惹来一片掌声。后来,每每经过商店,在橱窗中看到那些宣传不知道做的有多好的套装迷你四驱赛车时,我都有一种要把它买下来的冲动。我没有钱,只有偷家里的,偷字虽说不光彩,但是为了觊觎已久的玩具还是做了。最后我如愿以偿地得到了,却被父母狠狠地骂了一顿。自此,我再也不敢偷钱去买东西了。我爱上了四驱车的同时,当然也爱上了电视机。不为什么,就为它每天都播出像《四驱小子》、《四驱兄弟》这一类的动画,一看就迷上了。再后来,各种各样的零件收集的多了,发挥自己的才智组装了一辆自以为天下无敌的四驱车,还给它取了一个相当当的名字:闪电蛇。其实就是看那个酷酷的车壳上有个图画的像闪电又像蛇而已。渐渐地,在我的“熏陶”下,朋友们也便都爱上了这轻拨开关就不知死活地往前冲的小家伙了。

暑假生活就在这完了中迅速的过去了,而属于懵懂的年华却仍在延续。

二、渐渐开始

初中对于一个刚刚小学毕业的孩子来说可谓是幻想中的国度。幻想着自己终于长大了,幻想着可以做大哥哥大姐姐了,幻想着可以做一些小学不能或不敢做的事情了,也幻想着自己应该是洗心革面的时候了。

渐渐开始懂得什么是真正的潮流,渐渐地厌烦了那些吱哩嘎啦的老歌了,渐渐地爱上了自己,渐渐地有了属于自己的小秘密,也渐渐地开始喜欢上某个女孩……

刚上初中,仍摆脱不了曾经的无知,一副天真可爱可以算得上“傻”的样子,却想以这博得别人的喜欢。

我爱交友,从小就是这样。还记得我的最快记录是小学某次转学后,在一个星期内就结识了班里的所有同学。

当然,到了初中,我仍然发挥了我的专长,却远远没有曾经的效果好。也许,那样的方法已经过时了吧,我这样想着,对自己说:我要开始改变。

三、爱上

在某年某月某一天,我爱上了笔,倒不是因为它可以写字,可以画画,而是因为我爱上了文字,因而爱上了笔。

文字,单调平凡,但是却给了我宣泄情感的方式。无聊了,于是拿起笔,信手乱写,心中却来了灵感,于是找来一个新本子,开始写起来。

小说,也许我一直未真正弄懂它的意思,但是我却爱上了这个表达方式,它给了我幻想世界,让我可以自己编造一个所谓的完美世界……

在我第一次写小说之前我只知道小说就是写故事,故事写的越离奇越像小说。于是,我的第一篇小说诞生了。且不说写得好还是写得坏,但看那文笔,确稚嫩的可以。然而,融入了我幽默的性格,写出来的还不成文的所谓小说却让人笑声连连。

那是初一的下学期,我将我的第一篇小说写到了第五章却不知道如何继续,于是便暂停了。拿去给同学看,虽说让他们笑了,但是这些酷爱看小说的同学却把我的这篇指教的一无是处。因此,我的第一篇以失败告终。

后来,确又爱上了写诗。倒不是自己特别喜欢,只是觉得写起来流畅,读起来上口,品起来还别有点长,有耐心的同学请看完,没耐心的同学就算了。

渐渐地,我喜欢上了写字,诸如写一些散文、诗、小说,甚至于歌。不是为了让自己显得有才气,仅仅是兴趣而已,有人问,一个男生爱文字爱到如此地步真的很难得,我也只能说,仅仅是兴趣而已。

一、无知的年华

所谓无知,说的好听便是懵懂……

这一年我13岁,正是懵懂的阶段,之所以懵懂,是因为我还不知道很多事情,还未拥有属于自己的内心生活,还未放开自己的心胸,向往外界。

小学刚刚毕业,也许正因为懵懂吧,仅仅是小学毕业就让我足足兴奋了几个星期。当然,还包括要升初中,要认识更多朋友罢。

这个暑假是完全自由的,没有恼人的作业,没有家长的唠叨。正因为懵懂,以为小学生活是一段很累的生活,便要求父母在暑假给予自由吧。那是的我,还不知道追潮流,只看见什么好玩,便染上了它。

我家可以供我玩的东西很多,我这样说是因为我步行可以轻易到达的范围内的同学家都没有我这么多。于是,我自身便成了潮流。我玩什么,他们也便和我一起玩什么。

玩的什么?说去说来,却只有三样最频繁的。一是当时电视中热播《游戏王GX》,因此我们一起玩游戏王的卡片;二是游戏机,各种类型的,只要可供娱乐,我们决不挑三拣四。最后一样则是我的“专利”迷你四驱赛车。

