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组合的洗头哥

一场大雨在我回家的路上摔了下来,灰黄色的天底下是席卷着的风。来得异常凄厉。依稀记得昨晚睡觉前很特意地看了今天的天气,似乎是微晴细雨。我在风里雨里艰难地踩着脚踏,比豆粒还大的雨滴愣是把我的脖颈敲击得一阵轻疼。

去叔叔店里时候正是人潮鼎沸的时段,各色各样的人们来来往往地穿梭着。店面在三月春初新装修过,韩国组合的招牌也好看了起来。妈妈在店里等着我,放好车后我有些不情愿地走进去。“嘿,妮儿。”我顺着声音看到憨态尽显的叔叔,“让他先帮你去洗头发。”叔叔指着一个个子不高的男生,然后假装严肃地和他说,“一滴水都不能碰着妮儿的衣领儿,不然工钱就免了哦。”他顺从地点点头。我有些惊讶地走进盥洗室,心想竟然还有洗头发的男生。“你先坐着。”他指指睡椅。我坐着看他去准备毛巾洗发液,他很熟悉地拿来那些,把一块毛巾搭在我脖子上,往衣领里卷了卷。看到我稍稍皱眉的神色,他有些不好意思地笑了笑。躺在椅上我总觉得心里揣揣的,侧过些头我看到他在试水温。样子很专注,不长不纤细也不白的手指头在细密的水柱下一动不动。旁边还有一个也在给客人洗头发的女孩,工作之余她和洗头哥侃起来。“喂,你记得你们学校下一届有个叫王凯的人吗?”女孩把头转向洗头哥,他正试好水温捧着我的发洗着。“好像有点印象,不过不认识。那是谁啊?”洗头哥苦思冥想的样子真是好笑,八字眉快挤到一起去了。“我啊,我叫王凯。”女孩笑笑,熟络地把毛巾包在客人的头上。洗头哥笑笑,似乎想不出什么好的回复,又笑笑便低着头只顾洗发。他动作轻得厉害,生怕弄疼我似的。捧着一糟乱蓬蓬的毛发像是宝贝一样。我想,他是害怕丢了自己的工钱?

头发总归是洗完了,头上包块灰绿色的毛巾,我坐在理发椅上等着剪发。洗头哥在旁边站着,人太多,他总是左右挪着脚。好一会儿,他小心翼翼问我,“我帮你吹头发吧?”出于礼貌我笑笑,表示默许。他有些开心地找来吹风机,插上电源打开后照样像试水温一样试吹出来的风的温度。奇怪的是我的头发竟然没有像以前一样疯了似地乱飘,而是很顺从地任由他摆布。我看着莹澈的水银镜子,里面那个人以同样的眼光审视着我。嗡鸣声停了的时候,洗头哥还没把微笑留下就被匆匆忙忙叫走了。接下来就是剪发,飞媛姐拿着剪发师必备的那个装满了各式剪刀的黑包包走来的时候我就为我的头发暗自祈祷了。忘了是谁说,享受是为了更好地接受痛苦。从决定剪短发起,我就一直安慰自己像安慰一个惊天动地的大英雄。剪发时我向飞媛姐打听起洗头哥,飞媛姐有些惋惜地说洗头哥本来该上高三的。我不懂了,追着问她,“那为什么在叔叔这里打工呢?”“骨折,一回打篮球摔骨折了。”洗头哥路过,笑着插道,“误了三个月的课补不起来,就决定先休学一年明年高考。”

末了,我看着剪发后焕然一新的自己,有些不可置信。叔叔送我出来的时候我往里看看,没找到洗头哥。“叔叔你要多照顾照顾他嘛。”我撒起娇来,叔叔把手放在下面做了个OK的手势,我身后的洗头哥笑起来,“小妹妹再见!”转身过去,他灿烂地朝着另一个走出门的客人,“感谢光临韩国组合,很高兴为您服务。”

