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至未至

——天水市一中高三七//罗洪志

“妈妈,夏至日通往天堂的路指向几点钟的方向 ?” “呵呵 ,乖孩子,当然是正午12∶00 钟——面向太阳 ! ——题记 北移南移,太阳直射点赤裸裸地回归。晨了昏,昏了晨 ,晨晨昏昏中四季周期性地往复。 Chapter 1:春分——34°35′N——我 一整个城市的灯都闭上眼,床头旋转木马——独自转。 一整个冬天的雪都消完,小区口——你依旧没有出现。 两杯咖啡压着两张旧照片,白拖鞋红地毯。 两只金鱼游曳方寸天地间,黑夜长白昼短。 三个秋天过后我就变勇敢,旋转木马又三圈。 三年光阴覆盖山脉变海洋,夜未央——北风寒。 嗯,妈妈! 你不是说好了要在我生日的时候来看我的吗?前不久 ,你还刚答应过我,说要亲自为我点燃我 17 岁的生日祝福吗?可——为何?直到此刻,当所有的蜡烛都被吹灭的那刻,我依然没有,从那支专门留给你的蜡烛上看到些须我所企图看到的光亮。啊,妈妈,你不会是因为我以前屡次让你生气而不再理我了吧?有时候我总是这样想。说真的自从那年你走后,一切之于我都好像变了个人似的。尽管奶奶依然对我无微不至,但是暖暖的天,没有你的陪伴心里依然北风寒。我现在似乎已经习惯了没有你的孤单,夜深人静时,习惯性地看着你的照片在纸上信笔画圈。你不是以前常带我去逛商场吗?给我买旋转木马,给我买布袋熊,给我买棉花糖,给我买棒棒冰。可如今在深夜梦中突然惊醒时,不得不告诉自己,这些东西和我再也没有了任何关系。嗯,妈妈你可知道?银行卡上你打的钱还原封不动的躺在 ATM 机内。那大大小小的包裹,衣物和学习用具,在越过了省界之后所有变馊发霉。 夜太漫长——凝结成了霜。 阳台上——我傻傻地凝望。 雨轻轻弹——朱红色的窗。 菊花残——满地伤。 电话上——你笑容泛黄。 日记本上——我思念静静淌。 . ..... 好多的好多,如今似乎都演绎成了一种习惯。当每一个“我一定会来看你的”都被岁月搁浅后,我依然告诉自己——一定会来的,要等待,要坚强。 Chapter 2:夏至——32°0′N——妈妈

骤然间,宁静的天空留下一道残阳般的血红。那撕心裂肺的嚎叫划破了神州大地的静谧安宁。 5.12地震发生的那刻,我的心悬的好高好高。刚刚跑出教学楼的我第一时间想到了你。想到了你给我的承诺,想到了夏至,想到了希冀。有些事情本来是容不得我们丝毫胡思乱想的,可是不由自己的,我开始害怕,开始胡思乱想。在听到中央电台的报道后,潜意识地总感觉好像什么已经发生了似的,越发胡思乱想,就会越发害怕。无数次的我拿起电话一个劲地拨你那熟悉的号码,无数次地,一阵很可怕的忙音之后,我都是无可奈何地放下。 就这样,整个夜里我几乎是重复着同一个动作。我不知道自己在想什么,时而想起朋友,时而想起妈妈,可好多好多时候,除了妈妈还是妈妈。昏昏沉沉地在我浅浅的梦中,我看到了妈妈的身影,夏至日阳光照进窗梗的那刻我津津有味地吃着妈妈亲手为我做的面条。 几天后总算听到了关于妈妈的消息。然后还未等我反应过来,电话这头就再也听不到了你的声音。电话上你告诉我那边你一切都好,你说等交通通畅了之后你一定会赶在夏至来看我的。听不到你的声音,屋子里死一般的静。滴滴答答钟声不紧不慢地响个不停,我不只一次地看表,不只一次地胡思乱想,不只一次地看着外面黑黑的夜幕发毛。“啊,妈妈怎么还不来啊?天这么黑,她不会有事情吧?”一种怪怪的预感这样一边又一边地在脑海中重复着。我问自己滴血的心,不会吧,希望不是那样,一定不是那样……整个夜里,时间是那么的慢,空空旷旷的屋子,空气是那么冷。长长的煎熬之后,天看来是终于亮了,那天阳光非常明媚。站在阳台上,阳光很好。“希望妈妈也如阳光一样吧!”我默默地为妈妈祈福。就这样,在5月缱绻的阳光下一个人静静地站了好久好久。 忽然一阵急促的电话铃声响过,奶奶匆匆地拿起了电话,然后又缓缓放下。透过玻璃橱窗我看到奶奶什么话也没说。可当我推开门走进奶奶的那刻,我怔住了——那满是皱纹的额头上沁出了一颗颗的汗珠。深深凹陷的眼框里,分明有一滴泪水正从她脸颊缓缓流下。直到那时,我才不得不相信——妈妈已经闭上了眼睛。 啊,怎么会这样了?“妈妈......”,我哭出了声。哭声响彻整个客厅,刹那间连屋内冷冷的空气也变得凝固。 北京时间 12∶00 整。当夏至日的阳光刚好照在我们每个人头顶的时候,妈妈就这样悄悄离开了。走得像太阳,阳光照遍了身边每个可以照遍的人。 Chapter 3: 秋分——0 °—— 他们 大地颤栗,而死亡不过只是一次试问。 天崩地坼,并不能擦去太阳青铜的光辉。 阴霾注定只是一场过云雨。 锋面过境后——天气转晴,阳光 Sunny ! 嗯,妈妈,如今太阳已经照到赤道了,可是那个“夏至”还是始终没能来到。三年的光阴如刻刀,痛苦的回忆是素描,一张张我将它们统统烧掉。 嗯,妈妈!再也不会怪你了,就像你一如既往地看着我,关心着我,爱着我一样 。 嗯,妈妈!去天堂的路一定很拥挤吧!你一定要安心地走好啊!没有人会怪怨你的,你已经很出色地完成了所有你本该完成的。那些你惦记着的孩子,他们现在已经没事了,你班上的一个都没有少——除了你。他们会为你祈福的,他们会好好地学习、好好地生活!我们也会的,你不用挂念太多。在没有你在身边的日子里我真的已经长大了很多。只希望妈妈在去天堂的路上一路走好。 “妈妈,你去天堂的路指向几点钟的方向?” 妈妈笑着说:“乖孩子当然是正午 12∶00钟——面向太阳!” 后记:在这5·12一周年到来之际,谨以此文写给在地震中所有受难的留守孩子的母亲。让我们祈求逝者安息、博爱永恒。

夏至未至

夏天悄悄地带来一场

阳光里透着久违的凉爽

和你邂逅在立夏的广场

同那小说真的好像

你的眼神总那么摇晃

好像故意躲着我的目光

为何不留下听我歌唱

触摸夏天流光

你说阳光像道忧伤

(一道明媚的忧伤)

故事却不会有终场

(你天真得很无双)

许给你的诺言 埋葬在心间

盼望多年前 就和你遇见

如果再见你的脸

记忆就不会停歇

夏天流火心跳要多热烈就有多热烈

人流散世界变迁

别让它触动泪腺

暴雨天 照相见

任凭雨点滑下脸

如果再见你的脸

记忆就不会停歇

夏至匆忙过去夏天就要在眼前浮现

单车后座的感觉

一如逝去的春天

转过脸 别留恋

那些已成为昨天

那个已无法挽回的原点

难道写轮眼也不能再见

轮廓和脸都只剩下了虚线

画楼西畔的墙边

徒留腐蚀的底片

怎么能不怀念 怀念那个

失去了夏至的夏天

夏至未至

阳光带着柔柔的暖意泻落在大地,犹尽未散的春风很亲近地吹拂着脸庞,显然,夏至未至。

这年夏天,日光很温暖迷人。

老师说:"你们都很幸福,去年这个时候,早已热得不得了了。”而现在这天气还是春天似的,后知后觉的我们甚至还没有从春日的绚丽中觉醒。

夏其实已经悄然地来过,像那时光悄悄然地在指间滑过,在笔尖跃过,在梦中飞过,只是被那些嘈杂、凌乱的声音湮没了罢了。

只是它们都太过安静了,很快夏至又是从不知不觉中过去了,中考也如是这样地过去了,然后只留下青春在空气中化作沉闷的钝痛。

对,我们都痛苦地幸福着,又幸福地疼痛着。

没有炙人的骄阳,没有刺目的日光,也没有夏日独有的暴风雨的冲洗,原来没有了这一切有些人是不懂得成长的。因为不懂得,分数的竞逐变得无所谓,老师的苦口婆心、谆谆教诲变得一文不值,父母焦灼、殷切的目光变成不顾的一屑。

窗外,雨在低诉着,那树在低吟着少人能懂得的话语,一切显得凄美悲廖,这苦了上帝。

夏至未至,显然中考也未至。

长廊上的他们依旧肆意谈笑风生着,课堂上的他们依旧笑声琅琅地嬉闹着,传到耳膜,格外的不舒适,偶尔会在老师的呵斥声中得到小憩的安静。

他们依旧如往,或许他们过得很快活,又或许这就是他们想要的人生,毕竟,我没有赋予权利去干涉某个人的人生观,更没有赋予能量去改变某个人的人生。

对于他们,我只是有种莫名的莫名的感伤,就好像他们对于我只有种莫名的莫名的鄙夷,性质是一样的。

青春赐予得他们太多太多了,可以张扬的,可以疯狂的,可以放肆的;同时,又赐予得他们有太少了,他们缺少思考,不懂理解,懵懂的他们都自以为玩得起、输得起,到头来换却的却是老师的失望,父母的失落,最近的是中考的一塌糊涂。或许,这些对于他们来说都是无关紧要的,夏至又或是中考的到来只不过是一场形式,没有实际意义的形式,过后又踏上另一个学堂,又将是另一场游戏的开端,然后又继续把那个学堂当作游乐场,儿戏地游戏着,当又一个三年流逝,当他们踏

入社会的时候,那个复杂的社会,还会是游乐场吗?还可以那样子游戏吗?他们究竟想过没有?