说到迷你四驱赛车,它跟我实在有很长很长的一段故事啊。我的第一辆四驱车是在一家非塑料厂里弄到的,最普通的车身,最普通的电机,最普通的电池,最普通的装备,跑起来还凑合,我却把它当作宝贝来珍藏。还记得有一次学校搞“最喜欢的玩具”的活动,我便将它好好介绍了一番,惹来一片掌声。后来,每每经过商店,在橱窗中看到那些宣传不知道做的有多好的套装迷你四驱赛车时,我都有一种要把它买下来的冲动。我没有钱,只有偷家里的,偷字虽说不光彩,但是为了觊觎已久的玩具还是做了。最后我如愿以偿地得到了,却被父母狠狠地骂了一顿。自此,我再也不敢偷钱去买东西了。我爱上了四驱车的同时,当然也爱上了电视机。不为什么,就为它每天都播出像《四驱小子》、《四驱兄弟》这一类的动画,一看就迷上了。再后来,各种各样的零件收集的多了,发挥自己的才智组装了一辆自以为天下无敌的四驱车,还给它取了一个相当当的名字:闪电蛇。其实就是看那个酷酷的车壳上有个图画的像闪电又像蛇而已。渐渐地,在我的“熏陶”下,朋友们也便都爱上了这轻拨开关就不知死活地往前冲的小家伙了。

暑假生活就在这完了中迅速的过去了,而属于懵懂的年华却仍在延续。

二、渐渐开始

初中对于一个刚刚小学毕业的孩子来说可谓是幻想中的国度。幻想着自己终于长大了,幻想着可以做大哥哥大姐姐了,幻想着可以做一些小学不能或不敢做的事情了,也幻想着自己应该是洗心革面的时候了。

渐渐开始懂得什么是真正的潮流,渐渐地厌烦了那些吱哩嘎啦的老歌了,渐渐地爱上了自己,渐渐地有了属于自己的小秘密,也渐渐地开始喜欢上某个女孩……

刚上初中,仍摆脱不了曾经的无知,一副天真可爱可以算得上“傻”的样子,却想以这博得别人的喜欢。

我爱交友,从小就是这样。还记得我的最快记录是小学某次转学后,在一个星期内就结识了班里的所有同学。

当然,到了初中,我仍然发挥了我的专长,却远远没有曾经的效果好。也许,那样的方法已经过时了吧,我这样想着,对自己说:我要开始改变。

三、爱上

在某年某月某一天,我爱上了笔,倒不是因为它可以写字,可以画画,而是因为我爱上了文字,因而爱上了笔。

文字,单调平凡,但是却给了我宣泄情感的方式。无聊了,于是拿起笔,信手乱写,心中却来了灵感,于是找来一个新本子,开始写起来。

小说,也许我一直未真正弄懂它的意思,但是我却爱上了这个表达方式,它给了我幻想世界,让我可以自己编造一个所谓的完美世界……

在我第一次写小说之前我只知道小说就是写故事,故事写的越离奇越像小说。于是,我的第一篇小说诞生了。且不说写得好还是写得坏,但看那文笔,确稚嫩的可以。然而,融入了我幽默的性格,写出来的还不成文的所谓小说却让人笑声连连。

那是初一的下学期,我将我的第一篇小说写到了第五章却不知道如何继续,于是便暂停了。拿去给同学看,虽说让他们笑了,但是这些酷爱看小说的同学却把我的这篇指教的一无是处。因此,我的第一篇以失败告终。

后来,确又爱上了写诗。倒不是自己特别喜欢,只是觉得写起来流畅,读起来上口,品起来还别有点长,有耐心的同学请看完,没耐心的同学就算了。

渐渐地,我喜欢上了写字,诸如写一些散文、诗、小说,甚至于歌。不是为了让自己显得有才气,仅仅是兴趣而已,有人问,一个男生爱文字爱到如此地步真的很难得,我也只能说,仅仅是兴趣而已。

一、无知的年华

所谓无知,说的好听便是懵懂……

这一年我13岁,正是懵懂的阶段,之所以懵懂,是因为我还不知道很多事情,还未拥有属于自己的内心生活,还未放开自己的心胸,向往外界。

小学刚刚毕业,也许正因为懵懂吧,仅仅是小学毕业就让我足足兴奋了几个星期。当然,还包括要升初中,要认识更多朋友罢。

这个暑假是完全自由的,没有恼人的作业,没有家长的唠叨。正因为懵懂,以为小学生活是一段很累的生活,便要求父母在暑假给予自由吧。那是的我,还不知道追潮流,只看见什么好玩,便染上了它。

我家可以供我玩的东西很多,我这样说是因为我步行可以轻易到达的范围内的同学家都没有我这么多。于是,我自身便成了潮流。我玩什么,他们也便和我一起玩什么。

玩的什么?说去说来,却只有三样最频繁的。一是当时电视中热播《游戏王GX》,因此我们一起玩游戏王的卡片;二是游戏机,各种类型的,只要可供娱乐,我们决不挑三拣四。最后一样则是我的“专利”迷你四驱赛车。