踏进门的一瞬雨声戛然,我有些错愕。淋了雨的头发往下滴着水,我忽然想起那个平凡到不普通的洗头哥来:这世界真美。

想起父亲

一直想写些关于父亲的文字,但竟不知道如何下笔。那天与一同学的父亲的聊天,使我想起了许多关于父亲的事。

——写在前面

那天,去同学父亲的工地,看他打楼,有一会在和他聊天,他说了很多很多,他的话让我想起了我的父亲。

他说他是17年前从浙江来贵州的。他家里有三兄弟,他是老二,有个哥和弟,他在那自己起了房子的,但在那太受气了,就出来了,把房子和家具全给了老三,一分钱不要,全给了。他说父母看不起自己,总偏向老大,他感觉在那家呆不下去了。他来贵州时他儿子也就是我那同学才一两岁。他现在在麻江住,之前一直是在丹寨。去年的时候到麻江来,自己起一栋三层的楼房,装修得挺漂亮。

父亲有个哥哥和姐姐。父亲的父亲也就是我爷爷,在父亲四岁时就因为饿饭死了,父亲的母亲也就是我奶奶拉扯着父亲三兄妹长大成人。父亲四岁开始就上山去要柴,一天至少要上山一次,要不家里就没火煮东西。三兄妹都没上完小学,父亲常对我说:“豪,你以为我是读不去书?没嘛,啊刚是太太没钱盘嘛,要是有书读你以为我会是这刚这个样子?”说这些话时父亲语气中并没有一点埋怨奶奶的意思,他只是要我明白,现在他可以让我读书了,要我好好学习,不能再他像他那样,他那时是没书读,而我现在可以读书,再不用心就真的对不起人了。用父亲的话说就是“这刚你们享福啊喽!”父亲也很受他哥哥也就是我伯伯的气,因为田土、房子。现在我们住的房子是父亲自己开出来的屋基自己起的,而伯伯住的是在以前老屋基上起的木房。分家那会,父亲对伯伯一让再让,而那以后伯伯还认为自己得少了,处处找事儿和父亲吵架,甚至动手。家里起房子那会,要拆掉家里的老木房,伯伯来帮忙,他老是站在他家房子的旁边,帮着递瓦,怕是拿掉了他家房子上的瓦。

同学的父亲说他来

贵州以后做过很多事。有次大冬天的半夜里去打炮眼然后放炮。飞着大雪,走了几里路,一个人打好了炮眼,点了炮,炮响过后才回家。到家时头发都结了冰。

父亲做过很多事:卖泡粑,卖兰花,当砖匠,解板……卖泡粑那会每天半夜就起,母亲把泡粑蒸好,装在两个箩兜里,父亲就挑起踏着露水走乡蹿寨吆喝着卖。有时候能卖完,有时候剩少有时候剩多。

后来父亲听说兰花值钱,在广东那有人买,几百块钱一棵,好的上千。父亲就找了姨夫一起上山找兰花又借钱收了些,带着下广东去了。一个多月后父亲回来了,没带回钱和姨夫而带回了失望。他说花没卖到钱,在广东那和姨夫走散了,找了找不到,他用身上仅剩的钱买了回来的车票。我姨听说父亲回来了就到我家来,然而没看到姨夫,她回去后再来时带着家里人来了。我不记得那段时间是怎么过的了。后来姨夫回来了,面黄肌瘦,衣衫褴褛。他说他是扒着火车回来的。

父亲没再想过兰花。父亲去当了砖匠,给人家起房子,但这个不找钱,父亲没做多久。后来父亲去解板。这是我们本地话说的,就是把原木用机器加工成板子。这个说起来还有个小插曲。哥哥小时候不小心跌断了腿,父亲找了个中医来给哥哥接腿,把哥哥的腿接好了。那中医就是搞解板的,当然,那是以前,现在已经不干了。父亲去和他学解板,回家就自己买了机器,打好架子,找了个人,开始解板。一做就做到现在。

解板相对找钱些,但很累,要把一两抱甚至更大的树抬上架子,用胸口推抵着到机器带动的锯口去。有些主人家会找人来帮忙抬树,而在那些不找的人家,就只能两个人自己抬。我以前没认真看过父亲的手,但前不久我注意到了那双手,树油把它浸染得很黑,表面粗糙得像松树皮,有很多裂口,两只手的腕部中医切脉的哪个地方结了厚厚的老茧.