英国查尔斯王子说过:“世上有许多你不得不去做的事,这就是责任。”嗯,当一个人脱离母体呱呱落地的时候,责任就已经落在了我们每一个人的肩上,注定是挥不去的尘埃。

他们还是不懂,他们痛苦地幸福着。

蓦地,耳边隐约响起了卡拉杜凄婉的歌声:“观看了一颗流星摧毁了,所以的人会为此而难过·····”

有片叶子沙沙地落地了,不是因为风的追求,只为一声轻叹。

同样地,我们幸福地疼痛着。

睡莲疼痛地盛开着绚烂的花蕾一样,但其实这是一种幸福。

在青春的旅途中,我们很理智地选择了用知识丰满羽翼,一步步地学会飞翔,学会奋斗,这一路风尘仆仆,甚至是换来热嘲冷讽以及鄙夷的眼神。

我很深刻地记得但丁说过:走自己的路,让别人说去吧。意为坚定自己的信念,不必理会别人的看法。

恩,又何必理会他人呢,自认为值得,便足矣。

关于学习,其实真的是一个蛮艰辛的历程的,好比攀山一样。

征服高峰并不容易,这需要拼搏的激情,还需要汗水的酣畅淋漓,古人说;“不经一番彻骨寒,怎得梅花扑鼻香。”并且,我深信,所以的艰辛都将会在抵达山顶的顷刻间化为梦想的花瓣,美丽又动人,弥留在身际漫天飞舞,此时,所有的辛酸都将会化为值得二字温暖着心头,难道不是么?

当然学习不等于分数,分数不代表一切,但有时候分数却是上演着无比重要的角色,升学靠的是分数,这每个人都无可否认。后来,对于分数两个不寻常的字眼,产生了一种微妙的感觉。

有时候对它会有种想要摒弃的感觉,空洞洞的,觉得它是那么的不近人情,它在特定的条件下摧毁了很多人梦想的花开。

但有时候又会对它肃然起敬,觉得它像是个赋予了灵魂的东西,因为它背后隐含着它的主人太多的感情。曾经看过一句这样的:“分数是我的知己,它见证着我所以的付出以及成长,肯定着我的能力,在某种程度上给了我极大的鼓舞。”

夏至未至

纪念那些逝去的青春

不知道从何时开始,那些令人讨厌的蚊子开始在眼前肆无忌惮的飞来飞去,也不知道是从何时起,阴冷刺骨的北风开始变得轻柔温暖。我望着蓝中带灰的天空,发现雨过天晴后的太阳也不知从何时起开始变得这般毒辣。

一场春雨过后,我闻到了夏的味道。那是对逝去青春的无奈,那是对挥手离别的惆怅,那是对漫漫征程的迷茫。初夏末春,成熟和天真交接的季节,人生旅途的又一个拐点,那些叛逆与纠结,那些轻狂与傲慢,那些我们经历的点点滴滴,在拐过这个点后成了我们永远的记忆。美好的,伤感的。

刚刚收到大学录取通知书我们,都会对自己信誓旦旦的说,在大学里一定要轰轰烈烈的做点事或者好好的完成学业。怀着期待的而又有点激动的心情,我们提着重重的行李箱不远万里来到举目无亲的异地他乡完成我们的大学梦。大学就这样,在来不及回想自己来之前对大学生活开头的无数次想象中,在学长接过你手中的行李箱给你安排到宿舍的那一刻开始便悄悄的拉开了序幕。

大一是青涩的。

我们穿着那勉强合身的迷彩服,在炎炎的盛夏挥散着青春的汗水。正步,齐步,跨步,马步还有军姿,敬礼,一个个项目在教官严厉的管理方式下渐渐成形和规范。在满天繁星的夜晚,在空旷的操场上唱着嘹亮的军歌。当我们迈着自信的脚步通过庄严的主席台接受检阅时,那份喜悦,那份自豪,在心底久久荡漾,不能平息。那是付出后的自信,那是努力过后的成就感。我们追求,所以拥有。

结束了军营般的生活,我们终于成为了一名真正的大学生。诱惑,追求,现实开始慢慢向着我们挥手。

朦朦胧胧中我们进了五花八门的社团,模模糊糊中我们参加了好多

大二是的成熟的。

当我们第一次听到别人叫我们学长学姐时,我们突然楞住了。原来,我们开始老了。原来自以为拥有的青春资本,在不知不觉中终于落在了下一届手里。才发现,我们已经没有了年轻的本钱。

大三是老练的。

当我们早已习惯了别叫我们学长学姐的时候,我们也早已习惯把自己看做老头老太了。

大四是苦涩的。

我们用了三年的时间,终于看见了我们久久期待却有些想逃避大门,上面赫然写毕业两个大字。透过大门,我们看见了对面那富丽诱人的世界,那里充满了机遇和困惑。我们担心着又向往着。一如我们曾经第一次来到大学那般的心情。

投简历,奔波于各种招聘会。这就是大学给我们的最后的印象。

转眼间,时光匆匆,白驹过隙,青春如流沙般渐渐从五指间悄悄流逝。当那首水木年华的《启程》被再次以集体大合唱的方式唱响的时候,我才突然明白,真的要走了。不能逃避,没有余地。回想起四年的点点滴滴,突然觉得心底一阵莫名的失落。打开空间相册,看着那一张张熟悉的面孔,那一幅幅定格的画面,串联成一条青春的项链,五光十色,色彩斑斓。

送老生晚会办的很成功,成功到我们那么真切的感觉到告别的气息,成功到我们把眼泪都偷偷藏进了眼角,成功到我们要用绚丽的灯光掩饰那不舍的眼神。闪动的荧光棒下,那一张张带着不安的脸庞,那一丝丝透着迷茫的眼神,多像四年前的我们啊。

难说再见 终究再见。

再见了,大学生涯。

再见了,我的青春。

夏至未至

写下这个题目时,朋友站在旁边笑,夏至早几百年前就过了,现在却写所谓的“夏至未至”,喜欢小四也不至于到此程度啊。我报之一笑,其实并非多么喜欢四维,但他的《夏至未至》却赚了我一整个初夏的眼泪。

立夏、陆之昂、傅小司、遇见、段桥、青田,这些在四维笔下还魂的人,在《夏至未至》中出演了一部真善美的传奇。

“十年”中,见了立夏大大小小许多场眼泪,每一次的感觉都是那么真实,那么美丽。“如果早知道有一天你会对我说‘不要再来烦我了’,我就会买一个很大很大的包,大得可以装下所有的回忆,装下桌子椅子,甚至大床。像一个蜗牛一样,背着自己的房子去别的地方。一路走,一路带着自己的家。”立夏是挺难过的,十年,十年的爱,十年的日子,十年的携手光阴,十年的四目交汇,十年的……当这十年来共同走过的时光在眼前缓缓流过,当自己心爱的人亲口对自己说“你不要再来烦我了”,当自己清楚的认识到这些幸福都要从自己的指缝中流走,当自己开始收拾行李却不与心爱之人告别,当自己要亲手放弃十年的爱恋时,立夏冷静无私深沉的爱让我为之感动。她用自己的一切一切为傅小司垫起一步一步成功的阶梯,她分享着傅小司成功时的喜悦与失意时的难过……她单纯的以为这世间最平凡的幸福会永远属于自己,因此,她没有给自己留任何后路,所以,当她意识到自己无能为力时,她只能选择离开。我想,立夏一定是很怀念当时浅川一中的时光的,一切都像童话中一样,单纯的无可挑剔。至少在那个时候,小司、之昂、遇见都在自己身边,大家一起没心没肺地笑、矫情无聊地哭,淡淡的友情的气息飘浮在空气中,一切都是完美的。

嘿,立夏,交个朋友吧!没有小司,有我呢!

“妈妈我再也不会……妈妈我再也不会……妈妈我再也不会……妈妈,您一定要去天国,以后等我死了我也会来,您放心我一定会到天国来的,因为您告诉过我要做一个坚强而善良的人。上帝肯定会喜欢我的,妈妈……再见。“

我们在《夏至》的这段文字中认识了一个坚强善良孝顺的陆之昂。坚强而善良,幽默而沉稳,沉沦又迅速觉醒,伤心又瞬间康复,可以说,《夏至》中最完美的人物便是之昂,即使他在小司的新书发布会上一时冲动闯下大祸,他依然很坚强的面对着自己的生活,即使是在监狱中也不愿让小司内疚、难过。

之昂说,他似乎是为了小司才来这世上一趟的。之昂,其实你不必这样想,你并非只是为了小司才来,你是为了所有人才来的,你是为了让我们所有人明白什么叫做“真正的朋友”,什么叫做“坚强”,什么叫做“善良”……才来的,你让我们知道了要真心爱自己的父母,要诚恳地对待朋友,要爱憎分明,要为他人着想……之昂,你不是总说,两个人一起无聊,应该就不算无聊了吧。那么,如果两个人分开,独自无聊,那是不是就是全宇宙中最无聊的呢?我想是的,之昂,你在狱中,有没有感到寂寞呢?你要是感到寂寞,其实可以和在天国的妈妈说说话,不论何时,妈妈都是爱你的,她会理解你的,因为你做到了,你做了一个善良、正直、坚强的人。

嗨,之昂,我很无聊,陪我说说话啦!两个人一起无聊,应该就不算无聊了吧?

小司,这个以开头就被形容的完美无缺的人,是这出传奇的主角。我不想花太多的油墨来写他是如何完美如何可爱,我只是想,小司这个男生虽说很好,但他一定也有缺点。在处理立夏的问题上,小司的缺点――冲动、一时用气,充分的暴露了出来。当立夏知道他和七七的事情之后,装作不经疑问问他,他却因为自己心情不好而对立夏大吼,让立夏不要再来烦他了,在处理立夏的问题上,只顾自己,完全没有考虑到立夏的心情,不考虑立夏听了这些话会不会伤心,会不会难过。不顾及他人感受,在爱情上太过以自我为中心,这是小司的另一个弊端。因为这些,我并不太喜欢小司,尽管他是主角。

小司,臭脾气要改一改啦!当心找不到女朋友哦!

