汐残筱______明明似乎很理解这个笔名,可是……我怎么读不懂呢?是因为这个名字太深奥,还是……我,读不懂你的忧伤?

——题记

走过春,走过夏,走过秋,走过冬,冬去春来,一年四季反复轮转,一年又一年的过去。季节变了,时间变了,不变的却是那尘封心底的往事。

我知道,或许不知道,多少年来,你那发黄的日记本就像那尘封已久的心,一直被封锁在心灵的最深处,从不愿提起。

只是偶尔不经意间,在一首熟悉的音乐旋律中,在一篇似曾相识的故事情节中,在一处似曾来过的熟悉空间中你的心被牵动,你的眼神也会开始迷茫,带着……淡淡忧伤。

不知何时,我发现你的语言中处处透露着忧伤,即使看不见你,我也会想起你的忧伤,因为他总是和你在一起,牵动着我的心。

也许,青春总是有一种莫名的伤感,在岁月的指尖轻轻划过我们脸庞的时候。

我们对着星辰发呆,掌心蜿蜒流转过银色的美丽星光。

我们看远处隐约而模糊的烛火,安静的聆听夜风的低吟,像是一首忧伤的词曲。

我们看着秋风轻轻吹过落叶,翻转,飞舞,然后跌落,金黄色的落寞洒满大地。

其实,真的如此么?我常常在想,忧伤是否真的有那么多的理由?我们真的能够深切的理解以上事物并且把伤感安静的放在他们上面,盖一层美丽的纱幕?

疼痛时,不要在意然,因为疼痛是美丽的,就像飞蛾扑火是一件幸福的事情,就像凤凰涅磐是一个美丽的传说……然而忧伤是钝的,把灵魂挫得美丽起来。

看见忧伤,看见噙了泪的青春,看见岁月深处,一抹朱砂凉透。

读不懂你忧伤的眼神,走不出你寂寞的期许,总想遗忘承诺,却一次次收获失落。

汐残筱______……我真的读不懂,只是我读懂了里面透露的淡淡忧伤。

~芯___跳?

你的眼神充满美丽

带走我的心跳

你的温柔如此靠近

带走我的心跳

逆转时光到一开始

能不能给一秒

等着哪一天你也想起

那悬在记忆中的美好

苷棠湖旁,我听见一个叫做落寞的声音!

湖面吹来的风,刺进棉衣!

不曾有过的冷!

殇的感觉不经意间袭来!

很事故,也很霸道,整整占据了我的心!

我有一种感觉,

是爱远去了吗?

还是爱正悄悄的走近我?

老人门享受着他们这辈子最后的点滴时光!

我想是不能用挥霍这个词的!太不搭了!

它只适合我们!我们才是真正能挥霍时光的人...

瞧我说的多实在...

唉...

总是想起曾经在自己文里提到过的一句话,

时光过处,遍地年华...

有很多人喜欢在后面用繁华这个词...!

后来想想他真的不适合我。。

我落下的时光。。不过只是时光罢了。。

没用遍地哀伤,真是算对得起自己活着的这19年零10个月了!

转眼就要20了..

我已不再同曾经般稚气。。

回想起那些远去时光,自己又做过什么?

谈谈恋爱,写写自认为不错的短文!

有时疯狂一整夜的沉迷电脑游戏!

有时又为了自己心仪的女孩一句不经意的话,黯然深伤...

苏常说我是个多情的人。。

或许她并没提起,只是自己倔强的认为是,就总就是了!

还是喜欢怀念过去。。

怀念年少美好的日子!。。

怀念那一段段碎裂着的故事留下的痕迹!

冬,也快过半!..

又快一年青草绿...

想想明年,我又会得到什么?失去什么?

很想规划,但我也是一个惧怕失败的人!

虽然总在朋友面前对自己说失去了没什么,至少在其中学到了很多东西,这也是一种成功。

了解我的人听见我说这话,都是不是会觉得我说的好假?

你陈凡也会如此看的开了?

没有啦!我还是从前那个我,不过总在刻意的让自己成熟罢了!..

青春,花_花落

青春里,春去有几分?花季中,花落知多少?寻寻觅觅的日子在不经意间如同游过黑暗天空的流萤般再也寻觅不到半点踪影,却点燃了我心中恍惚迷离的忧伤.那个突然长大了的孩子用左手抚摸着胸口,而沉重的梦想就这样的坠落下去.支离破碎.曾经,我对整个世界说,明天我将消失,在某个不为人知的地方,朝朝群鸟飞,暮暮孤舟渡.可是,为何,我还在自己编织的笼子里以一种防卫和警觉的姿态来期待并抗拒着外面的自由?我痴痴地寻,苦苦地等,黄叶滑落,红花萌芽,秋雁离去,游子归来-----都给过我最深的感动.感动,真的只是一个人的事情.我们的泪水是咸的亦只有我们自己知道.

青春如一只淡然的花,不论如何都要经历花开和花落恍惚的忧伤。再你静静的抚平淡淡的忧伤时,寂寞却扑没了我本已经再次为启明星燃起的火焰,我终于被花落的摧残击败了。我躲在蓦然中 ,不在为花落的倾倒而哭泣 。而是回首以前柔腻的河水,等待花开的重生。我冷淡消极,我知道那是我终究摆脱不了的坠落。而我也知道我始终还是要倘过湍急的青春岁月,我没有请求天空的饶恕。只是因为坠落的榜上有我一个,我始终明白我的重生会等很久…很久……

我脆弱的躺在河堤的柳树下,迷离的望着远方的天空。我感觉我的心再次有了寂寞的感觉,我知道这是吉祥的兆头,也是痛苦的兆头……心再次有了感觉说明天给了我重生……而心一开始就有痛苦的感觉说明我必定要再次经过花开花落。我只要小心翼翼的倘过青春的河流,我心中燃烧着火焰,我要在火焰没熄灭之前倘过河流。我默默的起身,赤着脚像小河走去……

青春的小河湍急而柔腻,我忍着疼痛慢慢向前走,也许孤寂的天空造就了寂寞的我。青春让我懂得很多,明白了很多,困窘了很多……也许我经不起花落的考验吧……我的字典里始终翻不到“青春”这个词,我注定是要默默的承受一切,承受一切不一样的真理

可能我只有在十字架面前默念青春的花开吧……我终究没有开花,没有重生。我知道一次的擦身重生让我错过了一生中最美好的……

青春,花开花落,你又能怎样选择呢?选择花开,终究还是有花落的痕迹,永远改变不了的规律。花开只是一时的光彩,却掩盖不了枯萎的丑陋,只剩下流失的秽迹。也许它会飘落在某个角落,可是终究是小角落,永远只有明察秋毫的人能寻觅到的。但是选择花落,注定永远是坠落,既然你错过了一次,你又何必在失去一次呢?你去尝尝青春的滋味,哪怕她给你的是心酸的苦难。但是试了你也没有白白的坠落啊。也算是坠落的补偿吧……花落只是一段时间的暂停,青春的灵魂飘散罢了。注定青春占据着灵魂的永远,魂魄只会随着青春付诸东流。“梦里花落之多少”谁又何曾知道那是青春在流动,那是青春的美丽,那是热情的火焰燃烧在灵魂中起舞。

青春的频繁,让我们觉得一切来得是那么容易,可是谁又能真正了解青春,我想没有一个人能铤而走险的说自己“能”吧?青春是一曲谱不完的赞歌。时刻都有休止符。

如果今生只是蛹那么来世必将化作翩迁的羽翼;如果今生只是根那么来世必将成为漫天的花絮:如果今生只是云那么来世必将变成满山的雾霭我们今生是同学来世会是什么呢?我在想。别人说,故事再美丽,也只是向着结局奔去。而我们的结局是什么?我在青春的这头,看着,听着,想着,忆着我们的故事,不在今夕是何年。也许,大约,我们来到世上走一场,只是如梦一场。梦醒了,曲终了,人散了,我哭了。像你一样的泪水汹涌。没有人知道我们的心痛是怎样的节奏,青春的摧毁不但是带来生老死的折磨,带来的更是精神上 不可磨灭的精神压力

青春只有珍惜才会美好,你要用感激的心去添补你的过错。在青春中,你要对父母存有感激的心;要对朋友怀有感激的心;要对生命.对生活.对大自然对一切美好的事物存有感激的心,灵魂会得到净化,凡人向圣人不断靠近。青春的产生和存在本身就让我们感动不以。

青春花开花落……请你学会一颗感激。感恩得心去对待青春,让你顺利得倘过小河,达到青春得远方……

Happy 旅程<一>

"缘"让我与创网相识,"缘"让我与创网上的朋友相知...于是,Happy旅程就此开始!