说到迷你四驱赛车,它跟我实在有很长很长的一段故事啊。我的第一辆四驱车是在一家非塑料厂里弄到的,最普通的车身,最普通的电机,最普通的电池,最普通的装备,跑起来还凑合,我却把它当作宝贝来珍藏。还记得有一次学校搞“最喜欢的玩具”的活动,我便将它好好介绍了一番,惹来一片掌声。后来,每每经过商店,在橱窗中看到那些宣传不知道做的有多好的套装迷你四驱赛车时,我都有一种要把它买下来的冲动。我没有钱,只有偷家里的,偷字虽说不光彩,但是为了觊觎已久的玩具还是做了。最后我如愿以偿地得到了,却被父母狠狠地骂了一顿。自此,我再也不敢偷钱去买东西了。我爱上了四驱车的同时,当然也爱上了电视机。不为什么,就为它每天都播出像《四驱小子》、《四驱兄弟》这一类的动画,一看就迷上了。再后来,各种各样的零件收集的多了,发挥自己的才智组装了一辆自以为天下无敌的四驱车,还给它取了一个相当当的名字:闪电蛇。其实就是看那个酷酷的车壳上有个图画的像闪电又像蛇而已。渐渐地,在我的“熏陶”下,朋友们也便都爱上了这轻拨开关就不知死活地往前冲的小家伙了。

暑假生活就在这完了中迅速的过去了,而属于懵懂的年华却仍在延续。

二、渐渐开始

初中对于一个刚刚小学毕业的孩子来说可谓是幻想中的国度。幻想着自己终于长大了,幻想着可以做大哥哥大姐姐了,幻想着可以做一些小学不能或不敢做的事情了,也幻想着自己应该是洗心革面的时候了。

渐渐开始懂得什么是真正的潮流,渐渐地厌烦了那些吱哩嘎啦的老歌了,渐渐地爱上了自己,渐渐地有了属于自己的小秘密,也渐渐地开始喜欢上某个女孩……

刚上初中,仍摆脱不了曾经的无知,一副天真可爱可以算得上“傻”的样子,却想以这博得别人的喜欢。

我爱交友,从小就是这样。还记得我的最快记录是小学某次转学后,在一个星期内就结识了班里的所有同学。

当然,到了初中,我仍然发挥了我的专长,却远远没有曾经的效果好。也许,那样的方法已经过时了吧,我这样想着,对自己说:我要开始改变。

三、爱上

在某年某月某一天,我爱上了笔,倒不是因为它可以写字,可以画画,而是因为我爱上了文字,因而爱上了笔。

文字,单调平凡,但是却给了我宣泄情感的方式。无聊了,于是拿起笔,信手乱写,心中却来了灵感,于是找来一个新本子,开始写起来。

小说,也许我一直未真正弄懂它的意思,但是我却爱上了这个表达方式,它给了我幻想世界,让我可以自己编造一个所谓的完美世界……

在我第一次写小说之前我只知道小说就是写故事,故事写的越离奇越像小说。于是,我的第一篇小说诞生了。且不说写得好还是写得坏,但看那文笔,确稚嫩的可以。然而,融入了我幽默的性格,写出来的还不成文的所谓小说却让人笑声连连。

那是初一的下学期,我将我的第一篇小说写到了第五章却不知道如何继续,于是便暂停了。拿去给同学看,虽说让他们笑了,但是这些酷爱看小说的同学却把我的这篇指教的一无是处。因此,我的第一篇以失败告终。

后来,确又爱上了写诗。倒不是自己特别喜欢,只是觉得写起来流畅,读起来上口,品起来还别有点长,有耐心的同学请看完,没耐心的同学就算了。

渐渐地,我喜欢上了写字,诸如写一些散文、诗、小说,甚至于歌。不是为了让自己显得有才气,仅仅是兴趣而已,有人问,一个男生爱文字爱到如此地步真的很难得,我也只能说,仅仅是兴趣而已。

一、无知的年华

所谓无知,说的好听便是懵懂……

这一年我13岁,正是懵懂的阶段,之所以懵懂,是因为我还不知道很多事情,还未拥有属于自己的内心生活,还未放开自己的心胸,向往外界。

小学刚刚毕业,也许正因为懵懂吧,仅仅是小学毕业就让我足足兴奋了几个星期。当然,还包括要升初中,要认识更多朋友罢。

这个暑假是完全自由的,没有恼人的作业,没有家长的唠叨。正因为懵懂,以为小学生活是一段很累的生活,便要求父母在暑假给予自由吧。那是的我,还不知道追潮流,只看见什么好玩,便染上了它。

