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妖传记&nbsp&nbsp&nbsp&nbsp我的爱是折下自己的翅膀,送?你们?翔...&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题记&nbsp&nbsp&nbsp&nbsp一切发生在6000年前。阿姆雷特——我们的世寿长老,有着最坚实的翅膀,创立了我们伟大的家族。她用爱筑立了一座青色城堡——我们的家。我,一只金色的小妖,家族中最小的精灵,却拥有着长老一族的神圣法力。阿姆雷特说,那是哈哩之神赋予我的光荣使命。当时,我不懂得……&nbsp&nbsp&nbsp&nbsp后来我明白,我的出生也是一种宿命。&nbsp&nbsp&nbsp&nbsp被时光带着一路流淌冲刷,冲过了四季,越过了山河,穿过了明媚的风和忧愁的雨。&nbsp&nbsp&nbsp&nbsp2000个夏天的流逝。我带着整个家族的期盼,远离了这个生我养我的地方。临行之前,我最后一次为阿姆雷特的尸魂表示沉重的哀默。我愤然地挥霍着手中的剑。一切源于阿叟嘶的贪婪,他丢弃了灵魂,放弃了爱,他背叛了整个家族!那场撕杀,成了每只精灵心里永远的伤疤。&nbsp&nbsp&nbsp&nbsp我开始了流浪。我要为我的家族带去新的希望和力量。我要阻止下一场战争风暴的袭击,要为我们的城堡重新渲染上青色的活力。&nbsp&nbsp&nbsp&nbsp我寻觅着爱的痕迹,我知道,只要重新找回爱,那么一切将会复原,阿姆雷特会复生,阿叟嘶也将找回他的灵魂,每只精灵将会织出更多的星星沙……我憧憬着美好的未来,而我便是一切美好的开端——这就是我的使命。&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尘土飞扬,花儿似雪飞翔。&nbsp&nbsp&nbsp&nbsp尘埃落定。&nbsp&nbsp&nbsp&nbsp大雨后的晴朗,彩虹牵引我走向天堂的方向。&nbsp&nbsp&nbsp&nbsp1个世纪的翻腾,我重返故乡。&nbsp&nbsp&nbsp&nbsp卸下我的盔甲,我带着所有的爱回家。城堡早已一片荒寂,我依旧挥霍着手中的剑,只是找不到愤然的痕迹——我用爱融化世界。&nbsp&nbsp&nbsp&nbsp我历经生命里的层层波浪,感受着死灰复燃的喜悦。花儿散发出芬芳,蝴蝶展开翅膀,蒲公英不再迷失方向……&nbsp&nbsp&nbsp&nbsp只是瞬间,城堡覆盖上更耀眼的青绿。被风吹过的夏天,向我炫耀着它的颜色。精灵替取单翼的天使飞翔。阿叟嘶和阿姆雷特的灵魂一起飘向各自的躯体。我微笑着,站在白云的顶端,用手触摸幸福刻下来的时光。&nbsp&nbsp&nbsp&nbsp当我为最后一粒星星沙释放我的能量,我已越来越走向死亡。不,那也是一种释然,注定的宿命。但我仍感激哈哩之神赋予我的力量。爱&nbsp在孤独中绝望,在绝望中坚强。“只要还有一双忠实的眼睛陪你一同哭泣,就值得你为生命而受苦。”&nbsp&nbsp&nbsp&nbsp听,那是高亢的灵魂在歌唱……&nbsp&nbsp

天灵圣道士传记1—介

天灵圣道士传记1—介

文 / 剑仙 想象 类作品

公元创世神纪,创世神创造人界,神界,魔界和冥界。创世神又在人界创造人,龙,精灵和兽人。在神界,创世神创造神仙,古神,天神,龙神,佛和上帝。在魔界,创世神创造魔和魔神。在冥界,创世神创造鬼王,死神和冥仙。

500年后,人族统一人界,龙族居住在海中,精灵居住在森林中,兽人住在山中。

人族国家有圣骑帝国,人类的高级圣骑士和龙签订契约而成的龙骑士是人类最强的力量,圣骑帝国拥有龙骑士不超过1000人,圣龙骑将仅有三人,,也是圣骑帝国最强有力的支柱。