第一站真挚的友谊

严格意义上来说,在创网最先认识的好朋友应该是阿木和小梦.她们有着同样的性格,活泼,开朗......受人喜爱.最让我感动的是她们深厚的友谊,虽天隔一方,但"浓情"却将彼此紧紧的捆在一起,永不分离.当我在BBS里看到

"阿木,我好想你......"

"小梦,你要好好的......"

"砰"的一声,我似乎听到什么东西破碎的声音,是我内心那道紧闭的窗户碎了.是她们打碎了那道窗户,是她们让我知道原来网络里也有真情,是她们让我明白了真挚友情的含义,是她们让我看到了那比爱情更胜一筹的友谊.

阿木和小梦的友谊如一道亮丽的风景,完美而真实.我祝福她们,愿友谊天长地久!

第二站依然继续

认识夕阳,真的很巧合.因为他的"不小心",把给别人的留言留给了我,所以,我们便成了朋友.夕阳,怎么说呢?心思很细腻,很懂得体贴人,说的每一句话都很有深意,很难理解.他无论对待什么,总是微笑,给别人的感觉很坚强.但从他的文字里我发现,其实夕阳也是很脆弱的.他这样做,只不过是不想关心他的人担心而以.

我相信夕阳必定是坚强的,一切的一切都会好起来的!<<浅浅的回忆>>还在继续,又一个魔法的夏天即将到来.

~~呵呵~~和紫伊成为最要好的朋友,也是因为她的留言.当我看到她的留言时,心情既激动又兴奋,感动得都快哭出来了,恨不得马上飞到紫伊的身边,替她分享忧愁.原来紫伊一直把我当作好朋友!......恩,好朋友!

曾经我的一位朋友告诉我:当你有什么星愿时,你把愿望写在气球上,然后放飞它,只要真诚的祷告,天使就一定会收到你的气球,实现你的愿望.于是,我在气球上许下了"希望我和紫伊永远成为好朋友!"...

紫伊一切都过去了,现在的你也能塌实的读书了,我感动很开心,还是那句话__记得开心啊!

第三站感谢多多

记得第一次来到创网,进入BBS的时候,怀着兴奋的心情发了很多贴.可是等了大半天,都没人顶.不在意的让12150(也就是现在的小婉姐姐)顶我,后来一顶就是俩三页,真的很感动.

我很谢谢小婉姐姐对我的照顾.她的生日就快到了,在这里,我祝她天天开心,送给她一个大香吻(她说这是最好的礼物)~~~~呜啊~~~~

看到"你害怕打雷吗"这个贴子的时候,我觉得恩佑"傻傻"的.很可爱,无论是谁,即使是别人不经意的一句话,他都很认真的回复.提到他,不得不让我想起他的数学,很棒的呢,...很感谢他教我怎样学数学.

徐华,虽然和他认识还不到一个星期,但他的真诚也让我很感动.交朋友就应该交他这样的,支持你,鼓励你.

可爱的蓝殇是一个细心的女孩子,很喜欢她的认真.每一次点评文章,她都会很认真的阅读,给出自己的意见,很她相识就是因为她的点评,谢谢她...

Happy旅程还在继续......

后记:看到别人PK,自己心里痒痒的,便下了战书.可真正的PK了,又不知道写什么.想了半天,便写下了这些零乱的文字.希望大家多多指点!!!

_____________未完待续__________________

命运_亚瑟王と兰斯

“吾之宝剑乃是神圣之刃,吾之骑士乃是法律之平!汝等乱臣贼子,速速给吾退去!”

少年将献血与死亡奉于尤瑟王的灵前,比阳光更要刺眼的石中剑,洗涤掉那满布教堂的恶魔羽翼。

“你终究来了,吾王。”坎特伯雷大主教优雅的跪拜,迎接曾经王子,如今英格兰之骑士王亚瑟的到来。

那个刚才大若凛然受冕的贵族,以不知何时,消失得无影无踪。

掉落地上王冠,在大法师梅林的手中,又重新回到亚瑟的额头,王者之剑高高举起,在群臣的欢呼中,这个禀奉骑士道的少年英雄,获得了上天授予的无上荣誉,亚瑟王,公平公正的圆桌骑士王,由此诞生。

子民的眼中,这是何等幸福,美妙......

然而,化作狮鹫的苍鹰,仍在这教堂皇阶上徘徊。

王的双眼从未离开过主教的红衣,那个秃头的老家伙,竟然还能如此冷静!

“我没有死,你,如何作想。”主教低头亲吻王时,鲜血的味道,刺痛了他的心。

“吾伟大的王啊,这让臣僧无比欣悦。”他同让低声答道,摆动着他那从未动摇过的肥胖身躯,缓缓鞠躬。

此时

吉娜薇还是个少女,她游离的目光,被亚瑟的英姿所吸引。

兰斯已是第一骑士,吉娜薇的姿态,从来不曾得到如此的摄魂。

“你在看什么,那么入迷。”亚瑟微微斜视,不经意一句,兰斯听得清清楚楚。

“不,我的王,虽然在如此的大典上,请您饶恕我......”

“是那个女孩?哦,你也喜欢她?”亚瑟挚友一般的语气,令身旁的主教,不由蹙眉。

“这个......”同样为少年的兰斯,脸自然的红了。

王却无了笑容,他默默的再一次举剑,宣誓,永远效忠英格兰的臣民。

兰斯,亚瑟出生入死的好友,吉娜薇,王第一个爱上的女孩。

必须要抉择,是知己还爱人......

兰斯作为了圆桌武士中的第一勇士

吉娜薇成为了英格兰亚瑟王的王后

心痛的兰斯孤独的漫步在荒原,一个黑衣的男子,风一般牵住了他的马匹。

“你爱她吗。”

“若是你来讲我嘲笑,主教大人,我将以骑士的名誉,分离的身首。”他喝醉了酒,没有了月光,他,却仍然能分辨出黑袍下的面孔。

“我只是在问你,你,第一骑士兰斯,爱皇后吉娜薇吗?”

兰斯迷茫了,绝望的伸出双臂,在空中挥舞。

“若是杀了亚瑟,你便能得到你所爱的。”那只苍鹰,终于露出他漆黑的钩爪。

“若是杀了王......”兰斯喃喃自语,闪电般的意识,将全身的酒意消怯。

他不止王,那个男人,同样还是名为亚瑟的少年,兰斯的挚友。

一年前的兰斯,还只是个成天在酒馆中闹事的贵族青年,只知道自己是外国贵族的嗣子,除了有一把能证明身份的剑,和一辈子花不完的钱外,他一无所有,这便是他能终日发脾气理由的源泉吧,抛弃了他的父母,兄弟,族人,他甚至没有一丝亲人的记忆,甚至没有得到过一丝的他人关爱,有的,只是一群酒肉之徒,为了钱,而和他一起厮混。

能和我一起来吗,我是亚瑟,英格兰的王子。

哦?你好,亚瑟......