我家可以供我玩的东西很多,我这样说是因为我步行可以轻易到达的范围内的同学家都没有我这么多。于是,我自身便成了潮流。我玩什么,他们也便和我一起玩什么。

玩的什么?说去说来,却只有三样最频繁的。一是当时电视中热播《游戏王GX》,因此我们一起玩游戏王的卡片;二是游戏机,各种类型的,只要可供娱乐,我们决不挑三拣四。最后一样则是我的“专利”迷你四驱赛车。

说到迷你四驱赛车,它跟我实在有很长很长的一段故事啊。我的第一辆四驱车是在一家非塑料厂里弄到的,最普通的车身,最普通的电机,最普通的电池,最普通的装备,跑起来还凑合,我却把它当作宝贝来珍藏。还记得有一次学校搞“最喜欢的玩具”的活动,我便将它好好介绍了一番,惹来一片掌声。后来,每每经过商店,在橱窗中看到那些宣传不知道做的有多好的套装迷你四驱赛车时,我都有一种要把它买下来的冲动。我没有钱,只有偷家里的,偷字虽说不光彩,但是为了觊觎已久的玩具还是做了。最后我如愿以偿地得到了,却被父母狠狠地骂了一顿。自此,我再也不敢偷钱去买东西了。我爱上了四驱车的同时,当然也爱上了电视机。不为什么,就为它每天都播出像《四驱小子》、《四驱兄弟》这一类的动画,一看就迷上了。再后来,各种各样的零件收集的多了,发挥自己的才智组装了一辆自以为天下无敌的四驱车,还给它取了一个相当当的名字:闪电蛇。其实就是看那个酷酷的车壳上有个图画的像闪电又像蛇而已。渐渐地,在我的“熏陶”下,朋友们也便都爱上了这轻拨开关就不知死活地往前冲的小家伙了。

暑假生活就在这完了中迅速的过去了,而属于懵懂的年华却仍在延续。

二、渐渐开始

初中对于一个刚刚小学毕业的孩子来说可谓是幻想中的国度。幻想着自己终于长大了,幻想着可以做大哥哥大姐姐了,幻想着可以做一些小学不能或不敢做的事情了,也幻想着自己应该是洗心革面的时候了。

渐渐开始懂得什么是真正的潮流,渐渐地厌烦了那些吱哩嘎啦的老歌了,渐渐地爱上了自己,渐渐地有了属于自己的小秘密,也渐渐地开始喜欢上某个女孩……

刚上初中,仍摆脱不了曾经的无知,一副天真可爱可以算得上“傻”的样子,却想以这博得别人的喜欢。

我爱交友,从小就是这样。还记得我的最快记录是小学某次转学后,在一个星期内就结识了班里的所有同学。

当然,到了初中,我仍然发挥了我的专长,却远远没有曾经的效果好。也许,那样的方法已经过时了吧,我这样想着,对自己说:我要开始改变。

三、爱上

在某年某月某一天,我爱上了笔,倒不是因为它可以写字,可以画画,而是因为我爱上了文字,因而爱上了笔。

文字,单调平凡,但是却给了我宣泄情感的方式。无聊了,于是拿起笔,信手乱写,心中却来了灵感,于是找来一个新本子,开始写起来。

小说,也许我一直未真正弄懂它的意思,但是我却爱上了这个表达方式,它给了我幻想世界,让我可以自己编造一个所谓的完美世界……

在我第一次写小说之前我只知道小说就是写故事,故事写的越离奇越像小说。于是,我的第一篇小说诞生了。且不说写得好还是写得坏,但看那文笔,确稚嫩的可以。然而,融入了我幽默的性格,写出来的还不成文的所谓小说却让人笑声连连。

那是初一的下学期,我将我的第一篇小说写到了第五章却不知道如何继续,于是便暂停了。拿去给同学看,虽说让他们笑了,但是这些酷爱看小说的同学却把我的这篇指教的一无是处。因此,我的第一篇以失败告终。

后来,确又爱上了写诗。倒不是自己特别喜欢,只是觉得写起来流畅,读起来上口,品起来还别有点长,有耐心的同学请看完,没耐心的同学就算了。

渐渐地,我喜欢上了写字,诸如写一些散文、诗、小说,甚至于歌。不是为了让自己显得有才气,仅仅是兴趣而已,有人问,一个男生爱文字爱到如此地步真的很难得,我也只能说,仅仅是兴趣而已。

一、无知的年华

所谓无知,说的好听便是懵懂……

这一年我13岁,正是懵懂的阶段,之所以懵懂,是因为我还不知道很多事情,还未拥有属于自己的内心生活,还未放开自己的心胸,向往外界。

小学刚刚毕业,也许正因为懵懂吧,仅仅是小学毕业就让我足足兴奋了几个星期。当然,还包括要升初中,要认识更多朋友罢。

这个暑假是完全自由的,没有恼人的作业,没有家长的唠叨。正因为懵懂,以为小学生活是一段很累的生活,便要求父母在暑假给予自由吧。那是的我,还不知道追潮流,只看见什么好玩,便染上了它。