法神帝国,它们的魔法在人界最强,它们的魔法师也在人界最强的。

道神中国,它们国家最受欢迎的职业是道士,它修练的是悟性,灵力和修仙,修神。传说一修练千年的道士最后成神仙。

我们的故事从道神中国中的一位好色,贪财,残忍,无情,狂妄,说但是却有着强大的力量的道士说起

考试系列传记

河北省保定市清苑县阳光文学社许晗俗话说:“考考考,老师的法宝;分分分,学生的命根。”我们班的考试,可是校园里独特的风景。每到考试,同学们便是八仙过海——各显其能。下面请看精彩片断——NO.1数学测验中老师刚发下卷子来,大家是张飞穿针——大眼瞪小眼,全部被这“超人牌大题”给难住了。只有本人,下笔如流水,做题的情绪是芝麻开花——节节高,完全没注意到风们“抄题高手”正在向我发起猛攻。待我写完后,旁边的几位“仁兄”早已抄完,我大惊,不禁问道:“你们怎么写这么快?”但是,他们还未回答,享有“鹰眼”之称的数学老师巡视到了我,跳起大喊:“许晗!给我站出来!在我眼皮子底下抄,胆够大的啊!”一向以小乖乖著称的我,不敢反驳,只得乖乖前去挨板子。我在前面待着,看到有几位大侠又在施展“偷题大法”了。唉,他们真是老奶奶抱孩子——高手啊!NO.2数学期末考试中期末考试转眼来临,我们班的同学又在抱怨老天爷不公,把时间放得这样之快,谁叫他们不好好学习呢?该!监考老师一看就知道是个新手,我在讲台下都看见了那么多同学在抄,从但是老师却是徐庶进曹营——一言不发。不知他是真没看见还是装的。呀!出现问题!一个判断将我难住了。咋办?写不出来会很丢人的啦!一个字——抄!我义无反顾地把头往后后潇洒地一甩——同一道题旁边,我清清楚楚地看见了一个倒写的“√”。哈哈!抄题成功!这个监考老师却一点也没看见,不在挖耳朵哩!这水平也能当监考老师?不过,我倒真有种和坏学生同流合污的感觉呢!NO.3考试课间中考完一场啦!干什么呢?买东西吃呗!手累了,得让嘴来还啊。刚走进小卖部,只觉后面有人拍了我一下,还说:“许晗……”“啊!”我吓得尖叫起来。大白天撞上鬼了?我往后一伸头——唉,虚惊一场,原来是我后面考试的哥们儿。“要什么随便拿,我买单。”他在我眼前晃了晃十元大钞。没等他再说,我便挑了起来。“但要让我抄你的卷子。”“不行!”我一口否决了他。见他还要说话,我便逃出了小卖部。他这人,纯属的黄鼠狼给鸡拜年——没安好心。想收买没门!NO.4自然期末考试中我正在奋笔疾书中,后面有人拍了我一下,我下意识地回头一看,又是在小卖部碰上的那位“仁兄”。“干什么?”我没好气儿地问了一句。“老师,他抄我的!”他忽然大喊。“谁?你再抄就给你零分!”什么?冤枉啊!但我在老师大人面前还是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啊!可恶!他百分之九十九点九是在报不让他抄卷子之仇。一到考试,我们便如临大敌。六年级了,还有那么多考试,我们可咋活啊?!

迁客骚人的生活传记

老迁这天是太阳晒到了屁股才起床的.看看表,已经9:05分了.老迁开始嘟囔了,怎么还这么早呢.前几天太阳总是9:30才晒到屁股的.今天日出怎么就这么早呢?老迁狠狠地揉揉惺忪的睡眼,嘟囔嘟囔着很不情愿地下了床.

老迁下床后的第一件事情就是打开电脑.别以为他上网第一件事就是打开CS或者帝国这样的网络游戏.其实不是.老迁其实是个超级讨厌游戏的人.他觉得这很无聊.可老迁自以为是个高尚的人.他是不会做这种无聊的事情的.其实老迁上网也没啥可做,这事实是证明,老迁其实也是一个无聊的人,或者说是一个无聊而且高尚的人.但老迁一直都在做着自以为高尚的事.比如写诗.老迁是很喜欢写诗的.因为他清楚,写诗是一种高尚的行为.