五父亲去年买了辆三轮车,拉货的那种。用来拉解板机和架子,方便。之前,去哪解板父亲总为拉机子发愁。当然,在五六年前,乡下的拖拉机还比较多,容易找到。但前

想起鲁迅

中学年代的最后一堂关于鲁迅的语文课结束得并未有想象中那样轻松,相反却是些许沉重,于是突兀地在脑海中勾勒出他那略显青灰的长布衣衫和泼墨山水般的眉与胡,想起了似乎很久以前,就与他结下了某些属于中华的情结。 记忆中的鲁迅,总带有“文思革”的三大称号,而他的文章倒也顺其自然成为我们苦恼的核心。当老师每每讲到他的“批判精神”时,语气不免多增了丝丝亢奋,由此唾沫星子也射更远了,而我们便被他文章榜居首位的注释且让人捉摸不清的句式所折磨得直至脑残,或在某个午后的阳光中,想象牵着“迅哥儿”的手,走过我们草长莺飞的中学时代,想象在那个风雨飘摇的时代,他是如何紧握笔杆怀揣一颗坚毅的心…… 依稀记得他微倚坟地的那张著名画像,画中的鲁迅,嘴角微翘,一脸自得,仿佛此刻,他来到了大地边缘。他来自坟地,这坟地之处,便是战场,仿佛只有在坟地,他才能拥有难得的闲适与温暖,他是个绝杀之人,在人烟交杂的尘世里,他无法容身,他走绝了路,便干脆这么一路退着,退到人人的终点,横亘在生死之间,不允许人轻易踏过。 林贤冶曾讲:“有没有鲁迅,中国人的品牲是不一样的。”中华文化因鲁迅而不同,中国人也因鲁迅的“骂声”不同。鲁迅选择骂人,将人骂醒,亦或是骂死,中华上下五千年,就没见过这么会骂的,骂得让人颤抖,让人骨寒,也叫人觉悟。他不为骂人而骂人,只为了让人看清自己,看清自己的存在究竟是畜牲还是人!骂醒的人,让他留在人间,骂不醒的,便让他灰飞烟灭,让他灭绝人间,让世间少一份混浊不清。 他描述过他愤恨的尘世:“日日斟出一杯微甘的苦酒,不太少,不太多,以能微醉以度,递给人间,使饮者可以哭,可以歌,也如醒,也如醉,若有知,若无知,也欲死,也欲生。”但他却深爱这人间,他与孙伏园林语堂到海边散步,拾捡贝壳,他爱种植兰花,在与恶势力斗争“一个都不饶恕”同时,回归自然的天性! 将如何看待这样如此绝杀之人,得如何想像这样一个充满激情,热血刚烈的男子,身处尘世边缘打量着我们,是希望亦或绝望?得怎样将自己的灵魂依附在他身上,在那些褪色的回忆中,再惊愕发现生活的麻木,残酷得鸡零狗碎! 想起这位歌唱地狱边沿的小花——曼陀罗花一样的人,想起他作为一个寻常人的脆弱、敏感与悲哀,想起他那中华最硬的骨头和最软的神经,想起这些不能忘却的记忆,想起鲁迅……

哥,我心中的一片天

“我的思念是圆的/八月中秋的月亮/也是最亮最圆的/无论山多高、海多宽/天涯海角都能看见它/在这样的夜晚/会想起什么?”