“我一定会成为全中国闪闪发亮的人!”遇见的开朗、大方、勇敢让我对这个女孩很是欣赏。她安静的笑总是出现在我的梦中。梦里的她,依然像小说中一样,拉着立夏的手从楼梯上向下飞奔,依然在立夏难堪时及时出现在立夏身后帮她走出困境,依然一脸傲气地让那个富家小姐李嫣然滚蛋,依然在浅川的香樟树下与青田手拉着手出现在立夏远远的目光里……

遇见,好女孩上天堂,坏女孩走四方。你一直都是一个正直善良的好女孩,你一定会幸福的,写下这个题目时,朋友站在旁边笑,夏至早几百年前就过了,现在却写所谓的“夏至未至”,喜欢小四也不至于到此程度啊。我报之一笑,其实并非多么喜欢四维,但他的《夏至未至》却赚了我一整个初夏的眼泪。

立夏、陆之昂、傅小司、遇见、段桥、青田,这些在四维笔下还魂的人,在《夏至未至》中出演了一部真善美的传奇。

“十年”中,见了立夏大大小小许多场眼泪,每一次的感觉都是那么真实,那么美丽。“如果早知道有一天你会对我说‘不要再来烦我了’,我就会买一个很大很大的包,大得可以装下所有的回忆,装下桌子椅子,甚至大床。像一个蜗牛一样,背着自己的房子去别的地方。一路走,一路带着自己的家。”立夏是挺难过的,十年,十年的爱,十年的日子,十年的携手光阴,十年的四目交汇,十年的……当这十年来共同走过的时光在眼前缓缓流过,当自己心爱的人亲口对自己说“你不要再来烦我了”,当自己清楚的认识到这些幸福都要从自己的指缝中流走,当自己开始收拾行李却不与心爱之人告别,当自己要亲手放弃十年的爱恋时,立夏冷静无私深沉的爱让我为之感动。她用自己的一切一切为傅小司垫起一步一步成功的阶梯,她分享着傅小司成功时的喜悦与失意时的难过……她单纯的以为这世间最平凡的幸福会永远属于自己,因此,她没有给自己留任何后路,所以,当她意识到自己无能为力时,她只能选择离开。我想,立夏一定是很怀念当时浅川一中的时光的,一切都像童话中一样,单纯的无可挑剔。至少在那个时候,小司、之昂、遇见都在自己身边,大家一起没心没肺地笑、矫情无聊地哭,淡淡的友情的气息飘浮在空气中,一切都是完美的。

嘿,立夏,交个朋友吧!没有小司,有我呢!

“妈妈我再也不会……妈妈我再也不会……妈妈我再也不会……妈妈,您一定要去天国,以后等我死了我也会来,您放心我一定会到天国来的,因为您告诉过我要做一个坚强而善良的人。上帝肯定会喜欢我的,妈妈……再见。“

我们在《夏至》的这段文字中认识了一个坚强善良孝顺的陆之昂。坚强而善良,幽默而沉稳,沉沦又迅速觉醒,伤心又瞬间康复,可以说,《夏至》中最完美的人物便是之昂,即使他在小司的新书发布会上一时冲动闯下大祸,他依然很坚强的面对着自己的生活,即使是在监狱中也不愿让小司内疚、难过。

之昂说,他似乎是为了小司才来这世上一趟的。之昂,其实你不必这样想,你并非只是为了小司才来,你是为了所有人才来的,你是为了让我们所有人明白什么叫做“真正的朋友”,什么叫做“坚强”,什么叫做“善良”……才来的,你让我们知道了要真心爱自己的父母,要诚恳地对待朋友,要爱憎分明,要为他人着想……之昂,你不是总说,两个人一起无聊,应该就不算无聊了吧。那么,如果两个人分开,独自无聊,那是不是就是全宇宙中最无聊的呢?我想是的,之昂,你在狱中,有没有感到寂寞呢?你要是感到寂寞,其实可以和在天国的妈妈说说话,不论何时,妈妈都是爱你的,她会理解你的,因为你做到了,你做了一个善良、正直、坚强的人。

嗨,之昂,我很无聊,陪我说说话啦!两个人一起无聊,应该就不算无聊了吧?

小司,这个以开头就被形容的完美无缺的人,是这出传奇的主角。我不想花太多的油墨来写他是如何完美如何可爱,我只是想,小司这个男生虽说很好,但他一定也有缺点。在处理立夏的问题上,小司的缺点――冲动、一时用气,充分的暴露了出来。当立夏知道他和七七的事情之后,装作不经疑问问他,他却因为自己心情不好而对立夏大吼,让立夏不要再来烦他了,在处理立夏的问题上,只顾自己,完全没有考虑到立夏的心情,不考虑立夏听了这些话会不会伤心,会不会难过。不顾及他人感受,在爱情上太过以自我为中心,这是小司的另一个弊端。因为这些,我并不太喜欢小司,尽管他是主角。

小司,臭脾气要改一改啦!当心找不到女朋友哦!

“我一定会成为全中国闪闪发亮的人!”遇见的开朗、大方、勇敢让我对这个女孩很是欣赏。她安静的笑总是出现在我的梦中。梦里的她,依然像小说中一样,拉着立夏的手从楼梯上向下飞奔,依然在立夏难堪时及时出现在立夏身后帮她走出困境,依然一脸傲气地让那个富家小姐李嫣然滚蛋,依然在浅川的香樟树下与青田手拉着手出现在立夏远远的目光里……

遇见,好女孩上天堂,坏女孩走四方。你一直都是一个正直善良的好女孩,你一定会幸福的,写下这个题目时,朋友站在旁边笑,夏至早几百年前就过了,现在却写所谓的“夏至未至”,喜欢小四也不至于到此程度啊。我报之一笑,其实并非多么喜欢四维,但他的《夏至未至》却赚了我一整个初夏的眼泪。

立夏、陆之昂、傅小司、遇见、段桥、青田,这些在四维笔下还魂的人,在《夏至未至》中出演了一部真善美的传奇。

“十年”中,见了立夏大大小小许多场眼泪,每一次的感觉都是那么真实,那么美丽。“如果早知道有一天你会对我说‘不要再来烦我了’,我就会买一个很大很大的包,大得可以装下所有的回忆,装下桌子椅子,甚至大床。像一个蜗牛一样,背着自己的房子去别的地方。一路走,一路带着自己的家。”立夏是挺难过的,十年,十年的爱,十年的日子,十年的携手光阴,十年的四目交汇,十年的……当这十年来共同走过的时光在眼前缓缓流过,当自己心爱的人亲口对自己说“你不要再来烦我了”,当自己清楚的认识到这些幸福都要从自己的指缝中流走,当自己开始收拾行李却不与心爱之人告别,当自己要亲手放弃十年的爱恋时,立夏冷静无私深沉的爱让我为之感动。她用自己的一切一切为傅小司垫起一步一步成功的阶梯,她分享着傅小司成功时的喜悦与失意时的难过……她单纯的以为这世间最平凡的幸福会永远属于自己,因此,她没有给自己留任何后路,所以,当她意识到自己无能为力时,她只能选择离开。我想,立夏一定是很怀念当时浅川一中的时光的,一切都像童话中一样,单纯的无可挑剔。至少在那个时候,小司、之昂、遇见都在自己身边,大家一起没心没肺地笑、矫情无聊地哭,淡淡的友情的气息飘浮在空气中,一切都是完美的。

嘿,立夏,交个朋友吧!没有小司,有我呢!

“妈妈我再也不会……妈妈我再也不会……妈妈我再也不会……妈妈,您一定要去天国,以后等我死了我也会来,您放心我一定会到天国来的,因为您告诉过我要做一个坚强而善良的人。上帝肯定会喜欢我的,妈妈……再见。“

我们在《夏至》的这段文字中认识了一个坚强善良孝顺的陆之昂。坚强而善良,幽默而沉稳,沉沦又迅速觉醒,伤心又瞬间康复,可以说,《夏至》中最完美的人物便是之昂,即使他在小司的新书发布会上一时冲动闯下大祸,他依然很坚强的面对着自己的生活,即使是在监狱中也不愿让小司内疚、难过。

之昂说,他似乎是为了小司才来这世上一趟的。之昂,其实你不必这样想,你并非只是为了小司才来,你是为了所有人才来的,你是为了让我们所有人明白什么叫做“真正的朋友”,什么叫做“坚强”,什么叫做“善良”……才来的,你让我们知道了要真心爱自己的父母,要诚恳地对待朋友,要爱憎分明,要为他人着想……之昂,你不是总说,两个人一起无聊,应该就不算无聊了吧。那么,如果两个人分开,独自无聊,那是不是就是全宇宙中最无聊的呢?我想是的,之昂,你在狱中,有没有感到寂寞呢?你要是感到寂寞,其实可以和在天国的妈妈说说话,不论何时,妈妈都是爱你的,她会理解你的,因为你做到了,你做了一个善良、正直、坚强的人。

嗨,之昂,我很无聊,陪我说说话啦!两个人一起无聊,应该就不算无聊了吧?

小司,这个以开头就被形容的完美无缺的人,是这出传奇的主角。我不想花太多的油墨来写他是如何完美如何可爱,我只是想,小司这个男生虽说很好,但他一定也有缺点。在处理立夏的问题上,小司的缺点――冲动、一时用气,充分的暴露了出来。当立夏知道他和七七的事情之后,装作不经疑问问他,他却因为自己心情不好而对立夏大吼,让立夏不要再来烦他了,在处理立夏的问题上,只顾自己,完全没有考虑到立夏的心情,不考虑立夏听了这些话会不会伤心,会不会难过。不顾及他人感受,在爱情上太过以自我为中心,这是小司的另一个弊端。因为这些,我并不太喜欢小司,尽管他是主角。

小司,臭脾气要改一改啦!当心找不到女朋友哦!