老迁写诗可以写得很晚,写得地老天荒.这是一个写诗写得发狂的家伙.他总是在深夜里不断地想念诗,不断地写诗.然后就等到第二天上网把诗打给那个整天骂他不是诗人也不是人的编辑.那个编辑说,你老迁写的这是哪门子诗啊这叫臭屁.任何那编辑隐隐地骂他,你以后不要再放这样的臭屁了.可老迁偏不听,他说你叫俺不放俺偏要放,俺屁多的是呢!老迁对那编辑说,如果一个有名气的人不小心写了四篇小说,那可是四大名著,但如果是一个没有名气的人,即使你写了四大名著,可那至多顶四个臭屁.以前海子,志摩他们写的诗你们也说是臭屁,可现在还恨不得那屁是自己放的呢!老迁嘟囔嘟囔地说完然后就会哈哈大笑.

老迁是深夜里写诗的人,他管自己叫深夜诗人.所以白天老迁基本没事可干.白天他是写不出诗的.于是在白天他就会做些别人以为很无聊他自以为很高尚的事.他会坐在窗前或者爬在草地上看小蚂蚁,小虫子或者其它小动物.老迁这人对小动物是有一种悲悯和同情之心的.他说,这是诗人必备的怜悯和细微之心.诗人只有细微地观察生活,才能在生活的细微中见证博大.才能写出博大的诗.展现博大的胸怀.展现博大的自己.他说,我老迁就是这样的诗人.他常常把自己比喻作蚂蚁,他说,深夜里,我是一只写诗的蚂蚁,在孤独爬行.老迁为能写出这样的诗而欣欣自喜.得意.

老迁除了深夜写诗和白天歌颂蚂蚁外就再也无事可干了.没事可干的时候唯一的好办法就是睡觉.这是老迁总结出来的好办法.老迁总会列举出睡觉的好处,比如加强体力,加强大脑记忆力,促进大脑记忆的生长和发育.老迁讲的都是废话.大家不要相信.老迁这人就是这样子傻B.他说自己之所以白天睡觉是因为白天睡觉可以做夜里不能做的梦.又是废话.老迁是一常常做白日梦的人.他的白日梦里总会常常出现蚂蚁,小虫子或者其它小动物.老迁总在梦里和它们说话,聊天和谈心.他常常梦见自己会坐在蚂蚁的肩膀上写诗,写很细微但却很博大的诗.写完诗后他就会和蚂蚁谈天说地,搂着蚂蚁的肩膀数星星.老迁常常醉心于这样的梦境.所以老迁总在白天睡觉,像一只夜猫子,不知早夕.

老迁就是这样子.深夜写诗而白天睡觉流鼻涕.他想:或许以前的诗人也都是这样子吧.自古诗人出梦中.但诗人总是忙碌的.哪会像老迁那样深夜写诗白天睡觉呢?老迁想,他一定不能成为诗人.他一定不会是诗人 .叫做诗人的人总是在深夜里睡觉白天才写不明不白的诗,可老迁小子你照反了你.凭着这一点,你老迁是绝不能成为诗人的.这样想着想着的时候,暮色四合了,夜晚又要降临了.老迁说,俺又要开始写俺的诗了.不管别的诗人是否已经睡觉,不管我能不能成为诗人.老迁我只能写诗,老迁我只是个写诗的人.不碍事的.老迁说着说着的时候又开始写他那没完没了的诗了.

老迁的生活就是这样子.日复一日,年复一年.老迁说,他这只是生活,不生不死,不死不活.但他很快乐.你说快不快乐?

这就是老迁的生活传记.

顺便提一下,其实老迁就是小子我.

我就是老迁........

懒人传记

于公元一九八九年五月十四日,农历四月初十,夜晚,北京时间22时10分,在中国大陆最南端的一个南方小镇中,发生了一件让一个大家庭震惊的大事――鄙人降世。

上面说到,鄙人出生的是大家庭,所以对于名姓是免不了要排辈分的。而鄙人是排“文”字辈的,并且父亲大人取名一“X”,因而,鄙人就有了“X文X”这一姓名。不过后来在办理户籍时,户口簿上打印漏了“文”(我妈是这么对我说的),所以,“几经波折”,鄙人就变成了“XX”。

我老爸是家里的长子,而我老爸的儿子我,当然就是家里的长孙了。我对上有一个姐姐,对下有一个妹妹。自小便在女生群中长大,所以喜欢与女孩“厮混”,直到上学亦是如此。这与那“混世魔王”倒是有几分相似。