又是一年中秋。今天的中秋非比往昔,不仅仅是因为这片看不见月亮的天,还有我的哥哥,在外半年没有回来。十多年了,哥就是我头顶的一片天。

依稀记得,彼时不过七八岁,幼稚的脑袋里除了玩什么都不能装下。那时的我,喜欢在屋后的土地上放风筝,但那其实不是我在放。风筝被束缚着在空中飘荡,栓住风筝的线被紧握在哥的手上。而我,即使只是天真地看着哥放风筝,也会高兴上好一阵子。

春天一到,屋前屋后长满了大片的野花。和煦的春风伴着我们一起奔跑。哥哥的大手里握着妹妹小小的手,穿行于齐身高的野草丛中。一个小孩眼中的世界就这样美了起来。

我曾经哭泣,不过只是在小时候。那时我会因为一些微不足道的事流眼泪,而每当那时,总会有一双手拭干我的泪。我抬起头看到的是哥满带笑容的脸。“别怕,有哥呢!”哥这样说。

于是,我真地相信了,相信了他不是承诺的承诺。我不再畏惧疼痛,也不再畏惧黑夜。因为有哥,我也不再害怕受伤害。是啊,不怕,有哥呢。小时侯我最喜欢哥骑车背着我,穿行在风中。那时,哥的背仿佛就是我坚实的靠山。于是,成长的道路上不再有恐惧,因为这一切都有哥呢。

乘着哥的车走过了十几个春秋,到了该下车的时候了。哥,准时地离开,去了外地工作。而我,在没有哥的日子里,努力勇敢快乐地生活。

我也曾恨过哥。恨他一去半年没有回来一次,甚至一个电话也没有来过,固执地以为是哥忘了我。我恨他不能再在我哭泣时帮我擦眼泪,恨他狠心地撇下他的妹妹,让她独自面对困难。但,当我看到一朵垂死的花儿重新含苞欲放;当我读到幼鹰振翅飞翔时经历的苦痛,我忽然明白,这一切又何尝不是哥的另一种爱!他是想让他的妹妹学会在逆境中成长,变得勇敢而坚强啊!

我懂得了,哥。那个被你庇佑多年的花朵也需要经历风吹雨打。纵使花瓣凋落,纵使不再艳丽,至少她知道要顽强地与风雨抗争,至少她知道,身后一直有一个坚实的力量,为她撑起心中的一片天,一片阳光灿烂、温暖怡人的天!

“别怕,有哥呢!”我相信,一切都有哥呢!

虽然他不是犀利哥

犀利哥出了名,于是便有送吃的有送穿的,还有送他回家的,挺幸运的幸福一股脑的浇在他身上,如果他是个正常人,那估计都被打蒙了。

说到这流浪汉,我倒是想起一个人来,不过他没有犀利哥的名气,严格来说也不算是个流浪汉,只是,我认为他得到的关爱比犀利哥的好得多了。

认识他吧,那是在学校附近,他就经常推着辆小推车走来走去,要么在炎炎夏日,要么在寒冷的冬天,都能看到他,那车上堆的都是些纸箱。不过他并不是个正常人,从外表来看,他比犀利哥要悲惨的多,犀利哥顶多就是个精神有问题的流浪汉。而他,有点智障,还有小儿麻痹,平时看他就是口眼歪斜,一瘸一拐的推着他的车子,应该有三四十岁了吧,一下巴拉渣的胡子,还有那一脸厚厚的污垢,使我每次看到他都会刻意的绕着走。

我并不知道他的名字。

进一步认识他,那个时候我正待在一家饮店喝茶,店里就我和店长两人。那家伙就那么急冲冲的闯了进来,跑到柜台前,歪斜着脑袋,含糊不清的比划着,接着店长给了他一杯茶,哄了他几句他才离开,我能够清楚的看得到他那一边萎着的耳朵上面的泥垢。店长说上次见他在外面拉那辆车,那时天那个热啊,太阳毒毒的烤着美一寸土地,店长看不下去了,便让他进来,还给了他一杯茶,结果他就记住了,经常跑过来拿茶喝。从店长嘴里得知,他是个智障人,经常推着辆车子在城里捡些废纸,城里的商家都可怜他,平时的纸箱不丢弃也不自己留着卖,而是放在路边,让他自己过来拿走,也算是帮了他吧。他捡这些东西也并不是为了自己的生活,据店长说,他还有个妹妹,他经常会说,他要挣钱,然后给他妹妹盖房子。