我家可以供我玩的东西很多,我这样说是因为我步行可以轻易到达的范围内的同学家都没有我这么多。于是,我自身便成了潮流。我玩什么,他们也便和我一起玩什么。

玩的什么?说去说来,却只有三样最频繁的。一是当时电视中热播《游戏王GX》,因此我们一起玩游戏王的卡片;二是游戏机,各种类型的,只要可供娱乐,我们决不挑三拣四。最后一样则是我的“专利”迷你四驱赛车。

说到迷你四驱赛车,它跟我实在有很长很长的一段故事啊。我的第一辆四驱车是在一家非塑料厂里弄到的,最普通的车身,最普通的电机,最普通的电池,最普通的装备,跑起来还凑合,我却把它当作宝贝来珍藏。还记得有一次学校搞“最喜欢的玩具”的活动,我便将它好好介绍了一番,惹来一片掌声。后来,每每经过商店,在橱窗中看到那些宣传不知道做的有多好的套装迷你四驱赛车时,我都有一种要把它买下来的冲动。我没有钱,只有偷家里的,偷字虽说不光彩,但是为了觊觎已久的玩具还是做了。最后我如愿以偿地得到了,却被父母狠狠地骂了一顿。自此,我再也不敢偷钱去买东西了。我爱上了四驱车的同时,当然也爱上了电视机。不为什么,就为它每天都播出像《四驱小子》、《四驱兄弟》这一类的动画,一看就迷上了。再后来,各种各样的零件收集的多了,发挥自己的才智组装了一辆自以为天下无敌的四驱车,还给它取了一个相当当的名字:闪电蛇。其实就是看那个酷酷的车壳上有个图画的像闪电又像蛇而已。渐渐地,在我的“熏陶”下,朋友们也便都爱上了这轻拨开关就不知死活地往前冲的小家伙了。

暑假生活就在这完了中迅速的过去了,而属于懵懂的年华却仍在延续。

二、渐渐开始

初中对于一个刚刚小学毕业的孩子来说可谓是幻想中的国度。幻想着自己终于长大了,幻想着可以做大哥哥大姐姐了,幻想着可以做一些小学不能或不敢做的事情了,也幻想着自己应该是洗心革面的时候了。

渐渐开始懂得什么是真正的潮流,渐渐地厌烦了那些吱哩嘎啦的老歌了,渐渐地爱上了自己,渐渐地有了属于自己的小秘密,也渐渐地开始喜欢上某个女孩……

刚上初中,仍摆脱不了曾经的无知,一副天真可爱可以算得上“傻”的样子,却想以这博得别人的喜欢。

我爱交友,从小就是这样。还记得我的最快记录是小学某次转学后,在一个星期内就结识了班里的所有同学。

当然,到了初中,我仍然发挥了我的专长,却远远没有曾经的效果好。也许,那样的方法已经过时了吧,我这样想着,对自己说:我要开始改变。

三、爱上

在某年某月某一天,我爱上了笔,倒不是因为它可以写字,可以画画,而是因为我爱上了文字,因而爱上了笔。

文字,单调平凡,但是却给了我宣泄情感的方式。无聊了,于是拿起笔,信手乱写,心中却来了灵感,于是找来一个新本子,开始写起来。

小说,也许我一直未真正弄懂它的意思,但是我却爱上了这个表达方式,它给了我幻想世界,让我可以自己编造一个所谓的完美世界……

在我第一次写小说之前我只知道小说就是写故事,故事写的越离奇越像小说。于是,我的第一篇小说诞生了。且不说写得好还是写得坏,但看那文笔,确稚嫩的可以。然而,融入了我幽默的性格,写出来的还不成文的所谓小说却让人笑声连连。

那是初一的下学期,我将我的第一篇小说写到了第五章却不知道如何继续,于是便暂停了。拿去给同学看,虽说让他们笑了,但是这些酷爱看小说的同学却把我的这篇指教的一无是处。因此,我的第一篇以失败告终。

后来,确又爱上了写诗。倒不是自己特别喜欢,只是觉得写起来流畅,读起来上口,品起来还别有点长,有耐心的同学请看完,没耐心的同学就算了。

渐渐地,我喜欢上了写字,诸如写一些散文、诗、小说,甚至于歌。不是为了让自己显得有才气,仅仅是兴趣而已,有人问,一个男生爱文字爱到如此地步真的很难得,我也只能说,仅仅是兴趣而已。

一、无知的年华

所谓无知,说的好听便是懵懂……

这一年我13岁,正是懵懂的阶段,之所以懵懂,是因为我还不知道很多事情,还未拥有属于自己的内心生活,还未放开自己的心胸,向往外界。

小学刚刚毕业,也许正因为懵懂吧,仅仅是小学毕业就让我足足兴奋了几个星期。当然,还包括要升初中,要认识更多朋友罢。

这个暑假是完全自由的,没有恼人的作业,没有家长的唠叨。正因为懵懂,以为小学生活是一段很累的生活,便要求父母在暑假给予自由吧。那是的我,还不知道追潮流,只看见什么好玩,便染上了它。