少年迷迷糊糊的将手递给骑士装的亚瑟,竟不知不觉中被拉出了城。

“这,这是哪里?!”他醒来时,也只能怪异的惊叫了。

“你忘记了吗?”满脸堆笑的王子,已经将他放在马上,行走了一天一夜,荒郊野外,已不知道方向何在。

“不...”他使力摇摇头,开始后悔,酒精让他醉的想团泥般,只是稀稀松松记得那少年叫亚瑟。

“虽然很抱歉,但我真的不可以......”

“那先跟我旅行吧,等到了下一个城市,你会自由的。”王子的建议,让他信服了。

然而,那旅行却成了冒险,一年,和十二个骑士一同游荡于世间,用宝剑与骏马,成为了传说中的武士。

下一个城市,却一直没有到来。

“你或许太愚昧了,主教大人。”

“是吗?”自负的苍鹰邪恶的笑了,他不断在诱惑“到时候你杀了王,你就会成为英格兰新一代的......呜......”

他大意了,他算定了一切,却不知道,兰斯与亚瑟的知遇。

那一剑,刺中他的胸骨,他未有大叫,死死眼神,在倒下一刻还瞪着兰斯沾满鲜血的圣剑。

然而,他却没有死,兰斯知道,为了亚瑟,他必须补上一剑。

他凝聚全力,一剑刺下。

一个光影闪过,两人的剑激撞在一起。

王者之剑,那人,是亚瑟。

“王,为什么.....“吾之宝剑乃是神圣之刃,吾之骑士乃是法律之平!汝等乱臣贼子,速速给吾退去!”

少年将献血与死亡奉于尤瑟王的灵前,比阳光更要刺眼的石中剑,洗涤掉那满布教堂的恶魔羽翼。

“你终究来了,吾王。”坎特伯雷大主教优雅的跪拜,迎接曾经王子,如今英格兰之骑士王亚瑟的到来。

那个刚才大若凛然受冕的贵族,以不知何时,消失得无影无踪。

掉落地上王冠,在大法师梅林的手中,又重新回到亚瑟的额头,王者之剑高高举起,在群臣的欢呼中,这个禀奉骑士道的少年英雄,获得了上天授予的无上荣誉,亚瑟王,公平公正的圆桌骑士王,由此诞生。

子民的眼中,这是何等幸福,美妙......

然而,化作狮鹫的苍鹰,仍在这教堂皇阶上徘徊。

王的双眼从未离开过主教的红衣,那个秃头的老家伙,竟然还能如此冷静!

“我没有死,你,如何作想。”主教低头亲吻王时,鲜血的味道,刺痛了他的心。

“吾伟大的王啊,这让臣僧无比欣悦。”他同让低声答道,摆动着他那从未动摇过的肥胖身躯,缓缓鞠躬。

此时

吉娜薇还是个少女,她游离的目光,被亚瑟的英姿所吸引。

兰斯已是第一骑士,吉娜薇的姿态,从来不曾得到如此的摄魂。

“你在看什么,那么入迷。”亚瑟微微斜视,不经意一句,兰斯听得清清楚楚。

“不,我的王,虽然在如此的大典上,请您饶恕我......”

“是那个女孩?哦,你也喜欢她?”亚瑟挚友一般的语气,令身旁的主教,不由蹙眉。

“这个......”同样为少年的兰斯,脸自然的红了。

王却无了笑容,他默默的再一次举剑,宣誓,永远效忠英格兰的臣民。

兰斯,亚瑟出生入死的好友,吉娜薇,王第一个爱上的女孩。

必须要抉择,是知己还爱人......

兰斯作为了圆桌武士中的第一勇士

吉娜薇成为了英格兰亚瑟王的王后

心痛的兰斯孤独的漫步在荒原,一个黑衣的男子,风一般牵住了他的马匹。

“你爱她吗。”

“若是你来讲我嘲笑,主教大人,我将以骑士的名誉,分离的身首。”他喝醉了酒,没有了月光,他,却仍然能分辨出黑袍下的面孔。

“我只是在问你,你,第一骑士兰斯,爱皇后吉娜薇吗?”

兰斯迷茫了,绝望的伸出双臂,在空中挥舞。

“若是杀了亚瑟,你便能得到你所爱的。”那只苍鹰,终于露出他漆黑的钩爪。

“若是杀了王......”兰斯喃喃自语,闪电般的意识,将全身的酒意消怯。

他不止王,那个男人,同样还是名为亚瑟的少年,兰斯的挚友。

一年前的兰斯,还只是个成天在酒馆中闹事的贵族青年,只知道自己是外国贵族的嗣子,除了有一把能证明身份的剑,和一辈子花不完的钱外,他一无所有,这便是他能终日发脾气理由的源泉吧,抛弃了他的父母,兄弟,族人,他甚至没有一丝亲人的记忆,甚至没有得到过一丝的他人关爱,有的,只是一群酒肉之徒,为了钱,而和他一起厮混。

能和我一起来吗,我是亚瑟,英格兰的王子。

哦?你好,亚瑟......

少年迷迷糊糊的将手递给骑士装的亚瑟,竟不知不觉中被拉出了城。

“这,这是哪里?!”他醒来时,也只能怪异的惊叫了。

“你忘记了吗?”满脸堆笑的王子,已经将他放在马上,行走了一天一夜,荒郊野外,已不知道方向何在。

“不...”他使力摇摇头,开始后悔,酒精让他醉的想团泥般,只是稀稀松松记得那少年叫亚瑟。

“虽然很抱歉,但我真的不可以......”

“那先跟我旅行吧,等到了下一个城市,你会自由的。”王子的建议,让他信服了。

然而,那旅行却成了冒险,一年,和十二个骑士一同游荡于世间,用宝剑与骏马,成为了传说中的武士。

下一个城市,却一直没有到来。

“你或许太愚昧了,主教大人。”

“是吗?”自负的苍鹰邪恶的笑了,他不断在诱惑“到时候你杀了王,你就会成为英格兰新一代的......呜......”

他大意了,他算定了一切,却不知道,兰斯与亚瑟的知遇。

那一剑,刺中他的胸骨,他未有大叫,死死眼神,在倒下一刻还瞪着兰斯沾满鲜血的圣剑。

然而,他却没有死,兰斯知道,为了亚瑟,他必须补上一剑。

他凝聚全力,一剑刺下。

一个光影闪过,两人的剑激撞在一起。

王者之剑,那人,是亚瑟。

“王,为什么.....“吾之宝剑乃是神圣之刃,吾之骑士乃是法律之平!汝等乱臣贼子,速速给吾退去!”

少年将献血与死亡奉于尤瑟王的灵前,比阳光更要刺眼的石中剑,洗涤掉那满布教堂的恶魔羽翼。

“你终究来了,吾王。”坎特伯雷大主教优雅的跪拜,迎接曾经王子,如今英格兰之骑士王亚瑟的到来。

那个刚才大若凛然受冕的贵族,以不知何时,消失得无影无踪。

掉落地上王冠,在大法师梅林的手中,又重新回到亚瑟的额头,王者之剑高高举起,在群臣的欢呼中,这个禀奉骑士道的少年英雄,获得了上天授予的无上荣誉,亚瑟王,公平公正的圆桌骑士王,由此诞生。

子民的眼中,这是何等幸福,美妙......

然而,化作狮鹫的苍鹰,仍在这教堂皇阶上徘徊。

王的双眼从未离开过主教的红衣,那个秃头的老家伙,竟然还能如此冷静!

