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130班的原纪律委员是冯绍锦,本人原来的同桌。我们之间发生了许多的故事,有极其珍贵的回忆。

别看他又高又瘦斯斯文文像极了古装剧中弱不禁风的书生。其实,他对付起我来可真是“心狠手辣”。他经常因我上课打瞌睡或完不成作业在背静的地方来我一拳或一脚,然后在我追杀他之前故意跑到班里同学的面前,还不忘加上一句:“哇,快看啊,他追求我!”结果每一次我都只好把账暗暗记下,等到天时地利人和时再一一算清。久而久之,班里人都觉得我是一个滥杀无辜连眼都不眨的人。这小小的身躯里竟然藏了这样“狡诈”的灵魂,可怜我的英名尽毁。人不可貌相更不可轻敌,这是我惨败后的唯一收获了。

他好开玩笑,有一次竟把我们组的三号同学叫成了郭子弹,类似这样的外号有许多。虽然起外号不好,但互相调侃逗乐,能放松神经。而那小子无疑是这方面的高手,推陈出新、乐此不疲。列数了他的种种“劣迹”,但我还是不嫌弃的把他视为了好友。他工作负责,乐于助人,学习成绩优秀,爱好极其广泛,深得大家喜爱。我们每天几乎形影不离,学习交流在一起,早上跑操在一起,课间活动在一起,体育课也在一起……我就怕老师哪天心血来潮把我们两个调开。可真是怕什么来什么呀,到现在我们已经分开半年了,何时才可以回到“组织”的怀抱啊?

我之所以要把这些事写下来,一是要和别人分享同学间的快乐,二是要永远记下他对我的帮助,以后慢慢品味。对了,被那小子看到的话会不会让他得意忘形啊?依我对他的了解,一定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