“我一定会成为全中国闪闪发亮的人!”遇见的开朗、大方、勇敢让我对这个女孩很是欣赏。她安静的笑总是出现在我的梦中。梦里的她,依然像小说中一样,拉着立夏的手从楼梯上向下飞奔,依然在立夏难堪时及时出现在立夏身后帮她走出困境,依然一脸傲气地让那个富家小姐李嫣然滚蛋,依然在浅川的香樟树下与青田手拉着手出现在立夏远远的目光里……

遇见,好女孩上天堂,坏女孩走四方。你一直都是一个正直善良的好女孩,你一定会幸福的,写下这个题目时,朋友站在旁边笑,夏至早几百年前就过了,现在却写所谓的“夏至未至”,喜欢小四也不至于到此程度啊。我报之一笑,其实并非多么喜欢四维,但他的《夏至未至》却赚了我一整个初夏的眼泪。

立夏、陆之昂、傅小司、遇见、段桥、青田,这些在四维笔下还魂的人,在《夏至未至》中出演了一部真善美的传奇。

“十年”中,见了立夏大大小小许多场眼泪,每一次的感觉都是那么真实,那么美丽。“如果早知道有一天你会对我说‘不要再来烦我了’,我就会买一个很大很大的包,大得可以装下所有的回忆,装下桌子椅子,甚至大床。像一个蜗牛一样,背着自己的房子去别的地方。一路走,一路带着自己的家。”立夏是挺难过的,十年,十年的爱,十年的日子,十年的携手光阴,十年的四目交汇,十年的……当这十年来共同走过的时光在眼前缓缓流过,当自己心爱的人亲口对自己说“你不要再来烦我了”,当自己清楚的认识到这些幸福都要从自己的指缝中流走,当自己开始收拾行李却不与心爱之人告别,当自己要亲手放弃十年的爱恋时,立夏冷静无私深沉的爱让我为之感动。她用自己的一切一切为傅小司垫起一步一步成功的阶梯,她分享着傅小司成功时的喜悦与失意时的难过……她单纯的以为这世间最平凡的幸福会永远属于自己,因此,她没有给自己留任何后路,所以,当她意识到自己无能为力时,她只能选择离开。我想,立夏一定是很怀念当时浅川一中的时光的,一切都像童话中一样,单纯的无可挑剔。至少在那个时候,小司、之昂、遇见都在自己身边,大家一起没心没肺地笑、矫情无聊地哭,淡淡的友情的气息飘浮在空气中,一切都是完美的。

嘿,立夏,交个朋友吧!没有小司,有我呢!

“妈妈我再也不会……妈妈我再也不会……妈妈我再也不会……妈妈,您一定要去天国,以后等我死了我也会来,您放心我一定会到天国来的,因为您告诉过我要做一个坚强而善良的人。上帝肯定会喜欢我的,妈妈……再见。“

我们在《夏至》的这段文字中认识了一个坚强善良孝顺的陆之昂。坚强而善良,幽默而沉稳,沉沦又迅速觉醒,伤心又瞬间康复,可以说,《夏至》中最完美的人物便是之昂,即使他在小司的新书发布会上一时冲动闯下大祸,他依然很坚强的面对着自己的生活,即使是在监狱中也不愿让小司内疚、难过。

之昂说,他似乎是为了小司才来这世上一趟的。之昂,其实你不必这样想,你并非只是为了小司才来,你是为了所有人才来的,你是为了让我们所有人明白什么叫做“真正的朋友”,什么叫做“坚强”,什么叫做“善良”……才来的,你让我们知道了要真心爱自己的父母,要诚恳地对待朋友,要爱憎分明,要为他人着想……之昂,你不是总说,两个人一起无聊,应该就不算无聊了吧。那么,如果两个人分开,独自无聊,那是不是就是全宇宙中最无聊的呢?我想是的,之昂,你在狱中,有没有感到寂寞呢?你要是感到寂寞,其实可以和在天国的妈妈说说话,不论何时,妈妈都是爱你的,她会理解你的,因为你做到了,你做了一个善良、正直、坚强的人。

嗨,之昂,我很无聊,陪我说说话啦!两个人一起无聊,应该就不算无聊了吧?

小司,这个以开头就被形容的完美无缺的人,是这出传奇的主角。我不想花太多的油墨来写他是如何完美如何可爱,我只是想,小司这个男生虽说很好,但他一定也有缺点。在处理立夏的问题上,小司的缺点――冲动、一时用气,充分的暴露了出来。当立夏知道他和七七的事情之后,装作不经疑问问他,他却因为自己心情不好而对立夏大吼,让立夏不要再来烦他了,在处理立夏的问题上,只顾自己,完全没有考虑到立夏的心情,不考虑立夏听了这些话会不会伤心,会不会难过。不顾及他人感受,在爱情上太过以自我为中心,这是小司的另一个弊端。因为这些,我并不太喜欢小司,尽管他是主角。

小司,臭脾气要改一改啦!当心找不到女朋友哦!

“我一定会成为全中国闪闪发亮的人!”遇见的开朗、大方、勇敢让我对这个女孩很是欣赏。她安静的笑总是出现在我的梦中。梦里的她,依然像小说中一样,拉着立夏的手从楼梯上向下飞奔,依然在立夏难堪时及时出现在立夏身后帮她走出困境,依然一脸傲气地让那个富家小姐李嫣然滚蛋,依然在浅川的香樟树下与青田手拉着手出现在立夏远远的目光里……

遇见,好女孩上天堂,坏女孩走四方。你一直都是一个正直善良的好女孩,你一定会幸福的,写下这个题目时,朋友站在旁边笑,夏至早几百年前就过了,现在却写所谓的“夏至未至”,喜欢小四也不至于到此程度啊。我报之一笑,其实并非多么喜欢四维,但他的《夏至未至》却赚了我一整个初夏的眼泪。

立夏、陆之昂、傅小司、遇见、段桥、青田,这些在四维笔下还魂的人,在《夏至未至》中出演了一部真善美的传奇。

“十年”中,见了立夏大大小小许多场眼泪,每一次的感觉都是那么真实,那么美丽。“如果早知道有一天你会对我说‘不要再来烦我了’,我就会买一个很大很大的包,大得可以装下所有的回忆,装下桌子椅子,甚至大床。像一个蜗牛一样,背着自己的房子去别的地方。一路走,一路带着自己的家。”立夏是挺难过的,十年,十年的爱,十年的日子,十年的携手光阴,十年的四目交汇,十年的……当这十年来共同走过的时光在眼前缓缓流过,当自己心爱的人亲口对自己说“你不要再来烦我了”,当自己清楚的认识到这些幸福都要从自己的指缝中流走,当自己开始收拾行李却不与心爱之人告别,当自己要亲手放弃十年的爱恋时,立夏冷静无私深沉的爱让我为之感动。她用自己的一切一切为傅小司垫起一步一步成功的阶梯,她分享着傅小司成功时的喜悦与失意时的难过……她单纯的以为这世间最平凡的幸福会永远属于自己,因此,她没有给自己留任何后路,所以,当她意识到自己无能为力时,她只能选择离开。我想,立夏一定是很怀念当时浅川一中的时光的,一切都像童话中一样,单纯的无可挑剔。至少在那个时候,小司、之昂、遇见都在自己身边,大家一起没心没肺地笑、矫情无聊地哭,淡淡的友情的气息飘浮在空气中,一切都是完美的。

嘿,立夏,交个朋友吧!没有小司,有我呢!

“妈妈我再也不会……妈妈我再也不会……妈妈我再也不会……妈妈,您一定要去天国,以后等我死了我也会来,您放心我一定会到天国来的,因为您告诉过我要做一个坚强而善良的人。上帝肯定会喜欢我的,妈妈……再见。“

我们在《夏至》的这段文字中认识了一个坚强善良孝顺的陆之昂。坚强而善良,幽默而沉稳,沉沦又迅速觉醒,伤心又瞬间康复,可以说,《夏至》中最完美的人物便是之昂,即使他在小司的新书发布会上一时冲动闯下大祸,他依然很坚强的面对着自己的生活,即使是在监狱中也不愿让小司内疚、难过。

之昂说,他似乎是为了小司才来这世上一趟的。之昂,其实你不必这样想,你并非只是为了小司才来,你是为了所有人才来的,你是为了让我们所有人明白什么叫做“真正的朋友”,什么叫做“坚强”,什么叫做“善良”……才来的,你让我们知道了要真心爱自己的父母,要诚恳地对待朋友,要爱憎分明,要为他人着想……之昂,你不是总说,两个人一起无聊,应该就不算无聊了吧。那么,如果两个人分开,独自无聊,那是不是就是全宇宙中最无聊的呢?我想是的,之昂,你在狱中,有没有感到寂寞呢?你要是感到寂寞,其实可以和在天国的妈妈说说话,不论何时,妈妈都是爱你的,她会理解你的,因为你做到了,你做了一个善良、正直、坚强的人。

嗨,之昂,我很无聊,陪我说说话啦!两个人一起无聊,应该就不算无聊了吧?

小司,这个以开头就被形容的完美无缺的人,是这出传奇的主角。我不想花太多的油墨来写他是如何完美如何可爱,我只是想,小司这个男生虽说很好,但他一定也有缺点。在处理立夏的问题上,小司的缺点――冲动、一时用气,充分的暴露了出来。当立夏知道他和七七的事情之后,装作不经疑问问他,他却因为自己心情不好而对立夏大吼,让立夏不要再来烦他了,在处理立夏的问题上,只顾自己,完全没有考虑到立夏的心情,不考虑立夏听了这些话会不会伤心,会不会难过。不顾及他人感受,在爱情上太过以自我为中心,这是小司的另一个弊端。因为这些,我并不太喜欢小司,尽管他是主角。

小司,臭脾气要改一改啦!当心找不到女朋友哦!

“我一定会成为全中国闪闪发亮的人!”遇见的开朗、大方、勇敢让我对这个女孩很是欣赏。她安静的笑总是出现在我的梦中。梦里的她,依然像小说中一样,拉着立夏的手从楼梯上向下飞奔,依然在立夏难堪时及时出现在立夏身后帮她走出困境,依然一脸傲气地让那个富家小姐李嫣然滚蛋,依然在浅川的香樟树下与青田手拉着手出现在立夏远远的目光里……

遇见,好女孩上天堂,坏女孩走四方。你一直都是一个正直善良的好女孩,你一定会幸福的,写下这个题目时,朋友站在旁边笑,夏至早几百年前就过了,现在却写所谓的“夏至未至”,喜欢小四也不至于到此程度啊。我报之一笑,其实并非多么喜欢四维,但他的《夏至未至》却赚了我一整个初夏的眼泪。

立夏、陆之昂、傅小司、遇见、段桥、青田,这些在四维笔下还魂的人,在《夏至未至》中出演了一部真善美的传奇。

“十年”中,见了立夏大大小小许多场眼泪,每一次的感觉都是那么真实,那么美丽。“如果早知道有一天你会对我说‘不要再来烦我了’,我就会买一个很大很大的包,大得可以装下所有的回忆,装下桌子椅子,甚至大床。像一个蜗牛一样,背着自己的房子去别的地方。一路走,一路带着自己的家。”立夏是挺难过的,十年,十年的爱,十年的日子,十年的携手光阴,十年的四目交汇,十年的……当这十年来共同走过的时光在眼前缓缓流过,当自己心爱的人亲口对自己说“你不要再来烦我了”,当自己清楚的认识到这些幸福都要从自己的指缝中流走,当自己开始收拾行李却不与心爱之人告别,当自己要亲手放弃十年的爱恋时,立夏冷静无私深沉的爱让我为之感动。她用自己的一切一切为傅小司垫起一步一步成功的阶梯,她分享着傅小司成功时的喜悦与失意时的难过……她单纯的以为这世间最平凡的幸福会永远属于自己,因此,她没有给自己留任何后路,所以,当她意识到自己无能为力时,她只能选择离开。我想,立夏一定是很怀念当时浅川一中的时光的,一切都像童话中一样,单纯的无可挑剔。至少在那个时候,小司、之昂、遇见都在自己身边,大家一起没心没肺地笑、矫情无聊地哭,淡淡的友情的气息飘浮在空气中,一切都是完美的。

嘿,立夏,交个朋友吧!没有小司,有我呢!