我出生是在湛江市徐闻县的下桥镇。而在我两岁时,世界上又发生了三件大事。一是我们举家搬进了县城;二是我妹妹出生;三,是苏联解体。

话说,我们的故乡并不在徐闻县,甚至不在湛江市内。而是在茂名市电白县小良镇的三角塘村。听奶奶说,大抵是因为战乱的关系,所以我们便迁移到了这里。

至于上面说到的上学,在鄙人脑海中所能搜寻到的最原始的记忆,便是在上幼稚园时。

因为是长孙的关系,所以家里的人都舍不得过早地送我去上学。所以到上幼稚园时,已有些许“超龄”了。所以才上了幼稚园没几年,老师就嫌我过于“高大威猛”,便在我的幼儿手册上年龄这一栏加了一个“1‘‘,把我送进了学前班的大门.

在接下来的六年小学生涯中,鄙人的成绩还是比较中上的.不过随着年岁的增长成绩却逐渐下滑.如今究其原因,一字记之曰:懒.而如今非但没有改善,反而越发懒惰了.不过幸而鄙人还有些许微薄的意志力,所以此情形正在改善当中.而成绩也在比较稳健的上升趋势中.

而鄙人最大的兴趣,便是看电视,睡觉和看书了.而说起看电视,我便觉得这就是我那“懒‘‘的萌芽了.

而我最大的优点便是极度地自信.但是这并不是骄傲地自信,而是建立在我极度自知的基础上的自信.最近在上看到一句话:没什么缺点的人,优点也很少(大概是这样的一句话).当时我就觉得我就是这种人,这样一个平凡的人,但我相信我会有一番不平凡的作为.

鄙人略有不足的地方,那就是意志力薄弱,做事情总是“三分钟热度‘‘.对于这一点,我会加紧训练的,相信不久之后,这将不再是我的缺点.

以上便是我这懒人一小部分的人生,相信以后的部分会更精彩.

不过,现在首先要做的就是---去吃饭,因为已经12点半了!(狂奔).......

大虾传记

大虾传记 (连载)

当我们家的虾长出那大钳子之后,它的性格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现在就让我告诉你它现在在鱼缸中处于什么状态。

首先它已经不再吃鱼的粪便,而是吃馒头渣、鱼尸体。并且还和鱼群争抢食物。你看它正用那威武的大钳子哄走正在吃食的鱼,接着它叼起食物撒腿跑到角落里狼吞虎咽地享用。如果在这时有鱼来争食,它会立即伸出两只大钳子去赶跑那鱼。

并且这段时间我不知它从哪里学来的歪风邪气,竟然还把大鱼缸当成了自己的地盘,像霸王一样霸占了鱼缸。那天爸爸买来一些小鱼,给虾做伴。可谁知它却不愿意,鱼刚放进水,虾就开始追着夹鱼,第一天居然夹死四条无辜的鱼,我还没来得及审判它,第二天它又害死一条鱼。我原本想处罚一下那霸道的虾,可是它把鱼的尸体都吃掉了,现在死无对证,不知道拿什么给它治罪,本官该如何是好呢?!唉……真拿它没辙!它可真是个金牌杀手!

当然虾能成为金牌杀手主要因为它具有一个最大的特点――“贼”。那天爸爸告诉我说:“鱼缸中所剩的最后一条鱼也被它吃了。刚才我往鱼缸中洒馒头渣,虾吃饱了,就把馒头渣当成诱饵放到角落里,然后藏起来,等鱼一过来它一下就把鱼给捉着了……它真贼啊!”

怎么样,听了我的介绍你觉得现在的虾是不是与以前截然不同呢!是不是它比以前更可爱呢?

为姐姐写的传记

姐,生于1989年,比我大4岁.从小,她都集全家宠爱于一身.

姐,学习优秀,漂亮可爱,热爱劳动,尊老爱幼......简直就是一个标准的乖乖女.我总是在想,谁说“人无完人“?姐,她就是一个“完人”,毫无挑剔,我也根本不敢挑剔.

如果我耳朵里有茧,那肯定全是我妈在我面前夸姐姐给夸出来的.

3年级,姐姐捧回了“三好学生“.

4年级,姐姐买了一个相册,为了装奖状.

5年级,姐姐的作文选上了书,评上了报.

6年级,姐姐被几个学校抢来抢去.