我家可以供我玩的东西很多,我这样说是因为我步行可以轻易到达的范围内的同学家都没有我这么多。于是,我自身便成了潮流。我玩什么,他们也便和我一起玩什么。

玩的什么?说去说来,却只有三样最频繁的。一是当时电视中热播《游戏王GX》,因此我们一起玩游戏王的卡片;二是游戏机,各种类型的,只要可供娱乐,我们决不挑三拣四。最后一样则是我的“专利”迷你四驱赛车。

说到迷你四驱赛车,它跟我实在有很长很长的一段故事啊。我的第一辆四驱车是在一家非塑料厂里弄到的,最普通的车身,最普通的电机,最普通的电池,最普通的装备,跑起来还凑合,我却把它当作宝贝来珍藏。还记得有一次学校搞“最喜欢的玩具”的活动,我便将它好好介绍了一番,惹来一片掌声。后来,每每经过商店,在橱窗中看到那些宣传不知道做的有多好的套装迷你四驱赛车时,我都有一种要把它买下来的冲动。我没有钱,只有偷家里的,偷字虽说不光彩,但是为了觊觎已久的玩具还是做了。最后我如愿以偿地得到了,却被父母狠狠地骂了一顿。自此,我再也不敢偷钱去买东西了。我爱上了四驱车的同时,当然也爱上了电视机。不为什么,就为它每天都播出像《四驱小子》、《四驱兄弟》这一类的动画,一看就迷上了。再后来,各种各样的零件收集的多了,发挥自己的才智组装了一辆自以为天下无敌的四驱车,还给它取了一个相当当的名字:闪电蛇。其实就是看那个酷酷的车壳上有个图画的像闪电又像蛇而已。渐渐地,在我的“熏陶”下,朋友们也便都爱上了这轻拨开关就不知死活地往前冲的小家伙了。

暑假生活就在这完了中迅速的过去了,而属于懵懂的年华却仍在延续。

二、渐渐开始

初中对于一个刚刚小学毕业的孩子来说可谓是幻想中的国度。幻想着自己终于长大了,幻想着可以做大哥哥大姐姐了,幻想着可以做一些小学不能或不敢做的事情了,也幻想着自己应该是洗心革面的时候了。

渐渐开始懂得什么是真正的潮流,渐渐地厌烦了那些吱哩嘎啦的老歌了,渐渐地爱上了自己,渐渐地有了属于自己的小秘密,也渐渐地开始喜欢上某个女孩……

刚上初中,仍摆脱不了曾经的无知,一副天真可爱可以算得上“傻”的样子,却想以这博得别人的喜欢。

我爱交友,从小就是这样。还记得我的最快记录是小学某次转学后,在一个星期内就结识了班里的所有同学。

当然,到了初中,我仍然发挥了我的专长,却远远没有曾经的效果好。也许,那样的方法已经过时了吧,我这样想着,对自己说:我要开始改变。

三、爱上

在某年某月某一天,我爱上了笔,倒不是因为它可以写字,可以画画,而是因为我爱上了文字,因而爱上了笔。

文字,单调平凡,但是却给了我宣泄情感的方式。无聊了,于是拿起笔,信手乱写,心中却来了灵感,于是找来一个新本子,开始写起来。

小说,也许我一直未真正弄懂它的意思,但是我却爱上了这个表达方式,它给了我幻想世界,让我可以自己编造一个所谓的完美世界……

在我第一次写小说之前我只知道小说就是写故事,故事写的越离奇越像小说。于是,我的第一篇小说诞生了。且不说写得好还是写得坏,但看那文笔,确稚嫩的可以。然而,融入了我幽默的性格,写出来的还不成文的所谓小说却让人笑声连连。

那是初一的下学期,我将我的第一篇小说写到了第五章却不知道如何继续,于是便暂停了。拿去给同学看,虽说让他们笑了,但是这些酷爱看小说的同学却把我的这篇指教的一无是处。因此,我的第一篇以失败告终。

后来,确又爱上了写诗。倒不是自己特别喜欢,只是觉得写起来流畅,读起来上口,品起来还别

马小跳

自从读了杨红樱阿姨写的《淘气包马小跳》这套书后,我就一直在想如果我就是马小

跳,和他一样无忧无虑该多好。

马小跳是一个调皮、率直、敢说敢做的男子汉。他呀!总有闹不完的笑话。因此,这套

书里的人物,我最喜欢的就是他了。我真的太想变成他了。听我这么说,你一定会笑话我:

呵呵!女生想当男生,羞!羞!羞!其实,当男生有什么不好?更何况是当马小跳这样的想做什么就能做什么的男生呢?