“妈妈我再也不会……妈妈我再也不会……妈妈我再也不会……妈妈,您一定要去天国,以后等我死了我也会来,您放心我一定会到天国来的,因为您告诉过我要做一个坚强而善良的人。上帝肯定会喜欢我的,妈妈……再见。“

我们在《夏至》的这段文字中认识了一个坚强善良孝顺的陆之昂。坚强而善良,幽默而沉稳,沉沦又迅速觉醒,伤心又瞬间康复,可以说,《夏至》中最完美的人物便是之昂,即使他在小司的新书发布会上一时冲动闯下大祸,他依然很坚强的面对着自己的生活,即使是在监狱中也不愿让小司内疚、难过。

之昂说,他似乎是为了小司才来这世上一趟的。之昂,其实你不必这样想,你并非只是为了小司才来,你是为了所有人才来的,你是为了让我们所有人明白什么叫做“真正的朋友”,什么叫做“坚强”,什么叫做“善良”……才来的,你让我们知道了要真心爱自己的父母,要诚恳地对待朋友,要爱憎分明,要为他人着想……之昂,你不是总说,两个人一起无聊,应该就不算无聊了吧。那么,如果两个人分开,独自无聊,那是不是就是全宇宙中最无聊的呢?我想是的,之昂,你在狱中,有没有感到寂寞呢?你要是感到寂寞,其实可以和在天国的妈妈说说话,不论何时,妈妈都是爱你的,她会理解你的,因为你做到了,你做了一个善良、正直、坚强的人。

嗨,之昂,我很无聊,陪我说说话啦!两个人一起无聊,应该就不算无聊了吧?

小司,这个以开头就被形容的完美无缺的人,是这出传奇的主角。我不想花太多的油墨来写他是如何完美如何可爱,我只是想,小司这个男生虽说很好,但他一定也有缺点。在处理立夏的问题上,小司的缺点――冲动、一时用气,充分的暴露了出来。当立夏知道他和七七的事情之后,装作不经疑问问他,他却因为自己心情不好而对立夏大吼,让立夏不要再来烦他了,在处理立夏的问题上,只顾自己,完全没有考虑到立夏的心情,不考虑立夏听了这些话会不会伤心,会不会难过。不顾及他人感受,在爱情上太过以自我为中心,这是小司的另一个弊端。因为这些,我并不太喜欢小司,尽管他是主角。

小司,臭脾气要改一改啦!当心找不到女朋友哦!

“我一定会成为全中国闪闪发亮的人!”遇见的开朗、大方、勇敢让我对这个女孩很是欣赏。她安静的笑总是出现在我的梦中。梦里的她,依然像小说中一样,拉着立夏的手从楼梯上向下飞奔,依然在立夏难堪时及时出现在立夏身后帮她走出困境,依然一脸傲气地让那个富家小姐李嫣然滚蛋,依然在浅川的香樟树下与青田手拉着手出现在立夏远远的目光里……

遇见,好女孩上天堂,坏女孩走四方。你一直都是一个正直善良的好女孩,你一定会幸福的,写下这个题目时,朋友站在旁边笑,夏至早几百年前就过了,现在却写所谓的“夏至未至”,喜欢小四也不至于到此程度啊。我报之一笑,其实并非多么喜欢四维,但他的《夏至未至》却赚了我一整个初夏的眼泪。

立夏、陆之昂、傅小司、遇见、段桥、青田,这些在四维笔下还魂的人,在《夏至未至》中出演了一部真善美的传奇。

“十年”中,见了立夏大大小小许多场眼泪,每一次的感觉都是那么真实,那么美丽。“如果早知道有一天你会对我说‘不要再来烦我了’,我就会买一个很大很大的包,大得可以装下所有的回忆,装下桌子椅子,甚至大床。像一个蜗牛一样,背着自己的房子去别的地方。一路走,一路带着自己的家。”立夏是挺难过的,十年,十年的爱,十年的日子,十年的携手光阴,十年的四目交汇,十年的……当这十年来共同走过的时光在眼前缓缓流过,当自己心爱的人亲口对自己说“你不要再来烦我了”,当自己清楚的认识到这些幸福都要从自己的指缝中流走,当自己开始收拾行李却不与心爱之人告别,当自己要亲手放弃十年的爱恋时,立夏冷静无私深沉的爱让我为之感动。她用自己的一切一切为傅小司垫起一步一步成功的阶梯,她分享着傅小司成功时的喜悦与失意时的难过……她单纯的以为这世间最平凡的幸福会永远属于自己,因此,她没有给自己留任何后路,所以,当她意识到自己无能为力时,她只能选择离开。我想,立夏一定是很怀念当时浅川一中的时光的,一切都像童话中一样,单纯的无可挑剔。至少在那个时候,小司、之昂、遇见都在自己身边,大家一起没心没肺地笑、矫情无聊地哭,淡淡的友情的气息飘浮在空气中,一切都是完美的。

嘿,立夏,交个朋友吧!没有小司,有我呢!

“妈妈我再也不会……妈妈我再也不会……妈妈我再也不会……妈妈,您一定要去天国,以后等我死了我也会来,您放心我一定会到天国来的,因为您告诉过我要做一个坚强而善良的人。上帝肯定会喜欢我的,妈妈……再见。“

我们在《夏至》的这段文字中认识了一个坚强善良孝顺的陆之昂。坚强而善良,幽默而沉稳,沉沦又迅速觉醒,伤心又瞬间康复,可以说,《夏至》中最完美的人物便是之昂,即使他在小司的新书发布会上一时冲动闯下大祸,他依然很坚强的面对着自己的生活,即使是在监狱中也不愿让小司内疚、难过。

之昂说,他似乎是为了小司才来这世上一趟的。之昂,其实你不必这样想,你并非只是为了小司才来,你是为了所有人才来的,你是为了让我们所有人明白什么叫做“真正的朋友”,什么叫做“坚强”,什么叫做“善良”……才来的,你让我们知道了要真心爱自己的父母,要诚恳地对待朋友,要爱憎分明,要为他人着想……之昂,你不是总说,两个人一起无聊,应该就不算无聊了吧。那么,如果两个人分开,独自无聊,那是不是就是全宇宙中最无聊的呢?我想是的,之昂,你在狱中,有没有感到寂寞呢?你要是感到寂寞,其实可以和在天国的妈妈说说话,不论何时,妈妈都是爱你的,她会理解你的,因为你做到了,你做了一个善良、正直、坚强的人。

嗨,之昂,我很无聊,陪我说说话啦!两个人一起无聊,应该就不算无聊了吧?

小司,这个以开头就被形容的完美无缺的人,是这出传奇的主角。我不想花太多的油墨来写他是如何完美如何可爱,我只是想,小司这个男生虽说很好,但他一定也有缺点。在处理立夏的问题上,小司的缺点――冲动、一时用气,充分的暴露了出来。当立夏知道他和七七的事情之后,装作不经疑问问他,他却因为自己心情不好而对立夏大吼,让立夏不要再来烦他了,在处理立夏的问题上,只顾自己,完全没有考虑到立夏的心情,不考虑立夏听了这些话会不会伤心,会不会难过。不顾及他人感受,在爱情上太过以自我为中心,这是小司的另一个弊端。因为这些,我并不太喜欢小司,尽管他是主角。

小司,臭脾气要改一改啦!当心找不到女朋友哦!

“我一定会成为全中国闪闪发亮的人!”遇见的开朗、大方、勇敢让我对这个女孩很是欣赏。她安静的笑总是出现在我的梦中。梦里的她,依然像小说中一样,拉着立夏的手从楼梯上向下飞奔,依然在立夏难堪时及时出现在立夏身后帮她走出困境,依然一脸傲气地让那个富家小姐李嫣然滚蛋,依然在浅川的香樟树下与青田手拉着手出现在立夏远远的目光里……

遇见,好女孩上天堂,坏女孩走四方。你一直都是一个正直善良的好女孩,你一定会幸福的,

夏至未至

当阳光开始变的热烈的时候,我知道夏天就要到了。

——题记

1

神的孩子都在跳舞。

五月又要到的时候,我想起了五月天。

喜欢五月天,就在去年的五一假期。

在听到知足,倔强的时候感性到了一塌糊涂,乐此不疲地围着五个大男生转了整整一年。

别无他图,只因为那份纯真,为一个倔强的信仰,变得义无反顾。整个夏天,耳机里都充斥着阿信“昨天太近,明天太远”的声音。收敛自己做一只孤傲的蔷薇。

那个夏天我流了13年都不曾流的多的眼泪。在相信了五月天的相信的时候;在“你要去哪里的”演唱会上阿信告诉大家歌都唱完了,五迷说没有,然后台上台下齐刷刷寂寞掉泪的时候;在阿信告诉大家“演唱会会有结束,幸好人生不会”的时候,在五月天誓言大家永不分离的时候。我惊喜于这个物欲横流的社会中,我还能得到哪怕一丝一毫被感动的权利,人的心灵可以坚定纯洁到如此地步,人与人之间,真的可以毫无芥蒂地存在。

我常常在思考,一年365天,哪一天才是五月天

是阿信生病打点滴的时候

是老大摔碎啤酒瓶的时候

是石头向狗狗求婚的时候

是莎莎任性地发脾气的时候

还是冠佑听到小玫瑰胎音的时候

城市的每个角落,回忆霸占了街头。有五月天陪伴我的路上再也不寂寞,有五月天在的地方我再也不彷徨,他们让我对自己未知的未来产生了不可名状的信心和力量。

终于意识到五月信仰深入骨髓,取代了我一直以来的忧伤,有他们在的地方就是就是我的天堂。一年365天,天天都是五月天!