姐好像有一种魔力,她会使全世界的人微笑,不光是因为她可爱,还是因为她是那么的能干.全家就算有多少不开心,但一想起姐姐,都不由得露出欣慰的微笑.

那天,到姐姐家去。姐正在做作业,我进去了,她根本不知道。一支钢笔在她手里像是着了魔,不停地在溢着淡淡茉莉香的作业纸上飞舞,或摇摇头,或扭扭腰。我坐在姐的身边,她大大的黑黑的眼睛里有一个小白点,准确无误地刺在她的习题上,根本拿不出一粒米的位置留给其他东西。

一分钟过去......

十分钟过去......

三十分钟过去......

她终于起身了,对我笑了笑,叫我等一等。然后,她去削了一个苹果,给了我。又把电视打开,说是陪我看电视,其实手里却拿了一本作文书。

2年过去了,姐满13岁,正在上初2.过生日时,她第一次没有和我们在一起,而是和她那几个我一见就讨厌的“卷黄毛“朋友去做了发型.的确,之后她是变得更漂亮了。但是,那个我心中的“完人”却从此消失了,永远永远地不见了。

又是一年。那年,我经常看见姐和几个不三不四的人在一起,那纤细的食指和中指之间还夹着一个脑袋上闪着光的小圆棍,我知道那个东西正在摧残姐那雪一般的心,雪在融化,露出了狰狞的血丝.

8月26日,我永远记得住那一天,那天,姐离家出走了,她说她厌恶了这个家.我们每个人几乎都要哭了,找了她三天,杳无音讯.第四天,她自己回来了,她说钱被她男友骗走了.

有了第一次,就少不了第二次,第三次,姐之后接二连三的跑了十几次。

理所当然,她被学校开除了,初中都没念完。之后,她便在社会上混了一年,又在技校学了半年,出去工作了没有3个月又回来了。

在此时,我都不知道她在哪儿。

这就是我的姐姐,我为她写这篇传记就是因为我到现在都不明白,她是怎么了?

姐,这一切都是为了什么??

世界名人传记——陈景润

寒假期间,我读了«世界名人传记——陈景润»这本书,感触很深.他冒着政治风险,顶着压力,面壁10年研究出的 “歌德巴赫猜想”,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给迷茫的一代青年树立了榜样,指明了人生的方向.陈景润对国家和民族的贡献以及他广泛久远的影响已远远超出了学术领域.他影响了一代人乃至一个时代.陈景润小时候学习很刻苦.他平时不爱讲话,但在课堂上总是积极举手抢着回答问题,讨论数学的时候,脸上充满灵气.我以前却不爱举手回答问题,认为会了就行了,有时认为举了手老师也不一定叫我,所以练习发言的机会就少了.老师给我指出这个问题后,我也认识到自己表达能力确实退步了,因此在上学期我也积极举手,但和陈景润比起来还差得很远我也爱看书,比如:«三十六计»就看了好几遍,但我看书的时间每天不固定,有时多,有时少,有时还不读.所选书的种类也比较少.为了练习口语表达,老师建议我在家读书时要大声,但我总是不好意思读出声.妈妈跟我说: “为了提高能力,要战胜自己.”以后,我要多多读好书,多多积累知识,多多锻炼能力.我现在年龄虽然很小,但我的生活条件比陈景润小时候好多了,因此,我要刻苦学习,将来也做个像他那样为国家争光的中国人.

火星传记

谁说无边无际的宇宙没有外星人?如果没有,地球上怎么会有UFO事件呢?为了揭开这个神秘的面纱,我要去太空探索。

《乔布斯传记》读后感

《乔布斯传记》读后感

长白山第三高级中学二年三班 张福庆

看完沃尔特.艾萨克森写的《史蒂夫.乔布斯传》,感慨颇多。

生于五十年代的乔布斯,虽然仅仅活了五十六个春秋,但是却堪称时代的巨人,取得了无比卓越的成就。乔布斯是个创造出了卓越的产品,也改变了若干行业的人,他是真正改变了世界的人!

掩卷沉思,我最大的感想就是,乔布斯是一个具有纯粹精神的人!在创造产品方面,他将人的精神力量发挥到了一种极致!在企业家里面,他这样的人是绝无仅有的,他可以说是具有极限运动精神的创新家!