“我没有死,你,如何作想。”主教低头亲吻王时,鲜血的味道,刺痛了他的心。

“吾伟大的王啊,这让臣僧无比欣悦。”他同让低声答道,摆动着他那从未动摇过的肥胖身躯,缓缓鞠躬。

此时

吉娜薇还是个少女,她游离的目光,被亚瑟的英姿所吸引。

兰斯已是第一骑士,吉娜薇的姿态,从来不曾得到如此的摄魂。

“你在看什么,那么入迷。”亚瑟微微斜视,不经意一句,兰斯听得清清楚楚。

“不,我的王,虽然在如此的大典上,请您饶恕我......”

“是那个女孩?哦,你也喜欢她?”亚瑟挚友一般的语气,令身旁的主教,不由蹙眉。

“这个......”同样为少年的兰斯,脸自然的红了。

王却无了笑容,他默默的再一次举剑,宣誓,永远效忠英格兰的臣民。

兰斯,亚瑟出生入死的好友,吉娜薇,王第一个爱上的女孩。

必须要抉择,是知己还爱人......

兰斯作为了圆桌武士中的第一勇士

吉娜薇成为了英格兰亚瑟王的王后

心痛的兰斯孤独的漫步在荒原,一个黑衣的男子,风一般牵住了他的马匹。

“你爱她吗。”

“若是你来讲我嘲笑,主教大人,我将以骑士的名誉,分离的身首。”他喝醉了酒,没有了月光,他,却仍然能分辨出黑袍下的面孔。

“我只是在问你,你,第一骑士兰斯,爱皇后吉娜薇吗?”

兰斯迷茫了,绝望的伸出双臂,在空中挥舞。

“若是杀了亚瑟,你便能得到你所爱的。”那只苍鹰,终于露出他漆黑的钩爪。

“若是杀了王......”兰斯喃喃自语,闪电般的意识,将全身的酒意消怯。

他不止王,那个男人,同样还是名为亚瑟的少年,兰斯的挚友。

一年前的兰斯,还只是个成天在酒馆中闹事的贵族青年,只知道自己是外国贵族的嗣子,除了有一把能证明身份的剑,和一辈子花不完的钱外,他一无所有,这便是他能终日发脾气理由的源泉吧,抛弃了他的父母,兄弟,族人,他甚至没有一丝亲人的记忆,甚至没有得到过一丝的他人关爱,有的,只是一群酒肉之徒,为了钱,而和他一起厮混。

能和我一起来吗,我是亚瑟,英格兰的王子。

哦?你好,亚瑟......

少年迷迷糊糊的将手递给骑士装的亚瑟,竟不知不觉中被拉出了城。

“这,这是哪里?!”他醒来时,也只能怪异的惊叫了。

“你忘记了吗?”满脸堆笑的王子,已经将他放在马上,行走了一天一夜,荒郊野外,已不知道方向何在。

“不...”他使力摇摇头,开始后悔,酒精让他醉的想团泥般,只是稀稀松松记得那少年叫亚瑟。

“虽然很抱歉,但我真的不可以......”

“那先跟我旅行吧,等到了下一个城市,你会自由的。”王子的建议,让他信服了。

然而,那旅行却成了冒险,一年,和十二个骑士一同游荡于世间,用宝剑与骏马,成为了传说中的武士。

下一个城市,却一直没有到来。

“你或许太愚昧了,主教大人。”

“是吗?”自负的苍鹰邪恶的笑了,他不断在诱惑“到时候你杀了王,你就会成为英格兰新一代的......呜......”

他大意了,他算定了一切,却不知道,兰斯与亚瑟的知遇。

那一剑,刺中他的胸骨,他未有大叫,死死眼神,在倒下一刻还瞪着兰斯沾满鲜血的圣剑。

然而,他却没有死,兰斯知道,为了亚瑟,他必须补上一剑。

他凝聚全力,一剑刺下。

一个光影闪过,两人的剑激撞在一起。

王者之剑,那人,是亚瑟。

“王,为什么.....“吾之宝剑乃是神圣之刃,吾之骑士乃是法律之平!汝等乱臣贼子,速速给吾退去!”

少年将献血与死亡奉于尤瑟王的灵前,比阳光更要刺眼的石中剑,洗涤掉那满布教堂的恶魔羽翼。

“你终究来了,吾王。”坎特伯雷大主教优雅的跪拜,迎接曾经王子,如今英格兰之骑士王亚瑟的到来。

那个刚才大若凛然受冕的贵族,以不知何时,消失得无影无踪。

掉落地上王冠,在大法师梅林的手中,又重新回到亚瑟的额头,王者之剑高高举起,在群臣的欢呼中,这个禀奉骑士道的少年英雄,获得了上天授予的无上荣誉,亚瑟王,公平公正的圆桌骑士王,由此诞生。

子民的眼中,这是何等幸福,美妙......

然而,化作狮鹫的苍鹰,仍在这教堂皇阶上徘徊。

王的双眼从未离开过主教的红衣,那个秃头的老家伙,竟然还能如此冷静!

“我没有死,你,如何作想。”主教低头亲吻王时,鲜血的味道,刺痛了他的心。

“吾伟大的王啊,这让臣僧无比欣悦。”他同让低声答道,摆动着他那从未动摇过的肥胖身躯,缓缓鞠躬。

此时

吉娜薇还是个少女,她游离的目光,被亚瑟的英姿所吸引。

兰斯已是第一骑士,吉娜薇的姿态,从来不曾得到如此的摄魂。

“你在看什么,那么入迷。”亚瑟微微斜视,不经意一句,兰斯听得清清楚楚。

“不,我的王,虽然在如此的大典上,请您饶恕我......”

“是那个女孩?哦,你也喜欢她?”亚瑟挚友一般的语气,令身旁的主教,不由蹙眉。

“这个......”同样为少年的兰斯,脸自然的红了。

王却无了笑容,他默默的再一次举剑,宣誓,永远效忠英格兰的臣民。

兰斯,亚瑟出生入死的好友,吉娜薇,王第一个爱上的女孩。

必须要抉择,是知己还爱人......

兰斯作为了圆桌武士中的第一勇士

吉娜薇成为了英格兰亚瑟王的王后

心痛的兰斯孤独的漫步在荒原,一个黑衣的男子,风一般牵住了他的马匹。

“你爱她吗。”

“若是你来讲我嘲笑,主教大人,我将以骑士的名誉,分离的身首。”他喝醉了酒,没有了月光,他,却仍然能分辨出黑袍下的面孔。

“我只是在问你,你,第一骑士兰斯,爱皇后吉娜薇吗?”

兰斯迷茫了,绝望的伸出双臂,在空中挥舞。

“若是杀了亚瑟,你便能得到你所爱的。”那只苍鹰,终于露出他漆黑的钩爪。

“若是杀了王......”兰斯喃喃自语,闪电般的意识,将全身的酒意消怯。

他不止王,那个男人,同样还是名为亚瑟的少年,兰斯的挚友。

一年前的兰斯,还只是个成天在酒馆中闹事的贵族青年,只知道自己是外国贵族的嗣子,除了有一把能证明身份的剑,和一辈子花不完的钱外,他一无所有,这便是他能终日发脾气理由的源泉吧,抛弃了他的父母,兄弟,族人,他甚至没有一丝亲人的记忆,甚至没有得到过一丝的他人关爱,有的,只是一群酒肉之徒,为了钱,而和他一起厮混。

能和我一起来吗,我是亚瑟,英格兰的王子。

哦?你好,亚瑟......