一年过去,五个人有的瘦了,有的乖了,有的做爸爸了,神的孩子是否也有开始变老的时候呢?后来看到海报上五个人势不可挡的样子,想到这个夏天,仍然会我新的期待,新的方向。

2

没有什么可以改变我的世界!

至今记得15说这句话时脸上无谓的表情,是因为人气还是对死神这个词的新鲜感而去看《死神》再去考证已经毫无意义,我看死神,已经一年了。

从开始深信不疑地认为露露和15会在一起,只为等一个可以接受的结局一集一集不温不火地看,才渐渐发现,死神开启了我的心扉,走进了寂寞的人心中

喜欢小白的冷傲,大白的孤傲

喜欢露露的高贵,夜一的率直。

喜欢死神的寂寞,每个人都将真实的自己层层包裹,把最模糊的印象留给别人,隐藏起最重要的思想,每天口是心非的生活。还不是就像自己一样,对生活一次次低头妥协中,习惯了沉默,把心是一缕缕收藏。

死神吧是有很多爱在的地方,大家凑在一起,透过屏幕和陌生人彼此交换呼吸,倾诉者最完整的自己。我喜欢在上面肆无忌惮的说疯话,交朋友。死神吧,是我疲倦时候的归属。

蓝叔是死神把资本最老的人,对我们每个新人呵护有加。清明节那天,蓝叔突然说想起以前的朋友们,他像挖坟似的翻着几年前的旧帖子,老朋友们就像诈尸一样地跳了出来。他说,两年了,新人变成旧人,来了走,走了来,也是他,该离开的时候了。

离开?我心中突然一种被掏空的虚无感。

挽留有什么用?每个人的世界都不是一成不变的。没有。永远。我开始觉得15的话只是因为一时的意气用事。是啊,还一直傻呵呵的以为露露会幸福,直到15与井上牵手后,有料峭的寒风透过窗户刮在脸上,揉揉眼睛时,还在竭力描绘露露与15的爱情小屋。

谁为寂寞的心不再寂寞,谁跟随谁离开。

爱一部动漫,走一条死路。

过了这个夏天,是谁为我送行,还是我哭着要谁留下来。

3

如果笑容可以收藏,我要将它留在以后用。

突然想起我的朋友们,窗外下起小雨了,淅淅沥沥的。

时光倒退,仿佛是小学毕业时那个闷热的夏天,连空气都像患神经病一样,失控了。小学毕业生们憧憬着下一个学年,依旧稚气未脱的脸。“我想和你们在一起,永远在一起啊”回到家里,眼泪终于决了堤,我对涵说,对雷说当阳光开始变的热烈的时候,我知道夏天就要到了。

——题记

1

神的孩子都在跳舞。

五月又要到的时候,我想起了五月天。

喜欢五月天,就在去年的五一假期。

在听到知足,倔强的时候感性到了一塌糊涂,乐此不疲地围着五个大男生转了整整一年。

别无他图,只因为那份纯真,为一个倔强的信仰,变得义无反顾。整个夏天,耳机里都充斥着阿信“昨天太近,明天太远”的声音。收敛自己做一只孤傲的蔷薇。

那个夏天我流了13年都不曾流的多的眼泪。在相信了五月天的相信的时候;在“你要去哪里的”演唱会上阿信告诉大家歌都唱完了,五迷说没有,然后台上台下齐刷刷寂寞掉泪的时候;在阿信告诉大家“演唱会会有结束,幸好人生不会”的时候,在五月天誓言大家永不分离的时候。我惊喜于这个物欲横流的社会中,我还能得到哪怕一丝一毫被感动的权利,人的心灵可以坚定纯洁到如此地步,人与人之间,真的可以毫无芥蒂地存在。

我常常在思考,一年365天,哪一天才是五月天

是阿信生病打点滴的时候

是老大摔碎啤酒瓶的时候

是石头向狗狗求婚的时候

是莎莎任性地发脾气的时候

还是冠佑听到小玫瑰胎音的时候

城市的每个角落,回忆霸占了街头。有五月天陪伴我的路上再也不寂寞,有五月天在的地方我再也不彷徨,他们让我对自己未知的未来产生了不可名状的信心和力量。

终于意识到五月信仰深入骨髓,取代了我一直以来的忧伤,有他们在的地方就是就是我的天堂。一年365天,天天都是五月天!

一年过去,五个人有的瘦了,有的乖了,有的做爸爸了,神的孩子是否也有开始变老的时候呢?后来看到海报上五个人势不可挡的样子,想到这个夏天,仍然会我新的期待,新的方向。

2

没有什么可以改变我的世界!

至今记得15说这句话时脸上无谓的表情,是因为人气还是对死神这个词的新鲜感而去看《死神》再去考证已经毫无意义,我看死神,已经一年了。

从开始深信不疑地认为露露和15会在一起,只为等一个可以接受的结局一集一集不温不火地看,才渐渐发现,死神开启了我的心扉,走进了寂寞的人心中

喜欢小白的冷傲,大白的孤傲

喜欢露露的高贵,夜一的率直。

喜欢死神的寂寞,每个人都将真实的自己层层包裹,把最模糊的印象留给别人,隐藏起最重要的思想,每天口是心非的生活。还不是就像自己一样,对生活一次次低头妥协中,习惯了沉默,把心是一缕缕收藏。

死神吧是有很多爱在的地方,大家凑在一起,透过屏幕和陌生人彼此交换呼吸,倾诉者最完整的自己。我喜欢在上面肆无忌惮的说疯话,交朋友。死神吧,是我疲倦时候的归属。

蓝叔是死神把资本最老的人,对我们每个新人呵护有加。清明节那天,蓝叔突然说想起以前的朋友们,他像挖坟似的翻着几年前的旧帖子,老朋友们就像诈尸一样地跳了出来。他说,两年了,新人变成旧人,来了走,走了来,也是他,该离开的时候了。

离开?我心中突然一种被掏空的虚无感。

挽留有什么用?每个人的世界都不是一成不变的。没有。永远。我开始觉得15的话只是因为一时的意气用事。是啊,还一直傻呵呵的以为露露会幸福,直到15与井上牵手后,有料峭的寒风透过窗户刮在脸上,揉揉眼睛时,还在竭力描绘露露与15的爱情小屋。

谁为寂寞的心不再寂寞,谁跟随谁离开。

爱一部动漫,走一条死路。

过了这个夏天,是谁为我送行,还是我哭着要谁留下来。

3

如果笑容可以收藏,我要将它留在以后用。

突然想起我的朋友们,窗外下起小雨了,淅淅沥沥的。

时光倒退,仿佛是小学毕业时那个闷热的夏天,连空气都像患神经病一样,失控了。小学毕业生们憧憬着下一个学年,依旧稚气未脱的脸。“我想和你们在一起,永远在一起啊”回到家里,眼泪终于决了堤,我对涵说,对雷说当阳光开始变的热烈的时候,我知道夏天就要到了。

——题记

1

神的孩子都在跳舞。

五月又要到的时候,我想起了五月天。

喜欢五月天,就在去年的五一假期。

在听到知足,倔强的时候感性到了一塌糊涂,乐此不疲地围着五个大男生转了整整一年。

别无他图,只因为那份纯真,为一个倔强的信仰,变得义无反顾。整个夏天,耳机里都充斥着阿信“昨天太近,明天太远”的声音。收敛自己做一只孤傲的蔷薇。

那个夏天我流了13年都不曾流的多的眼泪。在相信了五月天的相信的时候;在“你要去哪里的”演唱会上阿信告诉大家歌都唱完了,五迷说没有,然后台上台下齐刷刷寂寞掉泪的时候;在阿信告诉大家“演唱会会有结束,幸好人生不会”的时候,在五月天誓言大家永不分离的时候。我惊喜于这个物欲横流的社会中,我还能得到哪怕一丝一毫被感动的权利,人的心灵可以坚定纯洁到如此地步,人与人之间,真的可以毫无芥蒂地存在。

我常常在思考,一年365天,哪一天才是五月天

是阿信生病打点滴的时候

是老大摔碎啤酒瓶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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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莎莎任性地发脾气的时候

还是冠佑听到小玫瑰胎音的时候

城市的每个角落,回忆霸占了街头。有五月天陪伴我的路上再也不寂寞,有五月天在的地方我再也不彷徨,他们让我对自己未知的未来产生了不可名状的信心和力量。

终于意识到五月信仰深入骨髓,取代了我一直以来的忧伤,有他们在的地方就是就是我的天堂。一年365天,天天都是五月天!

一年过去,五个人有的瘦了,有的乖了,有的做爸爸了,神的孩子是否也有开始变老的时候呢?后来看到海报上五个人势不可挡的样子,想到这个夏天,仍然会我新的期待,新的方向。

2

没有什么可以改变我的世界!

至今记得15说这句话时脸上无谓的表情,是因为人气还是对死神这个词的新鲜感而去看《死神》再去考证已经毫无意义,我看死神,已经一年了。

从开始深信不疑地认为露露和15会在一起,只为等一个可以接受的结局一集一集不温不火地看,才渐渐发现,死神开启了我的心扉,走进了寂寞的人心中

喜欢小白的冷傲,大白的孤傲

喜欢露露的高贵,夜一的率直。

喜欢死神的寂寞,每个人都将真实的自己层层包裹,把最模糊的印象留给别人,隐藏起最重要的思想,每天口是心非的生活。还不是就像自己一样,对生活一次次低头妥协中,习惯了沉默,把心是一缕缕收藏。

死神吧是有很多爱在的地方,大家凑在一起,透过屏幕和陌生人彼此交换呼吸,倾诉者最完整的自己。我喜欢在上面肆无忌惮的说疯话,交朋友。死神吧,是我疲倦时候的归属。

蓝叔是死神把资本最老的人,对我们每个新人呵护有加。清明节那天,蓝叔突然说想起以前的朋友们,他像挖坟似的翻着几年前的旧帖子,老朋友们就像诈尸一样地跳了出来。他说,两年了,新人变成旧人,来了走,走了来,也是他,该离开的时候了。

离开?我心中突然一种被掏空的虚无感。

挽留有什么用?每个人的世界都不是一成不变的。没有。永远。我开始觉得15的话只是因为一时的意气用事。是啊,还一直傻呵呵的以为露露会幸福,直到15与井上牵手后,有料峭的寒风透过窗户刮在脸上,揉揉眼睛时,还在竭力描绘露露与15的爱情小屋。