正是这些话,才让我渐渐地注意起他来。每天都能看到他推着那辆车,捡那些被人们堆放在外面的纸箱,他脸上虽然脏兮兮的,但总是会咧着嘴笑。当然,人们的帮助也不止这些,我还经常能看到一些学生在推着他的车,而他呢,就跟在后面,一瘸一拐的跟着,手里也许还会拿着杯饮料,歪着脑袋边喝边笑。

是的,他没有一个正常人的完美生活;是的,他只能在烈日下

自己拉着那辆推车;是的,他每天赚到的钱也许只能刚够温饱;

但是他还有属于自己的爱,他说要给妹妹盖房子,也许靠他那点钱不知要等到什么时候,只是心里总有个盼,活得才会实在。

而他的身边也未缺过关爱,虽然人们并不会直接给钱给他,但是却是会在平时默默地给他关爱,而又不伤他的自尊。

虽然他不是犀利哥,但是他得到的都是实打实的爱,比犀利哥得到的那些惺惺作态的爱心要好的多了。

炮哥传终章

№ 炮哥传☆ 19. 狼来了 当炮哥远远地看见一缕炊烟的时候,他竟然失去了走过去的勇气 他想起了背叛,又想起了去月球之前兔悲伤的神情,还有自己的曾经的誓言。 爱兔一万年永不变。他没有用大炮,只是用手指在石碑上硬生生抠出一行字来,鲜血伴着石屑滑落。兔那时只是含着泪远远望着他,一句话也没有说。 “呵呵,就让我做一次灰太狼,搅你个天翻地覆吧。当然我更喜欢当喜羊羊,从④淫帮手中玩一次英雄救美。”炮哥仍然没有放弃最后的希望。只是那颗心已经变得阴冷。 天色渐晚 白梨坐在某石头上,自以为很嚣张,其实很二。他头也不回地甩出一句话来:“你说炮会来吗?啊哈,咋没人回答我捏?” 哇~~都去吃饭了 我靠 你们这帮有异性没人性的~~白梨这一通叫啊,丝毫没有注意天边那块乌云 在④淫帮中,对炮哥杀伤力最大的大概就是白梨了 炮哥终于飞到了地方,看见四个天使远远地与他对峙着,霸气值甚至破万。有一个堕天使拿着一把光剑,一只白色的手臂渗着暗淡的光 不要问我④淫帮为什么会知道炮哥来了,大概是天使之间的直觉吧。 № 炮哥传☆ 20.开炮~烎 兔篇 奶脖去了天界为我打点回去的事情,还找来了一个叫什么最天使的组织。看到这四个生物,我有一种特别的熟悉感。可关于他们的记忆又是那么无力 最天使中最小的那个天使灰常特殊,据说是个堕天使。可没有神界的人来追杀他。他貌似有点智障,叫我二大爷,叫奶脖二大娘 关于奶脖的绯闻不断从天界传来,我的内心越发不安,生怕她弃我而去。那种可能越来越笑,几乎都要消失了 我终于与最天使的四个人熟识了,互相开着各种恶劣的玩笑。其实吧,主要是白梨和代表说,我在听。在某个笑话中,我听到了麦迪和鸟人的前生—瓶盖的事。我才发现,一切,恍若隔世。 我想去找麦蒂道歉。可白梨却像个大喇叭,他不停地宣传着麦迪钓鱼的故事。我忽地害怕了,害怕面对麦迪,甚至害怕面对他钓上来的鱼。 这种生活直到炮哥真的回来了,站在我们的对面。——————End 当他看见④淫帮背后的兔子时,炮哥颇有些悲愤。多日来的养尊处优让他忘记了哪些属于他,哪些不属于他。 炮哥忽然二了起来:为了向月亮表达自己的感情,他决定在月光下干掉④淫帮,包括兔子。 ④淫帮又不是傻子,对着大炮整整砍了一个黄昏,砍掉56285光年,直到天黑。白梨气喘吁吁地想补上最后一剑,突然感到一阵魔法波动 № 炮哥传☆ 21. 此生未离~殇逝 TMD!当今夜的第一缕月光照在炮哥瘦弱的身体上时,白梨本能地抛剑,后退,暗淡的荧光剑牵引着气流飞向炮哥。 剑影划过一条弧线,以一个诡异的角度打在炮哥的左胸,只隐隐留下一道新月状的痕迹。几片黑色的羽毛飘落下来,落在剑刃上,一分为二。 白梨绝望了,④淫帮绝望了,兔也绝望了。NePt还没有回来。 他竟然创造了一个宇,堪堪躲过这致命的一击。 天地四方曰宇。 能够开辟另一个空间的人,他已经凌驾于春哥之上了吧.. 鸭老大苦涩地低下了头:“现在啊,想跑都没得跑了。56286光年,除非我们能瞬间逃离银河系。可惜,如果那么大的空间魔法我们也能完成,和炮哥也绝对有一拼之力。” 其实炮哥也是有苦难言。他的身体是逃避了攻击,可墨晶大炮却卡在了空间的缝隙里。