少年迷迷糊糊的将手递给骑士装的亚瑟,竟不知不觉中被拉出了城。

“这,这是哪里?!”他醒来时,也只能怪异的惊叫了。

“你忘记了吗?”满脸堆笑的王子,已经将他放在马上,行走了一天一夜,荒郊野外,已不知道方向何在。

“不...”他使力摇摇头,开始后悔,酒精让他醉的想团泥般,只是稀稀松松记得那少年叫亚瑟。

“虽然很抱歉,但我真的不可以......”

“那先跟我旅行吧,等到了下一个城市,你会自由的。”王子的建议,让他信服了。

然而,那旅行却成了冒险,一年,和十二个骑士一同游荡于世间,用宝剑与骏马,成为了传说中的武士。

下一个城市,却一直没有到来。

“你或许太愚昧了,主教大人。”

“是吗?”自负的苍鹰邪恶的笑了,他不断在诱惑“到时候你杀了王,你就会成为英格兰新一代的......呜......”

他大意了,他算定了一切,却不知道,兰斯与亚瑟的知遇。

那一剑,刺中他的胸骨,他未有大叫,死死眼神,在倒下一刻还瞪着兰斯沾满鲜血的圣剑。

然而,他却没有死,兰斯知道,为了亚瑟,他必须补上一剑。

他凝聚全力,一剑刺下。

一个光影闪过,两人的剑激撞在一起。

王者之剑,那人,是亚瑟。

“王,为什么.....“吾之宝剑乃是神圣之刃,吾之骑士乃是法律之平!汝等乱臣贼子,速速给吾退去!”

少年将献血与死亡奉于尤瑟王的灵前,比阳光更要刺眼的石中剑,洗涤掉那满布教堂的恶魔羽翼。

“你终究来了,吾王。”坎特伯雷大主教优雅的跪拜,迎接曾经王子,如今英格兰之骑士王亚瑟的到来。

那个刚才大若凛然受冕的贵族,以不知何时,消失得无影无踪。

掉落地上王冠,在大法师梅林的手中,又重新回到亚瑟的额头,王者之剑高高举起,在群臣的欢呼中,这个禀奉骑士道的少年英雄,获得了上天授予的无上荣誉,亚瑟王,公平公正的圆桌骑士王,由此诞生。

子民的眼中,这是何等幸福,美妙......

然而,化作狮鹫的苍鹰,仍在这教堂皇阶上徘徊。

王的双眼从未离开过主教的红衣,那个秃头的老家伙,竟然还能如此冷静!

“我没有死,你,如何作想。”主教低头亲吻王时,鲜血的味道,刺痛了他的心。

“吾伟大的王啊,这让臣僧无比欣悦。”他同让低声答道,摆动着他那从未动摇过的肥胖身躯,缓缓鞠躬。

此时

吉娜薇还是个少女,她游离的目光,被亚瑟的英姿所吸引。

兰斯已是第一骑士,吉娜薇的姿态,从来不曾得到如此的摄魂。

“你在看什么,那么入迷。”亚瑟微微斜视,不经意一句,兰斯听得清清楚楚。

“不,我的王,虽然在如此的大典上,请您饶恕我......”

“是那个女孩?哦,你也喜欢她?”亚瑟挚友一般的语气,令身旁的主教,不由蹙眉。

“这个......”同样为少年的兰斯,脸自然的红了。

王却无了笑容,他默默的再一次举剑,宣誓,永远效忠英格兰的臣民。

兰斯,亚瑟出生入死的好友,吉娜薇,王第一个爱上的女孩。

必须要抉择,是知己还爱人......

兰斯作为了圆桌武士中的第一勇士

吉娜薇成为了英格兰亚瑟王的王后

心痛的兰斯孤独的漫步在荒原,一个黑衣的男子,风一般牵住了他的马匹。

“你爱她吗。”

“若是你来讲我嘲笑,主教大人,我将以骑士的名誉,分离的身首。”他喝醉了酒,没有了月光,他,却仍然能分辨出黑袍下的面孔。

“我只是在问你,你,第一骑士兰斯,爱皇后吉娜薇吗?”

兰斯迷茫了,绝望的伸出双臂,在空中挥舞。

“若是杀了亚瑟,你便能得到你所爱的。”那只苍鹰,终于露出他漆黑的钩爪。

“若是杀了王......”兰斯喃喃自语,闪电般的意识,将全身的酒意消怯。

他不止王,那个男人,同样还是名为亚瑟的少年,兰斯的挚友。

一年前的兰斯,还只是个成天在酒馆中闹事的贵族青年,只知道自己是外国贵族的嗣子,除了有一把能证明身份的剑,和一辈子花不完的钱外,他一无所有,这便是他能终日发脾气理由的源泉吧,抛弃了他的父母,兄弟,族人,他甚至没有一丝亲人的记忆,甚至没有得到过一丝的他人关爱,有的,只是一群酒肉之徒,为了钱,而和他一起厮混。

能和我一起来吗,我是亚瑟,英格兰的王子。

哦?你好,亚瑟......

少年迷迷糊糊的将手递给骑士装的亚瑟,竟不知不觉中被拉出了城。

“这,这是哪里?!”他醒来时,也只能怪异的惊叫了。

“你忘记了吗?”满脸堆笑的王子,已经将他放在马上,行走了一天一夜,荒郊野外,已不知道方向何在。

“不...”他使力摇摇头,开始后悔,酒精让他醉的想团泥般,只是稀稀松松记得那少年叫亚瑟。

“虽然很抱歉,但我真的不可以......”

“那先跟我旅行吧,等到了下一个城市,你会自由的。”王子的建议,让他信服了。

然而,那旅行却成了冒险,一年,和十二个骑士一同游荡于世间,用宝剑与骏马,成为了传说中的武士。

下一个城市,却一直没有到来。

“你或许太愚昧了,主教大人。”

“是吗?”自负的苍鹰邪恶的笑了,他不断在诱惑“到时候你杀了王,你就会成为英格兰新一代的......呜......”

他大意了,他算定了一切,却不知道,兰斯与亚瑟的知遇。

那一剑,刺中他的胸骨,他未有大叫,死死眼神,在倒下一刻还瞪着兰斯沾满鲜血的圣剑。

然而,他却没有死,兰斯知道,为了亚瑟,他必须补上一剑。

他凝聚全力,一剑刺下。

一个光影闪过,两人的剑激撞在一起。

王者之剑,那人,是亚瑟。

“王,为什么.....“吾之宝剑乃是神圣之刃,吾之骑士乃是法律之平!汝等乱臣贼子,速速给吾退去!”

少年将献血与死亡奉于尤瑟王的灵前,比阳光更要刺眼的石中剑,洗涤掉那满布教堂的恶魔羽翼。

“你终究来了,吾王。”坎特伯雷大主教优雅的跪拜,迎接曾经王子,如今英格兰之骑士王亚瑟的到来。

那个刚才大若凛然受冕的贵族,以不知何时,消失得无影无踪。

掉落地上王冠,在大法师梅林的手中,又重新回到亚瑟的额头,王者之剑高高举起,在群臣的欢呼中,这个禀奉骑士道的少年英雄,获得了上天授予的无上荣誉,亚瑟王,公平公正的圆桌骑士王,由此诞生。

子民的眼中,这是何等幸福,美妙......

然而,化作狮鹫的苍鹰,仍在这教堂皇阶上徘徊。

王的双眼从未离开过主教的红衣,那个秃头的老家伙,竟然还能如此冷静!