乔布斯的纯粹精神体现,一方面是对个人精神力量的无懈追求。他很小就意识到了他自己的精神力量,他智力超群,养父母对他可谓极其重视,他可以有自己的特权,父母和学校老师都对他特别对待,这都是因为他从小展露出的智力天赋。青少年时期,他更懂得了精神力量的其他方面,养成了与人交往的独特魅力。他和人交谈时可以极其专注,目不转睛地盯着对方,几乎所有的人都会屈服于他的意志。这是意志的力量!他服用过兴奋剂,体验到了精神处于特殊状态的感受,应该是一种极其美妙的感觉。这导致他要经常去寻找这种感觉。在接触到加强精神修炼方面的知识后,他便身体力行。他成了素食者和节食者,成了禅者(通过坐禅寻求顿悟的人),还只身前往印度学习精神修炼法。可以说,他在20岁之前便获得了超越于常人的精神力量,他受益于佛教和基督教的精神,也许还有伊斯兰教后裔的血脉作用,形成了作为他一生行事做人基础的精神人格,并在之后的岁月中将其纯粹化。所以,有人说他象尼采、柏拉图!

其纯粹精神更是体现在另一方面,即靠精神力量去改变世界!在他那里,精神力量是一笔无尽的宝藏。他聚集了一群一流选手,然后靠他强大的意志、愿力和直觉,把他们变成超一流的选手,把不可能变成可能,把平庸变为杰出,把凡俗变为超然,创造出卓尔不群的产品,让世人为之惊叹!其实他本身并非技术专家,他的角色是一个比较纯粹的领导者角色,是精神导师、是兴奋剂、是催化剂。他强大的精神力量和纯粹的精神追求,让他成为很多人心目中的圣人、教父!

其纯粹精神的最后一点体现,是他希望普通大众有更好的精神体验,通过他创造的产品,他们可以感受到美的力量;通过创造伟大的产品,传递神的启示,激起世人的超脱情怀,对造物主的膜拜!

乔布斯的超凡脱俗体现在,他拥有强大的力量、巨额财富,并且生活在一个拜物主义横行、物质极其丰富的时代(宗教里的末法时代),但他却执著于精神力量的获取和使用,即使几度与死神擦肩而过,仍不改初衷。大病稍愈,家人以为他会放下工作,多多享受生活(有些癌症患者就是这样做的),他却马上投入到工作中,他觉得创造的一天是最快乐的一天。同事以为他会收敛以前的锐利个性,稍稍变得温和一些,他却依然故我,甚至变本加厉。这样他就成为了一个彻底的、前后一贯的、非世俗的、献身于创造的人,这是宗教精神、科学家精神。

那么,乔布斯有没有缺点?从世俗的眼光看,很多,如偏激、主观、粗暴等等。但我认为最重要的一个问题,就是与各宗教类似的问题:即试图以自己的个人意志,来取代大众的意志。他具有强烈的控制欲,从硬件、软件到服务,他要全部控制住,他要控制大众的体验,要取消大众的选择自由,他做出极其简单易用、美仑美涣的产品,大众就只有享用的权利,没有改造和研究的权利。这类似于宗教的做法,让人相信、信仰、膜拜,但不能追究、怀疑、反对。虽然乔布斯和各宗教都有其超凡的一面,但自有其局限。虽然粉丝们对乔教主顶礼膜拜,但世界上也有爱好自由的人群。

有人会问,为什么中国出不了乔布斯? 我想这个问题是显而易见的。乔布斯终其一生,都没有踏上中国的土地,为什么?虽然传记里没提这个问题,但我想有几点明显的理由。第一,汉族是世界上最没有宗教精神的民族,也就是最实用主义的民族,最世俗的民族。乔布斯到中国来,于精神无补;第二,中国这个人口大国、市场大国,也同时是偷窃大国。虽然从小大家被教育,不偷一针一线,但如今世风日下,盗窃横行。这主要体现在知识产权方面,产品领域到处是山寨版、处处有盗版,学术领域时常有剽窃,少有创新。乔布斯不会喜欢盗窃行为,不会喜欢他的产品被山寨、被盗版、被越狱(这是针对盗窃苹果应用程序商店的新黑话)!

乔布斯不来中国,说明中国是乔布斯不希望接近的国度,或者说是他认为和他异类的国度,不适合他发挥的国度。

中国出不了乔布斯,根本原因在于,中国还不够发达(技术、精神以及体制等方面),还没达到产生伟大的创新家的发展水平吧。指导教师:王玉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