仓促之间创造这么大的空间,已经是超常发挥了,何况他的根基不稳,只是靠着坚定的信念才坚持到现在。炮哥卡在两个宇的缝隙里,丝毫不能动弹。传说神器有灵,他也只能依赖魔晶大炮的自动防御了,还希望大炮能坚持到他调匀气息的那一刻。 一道传送门缓缓打开,一只四米多高的比蒙巨兽捏着一个小人走到了炮哥的面前。 “你知道我为了找到这具身体多久了吗?我都经历了什么你懂吗?”比蒙巨兽的手上突然加劲,那个昏迷的人尖叫了一声。那个身影,赫然就是月球上的…… “我为了占据这个比蒙的身体,与他的灵识足足斗了七天七夜!没有月光的七天七夜!害怕了吗?向我求饶啊!老子是水沝淼,你一生的敌人!” 炮哥丝毫不理会“一堆水”的叫喊,只是盯着那个人影,默不出声。 “芙蓉”两行泪水流下,在另一个宇里缓缓滑落 “来啊,你过来啊,我不服就过来啊,你敢过来,我就干掉她。我得不到的,谁都别想得到!” 在鸭老大的会意下,鸟人捏住了兔的喉咙,和水沝淼站到了一起。嚣张的笑容又回到了代表的脸上:“嘿嘿,我们也有人质哦~你来打我啊,啦啦啦啦啦啦!” “明明!你开炮啊!你不开跑你就不是男滴!我看不起你!”芙蓉本就尖锐的声音带着一分歇斯底里,还带着三分啜泣 听到了最亲昵的称呼,炮哥拼尽全力,挣开了那个宇。叱咤风云的魔晶大炮么,失去了所有力量,静静落在一边,鲜血喷溅而出。 “这是他们的事情了,让他们自己处理吧。估计炮哥是打不过那头比蒙了。”白梨到底还是心理承受能力差了一点,双腿发软,几乎跪在地上。 鸟人松开了因用力过度而变得惨败的手指,低头在兔的耳边悄悄叙说着,语气说不出的释然:“对不起咯,麦迪的那件事是我干的。也许伤害到你了,我向你道歉。那是,我实在没有任何办法阻止他。作为一个佣兵,也许这就是我的宿命了。”说到最后一句话时,鸟人的眼神已经不在兔的身上,只是迷茫地望着远方。 NePt带着天空之城的卫队终于赶到了。很不幸,一切的一切,他都没有看见,除了鸟人和兔的谈话。被人背叛的愤怒充斥着他的脑海。 大范围无差别攻击。 格林机枪和喷火器倾泻着NePt的怒火。他忘记了自己是怎样引诱兔子背叛了炮哥。 “MD,我们是友军啊,你LP也在我这儿啊,二大娘!”一发穿甲弹挟着劲风打在白梨的翅膀上,带起一片血雾。子弹去势不减,倒是因为骨骼的摩擦改变了方向,直奔兔子而去。 鸭老大甩出大火球击碎子弹,愤恨地喊了一声:“咱护着他LP差点送命,还TM反了天了?咱跟他玩命!” 黑暗凝聚灵魂,堕落方能自由,觉醒吧,沉睡在血液中无尽的魔力! 四个堕落天使没入了漫天的硝烟。狂化+堕落天使变身,④淫帮集体觉醒! 来自天界的神枪手们眼睁睁地看着自己引以为豪的手炮,左轮的枪管无力地下垂,融化。 这是连炮哥都未曾想到的结局——炮哥舍弃鲜血解除了与魔晶大炮的契约,鲜血竟然具有腐蚀作用。 在空中飞行的每一个人都受到了重创。NePt,天使,神枪,比蒙,炮哥。炮哥只剩下苦笑的力气。 比蒙咆哮着把芙蓉送出了血雨的腐蚀范围。比蒙坚韧的皮肤上到处都是深可见骨的伤口。 也许是水沝淼的行为启发了别人,④淫帮用最后的力气把兔也甩出了血液的范围。也许,这一次战斗中,最伤心,最受打击的也就是兔子和芙蓉了。可惜,她们没有人再去守护了。 炮哥的眼神很欣慰:“那年少轻狂时的一腔热血可以变冷,却不能消失。” 当芙蓉和兔子醒来时,满地的尸体已经被腐蚀地不成样子。 她们没有哭泣,只是消失在地平线上,手拿车票,渐行渐远。 四个月后,遥远的大陆另一端,有一个孩子出生,霸气值上万。他的名字么,叫江晓渤。 未来,因他而来。 (炮哥传 全文完) 哈哈,炮哥传终于完事了啊。字数12956 内什么啊,后传,外传早晚都会写的,但不是现在。青山不改,绿水长流。咱有空再见! ————冕朋留于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15:35:47 你的血换不回别人的艳羡你的恨剪不断故去的爱恋前世的神位 如烟今时的伤感 非幻寂寞的神殿里泪落成线看他们渐行渐远 已成奢念你的月光和天使呢?此生未见丫的炮哥大废物碎片零乱神血已凝