“我没有死,你,如何作想。”主教低头亲吻王时,鲜血的味道,刺痛了他的心。

“吾伟大的王啊,这让臣僧无比欣悦。”他同让低声答道,摆动着他那从未动摇过的肥胖身躯,缓缓鞠躬。

此时

吉娜薇还是个少女,她游离的目光,被亚瑟的英姿所吸引。

兰斯已是第一骑士,吉娜薇的姿态,从来不曾得到如此的摄魂。

“你在看什么,那么入迷。”亚瑟微微斜视,不经意一句,兰斯听得清清楚楚。

“不,我的王,虽然在如此的大典上,请您饶恕我......”

“是那个女孩?哦,你也喜欢她?”亚瑟挚友一般的语气,令身旁的主教,不由蹙眉。

“这个......”同样为少年的兰斯,脸自然的红了。

王却无了笑容,他默默的再一次举剑,宣誓,永远效忠英格兰的臣民。

兰斯,亚瑟出生入死的好友,吉娜薇,王第一个爱上的女孩。

必须要抉择,是知己还爱人......

兰斯作为了圆桌武士中的第一勇士

吉娜薇成为了英格兰亚瑟王的王后

心痛的兰斯孤独的漫步在荒原,一个黑衣的男子,风一般牵住了他的马匹。

“你爱她吗。”

“若是你来讲我嘲笑,主教大人,我将以骑士的名誉,分离的身首。”他喝醉了酒,没有了月光,他,却仍然能分辨出黑袍下的面孔。

“我只是在问你,你,第一骑士兰斯,爱皇后吉娜薇吗?”

兰斯迷茫了,绝望的伸出双臂,在空中挥舞。

“若是杀了亚瑟,你便能得到你所爱的。”那只苍鹰,终于露出他漆黑的钩爪。

“若是杀了王......”兰斯喃喃自语,闪电般的意识,将全身的酒意消怯。

他不止王,那个男人,同样还是名为亚瑟的少年,兰斯的挚友。

一年前的兰斯,还只是个成天在酒馆中闹事的贵族青年,只知道自己是外国贵族的嗣子,除了有一把能证明身份的剑,和一辈子花不完的钱外,他一无所有,这便是他能终日发脾气理由的源泉吧,抛弃了他的父母,兄弟,族人,他甚至没有一丝亲人的记忆,甚至没有得到过一丝的他人关爱,有的,只是一群酒肉之徒,为了钱,而和他一起厮混。

能和我一起来吗,我是亚瑟,英格兰的王子。

哦?你好,亚瑟......

少年迷迷糊糊的将手递给骑士装的亚瑟,竟不知不觉中被拉出了城。

“这,这是哪里?!”他醒来时,也只能怪异的惊叫了。

“你忘记了吗?”满脸堆笑的王子,已经将他放在马上,行走了一天一夜,荒郊野外,已不知道方向何在。

“不...”他使力摇摇头,开始后悔,酒精让他醉的想团泥般,只是稀稀松松记得那少年叫亚瑟。

“虽然很抱歉,但我真的不可以......”

“那先跟我旅行吧,等到了下一个城市,你会自由的。”王子的建议,让他信服了。

然而,那旅行却成了冒险,一年,和十二个骑士一同游荡于世间,用宝剑与骏马,成为了传说中的武士。

下一个城市,却一直没有到来。

“你或许太愚昧了,主教大人。”

“是吗?”自负的苍鹰邪恶的笑了,他不断在诱惑“到时候你杀了王,你就会成为英格兰新一代的......呜......”

他大意了,他算定了一切,却不知道,兰斯与亚瑟的知遇。

那一剑,刺中他的胸骨,他未有大叫,死死眼神,在倒下一刻还瞪着兰斯沾满鲜血的圣剑。

然而,他却没有死,兰斯知道,为了亚瑟,他必须补上一剑。

他凝聚全力,一剑刺下。

一个光影闪过,两人的剑激撞在一起。

王者之剑,那人,是亚瑟。

“王,为什么.....“吾之宝剑乃是神圣之刃,吾之骑士乃是法律之平!汝等乱臣贼子,速速给吾退去!”

少年将献血与死亡奉于尤瑟王的灵前,比阳光更要刺眼的石中剑,洗涤掉那满布教堂的恶魔羽翼。

“你终究来了,吾王。”坎特伯雷大主教优雅的跪拜,迎接曾经王子,如今英格兰之骑士王亚瑟的到来。

那个刚才大若凛然受冕的贵族,以不知何时,消失得无影无踪。

掉落地上王冠,在大法师梅林的手中,又重新回到亚瑟的额头,王者之剑高高举起,在群臣的欢呼中,这个禀奉骑士道的少年英雄,获得了上天授予的无上荣誉,亚瑟王,公平公正的圆桌骑士王,由此诞生。

子民的眼中,这是何等幸福,美妙......

然而,化作狮鹫的苍鹰,仍在这教堂皇阶上徘徊。

王的双眼从未离开过主教的红衣,那个秃头的老家伙,竟然还能如此冷静!

“我没有死,你,如何作想。”主教低头亲吻王时,鲜血的味道,刺痛了他的心。

“吾伟大的王啊,这让臣僧无比欣悦。”他同让低声答道,摆动着他那从未动摇过的肥胖身躯,缓缓鞠躬。

此时

吉娜薇还是个少女,她游离的目光,被亚瑟的英姿所吸引。

兰斯已是第一骑士,吉娜薇的姿态,从来不曾得到如此的摄魂。

“你在看什么,那么入迷。”亚瑟微微斜视,不经意一句,兰斯听得清清楚楚。

“不,我的王,虽然在如此的大典上,请您饶恕我......”

“是那个女孩?哦,你也喜欢她?”亚瑟挚友一般的语气,令身旁的主教,不由蹙眉。

“这个......”同样为少年的兰斯,脸自然的红了。

王却无了笑容,他默默的再一次举剑,宣誓,永远效忠英格兰的臣民。

兰斯,亚瑟出生入死的好友,吉娜薇,王第一个爱上的女孩。

必须要抉择,是知己还爱人......

兰斯作为了圆桌武士中的第一勇士

吉娜薇成为了英格兰亚瑟王的王后

心痛的兰斯孤独的漫步在荒原,一个黑衣的男子,风一般牵住了他的马匹。

“你爱她吗。”

“若是你来讲我嘲笑,主教大人,我将以骑士的名誉,分离的身首。”他喝醉了酒,没有了月光,他,却仍然能分辨出黑袍下的面孔。

“我只是在问你,你,第一骑士兰斯,爱皇后吉娜薇吗?”

兰斯迷茫了,绝望的伸出双臂,在空中挥舞。

“若是杀了亚瑟,你便能得到你所爱的。”那只苍鹰,终于露出他漆黑的钩爪。

“若是杀了王......”兰斯喃喃自语,闪电般的意识,将全身的酒意消怯。

他不止王,那个男人,同样还是名为亚瑟的少年,兰斯的挚友。

一年前的兰斯,还只是个成天在酒馆中闹事的贵族青年,只知道自己是外国贵族的嗣子,除了有一把能证明身份的剑,和一辈子花不完的钱外,他一无所有,这便是他能终日发脾气理由的源泉吧,抛弃了他的父母,兄弟,族人,他甚至没有一丝亲人的记忆,甚至没有得到过一丝的他人关爱,有的,只是一群酒肉之徒,为了钱,而和他一起厮混。

能和我一起来吗,我是亚瑟,英格兰的王子。

哦?你好,亚瑟......

少年迷迷糊糊的将手递给骑士装的亚瑟,竟不知不觉中被拉出了城。

“这,这是哪里?!”他醒来时,也只能怪异的惊叫了。

“你忘记了吗?”满脸堆笑的王子,已经将他放在马上,行走了一天一夜,荒郊野外,已不知道方向何在。

“不...”他使力摇摇头,开始后悔,酒精让他醉的想团泥般,只是稀稀松松记得那少年叫亚瑟。

“虽然很抱歉,但我真的不可以......”