我想当马小跳,因为他自由自在,不受任何的束缚,不用学那没完没了的功课。我就不一样了,平常就不用说了,英语、语文、数学……将我的时间塞得满满的,好不容易放了个寒假,还要完成爸爸布置的作业、作文,还要预习下一学期的功课……那日子比上学还要苦,如果我是马小跳就不一样了。马小跳的爸爸马天笑先生可是一个天下第一的好爸爸!这个爸爸不仅自己本身是个玩具大师,理解孩子的心理,而且还经常开着自制的小车去兜风。他最大的好处就是决不会逼马小跳去做自己不愿意做的事。如果爸爸对我要求松一点点,那还不是冲出牢笼的鸟,要多快活就有多快活。

我想当马小跳,因为他派头。作为一个小孩子,像他这样拥有一张能完全由自己操纵的银行卡,真的是太让人羡慕了。你瞧,他拿着那卡往银行的取款机里一插,别管钱多钱少了,那派头就够让我嫉妒的了。哎!这马小跳真幸福,去公园、肯德鸡……全能自己做主,可我呢?虽说也凭着自己的不懈努力也享有了拥有属于自己的零花钱的“特权”。可每当我要实行自己的特权的时候,不是妈妈睁大了眼,就是爸爸皱起了眉。总之,有钱不能花,跟没钱一样。你说可怜不可怜。

我想当马小跳,因为他敢爱敢恨,从不说违心话。上次记者到马小跳学校里去做调查,全校只有马小跳说了真心话。不仅如此,秦老师让他们每天挂心情牌,也只有马小跳是实事求是,对待他喜欢的林老师,他不仅敢爱,还做出了介绍她给舅舅当女朋友的壮举,真是令我佩服不已。

我想当马小跳,因为他有太多的令我羡慕的地方,也因为他有太多让我想当他的理由。我想那杨红樱阿姨一定是我肚子里的蛔虫,不然怎么刻画出了马小跳这样的男孩。

我的死党们

杨聪

天天在学校都要被这几个家伙给分享东西,真是让人受够了,最惨地是我居然还成他们的玩具,我的命怎么这么惨啊!什么,你说我在自言自语什么!哎,还不是在说我那群叫人受不了的“有福同享,有难同当”(实际只是我有福时,他们享受,他们有难时,我承当啊)的“死党”啊!好吧,下面我就给你们介绍一下他们吧!

一:蝌蚪(闫科成)

他是偶们班上,最帅的男生,从二年级就成了我的“死党”,我本以为有了个好朋友,真是

知人知面不知心啊,他居然每天都是最喜欢狂“扁”我的零食之首啊!不过蝌蚪他平时喜欢看书,是我们“死党”堆里除电脑外最见多识广的一个(电脑当然是我最厉害啦^_^)!这点当是让我们这群行隐不离的一群人中让大家最敬佩的一个人之首!

二:酥肉(苏睿)

他,呵呵,说起来就好笑,每次他都会被别人欺负,如果他打不过的话,就会随便找个打得过的容易欺负的人来顶替仇人,把那个“代替品”打得鼻青脸肿之后或自己气消了之后,他才肯送手.不过我们这一群人都是自己人打自己人,因为我们班就属我们这群人最好,所以有时就会觉得欺负别人太无聊时就会开始自己人打自己人了。

三:朱古力(宋力,他真名叫朱力,不过他喜欢给他妈妈姓,就叫宋力)

他啊,哎,说起来就烦恼啊,他经常打人,喜欢惹是生非,上学期就若了好多麻烦,把4班的一

个人打得头上股起拳头大的包,被老师教育了两节课,所以有两节课我们都没上,就在那听

“故事”,爽惨了,哈哈!看着平时欺负自己的人在被骂,谁心里不美啊!

四:辣椒(李佳俊)

他啊,让人有乐也有哭,因为他有时会讲很多好笑的故事,和教你整人的方法,但他有优点就

有确定嘛,他就是喜欢有仇必报了点,别人轻轻地碰他一下,他就会狠狠地锤别人一下.这个

“辣椒”是不是非他莫数啊!

五:豆豆(何宇健)

最让人恶心的就是他了,他的爱好非常多:打电脑啊、打乒乓球啊等等等等等,总之很多很

多啦。但最让人受不了的是他居然经常抄帅。就拿今天来说吧,我和他都剪了头发。我的头

发被理发师剪时流了几根比较长的在前面,他居然说我在抄帅,还跟我说:“哼,要抄帅的

话,也得像我一样流个碎发啊,看你那头型,也真够土的。”

哎,这就是我那群让人受不了的“死党”们。

可爱的弟弟,讨厌的弟弟

我的弟弟叫陈泓杰,这个人可是外婆家的活宝,有时,他是一个讨厌的恶魔。下面,请各位耐着性子听我介绍介绍他的事迹。

一、电视里蹦出的卡通人

陈泓杰长得很一般,和常人一样,他有头,有手,有脚。只是他的眼睛不是很大,嘴也不是很大。倒是耳朵长得大,不过这耳朵有点漏风,家长老师们的话,他是一只耳进,一只耳出,看电视,耳朵就特灵光,卡通人的名字一进耳朵便再不会出来。陈泓杰的头长了几根短短的头发,用手一摸,有刺刺的感觉。我常说:“陈泓杰是电视里蹦出来的卡通人。”为什么这样说呢?因为他和动画片里的“大耳朵图图”长得很像,而且有同样的性格——天真、活泼!