郝哥

郝哥是我家邻居,是个外租户。

郝哥留着满脸络腮胡子,长得像马克思。不知道他多大岁数,尽管他人看着很老气,可他还是让我喊他郝哥。

郝哥是个老好人,住在这里五年多了。虽说是个外租户,但和邻里邻居的关系却很是融洽。帮楼下的张大妈拎煤球,帮我爸搬家具,甚至有时候有些家里闹了矛盾的,他也会赶去调解。像个多事的居委会大妈,可这事管的让人喜欢,所以郝哥是我们院出了名的好人。

站在楼下,又听见几个退了休,闲居在家的老头老太太们在夸赞郝哥。说是郝哥拾金不昧,捡了两万块钱又还给了失主。公安局领导亲自派人送来了大红花,敲了半天门,郝哥却不在家。送大红花的领导只好开车回去了。我心里替郝哥高兴,但我知道他并不稀罕那朵红艳艳的大红花。对他来说,做好事只是一种习惯而已。

郝哥干得是力气活,是个搬运工。一个月挣不了几个钱,还好没媳妇没娃。要不然就靠他那点工资,再交了房租,让媳妇吃啥?让娃喝啥?院里好心的老太太们要给郝哥介绍对象,说不信这么好的人还愁寻不到个好姑娘?郝哥笑,说养不起媳妇。

我和郝哥的交情实际上也只限于一两声寒暄和打照面时的一笑而已。但总觉得是亲切的,招呼里没半点虚假的客气,像是见一个熟悉的老朋友那样。

最后一次见郝哥是早晨出门前。他问我吃饭没,还塞给了我一个他刚从街上买回来的东北开花大馒头。谢了郝哥我就骑上自行车啃着馒头美滋滋的上学去了。晚上回来的时候,院里停了三辆警车。有人说,刚刚郝哥别公安局的人给带走了。一群老头老太太们正围着几个警察,架势像是在吵架。我听见一个老太太说,“小郝怎么会是杀人犯呢?一定是你们搞错了!”