“那先跟我旅行吧,等到了下一个城市,你会自由的。”王子的建议,让他信服了。

然而,那旅行却成了冒险,一年,和十二个骑士一同游荡于世间,用宝剑与骏马,成为了传说中的武士。

下一个城市,却一直没有到来。

“你或许太愚昧了,主教大人。”

“是吗?”自负的苍鹰邪恶的笑了,他不断在诱惑“到时候你杀了王,你就会成为英格兰新一代的......呜......”

他大意了,他算定了一切,却不知道,兰斯与亚瑟的知遇。

那一剑,刺中他的胸骨,他未有大叫,死死眼神,在倒下一刻还瞪着兰斯沾满鲜血的圣剑。

然而,他却没有死,兰斯知道,为了亚瑟,他必须补上一剑。

他凝聚全力,一剑刺下。

一个光影闪过,两人的剑激撞在一起。

王者之剑,那人,是亚瑟。

“王,为什么.....

知足___

一直的一直 都是一个人出门 一个人背起书包上学

夏日 明媚的阳光 云淡 风清

在上学的路上 她踮着脚尖 举起那个伴随她以久的老式录音机

蝴蝶柔弱的心跳 微风温柔的呼吸

紧紧地凑在耳边 紧紧地贴近耳朵的声音

那么不经意的一天 放学的路上 有她不熟悉的竖笛课余练习组

do do so so la la so

不停闪烁 一眨一眨 小星星

从几时开始 妈妈们便会给刚来到这个世界的小天使们哼唱的歌

那么温暖的歌 那么 遥远的歌

嘿 你听到了吗?

那个男孩 腼腆的笑着 在这个好看的女孩身旁 轻轻的吹着

do do so so la la so

她一定听到了吧 虽然在那一瞬间 他们都愣住了

他 看到了藏在耳朵里的金属片

而她 看到了 同龄人不曾给过的美丽笑脸

我们是朋友了吗?

天空 在那一年变得无比清澈 干净的让人忘记了心底里的黑暗 不快

男孩小心翼翼的将竖笛递给她

你也可以的 他说

那一天在结伴同行的路上 遇到男孩从前的玩伴 他们惊讶的看着男孩身边的异类

那个胖男孩气鼓鼓的鼻洞 仿佛在张扬着 快 你这个怪物 快把他还回来

没关系的 男孩笑着说 我都在你身旁

瘦弱的男孩 第一次 和那么多人打架

满身的泥巴 伤痕 衣服都被撕破 却依然笑嘻嘻的冲着女孩说 来 我来教你竖笛

你很快就能学会 你很快 就能听到自己演奏的 竖笛声

日子在世界的静默与拥抱中 缓缓而过

终于 有一天 女孩站在楼下 这么不纯熟又这么认真的 吹出了那段熟悉不过的旋律

do do so so la la so

男孩奔下楼 去迎接他的天使

整个世界都在这样的旋律中天翻地覆 曾经的嘲笑 曾经的孤寂 曾经的害怕

有你在身边 我都听不到

他们一起开车 回到最初令他们相遇相识的院落

依然是 温柔的微风

依然是 苍翠的绿树

你后悔吗 和这个只能靠录音机听世界的人一起走了这么多路

男孩依旧微笑 他说

知足 常乐

t恧(_LY

站在人生是十字路口

我回头望

一路上的点点滴滴

慢慢酝酿

酿出感悟

悟出友情

窗外的小雨淅淅沥沥沥,我出神的望着这个朦朦胧胧的鱼中世界,想起隔壁的甜甜要借五年级的语文书,就找出来随手翻了翻.已经泛黄散出淡淡霉味的书页里竟然飘出了一片叶子.我楞了一下,赶紧拾起那已被风干的微微泛黄的槐树叶.一种莫名的孤独感涌上心头:它还在,她还好吗?

回忆是一个橱窗,收集了昨天和既往,当需要展示情绪的时候,橱窗便伫着你永远难以忘怀的记忆,有点泛黄的槐树叶,打开了我尘封已久的心灵橱窗……

琳是一个十分活泼可爱的女孩,文笔好的不得了,而且很善解人意,至今我还记得她站在萧萧的风中轻轻诵读自己作品时的样子.然而,除了周围随风摇摆的树儿,我是她唯一的听众.我爱倾听她所有的心事,就像她愿意为我分担所有的忧愁一样.曾记得我俩最爱在火样的晚霞中畅想,曾记得儿时的我俩最爱走在两旁全是槐树的小路上,就在这里我和琳每人带走了一片槐树叶,作为友谊的见证,发誓要永远保存它!

当我们要上五年级的时候,琳因家里的某种原因,不得不转学.从此以后我们行影分离,见面少了,最后甚至失去了联系.那片见证友谊的槐树叶,也被我夹近课本里去了.

眼看圣诞节来了,我应该做卡片送给琳的,我冒出了这个“迟到“的想法,但马上又摇了头:写信都没空,哪儿找时间去做卡片?看来,槐树叶只属于无忧无虑的童年,于是,随手又把槐树叶夹近了课本里.但不久,我收到了琳寄来的一份贺卡,鲜红的日期写着12月25日,里面除了称呼和署名,还夹着一片琳的叶子----那片几乎和我那片一样的槐树叶.瞬间,我意识到,自己已在不经意间忽略了她,忽略了她和我的这份友谊,而她还念念不忘.后来,我也寄过无数次的信和卡片给她,可每次回答我的都是“查无此人“.我想,可能琳已经离开了这个城市,去外地了.后来,我就再也没有收到过琳的任何来函.但不管琳在哪里,我仍然按照琳当初给我寄卡片的地址,每年早早的寄出一份精心制作的卡片,虽然每年的结果都是被邮差退了回来,但我还是照样寄,只希望她能收到.

三年后的今天,当槐树叶飘逝的时候,我独自一人踏上了那条熟悉而陌生的小路,两旁风景依旧,惟独改变的,是我身边的人儿已经不在了.我漫不经心地拾起一片槐树叶,仔细的瞧着.突然背后传来了一个久违了的声音:“一起看落,好吗.“这是藏在我心底的那个再熟悉不过的声音.风吹过,槐树叶沙沙作响,周围一片寂静,我不想回应,怕打破了着宁静的气氛.我只是轻轻的点了点头.一片槐树叶又被两只久违的双手,紧地握在了一起……

想我的时候,抬头微笑

我习惯一个人静静的仰望天空~30*,

依然记得你临走是说的那句话,

让我牢记一辈子的话: 想我的时候,抬头微笑~~~~

____

题记

小熊依然躺在床头陪我入睡,孤寂像空气一样弥漫在我的周围。在这诺大的房间里,没有你的陪伴,是那么的孤单。没有什么能够代替五年的感情,让我在这一刻忘记。

五年前似水流年的日子,懵懂的我嘴里大嚼着棉花糖,漫无目的的走在街上,憧憬着漂亮的公主裙,做着环游世界的美梦~~~~

___啊~~~~

____你没事吧

本想发作的我,抬头一看,映入眼帘的是一个满带羞涩的大男孩~~~'不经意自己的球鞋上印上了一个刺眼的脚印~~~男孩这时突然蹲下,掏出手帕旁若无人的擦拭起来~~~~

“铃铃铃___“ 闹钟刺耳的响了起来,拿过来一看,~~迟到了,慌忙的抓起衣服,绑上头发,向学校跑去。“痛_____““,抬头一看又是昨天那个男孩。只见他不慌不忙的说:咦,怎么又是你,我们挺有缘的!““他怎么和我穿着一样的衣服,笨!那是校服呀!