谁为寂寞的心不再寂寞,谁跟随谁离开。

爱一部动漫,走一条死路。

过了这个夏天,是谁为我送行,还是我哭着要谁留下来。

3

如果笑容可以收藏,我要将它留在以后用。

突然想起我的朋友们,窗外下起小雨了,淅淅沥沥的。

时光倒退,仿佛是小学毕业时那个闷热的夏天,连空气都像患神经病一样,失控了。小学毕业生们憧憬着下一个学年,依旧稚气未脱的脸。“我想和你们在一起,永远在一起啊”回到家里,眼泪终于决了堤,我对涵说,对雷说当阳光开始变的热烈的时候,我知道夏天就要到了。

——题记

1

神的孩子都在跳舞。

五月又要到的时候,我想起了五月天。

喜欢五月天,就在去年的五一假期。

在听到知足,倔强的时候感性到了一塌糊涂,乐此不疲地围着五个大男生转了整整一年。

别无他图,只因为那份纯真,为一个倔强的信仰,变得义无反顾。整个夏天,耳机里都充斥着阿信“昨天太近,明天太远”的声音。收敛自己做一只孤傲的蔷薇。

那个夏天我流了13年都不曾流的多的眼泪。在相信了五月天的相信的时候;在“你要去哪里的”演唱会上阿信告诉大家歌都唱完了,五迷说没有,然后台上台下齐刷刷寂寞掉泪的时候;在阿信告诉大家“演唱会会有结束,幸好人生不会”的时候,在五月天誓言大家永不分离的时候。我惊喜于这个物欲横流的社会中,我还能得到哪怕一丝一毫被感动的权利,人的心灵可以坚定纯洁到如此地步,人与人之间,真的可以毫无芥蒂地存在。

我常常在思考,一年365天,哪一天才是五月天

是阿信生病打点滴的时候

是老大摔碎啤酒瓶的时候

是石头向狗狗求婚的时候

是莎莎任性地发脾气的时候

还是冠佑听到小玫瑰胎音的时候

城市的每个角落,回忆霸占了街头。有五月天陪伴我的路上再也不寂寞,有五月天在的地方我再也不彷徨,他们让我对自己未知的未来产生了不可名状的信心和力量。

终于意识到五月信仰深入骨髓,取代了我一直以来的忧伤,有他们在的地方就是就是我的天堂。一年365天,天天都是五月天!

一年过去,五个人有的瘦了,有的乖了,有的做爸爸了,神的孩子是否也有开始变老的时候呢?后来看到海报上五个人势不可挡的样子,想到这个夏天,仍然会我新的期待,新的方向。

2

没有什么可以改变我的世界!

至今记得15说这句话时脸上无谓的表情,是因为人气还是对死神这个词的新鲜感而去看《死神》再去考证已经毫无意义,我看死神,已经一年了。

从开始深信不疑地认为露露和15会在一起,只为等一个可以接受的结局一集一集不温不火地看,才渐渐发现,死神开启了我的心扉,走进了寂寞的人心中

喜欢小白的冷傲,大白的孤傲

喜欢露露的高贵,夜一的率直。

喜欢死神的寂寞,每个人都将真实的自己层层包裹,把最模糊的印象留给别人,隐藏起最重要的思想,每天口是心非的生活。还不是就像自己一样,对生活一次次低头妥协中,习惯了沉默,把心是一缕缕收藏。

死神吧是有很多爱在的地方,大家凑在一起,透过屏幕和陌生人彼此交换呼吸,倾诉者最完整的自己。我喜欢在上面肆无忌惮的说疯话,交朋友。死神吧,是我疲倦时候的归属。

蓝叔是死神把资本最老的人,对我们每个新人呵护有加。清明节那天,蓝叔突然说想起以前的朋友们,他像挖坟似的翻着几年前的旧帖子,老朋友们就像诈尸一样地跳了出来。他说,两年了,新人变成旧人,来了走,走了来,也是他,该离开的时候了。

离开?我心中突然一种被掏空的虚无感。

挽留有什么用?每个人的世界都不是一成不变的。没有。永远。我开始觉得15的话只是因为一时的意气用事。是啊,还一直傻呵呵的以为露露会幸福,直到15与井上牵手后,有料峭的寒风透过窗户刮在脸上,揉揉眼睛时,还在竭力描绘露露与15的爱情小屋。

谁为寂寞的心不再寂寞,谁跟随谁离开。

爱一部动漫,走一条死路。

过了这个夏天,是谁为我送行,还是我哭着要谁留下来。

3

如果笑容可以收藏,我要将它留在以后用。

突然想起我的朋友们,窗外下起小雨了,淅淅沥沥的。

时光倒退,仿佛是小学毕业时那个闷热的夏天,连空气都像患神经病一样,失控了。小学毕业生们憧憬着下一个学年,依旧稚气未脱的脸。“我想和你们在一起,永远在一起啊”回到家里,眼泪终于决了堤,我对涵说,对雷说当阳光开始变的热烈的时候,我知道夏天就要到了。

——题记

1

神的孩子都在跳舞。

五月又要到的时候,我想起了五月天。

喜欢五月天,就在去年的五一假期。

在听到知足,倔强的时候感性到了一塌糊涂,乐此不疲地围着五个大男生转了整整一年。

别无他图,只因为那份纯真,为一个倔强的信仰,变得义无反顾。整个夏天,耳机里都充斥着阿信“昨天太近,明天太远”的声音。收敛自己做一只孤傲的蔷薇。

那个夏天我流了13年都不曾流的多的眼泪。在相信了五月天的相信的时候;在“你要去哪里的”演唱会上阿信告诉大家歌都唱完了,五迷说没有,然后台上台下齐刷刷寂寞掉泪的时候;在阿信告诉大家“演唱会会有结束,幸好人生不会”的时候,在五月天誓言大家永不分离的时候。我惊喜于这个物欲横流的社会中,我还能得到哪怕一丝一毫被感动的权利,人的心灵可以坚定纯洁到如此地步,人与人之间,真的可以毫无芥蒂地存在。

我常常在思考,一年365天,哪一天才是五月天

是阿信生病打点滴的时候

是老大摔碎啤酒瓶的时候

是石头向狗狗求婚的时候

是莎莎任性地发脾气的时候

还是冠佑听到小玫瑰胎音的时候

城市的每个角落,回忆霸占了街头。有五月天陪伴我的路上再也不寂寞,有五月天在的地方我再也不彷徨,他们让我对自己未知的未来产生了不可名状的信心和力量。

终于意识到五月信仰深入骨髓,取代了我一直以来的忧伤,有他们在的地方就是就是我的天堂。一年365天,天天都是五月天!

一年过去,五个人有的瘦了,有的乖了,有的做爸爸了,神的孩子是否也有开始变老的时候呢?后来看到海报上五个人势不可挡的样子,想到这个夏天,仍然会我新的期待,新的方向。

2

没有什么可以改变我的世界!

至今记得15说这句话时脸上无谓的表情,是因为人气还是对死神这个词的新鲜感而去看《死神》再去考证已经毫无意义,我看死神,已经一年了。

从开始深信不疑地认为露露和15会在一起,只为等一个可以接受的结局一集一集不温不火地看,才渐渐发现,死神开启了我的心扉,走进了寂寞的人心中

喜欢小白的冷傲,大白的孤傲

喜欢露露的高贵,夜一的率直。

喜欢死神的寂寞,每个人都将真实的自己层层包裹,把最模糊的印象留给别人,隐藏起最重要的思想,每天口是心非的生活。还不是就像自己一样,对生活一次次低头妥协中,习惯了沉默,把心是一缕缕收藏。

死神吧是有很多爱在的地方,大家凑在一起,透过屏幕和陌生人彼此交换呼吸,倾诉者最完整的自己。我喜欢在上面肆无忌惮的说疯话,交朋友。死神吧,是我疲倦时候的归属。

蓝叔是死神把资本最老的人,对我们每个新人呵护有加。清明节那天,蓝叔突然说想起以前的朋友们,他像挖坟似的翻着几年前的旧帖子,老朋友们就像诈尸一样地跳了出来。他说,两年了,新人变成旧人,来了走,走了来,也是他,该离开的时候了。

离开?我心中突然一种被掏空的虚无感。

挽留有什么用?每个人的世界都不是一成不变的。没有。永远。我开始觉得15的话只是因为一时的意气用事。是啊,还一直傻呵呵的以为露露会幸福,直到15与井上牵手后,有料峭的寒风透过窗户刮在脸上,揉揉眼睛时,还在竭力描绘露露与15的爱情小屋。

谁为寂寞的心不再寂寞,谁跟随谁离开。

爱一部动漫,走一条死路。

过了这个夏天,是谁为我送行,还是我哭着要谁留下来。

3

如果笑容可以收藏,我要将它留在以后用。

突然想起我的朋友们,窗外下起小雨了,淅淅沥沥的。

时光倒退,仿佛是小学毕业时那个闷热的夏天,连空气都像患神经病一样,失控了。小学毕业生们憧憬着下一个学年,依旧稚气未脱的脸。“我想和你们在一起,永远在一起啊”回到家里,眼泪终于决了堤,我对涵说,对雷说当阳光开始变的热烈的时候,我知道夏天就要到了。

——题记

1

神的孩子都在跳舞。

五月又要到的时候,我想起了五月天。

喜欢五月天,就在去年的五一假期。

在听到知足,倔强的时候感性到了一塌糊涂,乐此不疲地围着五个大男生转了整整一年。

别无他图,只因为那份纯真,为一个倔强的信仰,变得义无反顾。整个夏天,耳机里都充斥着阿信“昨天太近,明天太远”的声音。收敛自己做一只孤傲的蔷薇。

那个夏天我流了13年都不曾流的多的眼泪。在相信了五月天的相信的时候;在“你要去哪里的”演唱会上阿信告诉大家歌都唱完了,五迷说没有,然后台上台下齐刷刷寂寞掉泪的时候;在阿信告诉大家“演唱会会有结束,幸好人生不会”的时候,在五月天誓言大家永不分离的时候。我惊喜于这个物欲横流的社会中,我还能得到哪怕一丝一毫被感动的权利,人的心灵可以坚定纯洁到如此地步,人与人之间,真的可以毫无芥蒂地存在。

我常常在思考,一年365天,哪一天才是五月天

是阿信生病打点滴的时候

是老大摔碎啤酒瓶的时候

是石头向狗狗求婚的时候

是莎莎任性地发脾气的时候

还是冠佑听到小玫瑰胎音的时候

城市的每个角落,回忆霸占了街头。有五月天陪伴我的路上再也不寂寞,有五月天在的地方我再也不彷徨,他们让我对自己未知的未来产生了不可名状的信心和力量。

终于意识到五月信仰深入骨髓,取代了我一直以来的忧伤,有他们在的地方就是就是我的天堂。一年365天,天天都是五月天!