然后就是七嘴八舌的附和声。“小郝是好人!你们可别冤枉他!”“你们警察怎么这样啊!弄清楚没啊!怎么乱抓人!”

事情我也是后来才知道的。郝哥是个杀人犯。十年前的郝哥杀死了他们村的村长,因为村长强奸了他刚刚过门的媳妇。从此之后,郝哥便开始了十年的逃亡生涯。如果那天不是郝哥拾金不昧,不是郝哥把钱送去了派出所,就可能永远不会有得知真相的那一天了。

我不知道郝哥去了哪,也不知道他别判了几年。只是每次走出家门,就总能记起郝哥那亲切的

笑容,总能想起郝哥那关切的问候,还有那飘着香气的东北开花大馒头。

想起爷爷

“水电费来了!”,我看完了费用,却觉得收款人的名字:邵xx好熟悉,在哪里见过,可又忘了。难道,这是已经故世的爷爷的大名?!可收款人还是他的名字,也许是户主还未改过来吧。 我对于爷爷的印象很少,只记得奶奶曾跟我说过:你爷爷是个很平常的人,他在你和你哥都很小的时候,喜欢骑着自行车带你们两个去公园里面玩……可是我对爷爷的记忆实在是太模糊了,只有爷爷朦胧的一个身影,只觉得他很慈祥,非常和蔼。不知为什么,想起爷爷时想说的话,清明节时一来到爷爷墓前,却总是肃立无言。 我不能穿越时空回到从前,只能翻翻那些老照片,看看以前的爷爷。可是,我翻遍了家里,还有每个角落,就差把整个家翻过来了,愣是没找到一张爷爷的照片,连集体照也没有。只找到了一个很旧很旧的盒子,打开一看,是三个镀金的东西,其中一个,上面刻了几个大字:航标工作者荣誉证章,落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哦!我想起来了,奶奶曾经跟我提起过爷爷的职位,好像是交通部航标处的老员工,老劳模。之后,子从父业,我爸也成了航标处的员工。 真可惜呀,没有照片,不能一睹爷爷当年的风采。而且,我连爷爷去世的时间都不知道,家人也未曾提及……

想起你时很温暖

暖暖的太阳满满的爱。只要想起你,我的世界顿时阳光灿烂,暖意袭人。

因为家里有点事,你便不远万里的回来了。再次见到你,恍若隔世,原来,时光竟是如此匆忙,一刹那,就带走了曾经的我们。你看到我,像小时候一样拉着我,那手中的阵阵暖流昭示着你的真实存在,心,在那一刻被填满。

那是的我们都还小,但心里对爱的感觉似已透彻。我爸妈时常不在家,我便跑到你的房里,在你怀里睡,享受那份来自亲情的温暖,你总会抱着我小小的我,用被子将我包裹住,那暖暖的被窝我永远都不会忘记,因为那里面有两颗小小的心碰在一起的温暖,那是两个孩子最纯真的爱。

记得你走的那天阳光灿烂,我在学校默默地祝福远去的你。那时的我十岁光景,但对爱已经有了更深刻的理解。我知道,在我心里,你是特殊的存在,温暖的存在,只要想起你,内心便温暖洋溢。

每年你都会回来要我那声“哥哥”,不是不想喊你,只是喜欢你在我面前的可爱。每次看着你的稳重总是觉得我们隔得好远好远。喜欢你捏我的脸,虽然每次我都不让你捏,但是只是为了和你在一起的快乐能被延长,只要想起就是满心的温暖。

现在的你就在我面前,我却觉得隔了千山万水。可是在大人们走后,你又笑着捏我的脸,好像又回到了小时候,我笑了,你也笑了,温暖再次洋溢在我们周围。

哥,你又走了。可是只要想起你,我的内心就是一份温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