也许他真的是动画王国里的居民,所以他总喜欢看动画片,家里的动画碟片,可以装满三个大箱子。到外婆家时,他会很专注地盯着电视,外婆常常感叹道:“要是学习也这么认真就好了!”

二、 爱撒谎长出满口黑牙

撒谎可是陈泓杰的“一绝”,对他而言,撒谎犹如家常便饭。无需思考,就能想出一串“妙语连珠,没有破绽”的谎言。谈起他的撒谎故事,三天三夜都讲不完。

故事1:陈泓杰每天的口头作业较多,他的识字能力弱,读一篇文章很吃力,于是他就把读8遍课文改成读3遍,把背书改成读书。最后还是被妈妈发现了,后来,妈妈都要问一问老师,看看他有没有撒谎。

故事2:陈泓杰喜欢玩具,家里的玩具都是用“桶”来计算的。可他还是想要玩具,于是他对自己的外婆说:“学校要捐款,给我10元。”但是放假回家时,他手上竟多了两件玩具。妈妈再次识破了他的诡计,结果,把他的玩具没收了,还把他批评了一顿。

有可能是因为太爱撒谎的原因,他的嘴巴里没有一颗白色的牙齿,还常出现牙齿疼的状况,他发誓不撒谎了,可是,我们已经不相信他了。

会下蛋的母鸡

人人都有自己心爱的玩具,我当然也不例外,我最心爱的玩具是一只“会下蛋的母鸡”。

我的那母鸡是用铁皮做成的,头上是红红的鸡冠,两只眼珠和黄豆差不多大小,黑得发亮。它披着一身芦花羽毛,脖子上一圈毛披散着,有红有绿,有黑有白,非常漂亮。这只母鸡的尾巴虽然不如公鸡尾巴翘得那么高,那么亮,可也色彩绚丽,并不比公鸡差。

母鸡的羽毛虽然很美丽,可它最漂亮的一手还是下蛋。我把几只鸽子蛋大小的雪白“鸡蛋”小心翼翼地放进母鸡的尾巴里,一扭它屁股下面的开头,奇迹顿时发生了。只见母鸡的尾巴一翘翘的,还“咯咯咯”地直叫唤,边叫边跑,突然跑到一处不动了。我知道母鸡要下蛋了,便睁大了眼睛,目不转睛地望着。我看见母鸡的脸涨得通红,它在咬紧牙关——那模样就像我们打针时一样。忽然,“扑通”一声,一只“鸡蛋”掉了下来,接着二只,三只,四只……蛋下完了,母鸡像完成了什么重任似的红着脸,又高兴地“咯咯咯”地叫了起来,还昂起了头,仿佛在祝贺自己胜利地生下了小宝宝似的。就这样,游戏可无数次地进行下去。

母鸡是我心爱的玩具,我非常喜欢它。我把母鸡专门装在一个精致的纸盒子里,每次玩完了,都要用干净的布头把母鸡擦一擦。这时母鸡还会扇几扇翅膀,好像是表示感谢。

到星期天啦,妈妈爸爸说下午要带我去看电影,谁知到了下午,爸爸妈妈不知为了什么事,不让我去看了,让我一个人呆在家里。我一听,心里可急坏了,立刻恳求爸爸带我去看,可不管我怎么央求,妈妈爸爸就是不答应。他们走了,我一个人在家里,感觉到孤独了,简直要哭出来。我来到写字台前,看着桌上一切死心沉沉的东西,我感到无聊,我走到大橱边,对,那纸盒里有我的母鸡!我凳子也不拿了,猛地向上一跳,端下了纸盒,我动作迅速地打开了盒盖,我的母鸡睁大了眼睛,仿佛在对我说:“跟我玩吧!”我连忙擦去未干的眼泪,把蛋装进了鸡尾,玩了起来。我越玩越高兴,母鸡“咯咯咯”的叫声和有趣的神态给我孤寂的心情增添了无限的欢乐。这时我觉得我的母鸡是一个最好的玩具,它比任何一件玩具都好玩得多。

简评:这篇实物说明文介绍了自己的最爱的玩具——会下蛋的母鸡——的情况,母鸡的外形特征介绍得比较清楚,下蛋的过程写得生动、逼真,是篇不错的习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