一年过去,五个人有的瘦了,有的乖了,有的做爸爸了,神的孩子是否也有开始变老的时候呢?后来看到海报上五个人势不可挡的样子,想到这个夏天,仍然会我新的期待,新的方向。

2

没有什么可以改变我的世界!

至今记得15说这句话时脸上无谓的表情,是因为人气还是对死神这个词的新鲜感而去看《死神》再去考证已经毫无意义,我看死神,已经一年了。

从开始深信不疑地认为露露和15会在一起,只为等一个可以接受的结局一集一集不温不火地看,才渐渐发现,死神开启了我的心扉,走进了寂寞的人心中

喜欢小白的冷傲,大白的孤傲

喜欢露露的高贵,夜一的率直。

喜欢死神的寂寞,每个人都将真实的自己层层包裹,把最模糊的印象留给别人,隐藏起最重要的思想,每天口是心非的生活。还不是就像自己一样,对生活一次次低头妥协中,习惯了沉默,把心是一缕缕收藏。

死神吧是有很多爱在的地方,大家凑在一起,透过屏幕和陌生人彼此交换呼吸,倾诉者最完整的自己。我喜欢在上面肆无忌惮的说疯话,交朋友。死神吧,是我疲倦时候的归属。

蓝叔是死神把资本最老的人,对我们每个新人呵护有加。清明节那天,蓝叔突然说想起以前的朋友们,他像挖坟似的翻着几年前的旧帖子,老朋友们就像诈尸一样地跳了出来。他说,两年了,新人变成旧人,来了走,走了来,也是他,该离开的时候了。

离开?我心中突然一种被掏空的虚无感。

挽留有什么用?每个人的世界都不是一成不变的。没有。永远。我开始觉得15的话只是因为一时的意气用事。是啊,还一直傻呵呵的以为露露会幸福,直到15与井上牵手后,有料峭的寒风透过窗户刮在脸上,揉揉眼睛时,还在竭力描绘露露与15的爱情小屋。

谁为寂寞的心不再寂寞,谁跟随谁离开。

爱一部动漫,走一条死路。

过了这个夏天,是谁为我送行,还是我哭着要谁留下来。

3

如果笑容可以收藏,我要将它留在以后用。

突然想起我的朋友们,窗外下起小雨了,淅淅沥沥的。

时光倒退,仿佛是小学毕业时那个闷热的夏天,连空气都像患神经病一样,失控了。小学毕业生们憧憬着下一个学年,依旧稚气未脱的脸。“我想和你们在一起,永远在一起啊”回到家里,眼泪终于决了堤,我对涵说,对雷说当阳光开始变的热烈的时候,我知道夏天就要到了。

——题记

1

神的孩子都在跳舞。

五月又要到的时候,我想起了五月天。

喜欢五月天,就在去年的五一假期。

在听到知足,倔强的时候感性到了一塌糊涂,乐此不疲地围着五个大男生转了整整一年。

别无他图,只因为那份纯真,为一个倔强的信仰,变得义无反顾。整个夏天,耳机里都充斥着阿信“昨天太近,明天太远”的声音。收敛自己做一只孤傲的蔷薇。

那个夏天我流了13年都不曾流的多的眼泪。在相信了五月天的相信的时候;在“你要去哪里的”演唱会上阿信告诉大家歌都唱完了,五迷说没有,然后台上台下齐刷刷寂寞掉泪的时候;在阿信告诉大家“演唱会会有结束,幸好人生不会”的时候,在五月天誓言大家永不分离的时候。我惊喜于这个物欲横流的社会中,我还能得到哪怕一丝一毫被感动的权利,人的心灵可以坚定纯洁到如此地步,人与人之间,真的可以毫无芥蒂地存在。

我常常在思考,一年365天,哪一天才是五月天

是阿信生病打点滴的时候

是老大摔碎啤酒瓶的时候

是石头向狗狗求婚的时候

是莎莎任性地发脾气的时候

还是冠佑听到小玫瑰胎音的时候

城市的每个角落,回忆霸占了街头。有五月天陪伴我的路上再也不寂寞,有五月天在的地方我再也不彷徨,他们让我对自己未知的未来产生了不可名状的信心和力量。

终于意识到五月信仰深入骨髓,取代了我一直以来的忧伤,有他们在的地方就是就是我的天堂。一年365天,天天都是五月天!

一年过去,五个人有的瘦了,有的乖了,有的做爸爸了,神的孩子是否也有开始变老的时候呢?后来看到海报上五个人势不可挡的样子,想到这个夏天,仍然会我新的期待,新的方向。

2

没有什么可以改变我的世界!

至今记得15说这句话时脸上无谓的表情,是因为人气还是对死神这个词的新鲜感而去看《死神》再去考证已经毫无意义,我看死神,已经一年了。

从开始深信不疑地认为露露和15会在一起,只为等一个可以接受的结局一集一集不温不火地看,才渐渐发现,死神开启了我的心扉,走进了寂寞的人心中

喜欢小白的冷傲,大白的孤傲

喜欢露露的高贵,夜一的率直。

喜欢死神的寂寞,每个人都将真实的自己层层包裹,把最模糊的印象留给别人,隐藏起最重要的思想,每天口是心非的生活。还不是就像自己一样,对生活一次次低头妥协中,习惯了沉默,把心是一缕缕收藏。

死神吧是有很多爱在的地方,大家凑在一起,透过屏幕和陌生人彼此交换呼吸,倾诉者最完整的自己。我喜欢在上面肆无忌惮的说疯话,交朋友。死神吧,是我疲倦时候的归属。

蓝叔是死神把资本最老的人,对我们每个新人呵护有加。清明节那天,蓝叔突然说想起以前的朋友们,他像挖坟似的翻着几年前的旧帖子,老朋友们就像诈尸一样地跳了出来。他说,两年了,新人变成旧人,来了走,走了来,也是他,该离开的时候了。

离开?我心中突然一种被掏空的虚无感。

挽留有什么用?每个人的世界都不是一成不变的。没有。永远。我开始觉得15的话只是因为一时的意气用事。是啊,还一直傻呵呵的以为露露会幸福,直到15与井上牵手后,有料峭的寒风透过窗户刮在脸上,揉揉眼睛时,还在竭力描绘露露与15的爱情小屋。

谁为寂寞的心不再寂寞,谁跟随谁离开。

爱一部动漫,走一条死路。

过了这个夏天,是谁为我送行,还是我哭着要谁留下来。

3

如果笑容可以收藏,我要将它留在以后用。

突然想起我的朋友们,窗外下起小雨了,淅淅沥沥的。

时光倒退,仿佛是小学毕业时那个闷热的夏天,连空气都像患神经病一样,失控了。小学毕业生们憧憬着下一个学年,依旧稚气未脱的脸。“我想和你们在一起,永远在一起啊”回到家里,眼泪终于决了堤,我对涵说,对雷说

夏至未至

夏至未至

如一朵绽放的火只是在跳跃中遗忘了心跳泪是雪流动中时忽视了色彩的脉搏一切可以凋零的都不见谁是烟波中记忆的水影远处群鸽奏起天籁夕阳在辉煌的霓路上褪淡孤独只属于心的碎裂等待的轮盘转不来流年往往地伫立是一种让悲哀凝结地勇敢那么地用手的圣洁在天际划出一道湛蓝只要保持着祈祷的视线就可以不去茫然夏至未至这是一个怎样的季节一些歌在一些火中出现一些人在一些光中伤怀

夏至未至

1995——2005夏至未至

小四的文字总带着淡淡的忧伤。

刚刚读过《夏至未至》,就已经不舍得放手了。 虽然最后的悲伤依旧无法延续,但清者自清,这应该是注定的。立夏、小司、之昂最后一定会有一个美好的结局。

对《夏至未至》,只有一种感情很坚定:喜欢。

喜欢《夏至未至》淡淡的忧伤

喜欢《夏至未至》唯美的情节。

喜欢小四的《1995——2005夏至未至》。

喜欢立夏的天真、安静。

喜欢小司的安静和出色的头脑。

喜欢之昂的可爱。

喜欢遇见的义气和率真。

来句广告词吧——《夏至未至》,我最喜欢!

夏至未至

时间穿梭在被风化的记忆里,无法滞留的停歇,掩盖了回忆的流程。

——题记

透过阳光的间隙,香樟树斑驳的树影撒了一地,风吹动着树叶,宛然如折翼的蝴蝶零落在空中,轻声坠落...

盛夏的回忆,伴着风轻吹的声音,渐渐消失在这个明晃晃的夏天。天空蓝的透明,也白的刺眼,宛若记忆变成空白的影像,在这个纯白色安静的夏天里稀释成雨。

空气中弥漫着阳光的气息,炎烈。伸出手,指尖触碰到阳光的境域,还是炎烈。

同那年夏天一样的,阳光的味道。只是一切都已时过境迁,像没有对准的拼图,与回不去的曾经,一点一点的错开了。那人,那事,终究成为过往。

若人生只如初见。

时间,白驹过隙如云烟般消散,把我从一个天真烂漫的孩童,蜕变成一个心怀惆怅的少年。我褪去了稚气的外衣,连同儿时那些喧闹的记忆,一起变得安静。

人们将天使赋予白色的翅膀,同时也让白色成为夏天的底色,所有的回忆只有在白色的调色盘里,才能呈现出最真实的色泽。

夏至,在来去的征途中封缄了回忆,将一切冻结成水晶般的美好,在零下273°的时空里拨回零点。

我原以为,是时间带走了一切,换走了原本最初的美好。可惜我错了,就像小四说的那样——遗忘是我们不可更改的宿命。那些故事,那些回忆,被我们走失在那个人人都可能走失的青春里。

一切的一切,都在水蒸气蒸发的过程中慢慢消散,就算那些过往都被割舍成碎片,只要我们用心思索,那些曾经刻在心上的痕迹就会再次凝聚,只因我们不曾忘记。

原来,夏至未至。