幸福来自用心 张萌_

我喜欢的一种花,叫雏菊。

我曾在童话与传说中无数次邂逅过这个梦幻般的名字,然而却以为是遥远国度中神秘的花朵,带着诱人的香气,如儿时读过的安徒生童话里那株圣洁的花朵。我以为幸福本应如此。

然而当母亲牵着我的手,漫步于午后的暖阳中,指着那丛不起眼的小花,她说,这就是雏菊。我简直要大失所望了,我以为它会拥有明艳的色彩,端庄的姿态,眼前所出现的不过是它单调的白色。所以,小时候我所向往的,是艳丽的玫瑰与馥郁的十里香,六岁的我站在那家街角的花店门口,看着每一个女孩带着笑容捧过玫瑰,那缕耀眼的红飘逸在大街小巷。幸福是什么?多年以前这个深奥的问题,我以为幸福就是那缕红。

直到长大以后,我才发现,世界上最纯净的颜色不过是白色,有些颜色固然美丽,它们都是华而不实的,是虚无缥缈的,我无法感受到它们的存在。我在白色中寻找纯真,我在白色中寻找安宁。我得知幸福的颜色是白色的。彼时的我坐在车上,看不见尽头的高速公路越过了田野,那正是雏菊盛开的季节,白色的花朵朦胧在眼前,看不清,却想起了童年河堤两旁的那片白色,小时候无拘无束的奔跑于田野中,如今却是有些矜持的少女了,记忆中却永远有白色:春天的荠菜花与柳枝编织成的花环,夏天的门前荷塘中的白莲,秋天的漫天飞扬的蒲公英,冬天的南国的小雪缀在腊梅花之上……

那时却从未刻意地去记住它们的,现在却总在梦中出现了。也许越失去,越懂得珍惜,后来我离开了它们,后来时光不再重来。我曾叫嚷着要回乡下,父母总怪已不是孩子的我竟如此任性,我寻觅的是我错过的风景,那一些风景,后来在心里,也成了对美的向往了。

人生总是要在对的时候遇见对的人,对的事物。正如此时此刻,我从未感觉过我的心同现在一般与另一种生命如此紧密的联系着的。我惊异那竟是我常常见到的风景,我总是匆匆的经过它们,未曾停下过脚步倾听一番花开的声音,每一颗心原是都需要我去细心爱护的。我若早知生命如此,也不会错过身边的风景,也不会伤过身边人的心。

也许我对美的理解还不够深,正因如此,好多美景,好多时光,竟在我身后偷偷溜走。人的一生经历了许许多多的事,因而有了许许多多的风景,有些风景就在身边。

原来这一切的风景,都归于幸福,哪怕是发现一株小花的欣喜,也是当年的幸福。

我回首,我看见疲惫的母亲倚在车座上,阳光从车窗外氤氲于空气中,酿成母亲的气息,母亲存在于阳光中,记忆中亦是如此。我注意到不知何时那头她曾引以为傲的黑发中掺杂了几根银丝,在阳光中闪耀着光芒。我在此时想起了暴风雨的夜晚,玻璃掷于地面的清脆的响声……我突然有一种冲动,我真想把那几根银丝从她头上统统取走,我宁愿相信她还是过去那个与我争执的她,而不是现在苍老的她。我想尖叫着,我想咆哮着全力毁灭这个世界,因为我不想让任何人看见我不败的母亲也会有如此苍老的时刻,包括我自己。抽屉中一直有她照片,我年轻美丽的母亲只存在于照片中,只存在于过去中了。那是她学生时代,她双眸明亮,她唇红齿白,她巧笑倩兮,她比今日的我美丽出众,清新脱俗,她笑着,我才发现她笑起来是极好看的,现在的她即使笑了,也没有了当初的那份纯真。岁月肆意地破坏了她青春的脸,她的眼角不知何时爬上了鱼尾纹,我知总有一天,我不再是那个倔强的少女,我一样会懂得付出,懂得什么是生活,什么是爱。

她回首,问我冷么,刹那间突然一愣,原来她对我的关心竟是如此渗透于往昔的点点滴滴,原谅我总是以为她不够爱我。她要将外套脱下给我,我摇头,我惊异于那称呼在此时一遍遍涌上心头,迫切地想将这份感情诉说,却无言以对。有个字在心中萦绕了许久,直到我控制不住自己,才轻声叫了句:“妈”。

这简简单单一个字,她竟读懂了我的心跳。

原来幸福竟是用心就能触手可得的,原谅我的偏执,原谅我一直以来的疏忽。

我飞翔在青春的天空中,我奔跑于成长的道路上,我从未停下脚步去看一眼身边的风景,也许我走得太快了,我走错了道路却忘记了回头,我永远只想抵达那个目标,却发现生活的路上没有尽头。我忘记了一路上我被爱所包围,我在青春路上永远是固执的,我以为她永远会包容我的任性,我在不经意间伤害了许多人,错过了许多事。原来幸福竟是一切颜色的结合,原来幸福来源于我身边每一道风景,也许我错过的太多。终于有一天,有一株白色的雏菊盛开于我面前,引领我走进小时候梦幻般的童话世界,谁说童话一定要由安徒生主宰?我会一一领略错过的风景,我于是不再追随风,风是停不下来的。当我发现追溯已久的桃源竟是一场梦境,当我发现幸福竟是如此真实地弥漫在我周围,我想我会更加懂得,更去细细品味,用心的感受这幸福的每一瞬间。

我的小秘密 朱梦茜_

“干吗偷袭我?”

“嘿,我这是打击侵略者,你超线了!”

听,我和同桌冤家张睿加又吵开了。我们可是“名扬全班”的死对头,鸡毛蒜皮的事儿多得说不完,连老师也叹气:不是冤家不聚头。

这天课间,同学们聚在一起玩起了最近超级流行的“测缘分”游戏。我正在跟毛毛比赛踢毽子呢,突然,张睿加跑了过来,嚷嚷道:“喂,咱俩来测测吧。”

“测什么测?肯定没缘!”我恨恨地想,但出于好奇,还是答应了。

“22,23,24,25。25下!”我数着手指头:“爱,恨,情……仇……”

“是缘!”我和他异口同声地叫道。

“不可能的!网上那些大人玩的游戏都是假的!”张睿加眼一瞪,嘴一撇,一个劲地说:“我俩天天吵,怎么可能有缘分?”

他叽哩呱啦叫了一通,摇着手跑开了。我却有些疑惑:万一是真的呢?不然怎么会风靡校园呢?仔细回忆,我们好像相似点挺多的。第一、我和他已当过两个学期的同桌了;第二、我和他都酷爱美术,参加了美术早训练;第三、他的学号是班里正数第二个,我的学号是倒数第二个;第四我们总是被安排在同一组,科学课同组,电脑课同组……我一惊,我们俩……有缘分?

一天,正在课外阅读,我不经意间瞥了一下同桌的课外书。咦,一模一样的封面!我在两本书之间睃,是的,书名一模一样:《巧克力味的暑假》!连爱看的书都一样,我们俩真的……有缘!

我像被电击了似的,一动不动。我们真的有缘?不可能,我从来没听说过有缘的冤家,可事实胜于雄辩,我们是同桌。我回忆着我们的同桌生活,他机灵,活泼,知识特别丰富,其实对我挺大度,倒是我欺侮他的时候多一些。

既然有缘,就要珍惜。我默默地想。

又是一个课外阅读时间——

“这本书好看吗?”他探过头来问,手臂早已超线了。

“好看!”我把书往他那边移了一点,“你看看,你挺像那个贾里的。”

“真的?借我!”

“行,你先看。”

后座的毛毛笑嘻嘻地问:“咦,不偷袭了?啥时这么友好了?”

我嘻嘻一笑:“秘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